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一本经典符号论美学著作,《Feeling and Form》一书并非第一次被国内引进。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掀起美学热潮,急切需要大量国外美学著作,1986年出版的《情感与形式》便居其列。2013年的《感受与形式》,将原作书名中的“feeling”改译为了“感受”,已有学者分别从词义本身、原作者苏珊·朗格的论述等多方面进行过辨析,并得出结论:“基于此,如果单将“feeling”翻译为“情感”,是无法完全涵盖这两层意味的。”(魏云洁,2018)如此深究中文译名,实际上也促进了我们对苏珊·朗格所谓“feeling”一种蕴含着生命形式的人类感性生活,也是能够通过人类感官得到的各种经验”到底为何物的进一步认识。
张琰评苏珊·朗格《感受与形式》
作为一本经典符号论美学著作,《Feeling and Form》一书并非第一次被国内引进。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掀起美学热潮,急切需要大量国外美学著作,1986年出版的《情感与形式》便居其列。2013年的《感受与形式》,将原作书名中的“feeling”改译为了“感受”,关于这一点,已有学者分别从词义本身、原作者苏珊·朗格的论述等多方面进行过辨析,并得出结论:“……基于此,如果单将“feeling”翻译为“情感”,是无法完全涵盖这两层意味的。”(魏云洁,2018)如此深究中文译名,实际上也促进了我们对苏珊·朗格所谓“feeling”“一种蕴含着生命形式的人类感性生活,也是能够通过人类感官得到的各种经验”到底为何物的进一步认识。
朗格的家庭背景使得她对艺术,尤其是对音乐拥有独到的见解。她说,艺术创造了“幻象”(illusion/apparition),例如音乐创造的是关于时间的幻象,即“虚幻的时间”,这种看法独具一格。她的符号理论也继承了诸多理论家的思想,包括其恩师怀特海,以及对其影响重大的符号哲学家卡西尔等。同时,在自己的论著中,朗格也与当代主要符号论思想进行了数次对话与碰撞。
朗格的研究路径经历了从符号逻辑到艺术符号本质考察的转向,最后回归了人类主体心智的探究。实际上,《感受与形式》只是她关于符号论美学考察的论著之一,前作《哲学新解》是朗格美学思想的出发点;后作《心灵:论人类情感》则是对《感受与形式》中展开的观点进行了生理学、心理学和人类学的论证。将这三部曲结合,或许能更完整地理解朗格的美学思想,可惜的是,国内目前仅对三部曲之一做了引进。但不可否认,《感受与形式》的确是朗格关于艺术符号论的核心著作。
《感受与形式》全书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理论的基本介绍,包括本书的中心问题、“感受”和“形式”的具体解释、艺术的表现问题等;第二部分是针对各门艺术的幻象进行解读,也是本书最主要的部分;第三部分则延展到艺术的表现性,以及作品与公众的关系问题。
一、艺术创造了幻象
关于本书的中心问题,朗格自己的说法是:“《感受与形式》的任务是确切说明下列各词的意义……因此,本书的主要目的可以描述为:为艺术的一般或具体的哲学研究建构一个理性的框架。”
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朗格认为,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艺术创造了什么”,解决了它,其余的问题就迎刃而解。而对于这个问题,朗格的回答是:艺术创造了幻象。她说:“每一件真正的艺术品都具有这种从世俗背景中游离的倾向。它创造的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有别于现实的‘他性’(otherness)——幻象的效果。”
这里的幻象,是一种虚幻的形象。所谓“形象”,按照朗格的说法,在一个艺术品单纯地诉诸我们的视觉而自我呈现的时候,它就成为了形象。这种形象是我们通过抽象形成的单纯的视觉物,是仅仅为知觉存在的事物。
幻象具有两个特征:他性和直观性。他性,就是脱离现实的倾向;直观性,就是具体可感、生动形象。书中提到的假象、表象、纯虚幻物等等各种名词,实际上都是指所谓的幻象,即艺术符号生成之物。“幻象”可谓是贯穿全书的关键概念之一,朗格在后文中花费了大半部分笔墨,以论证各种艺术的基本幻象。
