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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方小莉:美国游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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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游记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03-20 19:25:25 [只看该作者]

2013313-17日,美国富布莱特项目组织我们一行来自全世界80多个国家的120人左右在首都华盛顿举行了一次研讨会。虽然我的论文进行缓慢,但是还是狠不下心来放弃这次千载难逢到华盛顿免费旅行的好机会。因此我只能暂时将论文丢一边,踏上了去华盛顿的路。事实证明我的决定是正确的。虽然时间表很紧,但是我们依然读过了极为愉快的时光。

在这里我想首先简单介绍一下这次活动的流程,下次再向大家讲述我在华盛顿的观光情况。由于这次会议在华盛顿举行,因此我们也有机会见到了某个重要人物。当然如果你们认为我见到了奥巴马,那么这个猜想又太过大胆了,不过这个人物也仅次之了。由于已经见过总统卡特,因此这次在写着篇游记时,我也勉强能够镇定下来,可以假装成一个终于算是见过点世面的人,从容客观地来讲述这个故事。这个人到底是谁,大家可以在心里猜一下,故事讲完之时,笔者自会揭晓。

13号:会议的主要日程是三天。我们13号下榻在“Renaissance Hotel”后(林肯纪念馆、白宫等均在附近),6点钟欢迎仪式和晚餐在International Trade Center准时举行。当然,由于来这样重要的地方吃饭,免不了要做一系列的安检。主办方致了欢迎词,交代了回忆的议程后,晚餐正是开始。晚餐当然是纯西式的:沙拉、主菜(通常是肉食)、甜点。 在国内吃西餐时也没有特别关注过用餐礼仪,也没有觉得自己用刀叉用得不好!跟这么多老外一起吃饭才发现:餐盘的前面、左边、右边都摆满了餐具。我看着这些刀刀叉叉的,脑海中所能想到的就是杯具二字。幸亏,我貌似记得餐具是从外到内开始使用,再加上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所以也算没有丢人。然而,我却发现自己速度真的很慢。每次服务生来收餐盘时,我都没有吃完,而别人几乎都吃了个底朝天。我都不知道是他们太饿呢,还是我自己太慢。我已经尽量少说话了,但是刀叉还是不如筷子顺溜。神奇的时,在国内大家还老嘲笑我筷子使得差!

14号:早餐过后会议正式开始。首先是keynote speaker: Frank Smith( Director of African American Civil War Memorial and Museum)。他主要向我们讲述了他在民权运动中的见闻。他们是如何通过联系周围的群众一起来反抗种族隔离,最终取得一定的胜利。同时他也讲述了美国黑人在内战的重要作用。通过他和同事们的努力,最终纪念非裔美国士兵的纪念馆终于落成。也许是因为曾经亲身经历过种族隔离,民权运动,他所讲的一件件小事很是动人。这些事其实我们在树上都读到过,Rosa Park Martin Luther King Marching to Washington…但是似乎书上的讲述都不如他来得生动。再加上他那一口带着南部佐治亚州的特殊方音的英语,就更是让人觉得一切都那么真实。

接下来Emily Martin(vice president and general counsel of national women’s law center), Mossi Tull( Vice President of NAACP Washington Chapter), Brent A. Wilkes ( Executive Director of League of United Latin American Citizens)分别向大家讲述了美国的种族及性属问题,主要集中于African Americans, Latinos, and women.讲述了美国目前存在的种族性别问题,以及他们各自的组织在民权运动以及当下所发挥的作用。

午餐我们被安排跟国务院富布莱特项目组的工作人员用餐。在用餐时,我刚好坐在其中一个工作人员旁边,很巧的是他以前也是学习文学的。这当然成为了我们共同爱好的一个话题。他主要负责富布莱特的宣传工作,以前是学习创造性写作的。我们聊到美国文学,他很开心地说,没想到我们读了这么多美国作品,同时也表达了自己想阅读一些中国文学作品的愿望,并想让我推荐一些书。说来自己也真是很丢人,一时之间居然也想不出推荐什么,最后只能将四大名著推荐给他。那时候真觉得没文化真惨,暗下决心一定得多多看书。

