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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爱米莉的玫瑰在哪里?——《献给爱米莉的玫瑰》叙事策略试析[1]

作者:程锡麟  来源:网络转摘  浏览量:5226    2009-08-26 07:43:00

内容提要  《献给爱米莉的玫瑰》是福克纳著名的短篇小说。作者采用了多种叙事手法,增强了这篇故事的悬念和恐怖气氛。本文根据叙事理论,包括苏姗••S••兰瑟在《虚构的权威:女性作家与叙述声音》中关于叙述声音的观点,对小说的叙述者和叙述声音进行了分析,同时也对兰瑟的个别观点提出了质疑。另外,还探讨了小说的叙事时间和标题的名与实的问题。

关键词   兰瑟   叙述者 “集体型叙述声音” 叙事时间  玫瑰

    《献给爱米莉的玫瑰》是福克纳写的第一篇短篇小说,也是他最有名的一篇短篇小说。批评家们把它视为一篇哥特式恐怖小说。它通过对美国南方一位性格古怪畸形的女性人物的描写,反映了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美国南方社会的变化,北方和南方价值观念的冲突。爱米莉是美国南方贵族家庭的一女子,是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代表。她是一个秉性怪癖的老女子,后来爱上了一位北方来修路的工头霍默•巴伦,为了不让他离开自己,她不仅毒死了巴伦,而且一度同死了的巴伦同床共枕。这个故事使许多读者感到震撼和困惑。这篇小说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效果,除了故事情节本身的因素外,福克纳在小说中采用的种种叙述手法也是重要的原因。这些手法涉及到叙述者和叙述声音、叙事时间、以及小说标题的名与实问题。下面将就这些手法分别进行探讨。

一、叙述者和叙述声音问题

    苏姗••S••兰瑟(Susan S. Lanser)在《虚构的权威:女性作家与叙述声音》中把叙述声音分为“作者型叙述声音”(authorial voice)、“个人叙述声音”(personal voice)和“集体型叙述声音” (communal voice)[1] 兰瑟又进一步把“集体型叙述声音”区分为三种形式:“某叙述者代某群体发言的‘单言’(singular)形式,复数主语‘我们’叙述的‘共言’(simultaneous)形式和群体中的个人轮流发言的‘轮言’(sequential)形式。”[2] 《献给爱米莉的玫瑰》的叙述者主要是第一人称复数形式的“我们”,按照兰瑟的分类,《献给爱米莉的玫瑰》中叙述者的叙述应该归为“共言”形式的“集体型叙述声音”。虽然这个叙述者“我们”实际上只是该镇的一个居民,但是他代表了小说中那个南方城镇(杰弗逊)的居民对女主人公爱米莉的观察和看法。这个叙述者的所见所闻是受到限制的,他对于发生在爱米莉神秘大宅里许多事情是无法亲临观察的。

应该指出,苏姗••S••兰瑟在《虚构的权威》中的关于“集体型叙述声音”的论述中,有一段话是值得商榷的。她这样写道:“与作者型声音和个人型声音不同,集体型叙述看来基本上是边缘群体或受压制的群体的叙述现象。我在白人和统治阶级男性作家写的小说中没有发现这种叙述模式。”[3] 福克纳就是一位白人男性作家,他在《献给爱米莉的玫瑰》中采用的就是集体型叙述模式。兰瑟所说的这一点显然是过于绝对了。

    《献给爱米莉的玫瑰》全篇分为5节。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一节,根本没有出现后面4节都反复出现的叙述者“我们”。这一部分既有对爱米莉的房屋和那个镇的描写,也有对她去世镇上居民心情的表述和叙述者的评论,还有对镇上议员因她欠税问题同她交涉过程的回忆。这一部分的行文读起来更像是一位第三人称全知叙述者的叙事。请看下面小说第一部分中的两段:

爱米莉•••格里尔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葬:男子们是出于敬慕之情,因为一个纪念碑倒下了。妇女们呢,则大多数出于好奇心,想看她屋子的内部。除了一个花匠兼厨师的老仆人之外,至少已有十年光景谁也没进去看看这幢房子了。[4]

