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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标出性看中国新诗的走向

作者:乔琦  来源:《江苏社会科学》  浏览量:3770    2012-03-31 16:18:29

 

从标出性看中国新诗的走向
乔琦1  邓艮2
 
        摘要:随着古典诗歌的逐渐式微,二十世纪初期,新诗开启了一个新的诗歌表意系统。剥离了外在标识的诗歌语言,成为新诗一诞生就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与古典诗歌相比,新诗因语言的标出性降低,而导致诗体确立困难重重。标出项要足够标出,才能确立自身。中国新诗在元语言性与诗性相互冲撞的漩涡之中沉浮,但未来新诗的出路,仍在于其标出性的强化。
诗歌语言的独特性,乃老生常谈之问题。《诗人玉屑》卷之六,有一则谈及“语不可熟”:“韩子苍言作诗不可太熟,亦须令生;近人论文,一味忌语生,往往不佳。东坡作聚远楼诗,本合用‘青山绿水’对‘野草闲花’,此一字太熟,故易以‘云山烟水’,此深知诗病者。予然后知陈无己所谓‘宁拙毋巧,宁朴毋华,宁粗毋弱,宁僻毋俗’之语为可信。”[]熟,乃常用之意,诗歌语言忌讳太过常见的字词,宁愿选用生僻的字词,也不能落入俗套。另有一则“倒一字语乃健”:“王仲至召试馆中,试罢,作一绝题云:‘古木森森白玉堂,长年来此试文章。日斜奏罢长杨赋,闲拂尘埃看画墙。’荆公见之,甚叹爱,为改作‘奏赋长杨罢’,且云:诗家语,如此乃健。”[]王安石对文字顺序的改变,打破了惯常的组合方式,他认为这样的表达才有力量,实际上,这种艺术效果来自于陌生化语词组合带来的张力。“诗家语”,无论与日常语言相比,还是与其他文体的语言相比,都更逸出规范。
超乎规范,反常,陌生化等,是诗歌语言独特性的主要方面。这个问题似乎司空见惯,如同上面举到的例子,古人对此也多有论述,但基本停留在一个判断的层面,并没有追问,诗歌语言为什么会反常?也没有深究,在一定的历史过程中,诗歌语言的反常是否有规律可循?自古至今,从东到西,关于诗歌语言的论述层出不穷,关于诗歌语言与散文语言,诗歌语言与日常语言的关系辨析,多而含糊。语言使用的复杂多变,导致诗歌语言研究困难重重,目前存在的多种论述,难以达成共识。囿于诗歌范围内的研究,确实很难解释清楚诗歌语言诸问题,而符号学的简约化优势及其抽象思维,或许能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途径。本文欲从标出性理论出发,来探索诗歌语言的选择,并以中国新诗为例加以说明,重点考察新诗语言标出项的不同倾向,与中国新诗流变之间的互动关系。
 
早在上个世纪30年代,雅柯布森和特鲁别茨柯依就讨论过“标出”概念。语言学对于标出性的研究,建立在相对可统计的基础上,“当对立的两项不对称,出现次数较少的那项,就是‘标出项’(the marked),而对立的使用较多的那一项,就是‘非标出项’(the unmarked)。因此,非标出项,就是正常项。关于标出项的研究,就是找出对立的两项规律。”[]标出性研究,可以帮助解释诸多语言现象,但这一研究本身比较复杂,而且语言学之外的研究至今仍很少见到。
赵毅衡把标出性引入文化符号学研究。很多时候我们难以对各类文学、艺术、社会和文化等现象,作精确统计,因此他建议在对立的非标出项与标出项之间,加入一个模糊项——“中项”。“我们把携带中项的非标出项称为‘正项’,中项的特点是无法自我界定,也没有自己独立的符号,必须靠非标出项来表达自身。我们把中项排斥的称为异项,即标出项,也就是说,标出项之所以成为标出项,就是因为被中项与正项联合排拒。这种中项偏边现象,是文化符号中判断标出性的关键。”[]从语言表意来看,能够清晰传达意义的是正项,大部分人采用的表意方式偏向于清晰传达,因而迂回表意的言说方式成为异项,即被标出。
