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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造词到类文字

作者:孟华  来源:《符号与传媒》第五辑  浏览量:9863    2012-12-25 16:01:54

 

摘要:本文旨在研究类文字的符号学本质。类文字作为一种符号,其特征乃是与文字之间的特殊关联:对此类现象的研究,乃是基于造词理论的汉字符号学中重要的一个分支,而后者在使用了由索绪尔开发出来的符号学原理的同时,也试图扬弃其过于结构主义的僵死要素。

 
 关于造词
 
说起造词,当然就要从我师从葛本仪先生说起。
我曾经是一个文学青年,后来将自己写不出像样东西的原因,归结于个人的“词汇贫乏”。这个“误判”却致使自己走向词汇学。我在工厂做工人时便开始搜集各种语汇,建立自己的词典,并在《汉语学习》、《辞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了几篇学术文章。那时学术界对词汇的理解,主要还是受斯大林的“建筑材料”和结构主义的“结构单位”等观点的支配,把词语看做是静态的语言备用单位,研究者主要的工作就是确定各种边界:词与非词的分辨,词的内部意义结构划分,词汇与语法的区别,词的各种形式或功能参数的定量分析……。
这种观点与我对词汇的实际感受相差太远,当时无法把这种感受总结出来,但用今天的学术语言分析,我当时心目中的词语还应该是一种人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它是人类语言生活的全息胚,它不仅有着自己的内部结构规定性,同时还关联了语法、修辞、书写,还关联了整个人的交流活动。总之,它还具有跨界的、动态的、异质的、开放的、人文的等另一面属性,词语就是一个文化世界。
1987年,我带着这种懵懂的感受入葛本仪先生门下后,思路很快就被她的“造词理论”激活了。当时词汇学界的主流是“构词说”,鲜有学者在研究构词的同时还考虑造词问题。构词与造词,一字之差,理路迥异。“构词”是后得于词,即人们从一个既有的词语成品出发,静态地分析它的结构规则及其类型,诸如偏正式、主谓式、联合式、补充式等等。而“造词”是先得于词,即重点思考一个词“从无到有”的问题(葛本仪语),先是“造词”的活动而后才有活动的产品——“词”。
造词说蕴含着一个语言学研究方法论的根本分野:从语言静态的结构分析转向动态的、开放的言语活动的研究,转向静态结构与动态功能、人与语言的相关性研究。
当然,造词的研究又可以从两个具体路径入手:一是面向词汇系统,通过语言的现成结构单位,概括出它们是如何被生产的那些机制和规则。葛老师就是走的这个路子,譬如她通过对现成的汉语词语的结构分析,概括出音变法、摹声法、音义任意结合法、说明法、比拟法、引申法、简缩法等等。显然,这种研究已经超出了传统语法学构词法的纯结构描写,已经引入了动态的修辞、语用等要素和规则。这些观点在八十年代的词汇学界还是相当另类的,当时的词汇学家们很少有人关注造词问题。正是在葛先生的启发下,我走向了造词研究的第二个路径,即直接面对人们的言语活动,去观察一个词是如何从言语活动片段演变为语言结构单位(词)。这个过程就是“命名”。我的硕士毕业论文就是《命名简论》(1990年),现在看应该这是学术界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命名学的论文,分两期发表于青岛师范专科学报。后来也连续发表了几篇关于命名的文章,遗憾的是我所憧憬的命名学还没有建立,兴趣便匆匆转移了。
正是有了师从葛老师进行造词(命名)研究的经历,我此后的学术研究始终关注的是语言的异质性质。即任何一个语言单位,譬如说词,它总是在与人、与社会、与语境、与语言结构自身、与其他异质符号(书写、图像、标记、实物等)的关联中定义自身的。这个学术立场成为我始终不渝的基本原则,它显然受惠于葛师的造词说。后来我发现,实现这个学术理想的最好领域是符号学。而词汇学与符号学有着天然的联系。现代符号学的奠基人之一索绪尔,他的代表作《普通语言学教程》,提出了符号学的一些基本范畴,诸如能指和所指,任意性和相对可论证性、语言和言语、组合和聚合、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语言和文字等等,我们会发现,他的符号学或语言学的基本研究对象不是句子、不是图像或其他非语言符号,而是语言中的词汇。索绪尔的宏旨是基于词语符号去寻找一般符号学的普遍规则。
但是,索绪尔的语言学和符号学是结构主义的,或者至少是,他的阐释者们把索绪尔的观点“结构主义化”了。而我在研究符号学(语言符号、文字符号、视觉符号、实物符号)的过程中,始终秉承“造词说”的学术立场,注意符号的动态、异质、开放性质的研究,注重与修辞学和文化语言学的结合,以弥补索绪尔结构主义的局限。因此,我现在的主要学术兴趣是对汉字的符号学研究。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汉字学,而是以汉字为符号样品的普通符号学理论研究。我的基本观点是,汉字是在它与汉语、图像符号、实物符号以及其他汉文化符号的关联中定义自身的。[1]汉字处于最基本的两种异质关系中:一是言文关系(汉字与汉语的关系),一是文象关系(汉字与视觉符号的关系)。汉字相对于汉语时,它具有视觉符号的性质;而它相对于视觉符号时,汉字又具有语言符号的性质。汉字的这种中介性我称之为“第三空间性”,也叫做类文字性[2]:它既是文字符号又不是文字符号的跨界、中介性质。
类文字或者类符号学,可能成为我的学术生涯的最终归宿,但我每次前进一步,总是要从词汇学、造词说那里寻求原发的灵感和动力。
 