下午3点到6点,我们参观了George Washington’s Mount Vernon Estate and Museum, 并在Mount Vermon Inn用餐。(参观的细节将配上图片下次一起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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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见下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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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游记(4)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03-20 19:26:09 [只看该作者]

 

14号:今天一大早吃过饭后,我们就分成4组,出发到各个社区去做社区服务。主要的四个组是: Crossway Community(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教育的学习中心);Anacostia Watershed Society(清洁河道); So Others Might Eat (Homeless Shelter in Washington); Carroll Manor Nursing Home。志愿者服务在美国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在这个造成,我们主要是分别取这几个中心做志愿者服务。

接下来就到了今天的主菜了。中午吃过饭后,我们一行人出发到了美国国务院的所在地George C. Marshall Conference Center.当然要进入这个会场又是一大推安检。这次更夸张的是,除了手机外,所有的电子产品都不能带。当然我们因为能够进去已经很兴奋了,谁都没有怀疑会有什么惊喜,比如哪个大人物会来接见大家。一切看似都是那么平静,和平常。会议按照议程一步步顺利进行着。主席台上嘉宾们围绕媒体的自由:民权运动与媒体的作用这个主题各抒己见。他们代表各个机构(Craig Aaron, CEO of Free Press, (Gina Davis, Director of The Hatcher Group), (Betty Yu, Center for Media Justice)x,都在发表着自己对媒体作用的看法,主要强调了新闻媒体的作用以及大众作为消费者及参与者、创造者的重要作用。当最后一位发言人在发言是,会场出现了细微的变化,突然人越来越多,同时灯光师,摄影师也突然在我们后面蠢蠢欲动。但是大家还是没有任何的反应。发言结束后,大家被要求坐在自己的椅子上耐心等待。大概有七八风中过后,突然有一个中年男人在大家的簇拥下进入了会场,会场突然一片欢腾,大家全部起立,雷鸣般的响声突然想起。看着面前这个风度翩翩的中年男人,我真的很困惑,为什么他能得到这么高的待遇,大家都在激动个啥?请不要嘲笑我的无知,但我真的只认识奥巴马和希拉里。结果他告诉我们他是John Kerry!新任美国国务卿!我除了自认无知以外,也没别的可说了!他的讲话简短而幽默。他的女儿也是富布莱特学者。而他自己曾经就是跟着提出富布莱特议案的国会议员 William Fulbright 工作的。置于大家有多么激动我也就不描述了。我想你们可以想象。大人物走后,会议又进行了1个小时,主要是相关人员向我们讲述了,让我们如何在回国后向大家讲述富布莱特的故事。当然对于我来说,他们已经达到目的了。

当天晚上的晚餐比较不一样,我们被安排到附近的居民家吃饭,体验美国人民的生活。我和另外一个菲律宾的同学被安排到了Allison家。她是富布莱特学者,在中国呆过14个月,说得一口流利的汉语。她的丈夫是哲学博士。一顿饭下来大家聊得甚是投缘。他们人非常的NICE。家里到处都摆着从中国买的东西。他们在今年8月份还会再来中国呆一年。当然为了感谢他们的招待,我自然是盛情邀请他们来成都旅游啦。不过吃饭的时候Allison很奇怪的说,她感到很奇怪,在中国居然有很多学者都不知道富布莱特项目。其实我也觉得很奇怪,怎么会呢?不过我知道也是因为外语学院老师提到过,只是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有机会成为一员。

16号: 这是会议的最后一天。今天的议程比较松。首先,一个辩论专家为我们讲解了参加辩论的策略和主要内容。然后各小组分别进行准备。最后下午开展了辩论赛。晚餐前我们参观了African American Civil War Memorial and Museum. 晚餐是在一家欧式餐馆就餐,结束了我的华盛顿之旅。

我不想给任何评论。我只想说参加了这样的活动,大多数人都会正面来描述这个城市,这里的人民和这个国家。每年有这么多留学生来中国,中国也有项目邀请国外的留学生来访,为什么会不知道客人请进门后需要热心招待这个简单的道理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03-27 22:20:5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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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观光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04-01 23:30:34 [只看该作者]

 

 