爱米莉小姐在世时,始终是一个传统的化身,是义务的象征,也是人们关注的对象。打1894年某日镇长沙多里斯上校——也就是他下了一道黑人妇女不系围裙不得上街的命令——豁免了她一切应纳的税款起,期限从她父亲去世之日开始,一直到她去世为止,这是全镇沿袭下来对她的一种义务。这也并非说爱米莉甘愿接受施舍,原来是沙多里斯上校编造了一大套无中生有的话,说是爱米莉的父亲曾经贷款给镇政府,因此,镇政府作为一种交易,宁愿以这种方式偿还。这一套话,只有沙多里斯一样头脑的人才编得出来,也只有妇道人家才会相信。(第100页)

在这两段引文中,叙述者描述了镇上居民对于爱米莉在世时的感受和去世时的心情,讲述了昔日镇长沙多里斯豁免爱米莉税款的故事,以及对这一故事的评论。

叙述者在第一节的其余段落则讲述了后来的镇议员们派出了一个代表团去同爱米莉谈判,要求她交税的过程。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叙述者并非是这个代表团的成员。这一节既有对爱米莉那神秘大屋内部的细节描写,也有对爱米莉本人外貌和表情的刻画,更有对爱米莉与议员们唇枪舌剑交锋的记录。而且在对爱米莉的描绘中还伴有叙述者的评论和感受。

一个小模小样、腰圆体胖的女人,穿了一身黑服,一条细细的金表链拖到腰部,落到腰带里去了,一根乌木拐杖支撑着她的身体,拐杖头的镶金已经失去光泽。她的身架矮小,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在别的女人身上显得不过是丰满,而她却给人以肥大的感觉。她看起来象长久泡在死水中的一具死尸,肿胀发白。(第101页)

若不是一位全知的叙述者,那就不可能有第一节中那些生动具体、全面细致的描写。

在这篇小说的其余4节,叙述者都是明确的“我们”,这位叙述者不是处在故事的中心,而只是处于故事的边缘观察、追忆往事并发表评论。申丹在《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中所区分的四种类型的视角或聚焦模式,即(1)零视角;(2)内视角;(3)第一人称外视角;(4)第三人称外视角。[5] 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似乎可以说,这篇小说在第一节的叙事角度可被视为“零视角”(即传统的全知叙述),而后面4节采用的则是“第一人称外视角”。从第一节到后面4节叙事的角度发生了变化。

按照叙事理论对叙述者是否在所讲述的故事中的划分,叙述者可分为异故事叙述者(heterodiegetic narrator)和同故事叙述者(homodiegetic narrator)。相应地,由这样两类不同叙述者所讲述的叙事作品则分别是:异故事叙事(heterodiegetic narrative)和同故事叙事(homodiegetic narrative)。[6] 从叙事聚焦(focalization of narration)的角度来看,在同故事叙事的作品中,叙述者都是第一人称,其聚焦都是内聚焦(internal focalization)[7] 由于《献给爱米莉的玫瑰》的叙述者“我们”就是故事发生所在地的居民,他代表了该镇居民对爱米莉的观察和看法,因此,这位叙述者应该归为同故事叙述者,这篇小说的主体即是同故事叙事,而其叙事的聚焦即是内聚焦。与异故事叙事的零度聚焦(即第三人称全知的叙述者)相比,这样的叙述者的叙事受到了限制,他只能叙述他所看到的和听到的。正因为这篇小说的叙述者的叙事受到了限制,所以这位叙述者“我们”对爱米莉那幢神秘大宅里发生的种种事情几乎都不可能亲身目睹,他只能从他观察到的某些迹象去猜测、甚至去想像,有时还发表议论。在故事中,那位叫荷默•伯隆的北方工头来到杰弗逊,叙述者“我们”看见每逢礼拜天伯隆就同爱米莉一起驾马车出游。虽然,镇上的居民并不赞同爱米莉同伯隆在一起(他们,包括叙述者“我们”,见到他俩便都说:“可怜的爱米莉”),但是他们非常关注伯隆同爱米莉关系的发展和伯隆的去向。他们以为爱米莉同伯隆“已经结婚了”(第108页)之后,伯隆离开了该镇一段时间,又回来了。“一位邻居亲眼看见那个黑人在一天的黄昏时分打开厨房门让他进去了。”“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荷默•伯隆。”(第109页)荷默•伯隆就这样神秘地消失了。这样的内聚焦同故事叙事会产生强烈悬念的效果,激发读者的好奇心。过了几十年,爱米莉74岁去世后,“我们”终于有机会进入爱米莉的大宅,进入楼上那间“四十年来从没有人见到过”的房间,“我们”描述了那“阴惨惨的氛围”后,叙述道:

那男人躺在床上。

我们在那里立了好久,俯视着那没有肉的脸上令人莫测的呲牙咧嘴的样子。那尸体躺在那里,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势,但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熬煎的永恒的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他所遗留下来的肉体已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跟他躺着的木床粘在一起,难以分解了。在他身上和他身旁的枕上,均匀地覆盖着一层长年累月积下来的灰尘。

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这时一股淡淡的干燥发臭的气味钻进了鼻孔——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第112页)

对于读者来说,前面荷默•伯隆神秘消失的悬念到此破解了。然而,叙述者对这一场景的描述让人更感到震惊。读者这时才知道荷默•伯隆就死在爱米莉家里,他的遗体在楼上爱米莉的卧室里躺了几十年,而且爱米莉曾一度同荷默•伯隆的尸体睡在一起!如果这篇小说不是采用这样一种内聚焦的同故事叙述者,而是全部由零度聚焦的异故事叙述者(即第三人称全知的叙述者)来讲述,小说人物和情节的发展的来龙去脉就会交代得清清楚楚,这个故事就不会有任何悬念,就不可能取得这样令人震撼的效果。

   

二、叙事时间问题

时间是人类生存体验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它也是文学作品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小说的情节发展、小说的结构和人物常常与时间问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献给爱米莉的玫瑰》也正是如此。福克纳在这篇小说的叙事中故意采用了颠倒交错的时序,使小说的结构不同于按照线性时间顺序叙事的小说结构,给这篇哥特式的恐怖小说增添了扑朔迷离的气氛,客观上也为读者的理解增加了难度。按照这篇小说叙事时间的先后,叙述者讲述的具体事件的时间顺序大致可以归纳如下:

第一节

74岁时,爱米莉去世。

1894年 沙多里斯上校从爱米莉父亲去世之日开始豁免她的税款。

新一代镇长和议员要求爱米莉交税,并派代表团拜访。

第二节

三十年前,爱米莉父亲死后两年,居民向镇长申诉爱米莉家发出了难闻的气味,半夜里镇上派人去她家撒石灰。

爱米莉父亲死后,她对来哀悼的人们讲,她的父亲并未死。

第三节

爱米莉长期生病。

北方佬工头荷默•伯隆来该镇铺设人行道,礼拜天他常同爱米莉乘马车出游。镇上居民见了则说:“可怜的爱米莉。”

30岁出头,爱米莉买老鼠药。

第四节

妇女们迫使浸礼会牧师去拜访爱米莉,试图干预她同荷默•伯隆的交往,但未成功。

爱米莉订购了一套银质男人盥洗用具,上面刻有“荷•伯”字样,还买了全套男人服装。

荷默•伯隆离开。在爱米莉的两个堂姐妹走后,他又回来了。以后他便消失了。

爱米莉6个月没有出现在街上。人们只是偶尔在窗口上看到她的身影晃过。

人们再见到她时,她发胖了,头发变成了铁灰色。

40岁时,爱米莉开瓷器彩绘课。最后一个学生离开后,她家前门永远关上了。

爱米莉拒绝在家门口钉上金属门牌,附设邮箱。

爱米莉死在楼下屋里。

第五节

爱米莉家黑人仆人在前门口迎接来哀悼的人们。随即就消失了。

爱米莉的两个堂姐妹赶来,第二天举行了葬礼。

人们上楼,撬开那间四十年无人见过的房间,看到床上荷默•伯隆已腐烂的尸体,并发现旁边枕头上的铁灰色头发。

从上述小说的情节和事件安排可以看出,第一节和第五节是首尾呼应的,分别提到了爱米莉的去世和葬礼。第一节的开头之后至第四节便是叙述者对爱米莉在世时一桩桩事件的回忆。这些事件仿佛是作者描绘出的一幅幅静止时间的场景,更像是一幅幅陈旧、破损的老照片。读者通过细心观察和拼凑,可以看出爱米莉是一位企图使时间停止在过去并拒绝面对现实的人物,一位试图保持南方旧传统的高傲小姐。对于时间与人物的关系问题,让-伊夫•塔迪埃在谈论《追忆逝水年华》时写道:“小说还为人物与时间构思了另一种更为深刻的关系:人物不但承受时间、打上时间的烙印,并且还是时间的象征。某些人物,并且还是有份量的人物,他们的任务与其说是衰老,还不如说是体现某一时间、体现与时间的某种关系。”[8] 这里,爱米莉就是过去时间的象征,她象征着已经衰败了的美国南方贵族传统。

