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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简叙述的边界——人物(角色)的必然性与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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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简叙述的边界——人物(角色)的必然性与边界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01-29 00:22:42 [只看该作者]

赵毅衡老师在《广义叙述学:一个建议》一文中对最简叙述做了如下定义:

(1) 主体把有人物参与的事件组织进一个符号链。
(2) 此符号链可以被 (另一) 主体理解为具有时间和意义向度。
本文的这个定义虽然短,却牵涉八个因素: 叙述主体必须把人物和事件放
进一个媒介组成的符号链 (即所谓 “情节化”),让接受主体能够把这些人物
和事件理解成有内在时间和意义向度的文本。情节如何组成才成为有意义的,
实际上接受者重构方式的产物。

 

其中,提到,人物不必是“人”而是一个人格化的“角色”,并列举到:

 

“水结冰”,不是叙述。按普林斯的三分,这应该算描述。

然而,人格话或者拟人化的边界异常模糊。

例如:我增加一个形容词,改成“水狠狠的结冰”,是否就成为叙述了?

再如:讨论图像符号的叙述中,人格作为一种语言修辞是不能直接转换成视觉物象的拟人化操作。

也即,这种人格化只能抽象的存在于读者的“理解当中”。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不能从“符号文本”本身来肯定“人格化”的必要性。

 

由上:可否将“人格化”一项,从最简叙述的必要条件中去除?只要求“有某个叙述对象被组织进一个具有意义向度的符号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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