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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智评《先秦符号思想研究》(祝东著)

符号学被认为是人文与社会科学的公分母并在人文社会诸领域的研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国古代思想的符号学研究也日益成为当今学术界关注的重要议题。祝东的新著《先秦符号思想研究》针对先秦时期诸子百家的观点,分别在易学的符号思想、孔孟儒家符号思想、老庄道家符号思想、名墨符号思想以及名法之学等五个方面做了系统而深入的探讨,为相关课题的全面研究开了先河,并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苏智评《先秦符号思想研究》(祝东著)

作者:苏智  来源:符号与传媒  浏览量:2617    2015-03-29 21:35:41

 

传统文化的符号解密:评祝东先秦符号思想研究

苏智

符号学被认为是人文与社会科学的公分母并在人文社会诸领域的研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国古代思想的符号学研究也日益成为当今学术界关注的重要议题。祝东的新著《先秦符号思想研究》针对先秦时期诸子百家的观点,分别在易学的符号思想、孔孟儒家符号思想、老庄道家符号思想、名墨符号思想以及名法之学等五个方面做了系统而深入的探讨,为相关课题的全面研究开了先河,并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在现今的研究成果中,《先秦符号思想研究》一书是系统探寻和分析中国先秦时期传统文化中符号学思想的第一部专著,在该课题的研究史上具有不凡的意义。本书体系庞大,涉及了易学、儒家、道家、名家、墨家以及法家等不同学派的观点,几乎囊括了先秦时期诸子百家学说中的全部重要思想。在章节安排上,本书设五个专章分别论述不同学派的符号思想,其中名家与墨家合为一章,儒家又析出孔子、孟子等,道家分别探讨老子、庄子,法家部分则细致分析了儒法学术思想的关系以及荀子、韩非子等人的符号思想异同,结构布局合理,系统完整。论述上追根溯源,分析鞭辟入里,对以往的研究成果做了总结,并在前人基础上进行了开拓创新。本书以阐发先秦典籍中蕴含的符号学思想为本,同时运用现代符号学的方法论对其进行相关探究,从而揭示先哲们使用符号的方式、规律,对符号表意的哲学思辨,以及其中所包含的符号学方法等,藉此展现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促进中西方的学术交流与对话。

 

一、符号思想的源头:《周易》中的表意机制与元语言思维

《周易》可谓中国符号思想的源头,在《先秦符号思想研究》中,作者从《周易》其书的由来以及八卦符号的产生说起,结合历史的背景阐释了符号创生机制中的诸多问题。《周易》符号的意义建构首先来自于“观物取象”。象来源于圣人仰观俯察,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其内容包含日常生活中的鸟兽之文与身边形形色色的事物。通过象的理解,符号解释者可以因象明意。作者认为,所谓的“言意”与《周易》符号中的文辞、所取之象与意义相对应,这也是《周易》表意机制的基本结构。以《乾》卦为例,其图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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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是符号的名称,以天作为符号的取象,而其所表达的意义则是刚健。“象是为了传递意义的,而言则是为了明象的,要想有效传递意义,莫若取象,而要明象则必须借助于语言,读者从语言(卦辞爻辞等)中去了解象,再从象中寻求其喻指的意义。”但只要喻指的意义已经掌握,那么符号所取之象则不必拘泥于某一固定事物。符号接收者从象中明意,进而要做到执简驭繁,挂一象万。“所设之象可作多方解读,是一种‘兼职’符号,而不是拘泥于某一具体之方面的‘专职’符号”,《周易》也就通过这样的符号意指方式完成了其复杂多变的意义表达。书中深入讨论了这种中国特色的意义言说方式,并从语形、语义和语用的三个方面对符号系统建构做了细致地分析。