 关于类文字
 
类文字是我所提出的类符号学研究的一部分。类符号,即不同的异质符号之间所出现的亦此亦彼的跨界性质。譬如这个视觉符号:
2012-03-18 04:00:00 来源: 广州日报
人们会误以为它是张照片,其实是一幅铅笔画。作者有意按照片的编码原则(镜像原则)去创作图画符号,将异质符号的符号原则转移过来,使图画符号兼具图画和照片两种符号特性。这就是类符号现象。
所有和文字相关的类符号性,我们统称为类文字性。如高玉宝的入党申请书:
该文(抑或图画)的意思是:“我从心眼里要入党。”但作者当时是文盲,不会写的字便用图画代替。这里的图画兼具文字属性,成了类文字、类符号。
 
1汉字能指的类文字性
主要指汉字或图像形体所表现出的图文中介化现象。
1.1线条与笔画 我认为,无论图像(图形)还是汉字,都具有线条和笔画两种属性,只不过文字是笔画占主导,图画则是线条性占主导。笔画是能够重复使用的构成图像的最小视觉单位或基本结构单元,它本身不含意味或意义,具有习俗性、规范性和重复使用等特征。线条则是与笔画相对立的概念,它本身具有意味性或摹状性,比如,全长的横线不仅能唤起宽广的感觉,而且还能唤起重量感、静止感,确实,还有悲哀感。曲线易于使人联想到运动……[3]线条有两种:一是本身具有抽象意味(如尖锐的齿形线条与柔和的流线型相比);二是具象摹状(如三角型是山的具象摹状)。
如果从异质符号区别性的眼光看,笔画与文字有关,线条与图画有关。但是,类文字性(譬如汉字)的能指则表现在:它既是笔画又是线条。作为笔画,它构成字形;作为线条,意味线条构成汉字书法,摹状线条构成汉字美术字或文字画。作为线条,它包含某种意味形式和摹状形式,为图像符号做准备;作为笔画,它是任意性差别化的手段,为文字符号做准备。因此我们对汉字的这种图文中介化或类文字性质概括为:
笔画的自由化、意味化就是线条;线条的习语化、程式化、规范化就是笔画。二者之间的徘徊构成了汉字的字法(汉字形体构造)与书法(包括美术字、文字画)的两极,这种在两极之间徘徊和中介的性质就是类文字性。
当然,在汉字形体演变史中也存在这种类文字现象,古文字(如甲骨文和金文)与今文字(汉字隶定后)的区别就是:古文字更具线条化倾向,今文字则走向笔画化。但古文字其实也具有线条化和笔画化双重性即类文字性。
1.2图趋文与文趋图 有两种类文字:
“图趋文”指的是线条的笔画化、或图像向文字靠拢的情况,我们也称为“向心化类文字”。如沈兼士所说的“初期意符字”或“文字画”:由文字画蜕化为六书文字,中间应有一过渡时期,逐渐将各直接表示事物之图形变为间接代表言语之符号。[4]
“文趋图”指的是笔画的线条化、文字的图像化,我们也称“离心化类文字”。如下图的“舞”则是汉字笔画向摹状性线条转化的类文字化:
 
