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媒介环境学派声名鹊起,国内追随者众多,言必称麦克卢汉、因尼斯、波茨曼、梅罗维茨、戈夫曼。媒介环境学因此被称为传播学的“第三学派”。
但事实上,作为技术的媒介并不能直接作用于人,而是通过生成符号环境,作用于人。以现任“媒介环境学会”副会长,林文刚先生对“媒介环境”的三种界定来看,确实如此:
首先,是作为感知的媒介环境。……因而,评介感知到的资料来构建外部世界,以便我们能够理解;而我们感知到的材料,就是多种媒介(或一种媒介)按照设计特征必须去进行编码和解码的基本素材。
其次,作为符号环境的媒介。……我们掌握这些媒介或一种媒介的时候,我们自己同时又融入了这种符号环境中,这个符号环境也就是媒介环境本身。一方面,我们凭借视觉、声觉、嗅觉、触觉和味觉来感觉或感知我们周围的物质世界;另一方面,我们又从媒介的符号世界内部去思考、感知、言说、或表征物质世界。把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的话略变一下我们就可以说,我们只是的局限就是我们世界的局限,因为语言的内部符号结构或逻辑是我们认识世界的参数,在这个参数之内。我们建构关于我们信念之中的周围世界的概念或理念……。
再次,单一媒介环境或多重媒介环境。在一个层面上,我们可以指考察单个传播媒介的感知-符号环境固有特征。但另一个真实的层面是,我们生活在多媒介的社会中,为了交流的目的,我们使用若干种媒介及符号系统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