本书认为,《周易》的内部含有两套元语言。“其一人事语言系统,以人事语言系统而论,初爻和上爻乃是事物之萌发之前以及事物隐沦之后的情况,故而无位,以人做比,乃是未仕之人和隐沦之人,故而没有位。以卦体而言,则从初爻至上爻,皆在数位之内,不能省略,不然无法记数。所以,这里其实运用了两套元语言在阐释卦位,即人事元语言系统、数位元语言系统,所用元语言不同,其阐释出来的意义自然也不相同。”也就是说,在《周易》符号的六爻卦画中,其六个爻位中的初位和上位在人事元语言系统中是属于无位之位,但是数位元语言系统是从卦画六爻排列的客观形象出发的,因此初位和上位必然是六爻位中的固定排列,不可更改。因此,在具体的符号意义阐释中就会出现所谓“贵而无位”的判断,即是在数位元语言中此位存在于空间上的高低序列中,但是在人事元语言中却丧失其所在之位应有的符号价值,这就使符号意义在两种相异元语言的共同阐释下形成了评价漩涡。从符号学研究的角度,对《周易》元语言作人事与数位的双重划分也是本书的一大亮点。

在对《周易》符号系统规则的探究中,本书从符号的“位”、“中”、“时”、“当”等方面分别展开了论述。“位”、“中”、“时”既是《周易》符号系统特有的元语言规则,同时也为符号的阐释建构了一定的时空语境。而“当”则在此三种元语言之上对其意义阐释做出评价,它的存在乃是对前面元语言的价值判断。本书认为,如果说“位”、“中”、“时”只是空间、程度、时间上对意义(运势规律、吉凶祸福等)的阐发的话,那么“当”是一种更高级的元语言,或者称作是“元元语言”。从符号学角度探究《周易》中“位”、“中”、“时”、“当”等要素的关系是个极具创见的角度。在此基础上,本书对元语言做出层次划分,认为“当”是处于诸元语言之上的元元语言,则更是一个创新,在相关问题的解析中非常具有启发意义。

 

二、符号思想的思辨:名实之间的符号表意关系

《先秦符号思想研究》探求诸子百家的不同观点中的符号精神,从符号的形式与意义的关系中体现出不同的思维形态。儒家、名墨和道家关于名实关系的思辨在本书中皆有独到h的阐发。

儒家思想推崇礼乐文化,从符号的双重分节来说,礼乐作为符号的能指,其形式上的分节必然与社会制度的诸多方面相一致,不同的能指形式传达出来的所指是各不相同的。作者认为,孔子提出“必以正名”的思想,体现出对能指符号形式的偏执,反而进一步说明了礼乐文化其实是一套所指优势的符号系统。

名墨两家的思想则更是从符号形式的角度探究名与实的关系。墨子将名分成了:达名,类名和私名,其分类所依据的即是名与实结合的方式。本书将三种类型的名做了符号学的生动解析,私名即指代某种个别名称,属于单符,而“达名和类名,也即型符(legisign)、类型符,是指向概念的符号,如皮尔斯所言‘所有的常规符号都是型符’,达名和类名的区别只在于所指称类型的大小。”本书将墨家经典中的符号类别与西方符号学中的分类进行了对比,使传统符号思想与现代符号学联系了起来。在符号的表意分析中,钱钟书在《管锥编》里将《墨子》的“名”、“实”、“举”与皮尔斯的表意三分式做过比较和对位。本书对此观点做了进一步的详细阐释,作者认为:“皮尔斯的‘符号三角’即是符号的三种相互关联的要素:再现体(representatum),对象(object),解释项(interpretant)。以此观之,《墨子》之‘名’即是符号‘再现体’,而‘物’则相当于‘对象’,‘举’即相当于‘解释项’。”结合西方的符号表意理论,墨家符号表意中的名实关系得到了现代的诠释。

名家所讲求的“名”,更是偏重于逻辑的思辨。如果说,儒家的名体现为社会的等级反映,墨家的名体现为事物的名称类别,那么名家则将名推向了哲学思辨中的事物概念。本书以符号表意为侧重,对名家观念中的“名实论”和“指物论”等做了详尽的阐释。从名与实的关系来说,按照符号学的说法,“当符号系统形成时,能指与所指的关系就不再是任意的了,相对固定的社会契约保证了能指与所指关系的确定性,从而保证了信息传达的有效性。”这也充分说明了名家注重名实相对应的根本原因,名实的指称关系明确,才能名正而言顺,从而有效规避社会混乱。而名实问题说道底,依然是意义的传达与阐释问题。

