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先生释疑——这个问题的思考路径如下:
一、关于“象征”的规约性:
1、“象征”与“规约符号”均用Symbol。
2、象征“是文化意义累加”的结果。——我的理解“文化意义累加”乃是一种社会性规约。
这就有一个三段论的路径:
“规约符号”靠社会文化约定符号的意义——“象征”是社会文化意义的累加——象征是规约符号。
但象征不是一般的规约符号,它的约定不是一次完成,而是社会反复累加给它的。
二、关于象征与“像似”的关系
首先,象征是一种理据性符号——
1、索绪尔是拒绝将象征纳入symbol之列,乃是由于“象征”并不是完全任意的,它在能指和所指之间有自然的根基。(1999,104)
——这话是说,象征是有理据性的。到底是一种什么理据呢?——
2、无论哪一种“象征”,原先都是比喻,……是比喻理据性上升的结果。(原理:203)
这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果把象征的双方关系视为一种“意指”,则接近一种“像似性”理据关系。
3、再看“比喻像似”:比喻像似是一种“抽象的思维像似”。如:仪式就是一种比喻像似符号。……成为仪式后,其像似性源头已经被替代(原理:80)
——像似源头之被替代,与“象征”的意义累加之后,原初比喻理据也似乎就不重要了。
可否说,象征就是的原初是一种“比喻像似符号”,且是一种高级的比喻像似符号?
由此,如果我将“象征”视为一个符号文本。则我既无法否认它的规约性特质,也无法否定它的像似性源头。
或者我可以将“象征符号”理解为“以比喻性像似为起点,而终归于社会文化规约 的高级符号形态”?
我的理解肯定有些偏,但不知道在哪个环节出了岔子,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