虽说在华盛顿住了四天,但是由于我们的时间表太紧,因此我在华盛顿旅行的时间加起来只有半天,而且都是在酒店周围转了转。在说自己的行程之前,请允许我先谈一下自己的感受。

到了美国后,这次会议是我第一次出席的比较正式的场合。虽然也不至于紧张吧,但是却有种莫名的使命感。长期以来,我觉得我是一个习惯被代表、被领导的人。虽然我觉得别人不见得能代表得了我(女博士嘛,多少也是有点个性的),但是我总是有办法将自己背景化。出国以后,虽然我不觉得自己能代表中国人,但是可悲的是别人却会把你当成中国的代表。似乎你一个人的行为就代表了整个中国人民的素质,所以我也反射性地在公开场合相对谨慎。这次参加这个活动,我是唯一一个来自中国大陆的,另外还有几个台湾同胞。当然很多人认为台湾是个国家。我通常也不跟他们争论。不过当遇到的同学都跟我说:“oh, you are the only student from China.”我还是忍不住回答,“yes, I am the only one from Mainland China.”也不知道人家明白我说的意思不?

到了这边后,我发现中国有两件事老被人调侃(可能是我太敏感):第一是中国人口太多;第二是中国人说英语太烂。我都记不清有多少人跟我说过中国人太多了,全世界都是中国人。总之从其表情和叙述来看不像是客观陈述。有一次有一个同学知道我是来自中国,就对我说:“富布莱特项目在中国竞争肯定很大”,我知道他的潜台词是什么,但是我假装不明白,回答道“富布莱特项目在每个国家的竞争应该都挺大的”。人家可不会放弃,接着就说:“可是,你知道,你们中国那么多人竞争这点名额”。这样的问题回答多了,最后我只能说中国有各种不同的项目送学生出国,光我们学校就每年100多个名额,并不是每个人都稀罕这个项目。关于英语的问题,我一直觉得中国人英语说得挺好,可是出来以后才觉得在别人眼里,中国人说好英语是很困难的。一开始老有人说我英语讲的好,我肤浅地感觉被夸了,还挺得瑟。自从上了这边的“种族关系”的课以后,一听别人说我英语讲得好,我就不爽。仔细回想一下以前那些人的说的话:你是我见过的中国人中英语说得最清楚的;作为一个中国人,你讲起英语居然没有问题;作为一个中国人,你居然没有方音……我顿时觉得他们是把对中国人的期望值放的很低,认为中国没有能力说好英语。就如同,每当这里的白人夸黑人或是亚裔的美国人他们的英语说的好的时候,这些人通常觉得被侮辱了。我虽然也不至于被这些问题困扰,但是有时候还是会愤愤地进行自我心理安慰。比如我同学如果老说拿亚洲人眼睛比西方人小,我就说 China is so crowded we don’t have extra space for bigger eyes.我又觉得这个好像不够给力,于是我觉得应该说,大眼睛的都在国内,我们眼睛小的需要出来开开眼;要是有人说中国英语太差,我就说,像我们这些才需要出来练习,说得好的都留在家了。想想觉得自己真是无聊又阿Q。始终没有机会一一演练。其实有时候最搞笑的是,有的人也不知道来自哪个国家的,自己操着口音非重的英语,还得瑟地跟我说很少听到中国人说英语没口音的。

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唠叨这些,毕竟这跟华盛顿观光也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还是言归正传吧。到了亚特兰大后,华盛顿之行,是我第一次在这边单独出行。出来以后才发现自己还是有很多潜力。一个在国内川大都能走迷路的人居然也可以只身在外闯荡。来到华盛顿的第一天由于离报到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因此我和一个同学决定到周围走走。我们走错了方向,却误打误撞的走到了Anderson House,一个博物馆。这座房子竣工于1905年,当时耗资大概75万美元。外观看起来很是雄伟,内里更是别有洞天。博物馆内收藏了来自世界各地的艺术品,年代可以追述到14世纪左右。每个屋子里地面的大理石的花纹都不一样,墙上的壁画,天花板的雕花都是极近奢华。总的来说我觉得就是电视中看到的欧洲宫廷一样。(每次写作时,都发现自己汉语真是……)还是以图为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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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其中一个屋的天花板,据说那些都是包了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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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这幅画中所绘就是当时在这座房子中开舞会的生活。

