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意思是:只要解释者够多,过程够长,最后必然所有元素都可解。
那样每个符号文本都是如此。不限于艺术。例如广告。
意图定点是发出者的主观设想,不能阻止无限衍义。
物性,就是物理化学属性。例如刘邦把自己的父亲看成汤料。
“用报纸碎玻璃”?
你能用报纸的物理化学属性做的任何事,都是用其物性。
做不做得成不能怪符号学吧?
回到“艺术无噪音”。这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
我不能说我的看法肯定对(噪音存在于任何符号过程中,艺术不例外)。
楼主能否再仔细推论一下?
“
涂抹不是“露迹””? 涂抹就是一种露迹。例如油画笔触。
“版本学视野下的《红楼梦》可是艺术文本?”, 不是,是文件。
“解释者参照”,这恐怕需要更多思考。请说下去。
楼上说的很有趣。这样我们就进入了理论上最苦恼的“阐释标准”问题。
楼上说“不存在“大多数人”这一说法。” ?
但是必须建立一个“interpretative community”概念,不然一切落入了相对主义,无政府主义。
公婆各有理主义。
这是现代批评理论一直无法解决的难题,现象学,阐释学,接受美学,符号学,都没有一个说得过去的办法。
有关论辩文献极多。许多大家在此倾注心血。
例如Mitchell所编 Politics of Interpretation,百家争鸣。艾柯的《阐释与过度阐释》三方争雄。
楼上有个建议:“
阅读身份的必须确认是为这种释义秩序确立一个明确的有效边界。”
愿闻其详。值得好好论一论。
“阐释群体的意义范围本身就是一个动态流动的”。
但是比起其他解释,还是相对可捉摸的。
楼主可以看一下拙作《新批评》94页的简单总结。
新批评见此乱局,干脆回到文本,符号学无法如此干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