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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央视屏蔽外文缩略词”的传播符号学考察——兼谈当前新闻媒介在话语传播中的权力与责任

作者:黎莎  来源:中华传媒网  浏览量:2574    2011-04-26 18:28:56

 

作者: 黎莎  单位:成都体育学院新闻系 来源:中华传媒网 刘利刚
关键词: 外文缩略词 传播符号学 新闻媒介 权力与责任
[摘要]:本文在传播符号学视域下,考察到外文缩略词不合乎传播衍生的逻辑和其潜在的威胁。同时结合时代语境分析了这种 “西风东渐”的由头,阐述了手执话语生产权的新闻媒介,作为社会公器,维护中华文化主体性的责任。

  2010年4月以来,央视体育频道使用的“熟词”,诸如“NBA”、“CBA”、“F1”等等,淡出耳帘。或然之间,体育迷们难免有一种被“愚人节”玩弄了一把的感觉。然而其乃实情。央视的确接到有关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在今后的电视转播中尽量屏蔽英文缩略词,而应使用赛事的中文全称。据有关媒体报道,英文简称被“整顿”,不仅仅局限于体育领域,如GDP、WTO、CPI等也在“整顿”范围内[1]。借此契机,本文力图透过传播符号学视野,解析“外文缩略词”涌现汉字世界的衍生逻辑和其潜在的威胁;结合时代语境,分析这种涌现汉字世界的由头;讨论传媒在“整顿”它们的过程中应有何作为。

  1 “外文缩略词”:闪耀着时代之光的双刃剑

  我们生活在一个以速度为王的新世纪,高科技增加了信息传递的速度,电子邮件、手机信息代替了传统的“蜗牛邮件”,使信息传递都在手指间霎那完成。掌上电脑连接电脑,使网络已成为数据中心以及购物商场和杂货店。缩写、昵称、行话以及其他短语形式,因节省时间及空间,也广泛地被使用。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更愿意说“DNA”,而不愿意说“deoxyribonucleic acid(脱氧核糖核酸)”。

  然而,大多数缩略语的意思是不明显的,随着附带有多种意思的大量缩略语的出现和使用,这一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譬如,在Abbreviations Dictionary(Tenth Edition)中,小写字母“a”代表着50个单词或短语的意义,而大写字母“A”有65种意义[2]。其实,当我们翻开任何一种外语词汇读物时,就会发现,以“某个字母”开头的单词或短语,数量极多。一般来说,在一个文化圈子外,使用这个文化圈子里定义的缩略语会引起混乱,譬如,在阿卡普尔科、布宜诺斯艾利斯或马德里,一个不懂西班牙语的人,在洗澡时,很可能会将淋浴阀门上的标志“C”,误以为“Cold(凉水)”,而实际上是“Hot(热水)”。

  就中国来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在经贸、科技和文化等领域,外语缩略语不断见诸于文献和报刊,诸如,“APEC”、“ATM”、“BBC”、“CEO”、“CNN”、“ISO”、“IT”、“MBA”、“IOC”、“VIP”、“NBA”、“WHO”、“UFO”等等,不胜枚举。它们当中有些已经融入中国文化,有些还未被国人自觉地认识,如“PK”已随着“超女”红遍大江南北,而“UNCF”为何物,仍在制造混乱。因此,无论“外文缩略词”这把利剑挥向何方,都值得我们的注意,在具有3500年生活史的汉字世界里,它们正在人们不经意间、普遍地渗透进来,已成为21世纪我们必须面对的不争事实。