比如,百度百科对“银鱼”做如下描述:银鱼是淡水鱼,长约七至十厘米,体长略圆,细嫩透明,色泽如银,因而得名。产于长江口的体形略长,俗称“面丈鱼”、“面条鱼”。[]词条对银鱼的介绍简明扼要。散文中的“银鱼”,多了一些修饰语和个人化的比喻,加强了对银鱼的形象化描述银鱼通体透明,像水晶制作的工艺品,通常长二到三寸,也有身长半尺的,但不多。细长,像一支体温表。[]施蛰存则用诗这样写:横陈在菜市里的银鱼,/土耳其风的女浴场,//银鱼,堆成了柔白的床巾,/魅人的小眼睛从四面八方投过来。//银鱼,初恋的少女,/连心都要袒露出来了。(《银鱼》)诗中场景的迅速转化和远距比喻,带来的是,对客观存在的银鱼的背离。
在以上三种表意方式中,诗歌语言呈现出明显而强烈的标出性。这里需要阐明的是,并不是所有表意迂回的文本都是诗歌,也可能是语言障碍所致;诗歌也不必一定要求表意迂回,因为意义传达方式千差万别,而读者对于意义的感知也不尽相同。总体来讲,诗歌语言的标出性特点却有其必然原因。
诗性的实现方式,决定了诗歌语言的标出。
雅柯布森的符指过程六因素包括:发送者(addresser)、接收者(addressee)、语境(context)、信息(message)、接触(contact)和信码(code)。每一种因素都会形成一种特殊的功能,随着符号表意的侧重不同,六因素分别对应着以下六种功能:情绪表现功能、意动性功能、指称功能、诗的功能、交际功能和元语言功能。当符号表意侧重于信息(文本)本身时,诗性就得以实现。但诗性不只存在于诗歌中,诗性也不是诗歌的唯一功能,而是它的主导功能。其他五种功能分别侧重于接收者、发送者、语境(对象)、接触(媒介)和信码(符码)。[]相比之下,诗的功能对交流的介入最少,符号指向自身,而不指向其他任何因素,符号自身吸引着解释者的注意力。元语言性与诗性相对,符号信息提供解释自身的线索,符号文本向解释者宣传自身,并有理有据地加以说服。简言之,元语言功能为解释提供依据,保证符号能够被读解;诗性则将意义锁定于符号自身,在一定程度上,给意义披上神秘面纱。
“通过将语词作为语词来感知,而不是作为指称物的再现或情绪的宣泄,通过各个语词和它们的组合、含义,以及外在、内在形式,获得自身的分量和价值而不是对现实的冷漠指涉。”[]雅柯布森如此谈诗歌文本中的诗性呈现方式。通过符号的自我指涉,加深符号同对象之间的分裂,正是诗歌语言的本质特征。
诗歌语言是能指优势语言,所指往往被淡化、模糊化或扼杀掉,目前已有不少文章,基于索绪尔能指/所指二元对立之上,对诗歌语言特性做出分析。有论者指出“诗歌中语符的能指也往往不只对应一个或几个所指,而是对应凡适合其象征范围的众多所指。诗歌语言的这一符号学特性是日常一般语言所不具备的。”[]能指狂欢,能指自由,能指被解放,一个能指可以对应众多所指,这一切成立的前提,在索绪尔的理论系统里只能是固定所指的死亡。如此一来,仅留下能指的诗歌语言就失去了分析的路径。
皮尔斯的符号三分法恰好能够挽救所指,“指号或表象(representamen)是这么一种东西,对某个人来说,它在某个方面或以某种身份代表某个东西。它对某人讲话,在那个人心中创造出一个相当的指号,也许是一个更加展开的指号。我把它创造的这个指号叫做第一个指号的解释者(interpretant)。这个指号代表某种东西,即它的对象(object)。”[]首先有必要把这段话里的关键术语换成通常用的词语,“指号或表象”即“再现体”,“解释者”即“解释项”。皮尔斯将所指分为两个部分:符号所代替的,是对象,而符号引发的思想,称为符号的解释项。[11]诗歌语言,跳过的是对象,即符号的理念式意指对象,读者捉摸不到对象,直接从解释项切入阅读,并且从解释项引出的新的符号延展开去,阅读过程被无限打开。