最后再看一张,跟中国有关的。每次别人介绍某个东西是来自中国,我都忍不住想是不是八国联军从中国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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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中那些人和桥之类同颜色的,好像都是翡翠做成的,估计这幅画也是价值不菲吧。

很神奇的是这家人居然没有任何的后代。我们在讨论,要是在中国有这么大的家业,即使没有后代也会过继一个来继承家业的。

参观完这里,再来到华盛顿的故居,就觉得简朴多了。不过人家胜在视野广阔,感觉整个村子都是他们家的。不仅有独立的厨房、马房、下人房、洗衣房,同时还是个“海景别墅”。现在这个故居所在处就是一处国家公园。大家可以在公园内散步,也可以有秩序地进入他们家的居所进行参观。屋内各处均有人讲解,但不许拍照。除了这些外,还有一个博物馆。在这里我发现了一个美国人的秘密。都说美国人很爱护自己的牙齿,勤看牙医、刷牙、漱口水、牙线毫不含糊。也许真是因为国父乔治·华盛顿。因为他一生都被牙所困,拔了不少牙,换了至少8副假牙。(说这个是不是太八卦了!)下面两张图片一张是他们家,一张是他们家“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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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有时间去观光,因此星期六我们起了个大早,6:30左右就出门向林肯纪念馆和白宫出发。如果到了华盛顿连这两个地方都没去,也挺遗憾。由于9:30之前必须要赶回来开会,所以我们的行程依然很紧,是真的走马观花。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虽然时间很紧,反正这两个地方也没什么可看的。在林肯纪念馆只看到了这位伟人的一尊雕像(后来我在机场买了个小的,一看还是“made in China”)。然而这也是一个非常值得纪念的地方,不仅纪念了美国内战时期这位令人敬仰的总统,同时我们尊敬的马丁·路德·金也在这里发表了其 “ I have a dream”演讲。据说他的演讲词刻在了那里的地上还是什么地方,但由于当时光线太暗,我啥也没看见,回来听人说起真是追悔莫及。虽然没什么可看,但是还是看看图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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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林肯纪念馆到白宫走了大概半个多小时。这时天已经渐渐亮了。当天由于纪念St.Patrick’s Day, 一大早就有马拉松比赛。街上跟变魔术一样, 瞬间,一大群人在奔跑,我到美国后在这个地广人稀的地方第一次看见这么多人。让我不禁感叹,天子脚下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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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好不容易混在人群中,假装跑步才穿过马路。直奔白宫去也。华盛顿让我很喜欢的一点就是街上几乎是欧式建筑,感觉很有历史感。据说是个欧洲设计师设计,西班牙设计师?白宫其实没什么可看的,就一座看起来不怎么样的白房子(当然我们只能远远在外观望)。它周围真是很有看头;首先我在白宫外遇到了在外面晨练的松鼠兄弟。它也不怕人,我去逗它吧,它还真跟我玩,可惜后来我想跟他合照吧,被它“半就半推”地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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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白宫背后,居然有人搭了个塑料帐篷,住那里,貌似在抗议什么,警察就在旁边,也不管他。

最后白宫旁边的Eisenhower Executive Office Building真是(借用晓路老师的话)“活活的”把白宫给比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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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华盛顿的观光,简单而舒服。虽然时间很紧,但是不知为何,走在这个城市有一种安全感,而周围的欧式建筑又很有历史感,觉得美国似乎变成了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可是高兴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又回到了亚特兰大,开始了忙碌的论文写作和一系列的报告准备。以前总是觉得博士论文哪用写一年,现在谁说不用,我真是要跟他急!跟同学聊天时,我最爱说的话变成:我再也不读博士了!算算时间,我已经只有两个月就回国了,幸好论文无论好坏也渐渐进入了尾声。写完后,一定去迪斯尼玩,奖励一下自己。加油吧,每一个正在写博士论文的同志们!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06-17 11:28: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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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小莉:可乐世界(World of Coca Cola)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06-16 10:03:35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有没有人跟我一样那么喜欢可乐呢?以前经常喝可乐,但是因为大家都说喝可乐对身体不好因此只能尽量少喝!后来寝室有一个学生物的同学告诉我,每个月喝一次可乐可以增强记忆,我从此就将这话当作至理名言!后来有老师说如果得了肠炎,不能吃东西,就可以喝可乐。我一听如获至宝。有一次吃东西吃坏了肚子,立马去买了瓶可乐!来到亚特兰大这个可乐之乡,可以品天下所有的可乐。这样的机会谁会错过呢!?