 
2汉字编码的类文字性
符号编码,指一个符号的能指和所指被某种编码方式或规则组织起来产生意指的过程,或这种过程的结果。如汉字的“六书”,就属于符号编码的范畴。
每一种异质符号都具有多种编码方式,但总有自己主导性的编码方式。譬如照片的主导编码是镜像原则,图画的主导编码方式则是像似性或肖像性:在图与原型之间的保留某种(可观察到的)失真度的视觉模拟关系。至于语言符号的主导编码,索绪尔则认为是任意性和线条性。当一种符号使用了异质符号编码方式,它便具有类编码性质,譬如前例的图画符号使用了照片编码。
2.1汉字的类文字编码 汉字在像似性和任意约定性之间做跨符号地徘徊,具有一种类编码性质。或者说,它不仅有着文字编码的性质同时还兼具图像编码的性质。
如“凸、凹”这两个字,字形是对某种现实形状的像似性模仿,具有图像编码的性质。当然这是相对而言的,真正的图像编码(如照片、油画)是“所见即所得”,图形与原型对应;而象形字的图像编码中已经包含任意约定性编码:并不对应某个现实形象,而是被约定性地专指某个固定的意义。因此象形字是一种类编码,具有像似与约定双重编码性质。但“凸、凹”与汉字“委”相比,前者显然更具有像似性编码特征,而后者则是一种“意象性”编码:“委”这个会意字从“禾”、从“女”。“禾”随风摇摆产生随顺的意象,“女”也具有柔顺的意象,二者意象性地结合在一起,并且意象性地表达“随顺”这个字义。
什么是意象性?其形象并不是由字符的形体画面直接提供的,而是通过对字符的意义联想而产生的。意象性就是通过对符号的意义联想所产生的形象感,是一种心象而非直觉的视象。意象性编码也是文学的基本编码原则。
相对而言,汉字“六书”中的“象形”主要是像似性编码,而“会意”、“形声”中的意符,则更侧重于意象性编码。就整个汉字系统而言,古文字(甲骨文、金文、篆文)阶段的表意汉字侧重于像似性编码,今文字(隶定以后的今文字)阶段的表意汉字则是意象性编码。
相对于像似性(所见即所得)编码,意象性(所想即所得)更具有约定性编码的特征:一个“禾”的意符具有“随顺”的意象,是汉字社会任意约定的结果而并无必然的理据。但是,汉字的意象性意符(如形声字或会意字的意符)与汉字记号字(形体失去意义理据的字,如现代汉字“女”、“水”等)、假借字以及声符相比,后者又更具有任意约定编码特征,而意符的意象性则可看做是像似性编码在现代汉字中的转移,或者说是代表了汉字向图像编码靠拢的倾向。
汉字的三种字符代表了三种编码方式:形符(像似性)、意符(意象性)、声符(任意约定性)。但就汉字系统的本质而言,意符所代表的意象性原则,是汉字的主导编码。
汉字的主导编码在坚持文字的约定性编码的同时,还表现出向图像编码靠拢的性质,这属于“离心化类文字”范畴。而下面我们将讨论的是汉语编码向汉字编码靠拢的情况,这属于汉语的类文字问题,也即我们说的“向心化类文字”现象。