诗性要求读者将注意力集中于符号本身,主要依靠诗歌语言的自携元语言展开解释过程,皮尔斯所讲的解释项是自携元语言之一种。再现体、对象与解释项,三者之间的关系,随着不同的语言表意系统而变化:日常语言表意清晰,符号再现体与其对象,基本一一对应,解释项和对象关系密切;诗歌语言表意迂回曲折,符号再现体跳过对象,直指解释项,解释项为接收者提供的符号解释,理据性较低。符号和对象的关系值得我们仔细辨析。符号与对象的疏密程度,乃衡量语言标出与否的重要参考,二者关系越疏远,符号表意越可能采用标出性语言。同时,诗歌语言的标出性与诗歌艺术的高下,有一定关系,但也不绝对。不过,不同时期,不同诗歌流派(或群落)在语言的标出程度上,有所不同,通过分析这一现象,或许能够找到中国新诗走向的某种规律。
 
随着古典诗歌的逐渐式微,二十世纪初期,新诗开启了一个新的诗歌表意系统。从古典诗歌到新诗,诗歌文体的主导因素发生了根本变化,质言之,散文因素渐增,而音乐因素渐减。剥离了外在标识的诗歌语言,成为新诗一诞生就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与古典诗歌相比,新诗因语言的标出性降低,而导致诗体确立困难重重。
早期诗人缺乏组织白话的经验,出现两种不合适的语言现象:其一,文言痕迹过重;其二,照搬日常口语。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新诗何以为诗?可不可以继续用文言语词?日常语言写入诗歌需不需要加工?如果需要,又是怎样的加工?新旧表意系统转折点上的诗歌语言有个适应过程,因此对于这些现象和疑问,我们习惯于采取宽容的态度,表示理解。事实上,早期新诗语言的实质问题在于标出性不够,异项缺少内在特质,难以立足,容易被中项裹挟。白话诗的倡导者胡适如此阐释白话:
释白话之义,约有三端:(1)白话的“白”,是戏台上“说白”的白,是俗语“土白”的白,故白话即是俗话。(2)白话的“白”,是“清白”的白,是“明白”的白,白话但须要“明白如话”,不妨加几个文言的字眼。(3)白话的“白”,是“黑白”的白。白话便是干干净净没有堆砌涂饰的话,也不妨夹入几个明白易晓的文言字眼。[12]
胡适认识到白话散文和白话小说都容易被接受,而白话诗则不然,为了鼓励诗人用白话作诗,他列出白话的三种含义——白话要俗,要直白,要干净简洁,关键是要易懂。这一阐释和诗歌语言几乎没有任何关系,胡适没有指出哪怕一点和诗歌语言的标记性有关的特征,他强调的“白”,散文、小说、诗歌皆适用。更进一步讲,胡适在倡导白话诗的同时,并没有留下新诗语言独特性的探索痕迹,在这个基础上发生的中国新诗,标出性不足的缺陷在后来的发展中不断浮现,其间原因比较复杂,笔者也没有想要完全归罪于胡适。
早期新诗语言标出性不足的问题,几乎关涉到每位诗人的创作。“在一个特定的语言中,标准规范越固定,对它的违反形式就越复杂,因而该语言中诗歌的可能性也就更多。反之,这个规范的意识越弱,违反的可能性就越少,诗歌的可能性也就越少。”[13]穆卡洛夫斯基的这一论述,恰好适用于初期白话诗。梁实秋对康白情的《草儿》集提出批评,“《草儿》全集五十三首诗,只有一半算得是诗,其余一半直算不得是诗”[14],演说式的语言,日记式的记录,格言式的句子等都影响了《草儿》的艺术成就。在诗体确立问题上,梁实秋将语言推到风口浪尖,他罗列的几种非诗语言,对诗歌的损害确实是致命的。除去这种具有鲜明非诗倾向的诗歌不论,《草儿》集中其它诗歌的语言又怎样呢?