在美国旅游有一个非常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他们将所有的旅游项目都用文化包装起来。或者说他们将所有的旅游或产品都包装成一种文化,让你体验到这种文化的魅力。来到可口可乐世界,你看到的不仅的是可乐本身。还有与可乐相关的一切历史、人物、文化等等!在这里,你可以通过不同时期,不同地方的可乐广告看到可口可乐的历史发展,你可以通过3D电影体验可口可乐在世界范围内的销售,推广,口号等等!他们用各种方式建立其品牌文化与消费大众的亲近感。让你真的感觉到可口可乐是独一无二却又是全人类共享的东西(Coca cola is something unique that we all share)。当然对于我来说,虽然这些都让我很感动,不过一到品尝可乐的地方,前面的环节瞬间成了浮云。想想,这可是能名正言顺品尝天下间所有可乐的地方啊!

我自从走进可乐世界就在期待品尝可乐的这一历史时刻。真的到来了,还真有点不知道从何下嘴!整个大厅里应该有几十种不同的味道。我本来是打算将所有不同的味道全部记录下来,后来我发现这简直是无法完成的任务,因为一路喝下来,有的可乐简直不知道是啥味儿!鉴于种类太多,我就选择几种说一说。我要介绍的这几种可乐完全是以其独特的口味取胜。没有喝过,你都无法相信居然还有这么难喝的可乐,都不知道这些国家的人是不是味觉有问题。或者是说,难道大家的差异真有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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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从亚洲的说起。在整个品尝的过程中,中国的“醒目”都比较收欢迎,大家喝了之后都觉得较满意。甚至听到有人说中国的是最好喝的。这些可乐里面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印度的可乐。我都形容不出它是个啥味道,总之怎一个难喝了得!名字还叫 什么“Thums up”,一副牛哄哄的样子,把我一下吸引了。喝了以后才觉得内在美真的挺重要!当然印度的可乐还是没有意大利的Beverly厉害!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喜欢喝苦的可乐,反正我是无法消受。再加上可乐那特有的颜色,简直都快成中药了!难怪整个过程中听到人议论 The Italian one is the worst! 接下来让我映像比较深刻的还有吉布提(据说是东非的一个国家,我可真是从没有听过)。这个国家的可乐倒是省事,喝可乐感觉都不用刷牙了!我总觉得喝起来有股淡淡的佳洁士的味道!最后的就是墨西哥的以纯净取胜,让我印象颇为深刻。在喝了那么多甜的可乐,自己都快味觉失灵时,墨西哥那犹如白水一样的可乐顿时洗涤了口中的一切可乐味。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喝了白开水,又看了一眼,确实是饮料。除非是里面没可乐,换成水了,不然我怀疑墨西哥生产的有这饮料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虽然觉得它可能是可口可乐授权生产的茶,但是真没喝出什么味道来!

有的可乐你推断它肯定很好喝,结果是味道不怎么的,比如说樱桃味儿的;有的可乐我想想都觉得无法下咽的,却觉得还不错,比如生姜味儿的!我的感觉是各个国家的芬达(Fanta)都挺好喝的。不过大多数到过这里品尝过各种味道可乐的人最后都有一个统一的感受:还是咱们平常喝的那种最普通的最好喝!喝了一肚子水后,觉得时间也差不多了,就到纪念品店看了看。居然发现了各种可乐味儿的唇膏。也不知道中国大陆有没有这个东西。不过我好奇还是买了8种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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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金纪念馆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06-16 10:29:16 [只看该作者]

 

虽然离我住的地方坐车不到20分钟的路程,但是直到快回国了我才想起他来。作为一个研究黑人文学的博士生,我已经在亚特兰大住了快一年了,居然还没去过这个纪念馆,我着实感觉有些许惭愧。

