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讯书评
   书讯书评
于化龙评周劲松译《符号疆界:从总体符号学到伦理符号学》

符号学可以分为两个传统:一是以索绪尔学说为核心的传统,一是以皮尔斯学说为核心的传统。两个传统的区别,首先呈示于他们对“符号”一词的不同理解。索绪尔把符号分为“能指”与“所指”两个部分,并认为二者像星云一样混沌不清,而它们组合成为符号亦只是偶然的、随机的结果;皮尔斯则把符号分为三个部分,在他那里,符号是由“再现体”、“对象”、“解释项”三个部分组成的:“再现体”即是符号供以感知的物质成分,“对象”即是符号指向的外在事物,“解释项”即是人们运用其他符号对某一符号的理解。

于化龙评周劲松译《符号疆界:从总体符号学到伦理符号学》

作者:于化龙  来源:符号学论坛  浏览量:2266    2018-03-17 13:32:58

 

运动的疆界

于化龙评周劲松译《符号疆界:从总体符号学到伦理符号学》

 

符号学可以分为两个传统:一是以索绪尔学说为核心的传统,一是以皮尔斯学说为核心的传统。两个传统的区别,首先呈示于他们对“符号”一词的不同理解。索绪尔把符号分为“能指”与“所指”两个部分,并认为二者像星云一样混沌不清,而它们组合成为符号亦只是偶然的、随机的结果;皮尔斯则把符号分为三个部分,在他那里,符号是由“再现体”、“对象”、“解释项”三个部分组成的:“再现体”即是符号供以感知的物质成分,“对象”即是符号指向的外在事物,“解释项”即是人们运用其他符号对某一符号的理解。

皮尔斯的“再现体”与索绪尔的“能指”并无不同,但索绪尔的“所指”在皮尔斯那里却分成了“对象”与“解释项”两个部分。这说明皮尔斯认为符号的“所指”并不是一片混沌,而是具有一定原理的。所以进一步讲,两个传统的不同,具体呈示在一者认为符号以任意性为主,一者认为符号以理据性为主。索绪尔认为符号以任意性为主,他更加倾向于把符号理解为一种自在的东西,在此基础上,符号的使用亦为一种独立的、自足的结构支配着;而皮尔斯认为符号以理据性为主,借助“再现体——对象——解释项”的三元模式,他揭示了主观意识对符号行为的意义与作用,同时为意义的衍生提供了潜在的可能。以索绪尔思想为基础的符号学,一方面能指与所指是等价的,另一方面对语言行为的两极进行了理论梳理,即:具有总体性的系统【语言(language)】,与个别言者对该系统的个人运用【言语(parole)】。但是,正如皮尔斯所说,“再现体”于某个方面替代着某一事物(即“对象”),是由于它在此人脑中产生出一个对等的符号,或者是一个可能更为发达的符号(即“解释项”)由此可见,索绪尔的符号学理论倾向于结构,皮尔斯的符号学理论倾向于发生。

索绪尔认为每一类符号都是一套价值系统,而由于能指、所指、能指与所指的结合,皆具有偶然性,所以语言是一套纯粹的价值系统。基于此,索绪尔的符号学集中关注语言这一人类特有的交流形式,并囿于以语言为基础的人类文化范畴,且在思考非意图交流符号以前,符号学只关注有意图交流的符号,这便是索绪尔引领的符号学潮流。索绪尔符号学的错误在于它用人类符号(尤其是语言、文字符号)替代了所有可能的符号(人类的和非人类的)。

与其相比,皮尔斯的学说中,诸类符号的地位更加平等,符号研究的范畴更加宽广。皮尔斯认为,“世界充斥着符号,即便这世界并不是完全由符号构成的。”在19081223日给维尔比夫人的信中,他列出了或深或浅的十几类学问,并认为“所有这些东西,······都只是作为符号学的对象才进入我的研究范畴。”从而呈示了自己关于符号学的宏大视角。这就是说,所有存在的事物,不管是人非人,由于它们是符号,或者说,由于它们具有符号的功能,方为皮尔斯所关注。而在1909年《论意义:基于对同一所进行的半个世纪的观察》的前言中,皮尔斯认为,符号就是能够创造出自身以外的精神图像的一切东西,语言只是其中一类。