《草儿》:“草儿在前,/鞭儿在后。/那喘吁吁的耕牛,/正担着犁鸢,/眙着白眼,/带水拖泥,/在那里‘一东二冬’地走着。”另一首《妇人》:“妇人骑着一匹黑驴儿,/男子拿一根柳条儿,/远傍着一个破窑边底路上走。/小麦都种完了,/驴儿也犁苦了,/大家往外婆家里去玩玩罢。/驴儿在前,/男子在后。”此二首诗,残留着古典诗歌的形式,语言中夹杂着现代汉语不常见的字,总体上感觉诗意涣散。
废名在对《草儿》集的讲解中,谈到:“我常说旧诗的内容是散文的,而其文字则是诗的,我的意思并不是否认旧诗不是诗,只是说旧诗之成其为诗与新诗之成其为诗,其性质不同。”[15]废名关于新诗与旧诗的区别,有一个基本看法,前面的引文说了一半,另外一半是:新诗“内容是诗的,其文字则要是散文的”,他强调这种区别“不关乎这个诗的文字扩充到白话。”[16]把新诗与旧诗摆放在对立的位置上,乃前三十年诗歌讨论的特点,废名这一分法显得绝对,却道出了被诗人和评论者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诗歌表意系统已然改变,确立诗性的主导因素也随之改变,我们再也无法用古典诗歌追求诗意的方式,完成新诗诗意的建构。所谓“旧诗文字是诗的”,指的是,外在格律形式之于古典诗歌的重要性;新诗因白话音节的增长而必须涨破外在形式,废名所言“新诗文字是散文的”,正是针对形式剥离而言。至于对“不关乎白话”的强调,则是要将语言与诗性探索联系起来,而非只谈白话。
回到上文所引的《草儿》诗集的两首诗,问题变得清晰起来,其诗歌语言既没能找到新的表意系统里诗性的实现方式,又缺少和日常语言应有的区分度。
俞平伯《冬夜》集,难脱古典诗词格律的影响,因而其诗音节备受关注,闻一多讲到“声与音的本体是文字里内含的质素;这个质素发之于诗歌底艺术,则为节奏,平仄,韵,双声,叠韵等表象。寻常的言语差不多没有表现这种潜伏的可能性底力量,厚载情感的语言才有这种力量。诗是被热烈的情感蒸发了的水汽之凝结,所以能将这种潜伏的美十足的充分的表现出来。”[17]诗歌语言之优于寻常言语而具有的力量,听起来玄而难以捉摸,道理看似容易懂,但想要从学理上辨析清楚并服众却很难。闻一多非常肯定诗歌表现美的潜力,且将问题落到实处——外在的格律形式乃新诗魅力之所在。这一看法,在他的新格律诗实践和理论探索中,延续下来。
外在形式的讲究,显然是新诗标出的基本特点之一,但怎样的形式才合适,至今仍没有定论。可以肯定的是,从早期白话诗人的格律尝试,到闻一多、何其芳、林庚等诗人的探索,都没能使格律诗在格律/自由格局之中占据上风。新诗的主导因素,确实不再是格律形式,或者说音乐因素。
关于新诗形式问题的研究,存在一种典型的误读,即把格律诗和自由诗对立起来,同时把形式与内容割裂开,比如下面这种说法:“我们忽视诗歌形式已经多年。片面发展自由诗,以及将片面理解的‘内容决定形式’搬用于诗歌,使新诗界许多人视诗歌形式和诗歌格律为末枝,为束缚。结果不仅影响到诗歌形式的研究,而且导致中国新诗界普遍对基本理论不感兴趣”。[18]形式问题,的确是中国新诗理论和研究的薄弱环节,长时间对此问题的漠视,也致使新诗研究欠缺应有的深度。然而,新诗形式不等于格律,我们也不该简单地把自由诗放在形式的对立面。形式是任何文本中跑不掉的东西,新诗也不例外。
新诗形式变得更加复杂,除却分行排列这一外在表征,竟难以找到其他明了统一的规律。新诗的标记性因素模糊、断续而隐蔽地存在着,研究者唯有从诸多文本中缓缓抽丝,来织一段壮锦。
早期象征派、新月派、中国现代派诗群、中国新诗派等诗歌群落的创作,语言更具标出性。李金发的诗,常被认为难以理解,意象使用随意,语言晦涩等,其实并不真的那么难懂,而只是读者没能抓住新诗语言的标出特点。
陌生化,乃至“不通”(ungrammaticality),是新诗语言极其重要的标出特征。读者若能挑出文本中隐蔽的关键符号,并找到它得以展开的形式结构,再加上文本中自携元语言的提示,新诗语言标出性带来的艺术力量就会彰显出来。
风与雨在海洋里,
野鹿死在我心里
看,秋梦展翼去了,
空存这萎靡之魂。
——节选自李金发《时之表现》