马丁·路德金纪念馆分为主要四个部分:Freedom Hall;马丁·路德金出生的房子(Martin Luther King Birth Home);马丁·路德金布道的教堂(Ebenezer Baptist Church)以及一个综合展厅。

虽然这样说显得有点肤浅,但是我到了那里,第一个感觉就是没什么可看的。Freedom Hall里面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包括: Martin Luther King Room, Rosa Parks Room ;Gandhi Room。我觉得没什么可看的主要是因为展室里面没什么东西,主要都是对这几个人生平故事的介绍。感觉Google一下就很清楚了,而且要让我站在那里把他们的一生都看个遍,我还着实缺乏耐心!当然博物馆里也展出了金的一些私人物品,比如说他的布道服,领带夹,演讲稿的手稿等(不是“I Have a Dream”,不然我就兴奋了。不过在整个参观的过程中,你几乎都能听到广播里在反复播放这段演讲词)。不过让我吃惊的倒是原来马丁·路德·金的妻子也是位很出色的民权运动积极分子。特别是在金被刺杀后,她一直坚持完成丈夫的使命。只是在民权运动中大家把过多的光环都置于了黑人男性头上,而女性的历史则被抹去了。本来觉得今天的参观就会在无聊中度过,没想到出了Freedom Hall之后所见到的景象让我觉得今天不虚此行!

事实上,户外并没有什么奇景可看,有的只是马丁·路德·金和妻子的墓碑。墓碑的对面烧着据说永不熄灭的熊熊烈火,象征着其永不磨灭的精神(在这里,为了配合语境,笔者采用了“熊熊烈火”以配合马丁·路德·金及美国人民的民权运动精神。但是当时由于下雨,看到的火着实不够旺……希望大家依然觉得我是个可靠的叙述者)。让我为之震动的事实上是马丁·路德·金墓碑上刻的铭文:“Free at last, Free at last. Thank God Almighty. I am free at last”. 当我看到这儿时,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居然掉下了眼泪。我们一直在赞扬马丁·路德·金在民权运动中的不懈努力。直到看到他墓碑上刻的这几行字,我才意识到他在斗争中早已筋疲力尽,没有力气再继续了。死亡让能够让他栖息于上帝的怀抱,最终感觉到了真正的自由”。在他死之前他也只能说“I am free”,而无法说 we are free”!我想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会是怎样复杂的心情啊?是一种解脱,绝望亦或是无奈?不得而知。

在来美国之前,所有关于美国文化的知识都是来自书本。我一直觉得美国黑人小说家一直都生活在过去,他们所讲述的故事几乎总是关于70年代以前的。感觉在他们的虚构世界里,美国在种族问题上从未前进!呆了一年以后,才发现种族问题正在以各种形式蔓延着。的确有进步,毕竟奥巴马都当总统了。不过从身边我看到的一些小事,你就会发现,的确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回想这一年,我在学校上课时,大多数时间会发现黑人学生和白人学生总会分开坐;我乘地铁或巴士时,车上的乘客几乎全是黑人或是拉丁裔的人。有一次我们开车出去买菜,开车的同学不小心提前换了道,违反了交通规则。我们被警察当场抓住。当时的情形记忆犹新。警报在我们的车后面突然拉响。同学知道自己栽了,就慢慢将车停在路边。由于第一次犯规,大家也不知道规矩。我们停了车后准备下车。前面的同学刚下车,我还在解安全带,就听见警察在后面大喊:“Do not move!Sit in the car!”天啦,我简直觉得有电视里面警察抓悍匪的阵仗。我当时就吓呆了,我都怕我们要再动的话,她都快拔枪了。警察开了一张150美元的罚单,让我们一个月后到法庭去申辩或交罚款。

也因为如此,我有了一次参观美国法庭的机会。那天,来到美国当地的法庭,打眼望去,95%的人都是有色人种,其中以黑人和拉丁裔的人最多。本来以为法庭是个很庄严、恐怖的地方,没想到里面每个人看起来都很淡定。有几个人带着手铐,腰上栓着铁链,居然还在前面高兴地聊天!我真是很无语,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旁边的同学老提醒我,让我别盯着人家看免得被揍!后来聊起这件交通违规的事,又引出另一出:美国这边路上行人比较少,大家几乎都开车。行人也不太遵守交通规则。只要没有车,总是乱闯红灯。我一般都很老实,只要我自己一个人在外,从不闯红灯。这边有个中国学生,前不久在街上看到别人都在过马路,就跟着闯红灯过去了。结果只有他被警察拦下来开了罚单,真是有冤无处诉。怪只怪自己不守规矩啊!