一位叫罗伯特•H•伍德沃德(Robert H. Woodward)研究者依据历史时间顺序编制了《〈献给爱米莉的玫瑰〉年表》( The Chronology of “A Rose for Emily”)[9]。下面就是该年表的译文:

爱米莉

的年龄    年代                                                    节数      

[30]     [1890]    父亲死之前爱米莉身材苗条。                         第二

[32]     [1892]    父亲去世,以后爱米莉很少出门。                     第二

                   父亲死后,爱米莉长时间生病。                       第三

[33]     [1893]    父亲死后的夏天,荷默•伯隆到来。                    第三

                   两人恋爱;人们说:“可怜的爱米莉”。                 第三

                   浸礼会牧师拜访爱米莉。                             第四

                   两位堂姐妹来到爱米莉家。                           第四

[34]     [1894]    爱米莉买了银质男人盥洗用具。                       第四

                   两天后,她买了全套男人服装。                       第四

                   荷马离开。                                         第四

34岁后”        爱米莉买毒药,而堂姐妹还同她在一起。               第三

                   荷马离开后一周,堂姐妹走了。                       第四

                   三天后,荷马回来,消失了。                         第四

                   父亲去世两年后,荷马消失后不久,爱米莉家出现气味。 第二

                   镇上的人去撒石灰。                                 第二、四

                   爱米莉隐居6个月;人们很难见到她。                 第二、四

         [1894]    爱米莉的税被免去。                                 第一、四

[34-40]         随后几年里,爱米莉的头发变灰,变成铁灰色;人发胖。  第四

“约40          爱米莉开瓷器彩绘课;最后一个学生走后前门永远关上。  第四

                  直至交税代表团去之前,无人进过爱米莉家。            第一

[54]  [1914] 沙多里斯上校去世,在交税代表团去之前近10年。       第一

[64]     [1924]   交税代表团去爱米莉家,在出现气味30年后。           第二

[74]     [1934]   爱米莉去世;至少10年没有人进过房内。               第一

                  人们进入40年来无人见过楼上的房间(即荷马消失后)。  第五                  

             

    从以上小说叙事时间顺序与小说中事件发生的历史时间顺序对比来看,这两种时间顺序是完全不同的。用叙事学家里蒙-凯南(Rimmon-Kenan)的话来讲,就是文本时间与故事时间出现了差异。[10] 在这篇小说的叙事进程中,福克纳故意打乱和颠倒了故事时间(历史时间顺序),“使单向的、线性的时间解体并加以重组”[11],这样的文本时间(颠倒交错的时间顺序)突出了爱米莉与荷默•伯隆恋爱、后者消失以及该镇居民对他们的关注的故事主线,使这篇故事具有强烈的悬念,变得更加神秘而恐怖。如果叙述者完全按照线性的历史时间顺序平铺直叙地来讲述,那么,这篇小说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对读者的神秘感和震撼力将消失殆尽。

三、             献给爱米莉的玫瑰在哪里?

虽然,这篇小说的标题是《献给爱米莉的玫瑰》,但是,从头读到尾,“玫瑰”一词在小说全文中仅出现了两次,并且都在小说临近结尾部分的同一句话里,而且都不是作为名词而只是作为形容词(“faded rose color”和“the rose-shaded lights”)出现。那么,小说标题《献给爱米莉的玫瑰》所说的“玫瑰”到底在哪里?它指的是什么?这个“玫瑰之名”[12] 的名与实问题该如何来看呢?