诗句中“野鹿”,和它所替代的对象之间,关联甚为薄弱;但“野鹿”这一符号隐含着系列构成解释项的碎片:自由、灵性、神性精神等。由此切入,“野鹿死在我心里”,为全诗定下基调,“时之表现”,乃精神溃散之渗透蔓延。“野鹿之死”在第二至八节诗当中,幻化为具体意象,如黑之草地、残烛、衰草、阴处的睡莲等。整首诗在困顿与希望的交织中构建起来,直到最后一节,“我们之souvenirs,/在荒郊寻觅归路”两行诗留下念想,丢失的纪念物,依然是野鹿的变形,那就是说,离散的那些精神,有望在泥泞中艰难归来。文本表层的破碎和裂缝,已奇迹般弥合,融合之路的起点在于,对新诗语言标出特征的辨认。邵洵美《昨日的园子》同样需要读者穿越表层,捕捉诗人对精神迷失的抒写:“它隐瞒了上帝的住处;/牛马鸡犬鸟龟与人/于是便迷茫地搜寻,/末后找到了魔鬼之居”。
早在新诗发生之时,就有诗人认识到诗语不必拘于规范。诚如俞平伯所言:“文法这个东西不适宜应用在诗上。中国本没有文法书,那些主词客词谓词的位置更没有规定,我们很可以利用他,把句子造得很变化很活泼。那章法的错综也是一样的道理。”[19]语法规则不适用于诗歌语言,就算有一套明确的规则存在,也不宜用来针对诗歌。相对普通语言,诗歌语言是标出性的语言。
沈从文在谈徐志摩诗歌时,说到:“作者(徐志摩)所长是使一切诗的形式,一切由文中不习惯的诗式,嵌入自己作品,皆能在试验中契合无间。如《我来扬子江边买一把莲蓬》,如《客中》,如《决断》,如《苏苏》,如《西伯利亚》,如《翡冷翠的一夜》,都差不多在一种崭新的组织下,给读者以极大的感兴”[20]文中不习惯的方式,放在诗中却能获得出其不意的效果。相对散文、小说等文体,诗歌语言同样是标出性的语言,这也可以称为,诗歌语言的二度标出性。
对读者而言,理解标出性问题,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普通读者抑或专业读者,有时都会因忽视新诗语言的标出特点而产生不满。巴人就曾批评徐志摩:“还有不少生造的句子,什么‘一?的青山’,‘一翳微妙的晕’,‘我开口唱,悠扬里有你’,象这样不合语法的句子,在徐志摩的诗里是常见的。”[21]引文提到的几句诗,出自《爱的灵感》,青山和晕的修饰语,通常不这样用,但在诗里组合起来,形象可感,非但没有不妥,反倒让诗句活起来。至于“悠扬里有你”需放置在前后语境中看:
从此起,我的一瓣瓣的
思想都染着你,在醒时,
在梦里,想躲也躲不去,
我抬头望,蓝天里有你,
我开口唱,悠扬里有你
无处不在的“你”,塞满每一行诗,拥挤在“我”醒着睡去的每一个瞬间。整体上的诗意并不难懂,徐志摩只是打破了惯常的语言组合方式,采用比喻修辞,将具体和抽象相并立,以“一瓣瓣”修饰思想,以“悠扬”代指歌声。
前面提到过,在一定的场域内,中项和正项联合起来排拒异项,使其标出。异项的生存注定更加艰难,因而,新诗一直以来饱受争议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新诗存在的问题,却不容忽视,总体趋势上的标出不足和接收者对标出的认识不够,有其非常复杂的原因,其中之一,且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元语言性对诗性的挤压。
 
作为异项的新诗语言,尚未及时站稳脚跟,在被中项裹挟的同时,又掉入元语言性与诗性冲撞的漩涡之中。
伴随着20世纪中国社会现代化的进程,新诗一直难脱启蒙、救亡之重任,因此,对其宣传功能时有强调。清晰、明白、大众化等要求,恰与诗歌本质相悖,“诗是要暗示的,诗最忌说明的”,“诗的背后要有大的哲学,但诗不能说明哲学”,“明白是概念的世界,诗是最忌概念的。诗得有一种Magical Power”。[22]在雅柯布森的符号“六功能”图示中,元语言性与诗性相反。符号自指,则诗性实现;符号集中于解释,则元语言功能成为主导。若诗歌重点在于向读者解释、宣传某种观念;若诗歌倾向于对大众进行说教;若诗歌变成标语、口号的一种形式……诗歌的元语言功能也就压倒了诗性功能。
刘半农的《一个小农家的暮》,是初期新诗中诗意较浓的一首,“她在灶下煮饭,/新砍的山柴,/必必剥剥的响。/灶门里嫣红的火光,/闪着她嫣红的脸,/闪红了她青布的衣裳。”“红”反复而巧妙地使诗意弥散开来。“门对面青山的顶上,/松树的尖头,/已露出了半轮的月亮。”屋外远景的诗意组合与屋内的小农家情趣正相契合。但该诗最后一节,借孩童之口唱出“地上人多心不平,/天上星多月不亮。”说教倾向崭露头角,非常突兀地破坏掉整首诗的氛围。另一首诗《敲冰》的倾向性更强:“冬冬不绝的木槌声,/便是精神进行的鼓号么?/豁剌豁剌的冰块?v船声,/便是反抗者的冲锋队么?/是失败者最后的奋斗么?”