2.2汉语的类文字编码 合体的形声字与独体的象形字的重大区别在于:后者更侧重于像似性、图画性编码,而形声字主要是针对一个具有音符化倾向(任意约定编码)的汉字单位所做出的理据化、意象化的标注,即在一个音符旁边增加了表意象的意符:“假如有一条河叫做‘羊’,一个部落的姓也叫做‘羊’,一种虫子也叫做‘羊’,古人就造出从水羊声的‘洋’,从女羊声的‘姜’,从虫羊声的‘蛘’……”。[5]象形字“羊”被借作河、姓氏、虫子的名字时,它是一个假借字即表音性字符,在这个假借字(音符)基础上加上意象性的意符分别构成形声字“洋、姜、蛘”以后,形声这种造字法就表现出用意象编码的方式(意符)去阐释、界定、标注约定性的音符。这个“音符+意符”的基本原则之所以是意象思维,是因为它代表了一种可视性地看待有声的汉语的一种文字类编码方式:既承认汉字具有音符的任意约定性质以及汉字向汉语靠拢的一面,又坚持汉字的表音一定要建立在图像编码的基础之上,强调汉字意符之意象对汉语的阐释和标注功能,强调意象性是形声字的主导编码原则。
汉语,相对于汉字而言,它的主导编码还是索绪尔所说的任意性和线条性原则。尽管徐通锵说汉语是一种非线性的、理据的语言[6],他的这个论断是就汉语和印欧语的对比而言的,印欧语相对地说更具任意性编码特征。但是如果我们把汉语放到文字(汉字)符号的对立面,就会发现汉语编码的主导型还是属于语言的任意约定原则,而汉字的主导型则是意象性原则。
当汉字形声字的这种“音符+意符”的意象思维,转移到汉语编码中,使得汉语编码兼有了汉字编码(意象性)的类编码性质,这便是汉语向汉字靠拢的“向心化类文字”现象。如唐代孟綮在《本事诗》中写道:“白尚书姬人樊素,善歌,妓人小蛮,善舞,尝为诗曰:‘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此处,诗人在形容樊素的口(或者更准确地说,她的唇)非常红艳,而小蛮之腰十分纤细。但他并没有使用“红”和“细”这类字眼,而是用“樱”比喻“樊素口”,以“杨柳”比喻“小蛮腰”。[7]
显然,“樱桃”、“杨柳”这些意象性的比喻代替了直白的概念“红”、“细”,相当于形声字的意符;而“樊素口”、“小蛮腰”则是直接表达有声语言的概念单位,相当于“音符”。它们的结构式为:
樱桃(意符)+樊素口(音符),杨柳(意符)+小蛮腰(音符)
汉语中的“白、绿、大、量、口、窜、跳、步、色、逝、白、滑、(一)水、(一)米、(一)书、嚎、枪……”等等词语,也属“音符+意符”的意象思维结构:划线的语素相当于意符(视觉意象),其余的则相当于音符(听觉的语言概念单位)。
意象性虽然是汉字和汉语共享的类编码方式,但从逻辑上而非发生学意义讲,我们认为汉语中的意象性编码是由汉字提供的。汉语中的这种汉字意象性编码即我们称之为“向心化类文字”现象——汉语的编码或语法因具有(汉字)字法的特征而变成一种类文字编码。徐通锵先生的汉语字本位理论较早地意识到了汉语的汉字性问题。但我认为站在类符号学的角度能更好地阐释此类现象。
 
