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刊物

武大郎和潘金莲的悲剧:一个身份符号学分析

作者:王小英  来源:符号学论坛  浏览量:5556    2011-07-24 23:53:39

 

                                                                                                                                 祝东 王小英
摘要:《金瓶梅》中的武大郎是一个胆小懦弱的社会底层人物,其悲剧因身份压力下自我的变形而产生。潘金莲是位被四处转卖的女人,也是自我认同于“物”的异化了的女性个体,同样是个悲剧性的角色。武、潘二人冲突的根本在于武大郎中途转换了元语言,从而引发了一场元语言的“战争”。武大郎与潘金莲一样自私,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行事。但因潘金莲摆脱不了“武大郎的妻子”这一伴随文本,而武大郎有由来已久的夫权文化支撑,所以相对于武大郎,潘金莲处于道德劣势地位,从而背负着千载骂名。
     众所周知,《金瓶梅》中武大郎是个可怜的小人物,最终被“淫妇”潘金莲用一把砒霜药死了。关于武大郎的死因,主要是由于他不能容忍妻子潘金莲与西门庆鬼混,在王婆的茶坊捉奸时被西门庆照着心窝子踢了一脚,害得卧床不起,然后警告潘金莲说等其弟武松回来找他们报仇,于是被西门庆、潘金莲、王婆等合伙害死。
但是这里有个难解的悖论:当初张大户倒赔银子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嫁给武大时,还经常跑去与潘金莲厮混,“武大虽一时撞见,亦不敢言”[],为何这次同样有钱有势的西门庆与潘金莲偷情武大郎就看不过去呢?本文试从符号学的角度对武大郎与潘金莲的关系进行剖析,重新理解其悲剧成因。
 
一 身份压力下的两难选择:武大郎的悲剧
“自我是各种身份的出发点,也是各种身份的集合之处”[1]。武大郎在娶潘金莲之前,他最主要的几个身份角色分别是卖炊饼的、无钱无势的、相貌丑陋的、身材短小的社会底层人物,这些身份集合形成了他这么一种自我感——自卑、懦弱、勤劳,这种自我是内在的。内在自我与武大郎社会性的身份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他社会性的自我。
身份是自我借以定位并赋予自身意义的一个中介,它总是相对于他人、社会而言的一个身份。换言之,对于个人而言,身份要回答的问题是:我是谁?我该怎么做?身份具有多样性和变换性,相对于不同的人,自我可能具有不同的身份,在不同的情况下身份可能会发生改变。接受并认同一种身份就意味着依照这种身份去扮演特定的“角色”,按照这种角色去行动并寻求自我的意义。于武大郎而言,他在不同的人面前具有不同的身份。当他面对张大户与西门庆时,就分别扮演着两种不同的身份角色。
当武大郎面对张大户时,他主要展演的是租户的身份。当初武大郎做生意折了本,移居大街坊,租赁张大户家的房子做生意,武大对张大户及其家人“无不奉承”,张大户看武大本分老实,后来房租也不要了。可以说武大在清河县居住度日,多亏张大户周济。后来武大妻子亡故,张大户“收用”潘金莲也东窗事发,主家婆在家嚷骂数日,张大户知道家里容不下潘金莲,故而不要一文钱,将个貌美如花的潘金莲倒赔银子送给妻子亡故而又没钱续弦的武大,武大白白捡了个艳若天仙的娘子。所以张大户与武大有两种关系:其一,租户与房东的关系;其二,受恩者与施恩者的关系。故而可以这么说,潘金莲是张大户施舍或者寄存给武大的一件物品,张大户还有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武大面对张大户,本身就软弱胆小的他,就很难展现他的“丈夫”身份,无论如何也不敢以潘金莲的丈夫自居,进而要求张大户与潘金莲脱离关系。
然而,面对西门庆,武大郎的身份定位就不同了。首先,武大在清河县讨生活,并没有得到这个清河县“黑社会老大”的任何照顾,尽管两人社会地位不平等,但其在身份上是对等,不存在施恩与受恩。其次,这个时候,张大户亡故,武大身份发生转变,一跃成为潘金莲的夫主。此时武大与潘金莲的关系是丈夫与妻子的关系。而在西门庆面前,武大郎自认为实实在在地是潘金莲的合法丈夫,而他也理应扮演丈夫这一角色。反过来讲,“身份是表达或接受任何意义所必须,是表述与接收的基本条件;自我的任何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托一个身份才能进行。”[1]武大郎在西门庆面前没有其它身份可以依托,此前二人没有任何关系,面对妻子与西门庆偷情,他只能展演潘金莲的丈夫这一身份。
身为丈夫,面对妻子与人通奸,理应出来厉声制止。如果不出来呵斥而任由其乱搞,那么这个丈夫就会受人耻笑、鄙视。所以,作为潘金莲的丈夫,武大郎理所应当地认为自己有权力并且有责任去痛斥这对不法男女,于是他挺身而出,与西门对峙:“从外裸起衣裳,大踏步直抢入茶坊里来”(第五回)。而与之相应的是,西门庆这个平日嚣张跋扈的浪荡子,因自觉心虚,反而慌不择路,吓得直往床底下钻。正是武大此时对丈夫身份的自我认同,使得武大捉奸显得理直气壮,而西门庆此时相对武大郎与潘金莲,其身份认同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奸夫”,奸淫人家的妻女,从法律与社会伦理上来说,都是该受谴责的。因此捉奸时“纸虎儿”武大的身份是高于偷奸的西门庆的,一向趾高气扬的西门庆此时此刻的身份认同反不敌武大,所以才会出现捉奸时那戏剧性的一幕。
但是,尽管武大有了潘金莲的丈夫这一身份,他的社会自我并没有改变,他依然是个卖炊饼的、无钱无权的人。反倒是“丈夫”这一身份使得他一改往日猥琐不振的形象,变得勇敢强硬起来。不过,这种强硬与其说是他的觉醒,倒不如说是他在身份的压力下自我产生的变形,也即异化。正是这种异化害了他。他的诸种身份集合一起决定了他的社会自我应该是卑躬屈膝、懦弱怕事的,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弱肉强食的社会求得一席安身之地。否则,他就极有可能遭到毁灭性打击。
西门庆虽然一时吓得往床底钻,但是当被潘金莲讥讽:“你闲常时只好鸟嘴,卖弄杀好拳棒,临时便没些用儿!用了个纸虎儿,也??一交!”(第五回)她讽刺说西门庆平日吹牛皮,连个“纸虎儿”都吓成这个样子。此时西门庆马上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身份,恢复自我的本来面貌,意识到自己无论从社会地位还是身体条件来讲,都远远高于武大郎,于是他拨开大门,飞起一脚,踢中武大心窝,将其打伤,进而与潘金莲等合伙将其药死。
于武大郎而言,本身懦弱胆小的他,作为潘金莲的丈夫如何处理潘金莲与西门庆的关系是一个两难的选择。逃避不了“潘金莲的丈夫”这一身份,使得他如果不出面阻止潘和西门的通奸,就会遭人谴责和鄙视,自我也难以接受这一屈辱;而出面阻止这种不正当关系,虽然道义上理直气壮,但是却与武大的社会自我背道而驰,让他这样一个下层男人去承担他所承担不了的责任,必然造成悲剧。因此,身份压力下武大的主体性是一个大难题,他注定只能是一个悲剧性的角色。
 