对于名实的意义关系的看法,道家表现出完全不同于其他学派的态度。老子否定名实之间的指称关系,认为符号本身即是导致社会混乱的因素。“通过划分能指(不同的名)来区分所指(不同的尊卑秩序),达到双重分节的目的。社会等级由是日趋明显,人人都想力争高位,欲望膨胀无限”。为了启迪人的智慧,揭示出事物中潜藏的道理,老子倡导打破符号的意义分节。本书运用意义理论来揭示老子的无名主张,阐明儒家所推崇的礼制和伦理标准的符号性质。“仁义、礼乐等社会符号都是束缚人的心智使人不能‘明道’的障碍,因此提倡黜名薄礼以明大道之实。”在对各个学派的符号思想的思辨中,作者从意义的角度对诸家学说的不同观点做了深入的探析,其中关于名实关系的符号解读正恰如其分地体现了先秦思想中的观念差异。

 

三、符号思想的功用:儒家礼乐与法家刑名的社会实用价值

儒家的礼乐制度与法家的刑名思想都是作用于政治与社会管理而形成的不同符号系统,而法家与儒家也有着一系列的渊源关系。本书对儒家礼乐思想的阐述从礼的生成说起,礼本来源于日常生活中的习俗,周公修治礼乐将其制定为一整套具有固定价值和意义的符号系统。“从符号学的角度来看,礼其实就是人的符号表意过程中逐渐约定俗成的一套仪式系统,而这套系统形成之后又规范制约着人的表意行为。”礼乐符号首先来源于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的礼俗,而符号系统一旦确立,又会反过来规约人们的日常交流中尊卑、嫡庶、君臣、父子等方方面面的关系。“周公制定的礼乐文化并不仅是调整规范的社交祭祀等礼仪仪式,而是将人的各种符号表意活动纳入到一定的规范秩序之中,礼起到了调节人类社会内部各种行为规范和人际关系的作用。”周公以及孔子等人推崇“礼”的符号价值,以便使正统思想在形式上得到确立,并予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遵从特定的礼仪程序,从而使社会得到有效的管理。作者从符号的角度来重新审视礼乐制度,对于“礼”的道德指向以及孔子的伦理思想做了意义交流层面的解读。

法家的刑名之学可以追溯到荀子对于儒家礼乐思想的反思。荀子出身于儒家却成为了法家思想的发端者。本书认为荀子开始了礼乐教化到礼治的转变,并从人们生活的习惯中总结出治理民众所要依据的“法”。而从符号学来说,“法”即是“根据成文的礼仪规定和约定俗成的习惯来规范行为,而这些礼仪文本即风俗习惯其实都是规范人表意的符号系统。”而在韩非等法家代表人物的眼中,单纯凭借礼乐文化乃至礼治成法的规约已经不足以完成有效的社会管理。因此,以“礼”为主导的社会符号系统必须实现向“法”符号系统的彻底转向。此时,先秦的符号思想已经从礼治走向了法治,从逻辑转向了政治。作者将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符号思想归属于法律符号学范畴。“所谓法律符号学,即是人们用语言文字建构的法律符号体系,并以此来规范人类社会的各种表意行为。”本书认为,礼的符号意义强调名分等级用以区别身份地位、尊卑贵贱,而法律符号则是强调在法律规则面前一视同仁,侧重点在于“齐”。礼符号强调的名位关系偏于逻辑思辨,而法符号却是理论之于实践而产生的形态,法在政治中具有更强的实用意义,这也是法符号与礼符号的差异。而在社会生活中,儒家的礼乐制度与法家的刑名思想都发挥着符号意义层面上的交流与规约作用,从而生成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与准则,达到政治管理的实用目的。本书对于儒家和法家相关思想的探究结合历史语境,关注符号系统之间的意义联系,在详实而生动的论述中揭示了礼乐制度与刑名关系中所具有的符号思想及实践价值。

总而言之,《先秦符号思想研究》是对传统文化中的符号学思想进行的一次全面探析。作者在现代符号学视域下重新审视中国先秦的符号思想,在方法上,立足于中国文化语境,与现代西方符号学的观念方法进行比较,而不是简单的比附,既是对古代思想的继承,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全新的符号学方法论对其做系统的梳理与开拓。本书对当今社会中出现的诸多意义问题乃至伦理问题做出了另一角度的阐释,颇具启示意义。同时,本书也为中西方思想文化的比较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