3汉字所指的类文字性
异质符号在能指和编码方式上差异,必然与其所指的差异有关。比如图画符号的能指是线条性的画面,它的编码方式是像似性,进而它的所指便倾向于指涉一个现实物象而非概念——所见即所得。当然,有的图画的所指是指涉概念的,比如中国传统画中的“梅、兰、竹、菊”,被隐喻为四种君子之精神品格。当一幅画不是为了状物而是表意,它已经被类文字化、类所指化了。图画符号的所指当然也可以表达概念,但其主导型却是物象而非概念。
文字符号的所指显然是语言,其能指则是高度笔画化的图形,编码方式是任意约定的。而当汉字的所指不仅是语言而且还指“言外之物”,那么它就异化为其他符号的所指而呈现出“类所指”的情况。
汉字是表词文字,按照文字的约定性原则,它的所指应该是语言中某级抽象结构单位。但实际上汉字的语言意识并不鲜明而表现出类所指倾向:字词不分、名物不分。
3.1字词不分 汉字所指的词,不是抽象的语言结构单位,汉字代表的不是词的抽象形式而是某个具体的音义结合体。
根据法国语言学家马丁内的观点[8],语言学界一般把语言看做是一个双重分节的结构:上层(第一分节单位)是符号层,由语素、词语、句子这各级单位构成,底层(第二分节单位)是音素或音位层。如汉语的底层有十个元音,二十二个辅音,共三十二个音素。世界上多数语言的音素数量都在三、四十个上下。越接近底层的结构单位数量越少,而句子这一级单位是开放的、数量无限。
语言在层级结构的这种多次切分和离析其实是由文字来完成的:在图画文字阶段,文字只能以画面来标注句子或话语片段。后来图画文字发展为单词文字,如一个汉字书写汉语中的一个词语或语素,人们开始认识到词语这一级符号单位。而字母系统发明之后,“这种文字系统记录的不是整个词或音节,而是组成词的语音”[9]即语言最底层的音位系统。
汉字分析和标记的不是汉语的语音系统,而是一个个具体的词语或语素单位。如汉字“马”并不代表汉语中mǎ这个音节(汉字中的“码、玛、犸、蚂”等字都读mǎ),而代表mǎ这个音节和所负载的个别语言单位意义的结合体。由于汉字记录的是汉语第一分节的符号单位,这使得它倾向于使自身成为一个有意义的符号来记录汉语的语符(语素或词),这就是汉字的“词化”原则:要求汉字保持一个形体、一个音节、一个意义的对应格局[10](徐通锵),进而造成汉字单位同时也是汉语的词语(或语素)单位的字词统一的格局。而一旦违背了这个“词化”原则,汉字(汉语)社会往往会做出适当调整。
如外来词“茉莉”早期翻译为“末利”等,汉字记录的是汉语的音节而不是词,违背了“词化”原则,于是汉语社会后来加上草字头写作“茉莉”;“琥珀”早期译作“互婆、”“互破”等,后来词化为带“玉”字旁的 “琥珀”;“峨眉山”以前叫做“娥眉山”,后来“娥”词化为“峨”……这个过程就是汉字词化的过程。汉字形声字多数是在音节化的假借字或记号字基础上加注意符产生的,音符加注意符的过程也是汉字词化的过程。
再如“蝴蝶”只是一个语素,但却用两个汉字来记录,它们只表音不携带意义,不符合汉字“三个一”的词化原则,于是汉语社会便做出了调整:
蟹:螃蟹、蟹肉、蟹壳
啤:啤酒、扎啤、青啤
蛛:蜘蛛、蛛网、蛛丝、喜蛛
驼:骆驼、驼肉、驼毛、驼峰
巴:巴士、中巴、小巴
的:的士、面的、的哥、的姐
上述的“蝶、巴、的、啤、蛛、蟹、驼”等字本来是无意义的音节,但现在都“词化”为形音义结合体的符号单位了(这种现象是陈保亚总结的,他称之为“字化”[11])。但是它们的具体情况还有所不同:“碟”和“蟹”是一类,它们的词化程度最高,甚至在一定语境中可以单用,如“看”、“卖”。“啤”、“蛛”、“驼”是第二类,它们的词化程度稍次,虽不能单用但可意会。“巴”、“的”是第三类,词化程度相对最低,它们更依赖于某些特定的组合结构。这三种类型反映了词化的不同阶段的情况(词化三种类型的分析承蒙葛本仪先生的指点)。
 众所周知字和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字是表示词的书写符号,但因汉字是表意文字,它从产生开始,就和汉语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词化现象是很自然的。词化原则导致汉语与汉字相互指涉,表现出字词之间跨界的情况,进而导致字词不分、言文不分,汉字的所指呈现既是字又是词的跨界或类所指现象。
