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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一杰评约翰•迪利《符号学基础》

作者:何一杰  来源:符号学论坛  浏览量:3816    2013-03-21 11:56:02

符号学的源流与开拓

——评约翰·迪利《符号学基础》

现代符号学发展经历了四种模式:索绪尔语言学模式、皮尔斯逻辑—修辞学模式、卡西尔文化符号论模式、巴赫金模式。不过这四种模式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大多都以人类为中心,探讨人类语言或者文化的符号问题。而如果按照另一种主体性与超主体性的划分标准来划分,则可以将符号学的发展看成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人类中心的符号学和非人类中心的符号学。对后面这两种模式的思考正是约翰·迪利《符号学基础》在梳理符号学发展历史,探讨符号本质时遵循的线索。而且毫无疑问,迪利站在非人类中心主义符号学的一方,推崇“万物都是某种方式的符号”,甚至一种类似符号进化论的理论。这看上去有些耸人听闻,不过迪利认为,这是符号学发展所必经的认识。

迪利将符号学划分为索绪尔开创的欧陆符号论(semiology)和皮尔斯开创的北美符号学(semiotics),这种划分即暗含着是否是人类中心的标准。在书的第六版作者序中,迪利一开始就指出希望读者能了解一个观点:符号学和符号论的区别;他强调将符号学与符号论等同是一种谬说,这种谬说希望将文化符号学与符号学本身混为一谈,即一种“以偏概全的谬说”。为此他列举了丹尼尔·钱德勒的《符号学:基础概念》[1]来说明这种谬说在当前还远未绝迹;在回顾符号学的理论和历史时,他还专门分出一节来进行术语的纠正。迪利认为,北美符号学遵循着“班索特——洛克——皮尔斯——西比奥克”的传统,这个传统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典时期的奥古斯丁。奥古斯丁第一次提出了“无论何种交流活动,在何处进行,符号都是一个普遍工具或者手段”的见解。班索特则成功地为符号学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对象,这个对象表明符号的作用在自然与经验中都存在。然而班索特的“符号之道”产生之后却不幸地被西方现代哲学的“观念之道”长期蒙蔽,这种蒙蔽一直持续影响着索绪尔的符号学。(索绪尔的符号学还始终抱着能指与所指的二价观,这一切使得索绪尔传统的符号论无法摆脱“心存物”的范畴,画地为牢将自己限制在人类语言和文化之中)探出蒙蔽的方式就是重回“符号之道”,这正是皮尔斯对符号学的贡献。

皮尔斯对三分法十分迷恋,他将符号分为了“表现体——对象——解释项”三个部分,同时他又提出了普遍三分法。我们可以从赵毅衡教授给出的表格中看到其相应的关系:

 

层次

表意

与表现体关系

representatum

与对象关系

object

与解释项关系

interpretant

第一性firstness

质符qualisign

像似符号icon

呈位rheme

第二性secondness

单符sinsign

指示符号index

述位dicent

第三性thirdness

型符legisign

规约符号symbol

论位argument

 

 

 

 

 

 

当第三性进入蛮力的第二性现象时,指号过程(符号作用)就开始了。比如温度计和周围环境的温度之间存在着一种蛮力(或者动态互动)的关系,当我们读取温度计的时候,就加入了解释项,从而使得第三性参与进来,这整个过程称为一个指号过程。然而,这个解释项却不一定是一种心智。皮尔斯指出:“一个符号的解释项很容易看出来:它是减去符号当中表达背景和境况之后一切昭显的东西”。在温度计这个指号过程中,解释项就是:“对温度计以外之物即周围温度的表象,温度理应处于温度计所标示的水平”。也就是说,符号的解释项就是“它特有的意指结果”。

迪利据此指出,由于第三性而具有了两个重要的特性:一、解释项不必是一个心智样式;二、符号处于一种超越的关系中。超越的关系是一个并未关系的东西,它暗指一种被指示的个体与其他个体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使得失去孩子的父母任然(在超越关系上)是父母,虽然在物理层面上他们已经不是了;而一个在孩子出生之前去世的父亲任然能同孩子保持父子关系。