二 元语言的冲突:武大郎与潘金莲矛盾的关键
面对潘金莲与他人通奸,武大郎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当通奸者是张大户时,武大忍气吞声;而当通奸者为西门庆时,武大却奋力反击。从符号学的角度来看,这两种不同的行为背后其实是有两种不同的元语言在起支撑作用。元语言(metalanguage),即与描述对象本身的客体语言(object language)相对的语言,是关于语言的语言,也即指向编码规则、游戏规则的语言。[2]武大郎的行为逻辑密码就隐藏在元语言之中。在面对两个不同的通奸者时,武大郎采用了两种不同的元语言,而潘金莲行为的元语言只是其中的一套。因此,当武大郎面对西门庆与潘金莲偷情而转换了元语言时,就与潘金莲使用的这套元语言相冲突,从而引起元语言的战争,进一步酿成悲剧。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妻妾是丈夫合法的私有财产,奴婢是主人合法的私有财产。既是私有财产,个体就拥有绝对主权,那么丈夫可以买卖妻妾,主人可以买卖奴婢,而他人无权使用和强占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此外,在中国的伦理道德中,知恩图报始终是一条基本的道德规范。张大户倒赔银子将潘金莲送给武大做妻子,其实是将自己的私有财产送给武大郎。而这种送,乃是一种迫不得已之举,并非真的“送”,所以当张大户在将潘金莲送给武大郎之后,仍与潘金莲私通,也只不过是在使用自己的“物件”。而武大因受张大户种种照顾,理应知恩图报,所以面对这种状况,“亦不敢言”。况且,将潘金莲给张大户使用,能够带给自己更多的好处,也即用别人送给自己的财产给别人使用,能够为自己带来更多的财产和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武大岂止不敢言,也不需言,自己在妻子与别人的私通中,是利益均沾的,妻子只是用来谋生的“工具”而已。于是,在张大户这里,武大郎行为的元语言可以视为用妻子换取自己生活的需要,是以“物”(妻)易“物”,感恩图报。
    但是当西门庆与潘金莲私通时,他并没有给武大郎任何帮助和支持,与潘金莲私通纯粹属于私占别人的财产。以“物”易“物”的交换逻辑在西门庆和武大郎之间不存在。所以,此时武大郎便转换了一套元语言,即“夫权”。潘金莲是武大郎的私有财产,也是一种特殊的私有财产,即有行为能力的妻子。既是妻子,那么就应该忠贞于丈夫,洁身自好,而不能招蜂引蝶,更不应与他人有染。一旦有染,就理应受罚,一如恩格斯所言:“为了保证妻子的贞操……妻子便落在丈夫的绝对权力之下了;即使打死她,那也不过是行使他的权力罢了”[3]。而与妻子有染之人,按照封建伦理道德和法典,也应受到道德谴责与实际惩处。所以,武大郎要施行自己的合法权利,于是奋起捉奸。
    但于封建社会中潘金莲这一女人而言,自我接受文化赋予女人的“物”的地位,是其行为的先在起点;自我以身体为本钱,争取成为社会地位较高者的“物”,过上比较安逸的物质生活,是其人生的奋斗目标。在这一人生设计中,潘金莲行为的元语言也可概括为以“物”易“物”,即自己将自己视为物,交换生活所需,意图自我的增值。
