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以往对符号具有某种物质形态实存,包括物理性质的实存,都背后自设了一个发现“客观真理”的经验主义立场。
老师的概念:符号是携带着意义的感知。以及通过大量“心像”,和“空符号”的列举,让我们在例证上可以轻易推翻“符号实存论”。
基于老师的概念,我可否进一步做一个理解:符号的存在是一个意义维度的存在。当我们拘泥于其物理形态“有、无”的求证时,我们被动地自设了客观经验主义立场上去反驳实存论。 就认知论而言,符号学的知识不一定是被“揭示”而更可能是被“创造”的。它无须去与客观经验主义进行那种“有无”的战斗。
正如上帝的存在不是物质形式,但上帝是一个重要的符号。如果将上帝的符号等同于用以指称上帝的那些“绘画、语词、塑像”那么,我们对“上帝的概念和意指”似乎就本末倒置了。
我赞同胡塞尔所说“存在是纯粹意识的意向性存在,世界是被构造的的意义世界”。我恐怕要滑向“意之所在便是物”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03-30 12:07:03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