在《哲学新解》已经抛出的问题之上,朗格于本书的主要观点可以总结如下:首先,艺术是人类感受的符号形式的创造;其次,艺术创造的结果是幻象,而每一门艺术都有自己特定的基本幻象。造型艺术(绘画、雕塑、建筑)的基本幻象是“虚幻的空间”;音乐的基本幻象是“虚幻的时间”;舞蹈的基本幻象是“虚幻的力”;诗歌的基本幻象是虚幻的生活经验;戏剧的基本幻象是虚幻的历史。
朗格还提出了重要的“生命形式论”。她认为,形式并不仅是一个静态物体的外形,也可以是动态的。例如,瀑布的形式貌似不改变,构成这个形式的材料——水,却是变化的。每一个生命机体,包括人类机体,都是动态的,都是一种变化形式。那么艺术要如何成为人类感受的符号形式?答案是,艺术品要表现一种生命力。那么,它就必须与人类机体一样,是动态的形式,也就是“生命形式”。朗格还指出生命形式的基本特征:有机统一性、运动性、节奏性和生长性,艺术作为人类感受的符号形式,也应具有以上特征。
二、音乐:虚幻的时间
音乐理论是朗格艺术符号理论的出发点,对音乐进行分析后,再将相似的逻辑适用于其他类型艺术。
朗格在第一部分回顾了她关于音乐的符号论的推导过程:
首先,符号与其所象征之物必须拥有某些共同的逻辑形式。音乐与人类的感受形式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相似性,因此,二者是符号与被象征之物的关系。
而要决定这二者谁是符号,有两个条件:一,作为符号的要更易于知觉和表达;二,它连接某些事物的概念。音乐则恰好满足这两个条件:一是,声音可以创造、可以重复,而感受不能;二是,由朗格在前作《哲学新解》中已得出的结论可知,音乐表现的是作曲家所理解的感觉形式。
于是,朗格提出,音乐是“有意味的形式”,它的意味就是符号的意味。也就是说,音乐是人类感受的符号;推广到其他艺术也是如此。
朗格将音乐的基本幻象称为“虚幻的时间”。她赞同汉斯立克的说法,即音乐的要素是“乐音(声响)的运动形式”,这种运动是音乐的本质。但是,朗格又指出,在这“运动”过程中,实际上并没有东西在运动。乐音实体运动的领域是纯绵延(duration)领域,然而这绵延也不是实际现象。音乐的绵延是一种被称为“生命的”(lived)或“经验的”(experienced)时间的意象——生活的流逝(passage),也就是我们所感受的,由期待变为“现时”(now),而又由“现时”转变为不可变更的事实的生命片段。这生命的、经验的时间的表象是音乐的基本幻象。
朗格的这一观点可以解读为,音乐的运动形式,与我们生命中所感受到的实际的时间的形式相当一致:当一个音符从耳边经过,就好像时间从我们的生命中流逝那样不可扭转;我们很难脱离线性的思维去认识“时间”,也同样难以做到聆听音乐时,不对即将出现的下一个音符产生期待。在音乐中,我们不可能真正“听”到时间,只是通过听觉,感受到了与时间形式相当一致的乐音的运动。所以,朗格才说音乐创造了一种时间的幻象——“音乐使时间可听,使时间形式和连续性可感”。
朗格还举了一个休止符的例子。在音乐“休止”的时候,我们也许听不到乐音,但音乐并不是因此停止,而是继续前行。一位学者是这样解读的:“在这个听似空白的时间里,既有对过去音乐片段的记忆,也有对下一个音符的期待,音乐作品仍处在发展之中,这正是无声胜有声。”(肖萌,2021)
朗格关于音乐的论述相当丰富。例如,她在第八章提到了“统御形式”(commanding form)这一概念,并以此来解释作曲家的创作过程:一开始在作曲家脑海之中形成的只是一个“乐思”,随后到来的是一个“对即将完成的总体形式或多或少的骤然的认知”,也就是作品的形式。这种形式一旦被发现,就会引导作曲家的创作选择,这时创作不再是漫无目的的,而是围绕这个“统御形式”展开。
在第九章,朗格提到,真正的演奏者和作曲家一样,都在进行一种创造性行为。因为即便在演奏时,音乐的“统御形式”是给定的,演奏者不能改变,但每一乐音的声音效果最终却由他决定。这一说法反驳了一些理论家对演奏者在创造性上的偏见,也恰好说明了为何听众自有一套评判演奏者或是一场演奏是否“成功”的标准。
第十章,同化原则,提及了歌曲和词的关系。朗格认为,当词进入音乐之后,就成为了音乐的元素,它们的职责是帮助创造和发展音乐的基本幻象,即虚幻时间。即,当词与音乐在歌曲中相遇,音乐就吸收了歌词,它们作为了一个整体——这就是同化原则。
关于歌曲和词的关系,陆正兰在《流行音乐传播符号学》一书中也做过讨论。陆正兰认为,流行音乐的歌词起到了一种“定调作用”,它决定了歌的性质:“歌词文本给歌曲的整个流传起了基本定调的作用——在歌尚未作出、尚未唱出、尚未传出之前,一首歌的基本意义特征与门类归属,就已经由歌词确立。”(陆正兰,2019)这一说法似乎与朗格的“同化原则”有悖,但流行音乐这一体裁本身的特殊性是其一,另一方面,朗格所谓“音乐”的所指或许更为宽泛,是歌与词相结合的整体。
三、其他幻象
