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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理论概述[①]

作者:程锡麟  来源:网络转摘  浏览量:46503    2009-08-31 07:34:22

   概说      

叙事学是研究叙事的科学,它主要研究叙事的本质、形式和功能。叙事是指在时间和因果关系上意义有着联系的一系列事件的符号的再现。因此,叙事不仅包括小说,而且包括电影、戏剧、连环漫画、新闻片、日记、编年史等等。同时,叙事可以由各种符号的媒介构成,如:书面或口头的语言、视觉形象、姿式和动作、以及这些媒介的组合。尽管叙事是早在人类出现后就存在的一种活动,叙事理论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但是叙事学这个术语的出现才仅仅30几年。法国批评家兹维坦·托多罗夫在其《〈十日谈〉语法》(Grammaire du Decameron, 1969)第一次使用了叙事学(narratologie)这个术语。

一、大背景解说

现代叙事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两大流派:以亨利·詹姆斯、珀西·卢伯克、韦恩·C·布思等人为代表的修辞性的叙事理论和以普罗普、罗兰·巴特、托多罗夫等人为代表的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叙事理论。从历史的角度看,现代叙事理论的发展可分为结构主义前(pre-structuralism)、结构主义和结构主义后(post-structuralism)[②] 三个阶段。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结构主义的勃兴促使叙事学得到迅速而重要的发展,本文将在介绍了叙事学在结构主义前阶段的概况后,侧重对结构主义叙事学进行评介,然后再对当代叙事学的进展作一简介。

    在结构主义前阶段叙事理论主要是以亨利·詹姆斯、卢伯克、布思等人为代表的修辞性的小说理论。

亨利·詹姆斯被人称为“英语小说批评之父”[③]。他的小说批评是建立在他作为小说家的基础之上。他对小说艺术和理论的探讨是由他在小说创作上的体验所形成的。他在所写的大量序言和论文中提出并阐发了他的小说理论,经过梳理可以看出他的小说理论是相当系统和全面的[④]。他主张小说的形式和内容的和谐统一。他既重视小说的形式和技巧,也重视小说的内容和道德教益。正如萨拉·B·多尔蒂(Sarah B. Daugherty)所说:“对于他,文学批评家不是狭隘的形式主义者,而是文化的、社会的和道德的批评家。”[⑤]  他在小说理论和创作上的一个中心问题是“视点”(point of view)问题。这个问题影响了后来的许多叙事学家,成了他们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詹姆斯对传统叙事理论的一个突破性观点是,他反对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关于叙事要以情节为中心的观念,而主张要以人物为中心。并且他注重人物的心理,主张注重对人物内心生活的描写。他的这种主张以及在他本人创作实践中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来小说的发展。20世纪的许多小说与以前的小说相比,明显地出现了注重人物心理描写、淡化情节的倾向。詹姆斯的小说批评理论对二十世纪许多小说批评理论家和叙事学家都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卢伯克发表于1921年,是一部影响很大的著作。卢伯克把詹姆斯关于小说理论的大量论述加以系统的整理,成为在“詹姆斯的创作实践和理论实践的基础上写成的一本小说诗学”[⑥]。马克·肖勒(Mark Schorer)在该书1957年重印本《序言》中说卢伯克“比詹姆斯还要詹姆斯”(“More Jamesian than James”)。此书的主要观点是:在小说的写作方法上,主张要“显示”而不要“讲述”,主张要戏剧性的场景而不要图画般描写的事件,主张采用通过人物的意识中心过滤的视点(局限在一个人物的观察和印象的第三人称叙述)而不要采用第一人称或者全知的第三人称叙述。对于方法问题,卢伯克总结了一句著名的话:“在小说技巧中,整个错综复杂的方法问题,我认为都要受到视点问题──叙述者所处的位置与故事的关系问题──的控制”。[⑦]  此书的主要缺陷在于:其一,卢伯克把詹姆斯主要视为形式和技巧的大师,而忽视了詹姆斯对真理和生活的关注;其二,卢伯克把詹姆斯对小说创作的思考总结成为一种狭隘、僵化的美学。

布思发表于1961年的《小说修辞学》是小说理论的又一里程碑式的著作。此书系统地总结了小说的叙事技巧和叙述模式,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观点,诸如“隐含的作者”、“可靠的和不可靠的叙述者”、“戏剧化和非戏剧化的叙述者”等。[⑧] 布思提出的这些术语现在都成了叙事学的标准术语。

