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给了底本的概念:
“底本”即基本的故事内容,是与叙述有关的事件的集合,它 是无形态的存在。而“述本”是把这些事件讲叙出来的特殊形态, 也是读者感知这些事件的方式。
1、个人理解是:底本既然无形态,那么具体的任何“本”都是“述本”。底本只是一个形而上的抽象存在。
其存在的方式正如巴尔特所说的“零度写作”、“零度事件”那样不可企及,只能是一个抽象的标杆。
其与“述本”的关系就如同“自然法”与“成文法”那样,前者是公理,而后者是人类在追寻公理中一个个具体的成果。我们永远无法达到而只能接近那正义化身的“自然法”
2、一种推论:如果这个理解不错,那么我们如何言说“底本”?其边界何在?斯特劳斯将所有的神话都按照结构“模块化”,发现它们都具有同一原型,这些原型是“底本”么?如果是,那么全世界的神话只有一个底本。从“关关雎鸠”到今天所有的各色爱情故事,岂不都共享了在河边谈朋友的故事底本?
3、一个判断:基于上述说法,我是否可以斗胆做一个判断:底本的意义在于述本,正如词汇的意义在于其使用,因为述本就是对底本的使用。
4、抱歉!孤陋寡闻。请问关于底本有哪些经典性的研究和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