3.2名物不分 就异质符号的区别性原则看,图像符号的所指是物象,词语符号的所指是概念。物象和概念的基本区别是:类型化和表征化。
类型化即符号所指代表现实对象中的一类,保持着该类的共同抽象特征。譬如“树”这个词语的所指是关于树的类型化概念,它可以指涉世界上任何一颗具体的树。
表征化即符号的所指代表现实对象中具象的某一个而非类型。譬如与词语的“树”相比,一幅绘画(或照片)中的树,其所指常常是某一颗具象的树。当然绘画的所指也具有类型性,但与词语符号的所指相比,它更具表征性特点。
象形字或形符(用象形字来充当合体字中的意符),是按照像似性原则创造的文字,其所指显然具有图画符号的表征性、物象性特征;假借字或声符则是纯表概念的字符,其所指具有类型化特征。而意符或按照意象编码构成的表意字,如今文字阶段的汉字会意字、形声字,它的所指既不是纯概念的、纯类型的,也不是纯物象、纯表征的,而是介于表征和类型、概念和物象中间状态的类所指。
如“??、氛?、棰?、?里、?见”,这五组字中的前三组是异体字,体现了汉字用不同的意象表达同一概念的编码原则,其所指必然带有表征而非类型的特点。即使许多同源字,比如“杈、衩、汊、?……”,它们也都可以看做是对同一语义概念(“分叉”)的意象性、表征性呈现。上例的后两组是繁简字,其中的简体字则是意象性消失,其所指高度类型化、概念化了;而相对照的繁体字,则保留了意象性,其所指显然也更具有表征性、物象性。
表意字的类所指特征最终导致一种名物思维:将物概念化、将概念物化
当我们说汉字的所指是一个语义概念时,又会发现它常常被字形的可视形象所表征化,仿佛所指的不是概念而是一个具象物;当我们说汉字的所指是一个具体物的时候,这个物又被高度意象化,成为一个语义物。进一步说,汉字的类所指性表现为:它将所指涉的概念语义世界物化为一个可视的自然世界,又将一个可视的物的世界改造为语义性、意象性的、人的世界,并且在这两个世界之间做语用性、权衡性的选择。
汉字类所指的这种名物思维,在史学上表现为王国维所说的“一重证据法”:古典的历史研究都是建立在汉字书写和典籍资料这“一重证据”基础上的,人们将汉字书写的历史等同于历史事件本身,将汉字书写的语义性、意象性所指物化为一个可视的自然世界,人们相信汉字呈现的符号事实等同于自然的事实本身——这就是中国经学传统的符号学本质。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12]以对汉字所指的类文字性进行反思:汉字提供的仅仅是符号事实,因此,我们研究历史除了汉字资料以外,还要注重地下的考古材料(第二重证据)。正是这第二重证据观的出现,使长期笼罩在中国史学中的名物思维变成一种符号思维,一种由约定性编码原则所支配的概念思维、语义思维,汉字类所指的名物思维之权力性本质得以清理。
如果说名物思维可从“将物概念化、将概念物化”两个角度分析,那么我们以上分析的主要是“将概念物化”的类所指情况,下面则是“将物概念化”的类所指现象。
一座高层公寓的售楼处,许多人愿意要七楼而不选八楼,仔细打听以后才知道有“七上八下”的说法:“七楼”代表人生上升曲线,而“八楼”则代表下降。显然,这里的七楼和八楼作为一个实物,已经被语符化了。它们分别负载了人生“上升”或“下降”的观念,这种观念是因为与汉语成语“七上八下”相关,这个成语成了七楼和八楼这两个语符的所指。许多人相信物质的楼层与相关的人生安排有着自然联系,于是被汉字书写的所指成了神秘的谶语。这就是将物概念化的名物思维:一个物被汉字(成语)隐性书写后具有了语义性;明明是汉字任意性、约定性的书写,人们却把它看做是某种神秘的自然力量。物的语义性所指被掩饰为一种自然的物质力量,物的能指与被物化的所指之间就像某些物质符号譬如看见烟而想到火、看到指向北方的风向标而想到北风、看到脸红而想到心情激动——这些符号皮尔士叫做指索符号,一个物的能指自然地关联着另一个实物性所指。但是“七楼”和“八楼”作为语符它不是指索符号,其能指和所指之间仅仅是人们的任意约定和主观附会,但符号阐释者却把它“指索”化、自然化了。这就是名物性思维的“物的概念化”:一方面将物变成某种概念的语符,一方面又将这种约定性语符掩饰为自然性的指索符号或实物性所指。因此,作为语符的“七楼”“八楼”,其所指具有概念性和实物性双重性质,并且界限不清,正是这种亦此亦彼的类所指现象,使得楼层变成神秘的谶语。