与皮尔斯同一时期的维尔比夫人,则建议把“符号学”视为“意义学”,且与皮尔斯一样,以三元的方式,把意义分为三个部分,即:感知(sense)——意义(meaning)——意味(significance)。在1903年问世的《何谓意义?》中,维尔比夫人说道:“与感知相关的,是‘倾向’(intention)、‘意指’(signification)与‘对周围环境的回应’(organic response to an environment);与意义相关的,是‘意图’(intention)与‘试图传递的特定感知’(the specific sense it is intended to convey);与意味相关的,是‘理想值’(ideal worth)、‘本质兴趣’(essential interest)、‘理想价值’(ideal value)”。简而言之,感知即是“对周围环境的回应”,“意义”则是一个符号“试图传递”的特定感知,“意味”便是某一事件或经验的究极结果。“感知”关涉到通过符号指涉感官所认知的事实,“意义”则往往与理性(意图性、意愿性)相关,“意味”不但包含了前两者,而且超越了前两者,它关涉到某一事件或某一经验的特征、结果、究极价值。

三者可与皮尔斯另一关于解释项的三分式——即时解释项(immediate interpretation)、“动态解释项”(dynamic interpretation)、“究极解释项”(final interpretation)——相对应:“即时解释项”关涉到解释项对符号的即时回应,可以与“感知”相对应;“动态解释项”是于特定语境中对待符号意指的,因为它是照特定意图加以使用的,可以与“意义”相对应;“究极解释项”与解释可能的末端符号有关,指它在从一个符号到另一个符号这条无穷的符号链中一切可能的回应,同“意味”一样,它也与符号的创造潜能有关。可见,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与维多利亚·维尔比的“意义学”的研究皆十分关注符号学与价值论之间的关联。正如“究极解释项”在皮尔斯理论中居于关键地位,“意味”在维尔比夫人的三元模式中扮演了核心的角色,呈示出其意义学的巨大价值。“这意味着什么?”追问的并不只是语言意义,而是希望了解某物对于我们具有怎样的价值。这里须作出一点说明:维尔比夫人强调的“价值”是“意指价值”,其所关注的是所有符号行为中意指操作的伦理,这不是一种伦理学意义上的伦理,而是一种符号学意义上的伦理,即一种保证意义行为一直进行下去的吁请和诉求,所以意义学的研究领域注定更加宽广。

而查尔斯·莫里斯于此一认识亦有深刻的理解。在1964年的《意指与意味》中,他区分了“意指”(signification)与“意义”(significance),辨别出“意义”的两个方面:“语义的”(semantic)方面与“价值理论的”(axiological)方面。而由于每一个有机体都具有维持自己生命的欲望,所以它们亦拥有追寻不在场价值的倾向。基于这一点,符号行为不只与人类相关,亦与一切生命体相关。莫里斯亦进一步拓宽了符号行为,超越了人类文化领域,把符号学与生物学结合在了一起。在1946年的著作《符号、语言与行为》的开始,他就阐明了自己的信念:符号学须建立在“生物学的基础之上”,在“行为学的框架之内”。基于此,莫里斯关于“符号行为”的定义是“某物是某有机体的符号这一过程。”其弟子西比奥克认为,这个定义暗示了符号过程中生命的在场,而符号行为是与生命进化一同诞生的。不过,虽说莫里斯以生命体作为符号行为过程中的行为主体,但是“生命体”(living being)往往只是一个总体的有机物,却不是有机体的一部分,譬如一个细胞。这是莫里斯的不足,而这一不足在其弟子西比奥克那里得到了弥补。

在文章的开始,我们介绍了符号学的两个传统,即以索绪尔学说为核心的传统与以皮尔斯学说为核心的传统。两个传统的不同也呈示在名称方面。“符号学”在西欧称为“semiology”(该名称来自索绪尔),在东欧称为“semiotics”(该名称来自洛特曼,洛特曼的理论是建构在索绪尔的基础之上的,但与索绪尔不同,他知道更早些时候约翰·洛克所建议的这个名称)。因此,不论西欧、东欧,它们的符号学理论都源自索绪尔的相关学说。而比索绪尔稍早一点,在美国,皮尔斯也在研究符号学,而他把符号学称为“semiotics”,并把符号行为称作“semiosis”。由于索绪尔符号学的封闭性与皮尔斯符号学的包容性,西比奥克称semiology传统为“小传统”,称semiotics传统为“大传统”。一方面,符号学是新近的,因为它的地位刚刚明确,而使用也刚刚开始;另一方面,符号学也是古老的,因为它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至古希腊希波克拉底与盖伦的学说,因为两位杰出的医者皆把病征(也是一种符号)与生命置于一起思考。这呈示了西比奥克的研究态度。

