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露迹:回顾了一下“编码痕迹” 的概念,确实是露迹。看来对它的理解不够深入。通常能理解书法中的笔触、用笔(同油画)是“露迹”,但改错别字似乎露得有些超乎想象了。如果用油画来比较,大约相当于画家的咖啡洒在画布上了——露迹还可以是这样的!增加见识!!太谢谢了!
2、版本学的《红楼梦》就不是艺术文本了?是文件!——原来如此!!看来更有必要说说我所谓“解释者参照”问题;
3、我理解“解释者参照”:解决符号问题时,必须有一个参照语境,其中解释者身份是理解符号的重要参照系之一。常常看到一些将解释者视为“大多数人”,我认为不存在“大多数人”这一说法。因为“大多数人”也是需要参照系的,没有身份的大多数人,就没有参照意义。
正如:对于版本学者来说,《红楼梦》就居然不是艺术文本了!(这里符号正在被剥落)
那么我可以继续说:对于书贩子来说《红楼梦》不是文件,只是“书”(与任何一本书无任何不同)。用“书”的定价衡量;
对于收废纸的人来说:《红楼梦》只是“纸”的价格;
对于我奶奶来说:《红楼梦》只是用以垫桌子的“厚度”;甚至连“纸”都不必是!
符号化和去符号在这里没有我所安排的这个过程,而是在不同解释者的身份参照下的意义差异;
没有预设的“解释者参照”,我们依凭什么说《红楼梦》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