结构主义叙事学的两个主要源头是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神话分析和普罗普的民间故事研究,不过后者的影响更大一些。在列维—斯特劳斯看来,所有神话都是一些共同主题的变体,单个神话的叙事结构都与支撑它们的一种基本结构相关。这种基本结构是由“神话素”(mytheme)组成。这些神话素是基本表意单位,它们的种种组合能赋予神话以意义并使情节得以历时地展开。

普罗普在《民间故事的形态学》中提出:尽管故事的人物多种多样,但是人物在故事中的功能是不变的和有限的。他归纳出民间故事的4条法则:“1.人物的功能在故事中是稳定不变的要素,不受是由谁和如何完成的影响。2.对于童话故事来讲,已知功能的数量是有限的。3.功能的顺序是永远不变的。4.所有童话故事在结构上都属于同一类型。”[⑨] 普罗普对上百个俄国民间故事的功能进行了比较分析后,发现功能的总数从不超过31个。每一种功能就是一个基本事件。例如,最后的7种功能分别是:“主人公遇难题”,“问题解决”,“主人公被承认”,“假主人公或坏人被揭露”,“假主人公现原形”,“坏人受惩罚”,“主人公结婚并继承王位” 。每一个故事都是由这31个功能中的数种功能构成。另外,普罗普还把实施功能的人物分为7类角色:1.坏人,2.施物者(提供者),3.帮助者,4.公主(被寻求者)和她的父亲,5.派遣者,6.主人公(寻求者或受难者),7.假主人公。在任何一个故事中一个人物可以扮演一类以上的角色(例如,坏人也可以是假主人公,施物者也可以是派遣者);或者一类角色可以由几个人物担任(例如,多个坏人)。普罗普的这种形式主义的叙事结构分析为结构主义叙事学在理论和方法上奠定了基础。其他俄国形式主义批评家,如维克多·什克洛夫斯基(Victor Shklovsky)、鲍里斯·艾肯鲍姆(Boris Eichenbaum)、鲍里斯·托马舍夫斯基(Boris Tomashevsky)和巴赫金,在不同程度上都对叙事理论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二、结构主义阶段

结构主义叙事理论主要是从法国兴起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法国文学批评理论界在俄国形式主义、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神话学和索绪尔语言学的影响下,一批关于叙事作品结构分析的论著开始出现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这些包括以格雷马斯(A.J. Greimas)为代表的神话分析,以克劳德·布雷蒙(Claude Bremond)为代表的民间故事分析,以罗兰·巴特、兹维坦·托多罗夫和热拉尔·热奈特等人为代表的小说研究。他们把叙事文本视为一种放大的句子结构,提出叙事文本是由一些基本因子构成的,这些因子包括核心(kernel)、功能、角色、方式、事件的类型等等, 这些基本因子则根据叙事句法的规则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和因果关系组合起来。

格雷马斯在《结构语义学》(1966)和《论意义》(1970)等著作中谈论到了叙事理论。他认为,叙事作品是一个表意的整体,可以分为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包括叙述结构和话语结构)。他创建了符号学方阵来描述深层结构。他对普罗普的理论加以修正,提出了“行动元”(actant)模式的概念,它包括三组对立的行动元:主体和客体、发送者和接收者、协助者和反对者。它们之间的关系可用下面的图表[⑩]来表示:

格雷马斯认为应该通过分析行动元之间的结构关系来理解叙事作品。

巴特有不少重要的文学理论著作,但是与叙事理论直接相关的主要有两种:论文《叙事结构分析导论》(“Introduction to the Structural Analysis of Narrative,1977)和《S/Z》(1970, 后者是一部对巴尔扎克的短篇小说《萨拉辛》进行分析的专著。在《叙事结构分析导论》一文中,巴特借用了语言学和普罗普的观点和方法来进行叙事结构的分析。他提出了叙事结构的三个层次:

1.  功能(如同普罗普和布雷蒙的术语)

2.  动作(通过它们来指涉人物,布雷蒙则称为“行动元”)

3.  叙述(相当于我们所说的话语)

功能可以分为两类:“功能本身”(function proper)和“标志”(indices)。“标志”不是指一种补充的和后果的行为, 而是一个多少有些松散的概念,然而对于故事的意义来说必不可少的。它可以包括人物的心理状态的标志,环境气氛的标志等等。“功能本身”又进一步被分为:“基本功能”(cardinal functions)或者“核心”(nuclei)和“促进因素”(catalysers)。“标志”也被进一步分为两类:“标志本身”(indices proper)和“信息因素”(informants)。巴特的对叙事结构的分类可以用下面的图表来表示:

     

 巴特指出,一个单元可以同时是一个以上类别的成员,例如,一个单元可以既是促进因素,又是标志。核心是组成叙事序列(sequence)的基本单元,其他三种单元,促进因素、标志本身和信息因素则是核心的扩展。核心提供了必需的框架,其他三种单元则填充进去使之充实。一个序列是若干核心按逻辑顺序的组合。[11]

    在《S/Z》中,巴特把《萨拉辛》分解成561个词汇单位(阅读单位)。有的单位仅含几个单词,有的单位则含几个句子。他有意无视根据事件来进行的结构划分,也不根据句子和段落来划分话语。这样作是要强调叙事文本只是由这样的能指片断组合成的。这些能指片断受五种不同代码的支配。这些代码确定了能指片断相互联系的方式和它们与外部世界联系的方式。这五种代码分别是:

1.  阐释性代码(hermeneutic code)。它涉及到故事中提出的并最终得到解决的种种问题。它能调整故事中事件的序列。

2.  行动性代码(Actional code)。它指行动可被划分成连续的几个阶段,它也能调整故事中事件的序列。

3.  语义素(semic)或能指代码(connotative code)。这是有关各种词的内涵的代码。巴特用它们来把故事中人物、情景和事件的意义进行分类。

4.  象征代码(symbolic code)。这是关于文本中以不同方式和用不同手段有规律地重复的并可辨认的结构。巴特也用它们来把故事中人物、情景和事件的意义进行分类。

5.  文化(cultural)或参照性代码(referential code)。巴特把文本引起的知识和价值观念的整个系统置于这一条之下。由于所有代码都是文化的,巴特本人也承认这一点,所以这一条受到许多人的质疑。[12]

   

    巴特所提出的叙事结构分析理论开创了法国结构主义叙事理论的先河,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托多罗夫曾是巴特的学生。他指出,对叙事作品的研究可以从语义、句法和修辞三个方面去进行。他自己对《十日谈》的研究主要是从句法的角度,也兼及了语义的角度。他借用了语法学的理论和术语试图建立一套可以涵盖所有叙事作品的叙事语法。他把叙事作品分解为以下几个结构单元:[13]

1.  故事(Stories)(《十日谈》的一百个故事);

2.  序列(Sequences)(一个序列是若干主题句的一个完整系统,它本身就是一个小故事;一个故事必须至少包含一个序列,但它可以包含许多个序列);

3.  主题句(Proposotions)(一个主题句是一个基本的叙事句,在结构上相当于法语或英语等语言中的一个句子或独立字句);

4.  词类(Parts of speech

a.专有名词(或人物)

b.动词(或行为)

c.形容词(或属性)

 将以上叙事语法的结构单元,按排列顺序倒过来逐步进行组合,就能最终构成故事,即:由一个人物和一个行为(它可以包括另一个作为宾语的人物)或者一种属性可以组成一个主题句;由几个主题句可以组成一个序列(一个小故事);由两个或更多的序列可以最终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除了这种叙事结构的模式的研究之外,托多罗夫还在其他著作中研究了叙事话语的形态问题。他把叙事话语分为语义形态、语域、动词形态和句法形态;动词形态又分成语式、时况、视点和语态。  

布雷蒙在他的《叙事作品的逻辑》(Logique du recit, 1973)中把叙事作品中的角色分为两种基本类型:行动者(agents)和受动者(patients)。他还把基本的叙事顺序界定为三种功能的一个序列,这三种功能相应于任何故事展开的三个阶段,三种功能分别是:“潜在性”(virtuality),导致一种可能性的局面;“可能性的实现或未实现”(actulization or nonactulization of the possibility);“成功或失败”(achievement or nonachievement)。他的这种叙事结构分析模式避免了普罗普的分析方式那样把事情只看作是一系列单向发展的结果,而是表明故事发展的每一阶段有着多种选择的可能性。

