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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于贝斯菲尔德《戏剧符号学》胡一伟

戏剧是否可以“阅读”?这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何为“阅读”,二是所“读”对象(文本)性质。二者互为前提,相互影响——“阅读”的性质影响所“读”对象,文本性质影响“阅读”方式。

评于贝斯菲尔德《戏剧符号学》胡一伟

作者:胡一伟  来源:符号学论坛  浏览量:6216    2014-09-27 01:40:43

           论文本与演出

                            ——评《戏剧符号学》

                               

胡一伟

       作者:于贝斯菲尔德

       书名:《戏剧符号学》

       出版社:中国戏剧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4年

 

      戏剧是否可以“阅读”?这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何为“阅读”,二是所“读”对象(文本)性质。二者互为前提,相互影响——“阅读”的性质影响所“读”对象,文本性质影响“阅读”方式。于贝斯菲尔德的《戏剧符号学》在引言中就此问题展开了分析,即在第一章就文本与演出的关系进行了一番梳理与界定,因为他认为解开戏剧迷人魅力的钥匙另有所在——演出,“演员、导演们对此自以为比谁都要清楚,因而对任何学者的注释都有点儿不屑一顾,把它们看作是毫无用处的赘物。普通读者同样也深有体会,每当他们斗胆尝试时,便会掂量到阅读一部绝非为消闲而写的文本的困难

该书试图从符号学角度建立一套有关演出研究的基础“语法”,“通过符号和文本的实践来打破统治话语、所学话语,即把加插在文本与演出之间的一道充满偏见、“人物”和“激情”等这些视戏剧为一种强有力的工具的统治意义所产生的符码本身的屏障给打碎”。故而,从章节设置上我们会发现其贯穿着的思想——围绕文本与演出、戏剧行动素模式、人物、戏剧与空间、戏剧与时间、戏剧话语、论戏剧对话的语用学这七个角度展开而论。定位研究对象是展开论述的关键,因此,笔者将就本书开篇论文本与演出之关系谈几点看法。

 

首章认为文本与演出呈现出一种悖谬性关系(于贝斯菲尔德认为戏剧是一门悖谬的艺术)。这种悖谬性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作为诗学阅读对象的纸质文本与立竿见影、具有实践性、一次性的演出文本之间的悖谬;其二,作为个人的“大师”艺术与需要观众参与的(一体性)艺术。也即是他所说的造成悖谬的原因:“戏剧既是文学产品又是具体演出;既永恒常在(无可穷尽地再现和更新)又稍纵即逝(从不能再生出一模一样的来)演出艺术只是当天的,次日再不相同;概而言之,它正如阿尔托所期望的那样,只是一次性的、仅有一种结局的演出艺术、‘今日’的艺术。因为明日演出进行时,即使想与昨日的一样,也因表演人员已经改变、面对的观众已经变换而不一样;三年前的导演作品,无论其质量如何上乘,在此刻也已和罗兰的战马一样一去不复返。而文本呢,至少在理论上是无可染指、亘世不变的”。这从某称程度上可见出戏剧文本的特殊性,使得所“读”对象不那么固化,而演出文本的一次性,即时性丰富了演出符号文本的各种可能。

继演出—文本之悖谬关系后,该书对二者矛盾关系进一步展开论述,因为“若不对文本—演出进行区分,便会导致一切混乱,首先是因为两者分析所要求的概念工具并不相同。这些混乱多种多样,且决定了针对戏剧事件多采取的缩减立场”。于贝斯菲尔德将二者关系分为三种情况:其一是文学文本与演出之间存在着语义对应关系,变化的仅仅是“表达材料”,表达的内容与形式由文本符号体系过渡到演出符号体系时两者保持一致。这种情况类似于演出文本“忠实”于原著,它采取的态度为传统的“精神的”或伪精神的态度:它偏重文本并把演出仅仅视作文学文本的表达与翻译。当然,这种完全吻合,保持一致的对应情况很可能是一种幻想。实际上,文学文本中的信息未必能全部演出,演出文本内容也未必全然包含在文学文本之中。而且,即使演出文本勉为其难地“说出”了全部文本,观众并不一定全部理解,好一部分信息被除掉了;导演和演员的艺术多数在于对所不应该被理解的东西进行选择。因此,这就是寻常所见的第二种情况,纸质文本与演出文本(假若分别为两个圆),它们之间有着一个“灵活的切合”部分。二者中有相似或相同的组分元素,但二者并非全然叠合——写作、演出、观看的方式不同,纸质文本与演出文本的切合或紧或松(这是一种区分文本—演出不同类型的关系的有趣方法)。另一种情况则较多的体现在现代戏剧实践中或“先锋”派中,便是(有时偏激地)“拒绝文本”。“戏剧全部都在观众面前或观演之间的仪式里完成。文本只是演出的众多成分里的一种,或许还是无所谓的。”换言之,这种情况指出了一种极端现象,即无剧本的即兴剧。总归该书指出的三类情况,如图:

 

 

 

 

(纸质文本与演出文本分别为两个圆,T为纸质文本,P为演出文本)

    它们体现了一种动态的趋势,从纸质文本与演出文本的对应叠合关系到相交切合关系,甚至发展到另一端——无纸质剧本,只有演出文本。于贝斯菲尔德认为造成这些“混乱”(尤其是存在于戏剧符号学分析中的混乱)的主要原因在于拒不区分文本的东西和演出的东西。接着该书就戏剧文本的已知事实展开了分析,即他认为在戏剧写作里,更确切地说在其前提中,有着一种在把一部诗或小说文本改变到舞台上时必须赋予该文本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有待于我们去确定。通过对比戏剧文本的组成部分,本书提出了另一种文本的存在——导演文本(该书称其为T'),它是产生于演出实践前需要对“文本材料”以及“其他能指材料做加工”的要求之下,即处理文本的工作还意味着戏剧实践人员通过某种对应性所作的转换文本。结合先前对文本关系的分析,就出现了这样一种关系:T+T'=P。这个等式呈现出了这样一种情况:在演出实践中,戏剧文本时“漏洞百穿”的,T'便填进T的漏洞里,充当T'、P之间的中介物。而导演文本本质上与纸质剧本(作为语言)类似,与P完全不同,这是因为P的材料和符码为另外一类(该书认为戏剧活动的语言部分由T、T'中的元素组成)。

该书试图对演出与文本之间的关系进行“分节”处理。但是,该书未将焦点集中于记录类体裁与演示类体裁的区分之上。更重要的是,该书认为纸质文本即是底本,导演文本是纸质文本的再现,而演出文本是导演文本的再现。笔者认为,此观点值得商榷。实际上,纸质文本、导演文本还是演出文本都是述本。它们经过了材料集合、再现方式集合的过程,以不同形态呈现。三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全然映射或再现。只是在选择组合、再现的过程中,从各种可能性中被选择出来,进入文本的部分元素可能相同。

    诚然,该书之后的分析也受其对文本与演出观点的影响,未有脱出语言学语用学的老路,这些在论及戏剧行动素、人物、对话的语用学上均有明显体现,本文在此不多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