  2 “外文缩略词”的传播符号学分析

  2.1传播符号学分析“外文缩略词”的基本思路

  传播现象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大众的日常生活,而使得传播得以成功的就是符号。它可以被看成传播的“DNA”即“遗传微粒”。“符号学”的概念,最早见于约翰•菲斯克(John Fiske)所著的《传播符号学理论》。菲斯克认为传播学研究一直存在两大派别,过程学派和符号学派。前者视传播为讯息的传递,关注的焦点在于传送者和接收者如何进行译码和编码,以及传送者如何使用传播媒介和管道,主要探讨传播的效果和正确性问题。后者视传播为意义的生产与交换,关注的是讯息以及文本如何与人们互动并产生意义。[3] “传播符号学”恰好将“过程”和“符号”都嵌入其中,将发送者---能指---所指---接受者,与编码---信息---解码,组合为一个整体进行操作和思考的过程。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提出“符号是能指和所指相联结所产生的整体。”[4] “能指是通过自己的感官所把握的符号的物质形式,如一个词的发音或一张照片的外观。所指是符号使用者对符号指涉对象所形成的心理概念。”[5] 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通常并非一次性完成的,它们之间具有一种序列关系。在第一级序列中,由能指和所指联结成一个整体,即符号。在第二级序列中,前一级序列中的符号又变成了能指,与另外的所指共同组成第二级序列的符号,并以此类推出下去。而意指将能指和所指联结成了一个整体。巴尔特将意指视为一个过程,并将意指区分为“直接意指”和“含蓄意指”。“直接意指是单纯的、基础的、描述的层次,在那里存在着广泛的一致性,大多数人会认可其意义。含蓄意指则是“不再是一种明确解释的描述层。在此我们开始根据社会意识形态—普遍信仰、概念结构以及社会价值体系等更广泛的领域,来解释各种完成了的符号”。[6] 在含蓄意指那里,他深刻地看到了“神话”。所谓神话“是指遍及某种文化的一系列广为接受的概念,其成员由此而对自身社会经验的某个特定主题或部分进行概念化或理解。”[7]

  上述阐释都旨在从约翰•菲斯克所说的传播符号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工具的准备,推出原话语---中间媒体---变异体话语的传播符号解释模式。

  2.2“外文缩略词”在接受者话语语境中是一种不合乎“逻辑”的存在物

  外文缩略词是原话语,它是由一系列符号组成,符号又是由能指和所指构成,而其能指和所指又是通过“约定”的意指作用勾连在一起,以防止它们之间任意滑动。如能指GDP,其所指是Gross domestic product;能指ATM,其所指是Automated Teller Machine 。由此可知,原话语要参透到接受者文化语境中,成为此语境中的变异体话语,只有通过“中间媒体”的引荐。而这一过程又可分直接引荐和翻译引荐。

  作为直接引荐,缘于原话语在接受者文化语境中有生存的土壤。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西风东渐,学习外语的人数日趋攀升,形成了巨大的“变异体话语文化生态圈”,加之互联网的平台,使我们很容易接触到好莱坞的原版电影和具有异国风情的文化,人们长时间上网冲浪,耳濡目染,已为原话语落地接受者文化语境,提供了沃野。作为翻译引荐,缘于接受者文化语境中的大部分人习惯于本土文化,习惯于由翻译家、专业外语机构以及媒体,将原话语转化为汉语言。因此翻译家、专业外语机构以及媒体,担当了将原话语做选择、变形、处理之后,引入接收者文化语境的中间媒体。

  中间媒体通过与原话语对话,把事实的知识变成陈述的知识;中间媒体再与接受者文化对话,再将陈述的知识变成变异体话语(指接受者话语语境历史中没有发现的话语,它们是舶来品)。中间媒体承担了“能指”转化为“所指”的工作,如:原话语符号的能指是GDP,所指是Gross domestic product ;经过中间媒体间接引荐,符号过程结果的能指是Gross domestic product ,所指是国内生产总值;转化为变异体话语符号其能指是国内生产总值,所指是Gross domestic product。可见变异体话语经历了原话语符号到中间媒体的符号结果,再到变异体话语符号的意义植入过程。