迪利由符号的这两个特性展开了论述,从而产生了四个指号过程的层次:人类——动物——植物——物理。他从人类指号开始,指出了达成完整的符号学观点所依赖的“三个微妙之处”:

1、作为符号的观念有别于而非等同于它们所意指的对象(客观世界不等于物理世界)。

2、意指作用中的表象性成分,本身根本无须是一个对象。

3、对象先于和有别于它们与之碰巧相同的事物。

(他这样形容表象、对象、符号:一个表象可以使自身的表象,也可以使外物的表象。前者使之成为一个对象;后者使之成为一个符号。)

这三个“微妙之处”支撑了他将符号扩大到动物界的关键:周围世界,即按照个别生物特殊需求有选择地重构个组织起来的环境。因此,动物符号或者说动物指号过程就是建立在动物把物理环境对象化,变成客观环境,从而在其中获取事物等的过程之上的。这其中的区别就是,人类可以意识到符号,而动物无法意识到。

如果说动物符号学的这种解说还能算是一种与人类符号学相似的生物符号学讨论,那么迪利提出的物理指号过程就显得更加令人惊奇了。在符号学理论界,迪利大概是第一个提出“物理指号”这个概念的。他认为这个过程是先于宇宙中生命体而出现的,甚至这个物理指号在宇宙从无生命到有生命的漫长演化过程中是个关键的阶段。他提出了一个公式:“符号是任何一个被B所规定的AA在规定者C的同时使得C间接地被B所规定。”也就是说,在物理规则的潜在关系中,一切物理的现象都可能有潜在的第三性的加入而成为符号。这时符号的解释项就是一种物理的而非心理的结构,它被A规定为通过A也表象B,比如下面这个符号学三角的环境实例:

 

A:符号(骸骨)

 


 

B:对象(恐龙)

 

 

C:解释项:(曾为骸骨的地质化石构造)

 

由此迪利便获得了对符号学最宽广的理解:自然界的指号。他将宇宙符号与人类符号的关系概括为:“人”是一个解释项,他的观念都是符号,整个宇宙时这些观念的对象。

这样一种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文化融为一体的符号学观点却是让人惊异。不过,迪利的目的并不在于仅仅让符号学成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囊括力量。他将人类定义为唯一不仅运用符号,而且知道有符号的动物,从而提出了符号伦理学。在他看来,经过符号学的革命,自然(我认为这是指适合人类与其他一些物种生存的自然)进入了依赖于人类的局面。“人类动物不仅有能力毁灭作为生命形式之一的自身和众多其他生命形式,而且只有对自身和物理环境都具有高度的意识和理解,方可避免自我毁灭”。符号伦理学的提出使得伦理学也脱离了人际关系而进入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之中,这也许能够引发生态研究的关注。

对符号学历史的梳理以及对符号学边界的拓展,是约翰·迪利《符号学基础》最主要的贡献,书中涉及的诸多其他观点在此无法做出详细的例举。然而,本书对于中文学术专著还有值得借鉴的一点就是其参考文献的编排。这种所谓“区分来源的历史层次”消除了文献来源的时间盲点。它明确区分了被征引者的实际年代与访取文献的时间。

约翰·迪利的老师西比奥克对本书的评价是:“用现代英语写就的唯一一部成功地符号学引论,是一部文理清晰,富于创见,综合了以往和当今主要趋势的发人深省的著作”。抱着对哲学传统的尊敬,迪利历时而有建树地对符号学理论进行讨论;对那些尚不易为人们意识到的符号观点就作出了清晰的论述。同时,这种论述更走出了象牙塔,以符号伦理学为晦涩的文字注入了行动的动力。

 

参考书目:

1John Deely, Basics of Semiotics Advances in Semiotics,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0.

2、【美】约翰·迪利,《符号学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

 

[1] 参见网页http://www.aber.ac.uk/media/Documents/S4B/semioti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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