康白情对“为什么要有新诗”这一问题曾经做过详细论述,他从五个方面展开,谈到社会上人不聊生,民众对旧的制度文物的怀疑,庚子拳变的影响,法兰西大革命、辛亥革命的影响等,决定了诗歌必须由格律转向自由。[23]大部分和内容相关,而少形式探索。新诗必须得变,但促使其变的因素,几乎全部被放置于外在的社会文化语境之中,基于此,新诗的使命意识似乎是与生俱来的。
早期诗人中也有意识到诗歌过于直白的问题:“一览无余的文字,在散文尚且不可,何况于诗?这种矫枉过正的毛病,一半由于时势,一半也由于对于文学根本观念底解释。”[24]时势的负面影响被俞平伯清楚地点出来,但后来的诗歌并没能摆脱这一影响,也包括他本人的创作。
现代新诗史上,在战争、建国、建设等特殊年代,对诗歌的元语言功能要求更多,20年代的政治抒情诗、30年代的左翼诗歌、40年代的“七月诗派”等,都发挥过它们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坚守诗性的诗歌被标出,比如30年代围绕《现代》杂志的诗人诗作,40年代《中国新诗》诗人群的诗歌。
延续下来,5060年代大陆诗歌元语言性占优势,自70年代“地下诗歌”始,逐渐恢复诗性传统。相对前面诗性的沉寂,朦胧诗的出现如一记重磅炸弹,引发激烈讨论。今天看来,朦胧诗在内容上并没有特别的“朦胧”或不正常。那么,其标出性何在呢?笔者认为朦胧诗的语言组织方式,为后来的“第三代”诗歌、后朦胧诗歌等,提供了一个重要参照。以我们最熟悉的北岛的《回答》为例:“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只带着纸、绳索和身影,/为了在审判之前,/宣读那些被判决的声音”。“纸”、“绳索”、“身影”,三个并置的意象之间,似乎并没有多少关联,且每个意象均有其不确定的内涵。多多常以高度陌生化的比喻呈现奇崛的诗意:“窗框,像酗酒大兵的嗓子在燃烧/我听到大海在铁皮屋顶上的喧嚣”(《春之舞》);“夕阳,老虎推动磨盘般庄严/空气,透过马的鼻孔还给我们的空气”(《北方的夜》)。模糊性、不确定性和陌生化的语言组织,正是诗歌,尤其是先锋诗歌,完成自身艺术建构的重要方面。
80年代中后期的先锋诗歌,达到了目前为止的当代诗歌标出的巅峰,也恰是这一时期,新诗探索最集中于文本本身——语言、修辞、诗体形式等。韩东将《他们》的头条理论含义归纳为:“回到诗歌本身是《他们》的一致倾向。‘形式主义’和‘诗到语言为止’是这一主张的不同提法。诗人和任何非诗人的责任感无缘,或者他不能利用诗歌的形式以达到他个人政治的、社会的、道德的或其它价值判断方面的目的。”[25]这段话的意义在于,韩东果断地剔除了附着于诗歌之上的各种元语言功能,将诗性解放出来,为先锋诗歌实验提供了必要的平台。韩东、于坚、海子、张枣、伊沙、周伦佑等诗人贡献出一批精彩的文本。
先锋实验热闹而短暂,事实上,部分先锋诗歌创作一开始就包含着日常化、口语化的倾向。90年代以来,直到现在,受大众文化语境、叙事转向的影响,新诗的标出性姿态降低,贴近日常,接近地面。这一走向,竟像一个巨大的循环圈,新诗似乎又回到上个世纪初,面临着语言选择的讨论。 
新诗发展至今,元命题尚未解决,不断被追问,什么是新诗?或许没有哪个年代的诗歌曾面临如此追问的处境。其中一个不容回避的原因,即新诗语言标出性的不足,标出项要足够标出,才能确立自身。因而,落地的中国新诗,恐怕还得再次起飞,重新开始标出性之旅。
于坚说:“从语词的‘有’导向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无’,这是诗歌的基本悖论。日常语言没有这种方向性,日常语言是松散的,消费式、一次性的,有当下的目的、意义而没有方向的。”[26]从有到无,乃跳过具体对象,趋近抽象诗性的过程,于坚所谓基本悖论,绝妙地点出了诗歌语言标出性的实质所在。
最后,以昌耀的《人:千篇一律》中的诗句作结:
人,意味着千篇一律
而我今夜依然还是一只逃亡的鸟。
 
 
 
 
作者简介:乔琦(1980),女,山西运城人,西安外国语大学中文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符号学诗歌理论研究。
               邓艮(1975),男,湖北利川人,西安外国语大学中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新诗研究。
  E-mail: qiaoqi226@163.com
 
 


[] 魏庆之编《诗人玉屑》(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35页。