  然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散布于我们的话语世界里的“外语缩略语”,却没有完成表意所必须的意义植入过程,诸如GDP、ATM、CEO、NBA、EMS、VCD、KTV、IT、DNA等,它缺少由原话语符号经过中间媒体的符号结果,而成为变异体话语符号的过程。因此它们只能是意思含糊让人难以理解的“符号半成品”。这样的半成品在接受者话语语境中,是一种不合乎“逻辑”的存在物。

  2.3外语缩略词具有“标出项翻转”的可能

  从文化具有主体性的角度来看,这种表意不完整的“外语缩略词”,在汉字世界中是属于非主体性的。“在文化中,有A范畴就会有-A范畴,任何意义范畴都有对立意义范畴,只要有对立,就会有不对称”, 故“文化范畴的二元对立之间,有大量非此非彼情景”。[7] 这里,A范畴是正项或非标出项,非此非彼是中项,-A范畴是异项或标出项。在汉字世界中,汉语是正项或非标出项,而外语缩略语或外语则是负项或标出项。由于“在对立文化概念的标出性中,中项偏边是共同特征,中项无法自我表达,甚至意义不独立……只能靠向正项才能获得文化意义”,[8] 因此,尽管有“外语缩略词”出现,但人们更多地趋向于使用汉语。

  然而,文化中的“正项-中项-异项”并非绝对“稳态”。“从文化演变上来看,前文化-文化-亚文化‘标出项翻转’,可以在文化的许多符号范畴对立中观察到。例如裸身与服饰:在前文化中,裸身为正常;在文化中,衣装为正常,裸身为标出。……,类似的意义地位变迁,在文化演变中处处可见到。由于“非标出项因为被文化视为‘正常’,才获得为中项代言的意义权力;反过来说也是对的:正是因为非标出项能为中项代言,才被认为是‘正常’:中项是各种文化标出关系的最紧要问题。”[9]在汉语与外语缩略语(或外语)之间总有大片的中项区(人、行为或概念),当中项认同汉语,整个社会文化则以汉语为主体;反之,社会文化趋向“动乱”,会产生标出项翻转的可能。

  因此,“对立的意义概念争夺中项,以争夺正项地位,这是文化时时在进行的意义权争夺。”[10]在中华文化中要维持其意义秩序,消灭“外文缩略词或外语”,这在现实上是不可能的,要的只是把“外语缩略语或外语”明确标出为异项,从而控制其发生频率, 也就是阻遏中项认同它们,时时提醒中项要清楚自己的文化主人翁地位。

  3 媒体在“外文缩略词”整顿中有何作为

  美国新闻评论家和作家沃尔特•李普曼在《舆论学》中提出“拟态环境”理论,他认为 “……我们尤其应当注意一个共同的因素,那就是楔入在人和环境之间的拟态环境,在社会生活层面上,人对环境的调适是通过媒体构筑的拟态环境而进行”,[11] 因为“直接面对的现实环境实在是太庞大、太复杂、太短暂了……” [12]。传播媒介作为“拟态环境”的构筑者,在面对“GDP”、“MBA”、“NBA”等外语缩略语,虽然知晓这些缩略词在帮助我们认识世界时有一定的作用,但也必须明确它们并非是合乎逻辑的“变异体话语”,在我们的汉语语境中,一旦这种外语缩略语多到、遍及到足以引起汉语传统语境的“震荡”时,人们便会意识到因传统文化的缺失而引起的不自然感。[13] 面对在汉语世界受到“不合乎逻辑”的外语缩略语入侵,传播媒介不应在不经意间为入侵者推波助澜,更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制造更多的“符号半成品”,应为保持中华文化的健康发展,肩负起应有之责。