很多人都在跟马丁·路德·金的墓合影。不知道怎么了,我却始终无法站在他的旁边去打扰他!最终我还是选择单独拍了他的墓以及对面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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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时间不合适,我们最后没有参观他的birth house。只是在外面拍了张照片。鉴于网上到处都有,这里就不占地方了。不过后来在参观中还看到了金去世时的灵柩车,也忍不住拍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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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游记让我觉得最舒服的就是不需要在收尾时总结出什么道理,写到哪里没话可说了,就自然停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06-16 10:29: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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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特别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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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ms up",一时觉得是拼写错了。结果看图中,印度的那个饮料就叫这个名字。

他们估计想借”thumb up 这个意思,但又想吸引眼球,故意去掉一个“B"。

印度玩笑!有时叫人脑子转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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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哈莱姆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07-04 08:47:34 [只看该作者]

 

在出国之前,我总认为自己到了美国后会拜访很多跟黑人文化相关的地方,亲身感受一下真正的非裔美国文化。出来以后才深刻的体会到现实与理想的关系就像叙述者与隐含作者,而我的“现实”总喜欢做不可靠叙述。由于在理工学院,周围的同学貌似都很忙,每天都要去实验室。我到这里以后,似乎生活习惯还是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该上课的时候就去上课,没课上了就做做调研,写写论文。要是实在觉得很懒不想做事,干脆在家窝一天,什么都不做。本来想到赫斯顿曾经生活的黑人镇看看,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也只能作罢。不过我早就暗下决心,无论怎样在回国之前,我决定到纽约一游,拜访一下向往已久的哈莱姆!

我约了同学在纽约见,但是我只能一个人坐飞机从亚特兰大飞往纽约。说句实话,每次一个人出行我都有些忐忑,毕竟不在自己的地盘,感觉做不了主。偏偏天公不作美,居然在我出行的当天连降暴雨。亚特兰大和纽约机场当天都一片混乱。我本来5:40就该起飞的,活活等到8:30才起飞。一路提心吊胆,生怕老天再打雷闪电!本来觉得这次旅行一开始就不顺利正觉得闹心。没想到由于飞机起飞晚,我却有了一次从上空观看纽约夜景的绝佳机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以前没有坐过夜间飞机,觉得从飞机上俯瞰纽约的夜景甚是光彩夺目,异常美丽。我也找不到恰当的词来形容。不知道是该说漫天的繁星都跑到了地上,还是说感觉像是地上到处都洒满了金银珠宝。有一种夺宝的电影中第一次打开宝藏的大门所呈现的景象。可惜我没有一个好相机,不然我想这个美景就可以完全保留下来了。大家也只能将就看看我拍的蹩脚照片 