另外一位重要的法国叙事学家热拉尔·热奈特与上述几位有所不同。巴特、托多罗夫等人主要是从叙事结构和叙事语法来进行研究;热奈特除了同托多罗夫相似,从时间、语式和语态等语法范畴出发来分析叙事作品外,他还侧重研究英美传统小说理论所关注的问题,如视点、距离和重复等问题,并对英美传统小说理论有重大突破。热奈特在《叙事话语》(Narrative Discourse, 1972, 19801 和《新叙事话语》(Nouveau discours du recit, 1983)中,首先对“叙事”(narrative)所包含的三个层次的概念作了区分。第一个概念是指讲述一个事件或一系列事件的口头或书面的话语,即叙事话语,热奈特仍用“叙事”这一术语;第二个概念是指叙事话语中讲述的真实或虚构的事件,热奈特称之为“故事”;第三个概念是指某人讲述某事的行为,他称为“叙述”(narrating)。2  对于热奈特来说,叙事话语的分析就是对叙事、故事和叙述三者相互关系的研究。他根据托多罗夫的观点并加以修改,区分了三类叙事问题:1.时间(tense)问题,指故事时间与叙事时间的关系;2.语式(mood)问题,主要指叙事“表现”(representation)的方式,涉及到模仿的程度和聚焦等问题;3.语态问题(voice),指叙述行为,涉及到叙述时间、叙述层、人称、叙述者和叙述接收者等问题。在作了这样区分的基础上,热奈特对这三类叙事问题分别进行了探讨。在时间问题上,他进一步区分出三种问题:顺序、持续时间(duration)和频率。在讨论英美传统小说理论中的视点问题时,热奈特对卢伯克、克林斯·布鲁克斯和罗伯特·潘·沃伦等人的观点提出了批评,认为他们混淆了谁看和谁说的问题。他提出了“聚焦”(focalization)的概念来取代视点或视角的术语。他又把聚焦分为三种类型:“无聚焦”或“零聚焦”(叙述者比任何一个人物知道得都多,即全知的叙述者)、“内聚焦”(叙述者知道的同某个人物一样多)、“外聚焦”(叙述者知道的不比任何一个人物多)。在语态问题上,热奈特讨论了叙述行为发生的时间与所描述事件发生的时间之间的关系,归纳出4种叙述类型:事后叙述、事前叙述、同时叙述和插入叙述。他把叙述层分为:外叙事(extradiegetic)层、内叙事(intradiegetic)层和元叙事(metadiegetic)层。叙述者则分为处于故事之外的“异叙事叙述者”(heterodiegetic narrator)和处于故事之内的“同叙事叙述者”(homodiegetic narrator)。另外,他还讨论了叙述接收者以及与叙述者的关系问题。这样,热奈特为研究叙事话语建立了一个较为严谨和系统的体系。

《叙事话语》发表后在文学理论界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和反响,一些学者,如多里特·科恩(Dorrit Cohn)、米克·巴尔(Mieke Bal)、普林斯、什洛米斯·里蒙-凯南(Shlomith  Rimmon-Kenan)等,在赞扬的同时也提出了质疑。热奈特在1980年发表的《新叙事话语》对这些质疑进行了回答并对自己的叙事理论作了进一步阐释和补充,涉及到人称的分类、现在时的运用、语式与语态的相互关系、聚焦理论、叙述接收者等等问题。

三、当代叙事学的发展

对结构主义叙事理论的研究很快就从法国扩展到美国、荷兰、德国、以色列等国的批评理论界。在美国从事叙事理论研究的学者主要有西摩·查特曼、杰拉尔德·普林斯等人。荷兰的叙事学家有托恩·范·戴克(Teun van Dijk)和米克·巴尔。德国有弗朗茨·施坦策尔(Franz Stanzel)、沃尔夫冈·凯泽(Wolfgang Kayser)、沃尔夫·施米德(Wolf Schmid)等人。以色列有梅厄·斯滕伯格(Meir stenberg)和什洛米斯·里蒙-凯南等人。从七十年代起,由于热拉尔·热奈特、米克·巴尔和杰拉尔德·普林斯等批评家在这一领域的工作,叙事学得到了引人注目的发展。除了热奈特的《叙事话语》和《新叙事话语》之外,巴尔的《叙事学:叙事理论导论》(Narratology: Introduction to the Theory of Narrative, 1978)和普林斯的《叙事学:叙事的形式与功能》(1982)等都是这一领域里的重要著作。开始,叙事学只局限于对叙事的结构主义分析。后来,随着批评理论的发展,后结构主义、女性主义批评、性别研究、心理分析、读者反应批评、新历史主义等等都对叙事学产生了影响。