意大利批评家艾柯曾指出:“关于玫瑰,由于其复杂的对称性,其柔美,其绚丽的色彩,以及在春天开花的这个事实,几乎在所有神秘传统中它都作为新鲜、年轻、女性温柔以及一般意义上没的符号、隐喻、象征而出现。”[13] 在西方文化中,玫瑰象征着纯洁、美丽、爱情和再生。马凌在《后现代主义中的学院派小说家》中指出:“玫瑰是西方最复杂的符号象征系统之一,至少有三个层次。一是在古希腊罗马的神话系统里,第一束红玫瑰是从维纳斯的情人阿多尼斯的鲜血中长出来的,因此象征了超越死亡的爱情。二是在基督教象征系统里,......红玫瑰代表基督在十字架上六的血,因而也代表了上帝之爱;同时玫瑰又是玛利亚的象征。三是在民间传统里,红玫瑰代表着世俗的爱,白玫瑰则代表死亡。”[14]

依据上述论述和这篇小说的内容来看,标题中的“玫瑰”并非是指镇上的居民或者小说的叙述者在爱米莉去世时一定献上了玫瑰。(当然,按照西方的习俗,在葬礼上给死者献花是必然的。)这篇小说的“玫瑰之名”实际上可以至少能有如下几种理解:一、“玫瑰”是指代表该镇居民的叙述者“我们”在讲述爱米莉时所表达出的对她的敬意和感情。二、它可能暗指爱米莉在追求爱情问题上试图战胜时空,她的这种执着和挑战精神值得献给玫瑰。三、它可能指爱米莉的爱情是超越死亡的爱情。四、爱米莉是南方传统的化身,因此“玫瑰”也可能是指爱米莉成了杰弗逊镇居民、尤其是那些南方邦联老军人们心中的玫瑰。[15] 这一点在小说的第五节中有较明显的描写。福克纳采用的这个标题为这篇小说增大了思索和想像的空间,对表达小说的主题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福克纳在《献给爱米莉的玫瑰》中,通过采用第一人称外视角的叙述者及其集体型叙述声音,故意打乱历史时间顺序,使用交错颠倒的叙事时间等手段,渲染增强了故事的神秘恐怖气氛,取得了震撼人心的效果。他精心构思的标题更激发了读者的想像力。这些叙事手法的运用是《献给爱米莉的玫瑰》能够成为美国短篇小说中的精品的重要因素。

    [作者简介]  程锡麟,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近期著作有:《当代美国小说理论》、《虚构与现实:二十世纪美国文学》、《赫斯顿研究》及有关佐拉•尼尔•赫斯顿研究的论文5篇。

 



[] 本文发表在《外国文学评论》2005年第3期。

 



[1] Susan Sniader Lanser, Fictions of Authority: Women Writers and Narrative Voice.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2, pp. 15-22。此书已有中译本:苏姗S••兰瑟著,黄必康译,《虚构的权威:女性作家与叙述声音》,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参见第17-24页。

[2] 《虚构的权威》中译本,第23页。

[3] 同上注。

[4] 译文选自杨岂深译,《纪念爱米莉的一朵玫瑰花》,H. R. 斯通贝克选,《世界文学编辑部》编,《福克纳中短篇小说选》,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5年,第99页。以下凡出自该译文的引文不再加注,只在引文后注明页码。

[5] 申丹在《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中把视角分为四种。参见该书第203页。

[6] 参见Gerard Genette, Narrative Discourse. Trans. by Jane E. Lewin,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0, pp. 243-245; Gerald Prince, A Dictionary of Narratology. Lincoln & London: University of Nebraska, 1987, pp. 40, 41

[7]参见Gerard Genette, Narrative Discourse. Trans. by Jane E. Lewin,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0, pp.189-190; Gerald Prince, A Dictionary of Narratology. Lincoln & London: University of Nebraska, 1987, pp. 32-33

[8] 转引自耿占春著,《叙事美学》,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37页。

[9] 转引自James K. Bowen and Richard Van Der Beets, American Short Fictions: Readings and Criticism. New York: 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 1985, pp. 240-241.

[10] Shlomith Rimmon-Kenan, Narrative Fiction: Contemporary Poetics. London & New York: Methuen, p.46.

[11] 同注8, 239页。

[12] 《玫瑰之名》是意大利著名批评家和作家艾柯发表于1980年的后现代主义长篇小说,它的影响巨大,迄今已被译成35种文字,发行了1600万册。这里借用了这个名称。

[13] 艾柯等著,王宇根译,《诠释与过度诠释》,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第68页。

[14] 马凌著,《后现代主义中的学院派小说家》, 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37页。

[15] 参见注9p.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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