《感受与形式》提出的艺术符号论始于音乐,却不止于音乐。实际上,在集中讨论各艺术的基本幻象时(即本书的第二部分),朗格最先举出的是包括绘画、雕塑、建筑等的“造型艺术”,并将这种艺术创造的基本幻象称为“虚幻的空间”。它完全区别于我们日常生活和行动于其中的空间,与我们的感觉经验所描绘的不同,它自成一体、独立存在。许多艺术家坚信自己“忠实地再造了自然”,他们认为作品应该记录自己所看到的东西,朗格却不同意这一点:这些艺术家是将现实中的“目光”与特定的“构图”混淆了。或许如塞尚那般天才的画家能够以现实般的视角呈现自然,但这种呈现也是画家“选择”的结果。他们选择观察的视线、线条的排布方式、色彩的分配;而在现实中,这种“选择”是根本不存在的,我们看到即感受,这其中并没有任何创造。从始至终,绘画的每一笔都是构图,凡构图得以完成的地方,就真实存在着“有意味的形式”。
舞蹈创造的基本幻象则是“虚幻的力”。朗格指出,舞蹈姿态是“一种真实的运动,但却是虚幻的自我表达”。舞蹈姿势,与其他所有艺术符号一样,是创作者或表演者在“统御形式”下,对生命形式或是一种情感概念的呈现。
文学创造的是一种虚幻的生活经验。朗格认为,所有诗性艺术的主要幻象是“生活的幻象”,诗中所表现的,看似来自诗人自身或诗歌主人公的经历,实则是对人类生命中情感的呼唤。诗人通过编织语言,激活了我们的感知,一首好诗即便只是在“直陈”事实,它的使用也是诗性的,它的文字承载着引发联想的符号意义。
此外,朗格还指出了戏剧的基本幻象——虚幻的历史,并对两种主要的戏剧形式——喜剧节奏和悲剧节奏进行了细致分析;这两种节奏,在朗格看来,也是生命的基本节奏。从朗格的论说中可以看出,尽管每种艺术的基本幻象各有不同,它们的出发点一定是一种“生命的形式”,这可以说是朗格关于艺术形式最为核心的观念。
四、结语
关于“艺术是什么”,众说纷纭。朗格给出的答案是,艺术是“人类感受的符号形式的创造”(“Art is the creation of forms symbolic of human feeling.”)。她一再地提及“生命的形式”,可见她将人类情感视为事物获得艺术性的重中之重。这一思想其实可以用一个通俗的词语理解,即“共情”。无论创作者或欣赏者,皆是在有机的、关于生命的情感之上实现意义的传递。
赵毅衡同样支持形式对于艺术定义的重要性。他主张回到功能说,建立一种新的艺术定义:“艺术是藉形式使接收者从庸常达到超脱的符号文本品格”。(赵毅衡,2018)此处的“超脱庸常”,与朗格所谓“艺术的幻象”或许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朗格的思想当然还存在一些局限性。1986年版《情感与形式》的译者刘大基就曾批评道,艺术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朗格把人类情感普遍性的基础建立在生命形式上,难以解释不同时代、社会、民族、阶级在情感与艺术形式相应关系中的差异;不能揭示造成差异和推动发展的原因。此外,在本作中,她也始终没有说明人的生命形式相对于动物生命形式的特殊性。
《感受与形式》苏珊·朗格艺术符号学思想最重要的论著之一,在这本书中,她创建了自己的艺术符号学体系,并致力于让这些理论做到广泛适用。她在继承卡西尔文化符号学思想的基础上,发展了卡西尔关于艺术的基本观点,提供了分析艺术的新视角。表面上,朗格是在对艺术进行分类的基础上讨论各自的“基本幻象”,实际上,各种“基本幻象”的提出,也反过来为艺术分类提供了不同的视点。直至今日,即便艺术形式正在不断超出我们的想象,朗格的这本《感受与形式》仍能够给予深厚的启发。
参考文献:
[1]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M].刘大基,傅志强,周发祥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2]苏珊·朗格.《感受与形式》[M].高艳萍译.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3]魏云洁.从《情感与形式》到《感受与形式》:新译本的意义[J].外国美学,2018(01):187-197.
[4]肖萌.浅析苏珊·朗格音乐符号学的主要观点[J].戏剧之家,2021(33):93-94.
[5]陆正兰.《流行音乐传播符号学》[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9.
[6]赵毅衡.从符号学定义艺术:重返功能主义[J].当代文坛,2018(01):4-16.
[7]沙凯. 苏珊·朗格符号理论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