美国批评家海登·怀特是一位历史学家,他把结构主义的语言学理论和文学理论运用于历史叙事的研究。他在这一领域的主要著作有:《元历史:19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Metahistory: 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19th Century Europe, 1973)、《话语转义:文化批评论文选》(Tropics of Discourse: Essays in Cultural Criticism, 1978)和《形式的内容:叙事话语与历史再现》(The Content of the Form: Narrative Discourse and Historical Imagination, 1987)。乔纳森·卡勒在其《结构主义诗学》(1975)和《符号的追寻》(1981)中对叙事理论都有很好的论述。罗伯特·斯科尔斯的《文学中的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 in Literature, 1974)对普罗普、列维—斯特劳斯和俄国形式主义与叙事理论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对托多罗夫、巴特和热奈特的叙事理论逐一作了较为系统的介绍,并应用叙事理论分析了当代英美小说。

把心理分析与叙事理论结合起来的批评论著主要有:彼得·布鲁克斯(Peter Brooks)的《阅读情节》(Reading for the Plot, 1984)、罗斯·钱伯斯(Ross Chambers)的《故事与情景:叙事的诱惑与小说的力量》(Story and Situation: Narrative Seduction and the Power of Fiction, 1984)等。在《阅读情节》中,布鲁克斯把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学说同叙事理论结合在一起。他认为情节是叙事的发展模式和意图,是构成故事并赋予故事一定的方向和含义。他还把情节视为某种话语的逻辑或句法,只有通过时间顺序和进展才能发展它的主题。布鲁克斯不仅关注“情节”(plot),而且关注“情节构成”(plotting):形成叙事的活动,叙事的动力机制——是什么使得情节向前发展,使得读者往下阅读,使读者在叙事的展开中寻求意义的线索和发展模式的迹象,而正是这种发展模式保证了向着意义进展。同时,布鲁克斯认为心理分析从根本上讲是一种叙事艺术,它关注通过记忆和欲望的动力机制来回忆过去。弗洛伊德的学说比一般人所承认的要更关注符号,尤其是叙事符号的运用和理解。布鲁克斯感兴趣的不是对作者、读者、或虚构的人物的心理分析研究,这些是以心理分析为导向的文学批评通常注意的目标。他感兴趣的是把文本看作是由内在的能量和张力、冲动、抵制和欲望构成的一个系统,正是文本的这些内在因素成了驱动文本发展的动力。

把女性主义批评和性别研究同叙事理论结合起来的著作有:特里莎·德洛雷蒂斯(Teresa de Lauretis)的《性别的技巧》(Technologies of Gender, 1988)、卡娅·西尔弗曼(Kaja Silverman)的《吸声的镜子》(Acoustic Mirror, 1988)、苏珊·S·兰泽尔(Susan S. Lanser)的《叙事行为:散文虚构作品中的视点》(1981)和《权威的虚构作品:妇女作家与叙事声音》(Fictions of AuthorityWomen Writers and Narrative Voice, 1992)、 罗宾·沃霍尔的《性属的介入:维多利亚小说中的叙事话语》(Gendered Intervention: Narrative Discourse in the Victorian Novel, 1989)、卡罗尔·J·辛格利(Carol J. Singley)和苏珊·伊利莎白·斯威尼(Susan Elizabeth Sweeney)合编的文集《焦虑的力量:妇女叙事作品的解读、写作和矛盾情绪》(Anxious Power: Reading, Writing and Ambivalence in Narrative by Women, 1993)等等。但是,在这方面影响较大的却是苏珊·S·兰泽尔的一篇论文《走向女性主义叙事学》(“Toward A Feminist Narratology”)[14]。这篇文章主要针对两个问题:女性主义批评,尤其是妇女叙事作品的研究能否从叙事学的方法和观点受益;反过来,叙事学是否会因为对女性主义批评的理解和对妇女文本的体验而改变。兰泽尔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她认为叙事学必须要把其主要是符号学的方法同大多数(英美)女性主义批评关于叙事主要是模仿的方向结合起来。她批评了叙事学把文本从其产生和接受的语境孤立起来的倾向。叙事学解释社会的、历史的、或者语境的差异的能力总是受到它本身那种形式主义封闭圈子的限制。她还说,不能恰当解释妇女叙事作品的叙事学对于男性文本同样也是一种不适当的叙事学。苏珊·S·兰泽尔和罗宾·沃霍尔等人力图建立一种女性主义的叙事学。

    除了上述种种情况外,九十年代以来还有一些学者把后现代主义、社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认知科学、逻辑学、哲学、计算机科学等同叙事理论研究结合了起来,出现了后经典叙事理论。[15] 现在,叙事学不再是结构主义文学理论的一个分支,它已成了一门跨学科的、仍处在不断发展之中的学问。

参考书目:

(1)       Bal, Mieke, Narratology: An Introduction to the Theory of Narrative.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2nd ed., 1997.