我们再看这张照片:
它直接呈现的是雷锋在学习毛选的场景。根据中国新闻网(20030226日)介绍,这张照片是由张峻根据雷锋1960年写在笔记本上的“入伍一年有感”文稿的内容补拍的。
现拍和补拍的区别是:现拍的照片,其能指(形象)和所指(事件)之间有着内在的自然联系,相当于一个指索符号。而补拍时镜头则不是直接面对事件本身,而是对事件的叙事(笔记)的再叙事。这就涉及两类所指:现拍的照片的所指,能指与所指具有当下性关联而必然为真(不包括造假照片);而补拍照片的所指是建立在文字书写(雷锋笔记)基础上的,它切断了与事件的直接联系而不必然为真。当然,我们相信照片反映的是史实,这是因为我们相信发表照片的媒体、相信树立典型的党组织。而就符号自身规则而言,补拍的书写所指本身并非必然为真。
这张补拍的照片背后隐含着汉字的隐性书写,但这种书写性所指又将自己掩饰为自然事件本身,因此,这张照片的所指就具有书写性和自然事件性双重属性,显然是一种类所指:它将物(自然事件)概念化(书写)的同时,又将这种概念(书写)物化、自然化了。
 
 
 
作者简介:
孟华,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Emailmenghua54@yahoo.com.cn


[1] 孟华《文字论》,山东教育出版社,2008年,11页。
[2] 参见:《语言·文字·图像》,孟华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孟华《试论类文字》,符号与传媒,第3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11年。
[3]玛克斯.德索.美学与艺术理论.兰金仁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372、373页。
[4] 沈兼士《沈兼士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207页。
[5] 唐兰《中国文字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86页。
[6] 徐通锵《语言学是什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4页。
[7]参见[美]徐平《“物”与“意符诗法”》涂险峰译,长江学术,2006年2期。
[8] 马丁内认为对语言结构可进行双重切分,第一次切分得到的是有意义的符号单位及词素,第二次切分得到的是没有意义的最小语音单位及音位。双重分节旨在说明人类语言只需要不多的音位就可以构成无数有意义的话语。——引自皮埃尔·吉罗《符号学概论》,1983,怀宇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37页。
[9]伊·克拉姆斯基《音位学概论》1974,李振麟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3页。
[10] 徐通锵《汉语结构的基本原理》,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71页。
[11] 陈保亚《20世纪中国语言学方法论》,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371页。
[12] 王国维《古史新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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