西比奥克认为,符号学提供了跨越不同学问的立足点,它把其他学问想当然地进行研究的那种东西主题化了,那种东西就是符号行为。于是,在把符号与生命连结在一起的宏大视野下,在符号学把不同问题化约成一个问题的有力支持下,西比奥克创建了“总体符号学”。而比起自己的老师莫里斯,西比奥克的“总体符号学”又一次拓宽了符号学的研究领域:一方面,在总体的视角下,它包含了生物符号学(biosemiotics);另一方面,在局部的视角下,它亦包含了“体内符号学”(endosemiotics)。“总体符号学”的宽广还呈示在西比奥克对于“符号世界”的理解上,他认为“符号世界”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1)、生物学所描绘的符号生命与生命符号;(2)、人类的文字的与非文字的符号;(3)、人类为意志所控制的意图符号;(4)、多声部性的符号与单声部性的信号;(5)、照不同的像似性、指示性、规约性程度来对待的诸类符号;(6)、“符号大师的符号”,通过它们,我们首先能够追溯符号学的起源,其次能够辨别为推进符号学作出贡献的学者的符号,再次能够确立符号学与某一民族或文化的起源与演进相关的符号。

正如约翰·迪利所总结的那样,随着20世纪符号学的全球化进程,从1963年起,符号学的核心人物,不是皮尔斯,不是索绪尔,而是西比奥克。而截至2001121日西比奥克过世,符号学也进入了新的时代,这就是“伦理符号学”(semioethics)的时代。此时符号视野不仅已融入理论知识的领域,而且已融入实际知识的领域,或者说,已融入人类对自身行为的控制。人类行为,就符号学的目的而言,关涉到该行为的全部内容,它不但包含了人类之间的社会交往,而且包含了人类与其他生命之间的交往。人类的存在以此为基础,所以对待自己与其他生命,人类须担负起自己的使命,这便是“伦理符号学”的题中之义。

佩特丽莉指出,时至今日,在“生命权力”(bio-power)思想的影响下,在资本主义社会以身体为工具的控制中,身体是个体范畴的组成部分,它们往往只为个体所有,这使得基于身体间性的文化行为与价值观念几近全灭。而正如福柯等人所揭示的那样,众多知识领域的分离,对“个体化身体”的意识形态—社会文化而言,是功能性的——也就是说,分离并非一定,它只是意识形态与社会文化保全自己的方式。目前对于人权的强调,仍是以同一性逻辑为导向的,异质的他者的权利则仍未得到关注。

比卡西尔“人类是使用符号的动物”更进一步,佩特丽莉认为,人类作为“符号的动物”,不仅具有符号能力,而且具有符号之符号的能力,即省思一切符号的能力。基于这一点,人类不但可以为自己的符号,也可以他者的符号负责。他者可以理解为人类以外的一切生命,这意味着此一人类专有的能力须为跨生物符号界的一切符号行为有所担当。所以,佩特丽莉提倡一种总体性的、非综合的符号学研究。它强调对他者的倾听,突出与他者的关联,而关联不但有量的方面(总体符号学之总体性所赋予的),也有质的方面(伦理符号学之伦理性所赋予的)。他性使总体性向着无穷性(infinity)或“无穷的符号行为”(infinite semiosis)演进,引领我们超越认知并进入伦理层次:因为与他者具有无穷的关涉,所以我们不得不对他者负责。由此,伦理符号学呈示出了十分鲜明的人文主义倾向。但伦理符号学的人文主义,奉行的并不是“非我族类,不得入内”的原则。它突出的是他者,强调的是异质,其目的乃凸显一切生命之间的关联性。所以,伦理符号学并不具有“十诫”般明确的规则,它并不拘于程序、规范、意识形态,并没有什么十分明确的目标、计划、规定。但如果非说不可,伦理符号学的功能,便是省思并突破目前已有的程序、规范、意识形态。这样的理论或许会显得空洞化、口号化,但正如《道德经》所说,“大成若缺”,从总体符号学到伦理符号学,我们见证了符号疆界一次又一次的扩大,也见证了包容的勇气与决心一天又一天增加。

 

 

参考文献

苏珊·佩特丽莉:《符号疆界:从总体符号学到伦理符号学》,周劲松译,四川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