(2)       Booth, Wayne C., The Rhetoric of Ficti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 1961.

(3)       Cobley, Paul, Narrativ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1.

(4)       Culler, Jonathan, The Pursuit of Signs.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1;

(5)       Culler, Jonathan, Structural Poetics. London: Routledge, 1975.

(6)       Genette, Gerald, Narrative Discourse, trans. Jnae E. Lewi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0.

(7)       Herman David, ed., Naratologies: New Perspectives on Narrative Analysis. Ohio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9.

(8)       Lanser, Susan S., Toward A Feminist Narratology”(1986.  In Robyn R. Warhol and Diane Price Herndl, eds. Feminisms: An Anthology of Literary Theory and Criticism.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1991, pp.610-629.

(9)       Mitchell, W. J. T., ed., On Narrativ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1.

(10)   Onega,Susana, and Jose Angel Garcia Landa, eds., Narratology: An Introduction. London and New York: Longman, 1996.

(11)   Phelan, James, Narrative as Rhetoric. Ohio State Uinversity Press, 1996.

(12)   Prince, Gerald, “Narratology,” In Michael Groden and Martin Kreiswirth, eds. The Johns Hopkins Guide to Literary Theory & Criticism.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4, pp.524-528.

(13)   Prince, Gerald, Dictionary of Narratology. 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es, 1997.

(14)   Rimmon-Kenan, Shlomith, Narrative Fiction: Contemporary Poetics. New York: Methuen, 1983.

(15)   Scholes, Robert , Structuralism in Literature.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4.

(16)   Todorov, Tzvetan,  The Poetics of Prose, trans. Richard Howard.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77.

(17)   Herman, David, et al., eds. Routledge Encyclopedia of Narrative Theory. London: Routledge, 2005.

(18)   张寅德编选,《叙述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19)   热拉尔·热奈特,《叙事话语·新叙事话语》,王文融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

(20)   申丹主编,“新叙事理论译丛”5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2003年。                          

   



[] 本文发表在《外语研究》2002年第3期。

[] 这里post-structuralism是指结构主义之后,而不是指后结构主义。

[]  Daniel R. Schwarz, The Humanistic Heritag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1986, p.6.

[] 参见James E. Miller, ed., Theory of Fiction: Henry James. 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 1972.

[] Sarah B. Daugherty, The Literary Criticism of Henry James. Ohio University Press, 1981, p. 3.

[] 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1942),三联书店,1984年,第252页。

[] [] Percy Lubbock, The Craft of Fiction. New York: Viking Press, 1957, pp. 251253.

[] 参见拙文,《论布思的〈小说修辞学〉》,《外国文学评论》1997年第4期。

[]  Robert Scholes, Structuralism in Literature.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4,  p.65.

[] 转引自 Gerald Prince, Dictionary of Narratology. Lincoln & London: 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 1987, p. 2.

[11]  参见Michael J. Toolan, Narrative: A Critical Linguistic Introduction.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1988, pp.20-23.

[12]  参见Robert Scholes, Structuralism in Literature.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4,  pp.154--155John Sturrock, ed. Structuralism and Sinc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9, pp.73-75;特伦斯·霍克斯著,《结构主义和符号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118-122页。

[13]  参见Robert Scholes, Structuralism in Literature.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4,  pp.112-113.

1  热奈特在1972年发表了《辞格之三》(Figure III),美国学者简·E·卢因(Jane E. Lewin)从中选取了大部分内容译成英文,取名《叙事话语》,由康乃尔大学出版社于1980年出版。

2  参见Gerard Genette, Narrative Discourse: An Essay in Method. Translated by Jane E. Lewi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0, pp.25-27.

[14]  Susan S. Lanser, Toward A Feminist Narratolog”(1986.  In Robyn R. Warhol and Diane Price Herndl, eds. Feminisms: An Anthology of Literary Theory and Criticism.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1991, pp.610-629.

[15] 关于这一点,请参见:David Herman, ed. Narratologies: New Perspectives on Narrative Analysis, Columbus: Ohio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9 ; 申丹,《美国叙事理论研究的小规模复兴》,《外国文学评论》200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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