  3.1新闻媒介在使用外来语时要制定出相关的标准

  当代的消费主义浪潮催生了现代的符号性消费。即是购买“符号”也算是购物,因为通过购买符号获得了“一份心情”,展现了独具个性的自我。让•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说,“要成为消费的对象,物品必须成为符号,也就是外在于一个它只作意义指涉的关系---因此它和这个具体关系之间,存有的是一种任意偶然的和不一致的关系,而它的合理一致性,也就是它的意义,来自于它和所有其他的符号物之间,抽象而系统性的关系。这时,它便进行‘个性化’,被消费的不是它的物质性,而是它的差异。”[14]也就是说符号消费,已成了消费者体现“自我价值”的消费,是消费者为了“标新立异”和“与众不同”的消费。这种消费心理表现在语言文字的使用上,就是喜欢使用“陌生化”的外来语,而各种媒介恰好是这些“符号商品”的便捷生产者,因此,新闻媒介在顺应消费者符号性消费的心理需求时,特别要注意在使用外来语时要具有规范性,制定出相关的使用标准。

  3.2新闻媒介在使用外来语上要为民众起到楷模作用

  目前某些新闻媒体作为“公共话语”的载体,只重话语权而乏责任感。本文所摘录的外语缩略语都来自新闻媒体,许多娱乐或体育媒体,可堪称是外语缩略语的活动的天堂,就连严肃的中央级新闻媒体,也常把外语缩略语挂在“嘴边”。难怪乎,在有关部门发出“整顿外文缩略词”的通知后,有些网民发出“央视应该换掉CCTV台标”的反讽之言。建议新闻媒介在使用外来语上,要起到楷模作用,使受众在潜移默化中模仿媒介,而带来外来语使用方面的“进步”。

  3.3新闻媒介积极引导受众对中华文化的热爱并认定中华文化的主体性

  就受众而言,“文化距离”对他们产生了审美吸引力。外国学者Mary Yoko Brannen所提出的“文化距离”概念,虽然被用于解释跨国企业如何在他国成功,但也反映了人们在追求“文化”时,对文化具有陌生感的要求。譬如,在传媒巨头迪斯尼公司的主题公园推广过程中,曾出现了有趣的“矛盾现象”:乐园以原汁原味的“美国风格”在东京获得空前成功。而在法国却遭到倒闭之灾,虽然法国人是迪斯尼产品的最大消费群。他发现其原因在于美国与法国等欧洲国家共享同一符号体系,如“自由”。乐园中的很多童话主题,如“睡美人”就是源自法国本土。而美国与日本之间,“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和 “集体主义”(collectivism)的文化要素对比较为鲜明,这是其成功的关键要素。[21]这些都说明“文化距离”对受众所产生的审美吸引力。鉴于此,新闻媒介有必要通过引导人们对中国文化的热爱,让人们理解文化是具有主体性的,外国的再好,也非本国的传统文化。人们既有拥有、享用自己文化的权力,也有传承和规范地使用它们的义务和责任。

  (作者简介:黎莎,四川成都人,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成都体育学院新闻系,主要研究方向:体育新闻与传播。刘利刚(1977—),汉,甘肃天水人,硕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符号与传播。)
[注释]
[1]人民网. 央视转播屏蔽外文缩略词 从此不再"NBA"和"CBA"[EB/OL]. http://media.people.com.cn/GB/40606/11306438.html,2010-04-07/2010-04-08.
[2]Dean Stahl & Karen Kerchelich. Abbreviations dictionary [M].New York: CRC Press LLC,2001:P:xi.
[3][美]约翰•费斯克.传播符号学理论[M].张锦华译,台北:远流出版社,1993:P14.
[4]赵毅衡.文学符号学[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0:P6.
[5][瑞]费尔迪南•德•索绪尔著.普通语言学教程[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P102.
[6] [美]约翰•费斯克.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辞典[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P262、P261.
[7] [法]罗兰•巴尔特.神话[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P17.
[8] [9][10]赵毅衡. 文化符号学中的“标出性”[J].文艺理论研究,2008(3):P2-12.
[11][美]李普曼.公众舆论[M].阎克文,江红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P4、P12-13
[12][美]李普曼.公众舆论[M].阎克文,江红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P4、P12-13
[13]郑家栋.现代新儒学概论[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P7-8.
[14][法]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M].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P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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