[] 魏庆之编《诗人玉屑》(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43页。
[] 赵毅衡《符号学原理与推演》,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81页。
[] 赵毅衡《符号学原理与推演》,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85页。
[]http://baike.baidu.com/view/22156.htm,查阅时间:2011年6月25日。
[]http://www.chinapostnews.com.cn/b2009/479/fh03.htm,查阅时间:2011年6月25日。
[] 此处括弧里标明的词语,是赵毅衡以符号学通用词代替雅柯布森的术语,详见《符号学原理与推演》,第177页。
[] Jakobson, Roman, "What is Poetry?" in Krystyna Pomorska and Stephen Rudy (eds.), Language in Literature, Cambridge, Mass.: University of Harvard Press, 1987:378.
[] 任裕海《能指与所指:诗歌语言的符号学特性初探》,《外国文学研究》,1997年第2期。
[] 涂纪亮编《皮尔斯文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77页。
[11] 赵毅衡《符号学原理与推演》,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7页。
[12] 胡适《答钱玄同》,《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5年版,第86页。
[13] 穆卡洛夫斯基《标准语言与诗歌语言》,赵毅衡编选《符号学文学论文集》,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
[14] 梁实秋《<草儿>评论》,诸孝正等编《康白情新诗全编》,广州:花城出版社,1990年版,第256页。
[15] 废名、朱英诞《新诗讲稿》,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95页。
[16] 废名、朱英诞《新诗讲稿》,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页。
[17] 闻一多《<冬夜>评论》,《闻一多全集》(第二卷),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4页。
[18] 丁鲁《中国新诗格律问题》,北京:昆仑出版社,2010年版,第29页。
[19] 俞平伯《社会上对于新诗的各种心理观》,乐齐等编《俞平伯诗全编》,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606页。
[20] 沈从文《论徐志摩的诗》,《抽象的抒情》,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0页。
[21] 巴人《也谈徐志摩的诗》,谷斯范编《巴人文艺论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414页。
[22] 穆木天《谈诗——寄郭沫若的一封信》,陈??缺嘌 赌履咎煳难?缆垩〖?罚?本?罕本┦Ψ洞笱С霭嫔纾?000年版,第140页。
[23] 康白情《新诗底我见》,胡适编选《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5年版,第325-326页。
[24] 俞平伯《<草儿>序》,乐齐等编《俞平伯诗全编》,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619页。
[25] 韩东《<他们>略说》,《诗探索》,1994年第1辑,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62页。
[26] 于坚《棕皮手记:诗如何在》,《天涯》,200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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