到了纽约后顺利与朋友相会。由于她也是学非裔文学的,因此我们很容易达成协议,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向哈莱姆出发了。纽约的地铁四通八达,也为我们的出行提供了不少方便。但是由于我俩都是第一次来这里,因此有些手忙脚乱。再加上中途要转地铁,我们不是坐错方向,就是坐过了站。一路不断地跟人问路,快接近中午了才来到哈来姆。到了这里后,我开始问自己,我到这里是要看什么呢?哈莱姆虽然只是一个区域或者说只是一个地名,但是它却承载着黑人文学与文化的历史。到了奥兰多,一定要看迪斯尼,到了纽约一定要去时代广场,自由女神像,到了亚特兰大一定要去可口可乐世界,CNN,以及水族馆。但是到了哈莱姆我要看什么呢?我虽怀着一颗朝圣的心来到哈莱姆,这一刻我却困惑了。我不知道自己来到这里是要寻找什么?历史到底在这里留下了什么痕迹,似乎我并没有办法找到。我心中想要看的哈莱姆似乎只是在历史书和小说中无数次被唤起的一个名字。无赖之下,我们只好走一步算一步,在大街上随便溜达溜达。哈莱姆是一个黑人区,一路走来几乎看到的全是黑人。虽然我学的是黑人文学,对黑人的历史略有些了解。但是说句实话,由于受美国整体大环境的影响,每每到黑人区我还是非常谨慎。人们普遍认为黑人多的地方治安就比较差。因此天气虽然很热,我依然是刻意穿了长裤。而随行的同学却穿了短裙。我真想提醒她让她换成裤子,但是我又怕她认为我神经质。再加上她换上漂亮衣服后心情大好,我也只有作罢。我们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街道两旁的房子似乎有些年头了,但是在当时的我看来,并不觉得特别破旧。如果不是后来到了纽约街头,看到了时代广场周围的建筑,我也不会觉得两个地方真是天差地远。虽然不知道要寻找什么,但是每每看到与历史人物相关的地方,我们还是忍不住兴奋起来,比如看到以历史人物命名的街道:Frederick Douglass Boulevard; Malcolm X BLVD; Dr. Martin Luther King, Jr. Boulevard

 

即使是这样,我们也在大街上大概逛了两个多小时。在途中,我们看到了黑人教堂;哈莱姆图书馆;还看到了很多家专门给黑人编辫子的发廊。我一直觉得黑人的发型非常多变,她们将头发编成各种造型,甚是有趣。不知道这是否也算是她们张扬黑人个性,传承黑人文化的一种方式。一路走来,我拍下了每一个写有哈莱姆的地方,但是心里总是觉得缺点什么。我总是觉得没有找到书中哈莱姆的感觉。我似乎想要找到某一个最能代表哈莱姆标志,证明自己曾经来过这里,与这些文学先辈们踏过同一片土地,也想找到他们留下的痕迹。然而当我仔细回想我看过的每一本小说中有关哈莱姆的介绍时,我发现除了“哈莱姆”以外,我不曾记住过任何一个地名。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一直在寻找“哈莱姆”,但是我其实早已置身其中。我看到了历史的遗迹,听到了历史的声音,呼吸着历史的味道。这一切都曾经滋养着一个个文学先辈们书写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他们的故事让人们记住了这样一个地方,也是他们的故事把我带到了这里。

告别了哈来姆以后,我们乘地铁来到了时代广场。一直以为时代广场就是一个广场。到那里寻了半天以后才得知,原来我们所在的那条街都叫Time Square。到了这里才真正感觉到纽约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不仅楼多,人也多。自从到了美国后,我突然觉得人多也成了一道风景线。纽约街头高楼林立,人们形色匆匆,似乎都是一副很忙的样子。华灯初上,纽约显得甚是迷人。这时,你才会感叹哈莱姆真是贫民窟。那里没有摩天大楼,没有金碧辉煌的酒店,没有豪华的购物商场,甚至是没有拥挤的人潮。既然这样,我们来看一组对比照片吧:

哈莱姆的教堂:

  

时代广场的街区:

纽约市区的教堂:

 

畅游在纽约的街头,我们看到了杜莎夫人蜡像馆,但由于人太多,我们只在门口拍了张照就离开了。

 

走到所谓的“时代广场”时,我意外发现在广场中心最高的广告展示屏幕上居然写的是“新华通讯社”。我以前还真是从未关注过。走到那条出了名卖奢侈品的第五街,倒是有点让我大跌眼镜。不知道是因为我们没走对地方呢,还是以往的理解有误。我本以为这是一条只卖LVChannel等品牌的奢侈品街。没想到这条街倒是龙蛇混杂,什么都有。像H&M Loft GapForever21等这些平民化的商品也有一席之地,倒是那几个所谓的奢侈品牌我一个也没有找到。可能老天可怜我反正也买不起,干脆就不浪费那个美国时间了。

第一天的时间匆匆就过去了,我甚至来不及想我到底看到了什么,还需要看什么。只是觉得当累得走不动时就该回去了。旅行嘛,别搞得跟每天必须完成哪些任务似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07-04 09:04: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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