潘金莲系潘裁缝的女儿,潘裁缝死了,家里没钱养家,被潘妈妈卖了,相对潘妈妈而言,她是换钱养家的物什;潘金莲卖给王招宣府上做了歌女,相对招宣府的主子,她又是个奴才,同样是私有财产;王招宣死了,潘妈妈将其“争将”出来,转卖给张大户,依然是奴才与主子的关系;后来东窗事发,张大户不要钱,将其赠送给武大郎,做了武大的继室,仍然是被作为物来处理的;而对武大而言,她与其说是个妻子还不如说一如既往地仍是个“物”,武大将其视作换取衣食的工具,所以默许张大户与她私通,而西门庆与潘金莲厮混时,正是因为没有事先给武大郎好处费,才导致武大捉奸。自始至终,潘金莲都是“他人”之物。
    既然从来就是作为“他人”用以交换自己财产的“物”而存在,那么在潘金莲的认知里,母女之情、夫妻之爱就变得毫无意义,有的只是赤裸的利益和欲望追求。本来,潘金莲对武大还是有期望的。但是,当她发现自己在武大这里,也不过是被他用来换取自己生活资源的一个角色时,她就极为讨厌这种貌似地位较高,实际上却一如既往仍被人纯粹当作“物”来看待的“武大妻子”的身份。关于这一点,《金瓶梅词话》中有其弹唱《山坡羊》为证:
想当初,因缘错配,奴把他当男儿汉看觑。不是奴自己夸奖,他乌鸦怎配鸾凤对?奴真金埋在土里,他是块高丽铜,怎与俺金色比?他是块顽石,有甚福抱着我羊脂玉体?好似粪土上长灵芝。奈何随他怎样,到底奴心不美!听知,奴是块金砖。怎比泥土基?(第一回)
武大郎既然不能担当起丈夫保护妻子的责任,甘当“王八”,而利用她来谋生,那么在潘金莲那里,武大也根本称不上是他的丈夫,甚至谈不上是她的一个“物主”。对于这一“妻子”角色,她是极力排斥,拒不认同的。在潘金莲眼中,武大就是“乌鸦”,是“高丽铜”(一种朝鲜出产的低级烂铜),是“顽石”,甚至是“粪土”、“泥土基”,而她潘金莲则是“鸾凤”、“真金”、“灵芝”、“金砖”,这段婚姻是“因缘错配”,所以她总是感觉“心不美”,对这段婚姻极不满意,甚至“未免有些憎嫌”(第一回)。意识到自己在武大这里依旧是被利用的“物”,而非实实在在的“妻子”,潘金莲自然鄙夷作为武大郎的“物”。既然都是作“物”,那么从王昭宣、张大户再到武大郎,物主一降再降,在她看来等于被“贱卖”了。一旦拒不认同武大郎的“夫主”,在她看来,她与西门庆私通时的武大郎,与她与张大户私通时的武大郎并未有不同,自然不觉得与西门庆的私通有过错,反而觉得理所当然,武大根本就不配拥有她,也无权干涉她。在她的以“物”易“物”的元语言中,武大是可以抹去的一笔,西门庆倒是值得争取的一个“物主”。
所以,当武大郎将她作为换取衣食的工具,暗许其与张大户厮混时,武大郎实际与她采用的是同一套元语言,将她的主体身份作为一种“交易”的“物”,因而二人能相安无事;而当她遇到西门庆后,武大郎转换了元语言,开始使用起“夫权”的伦理话语时,矛盾就出现了,冲突很快升级。故而,这场争斗或许可以解读为“元语言的战争”。
 
三 “武大郎的妻子”:潘金莲挥之不去的伴随文本
如果说武大郎与潘金莲的冲突是元语言的战争,武大郎与潘金莲都使用过同样的元语言的话,那么武大郎并不比潘金莲好到那里去。武大郎不允许潘金莲与西门庆的私通,也只不过是因西门庆没“付账”而已。这样一来,武大郎的道德优越感就荡然无存,但是为何小说文本中的其他人及读者多同情怜悯武大而痛恨贬斥潘金莲和西门庆呢?关键便在于“武大郎潘金莲是一对夫妻”,武、潘二人的夫妻关系是评判三人时挥之不去的背景知识。
“武大郎的妻子”,是张大户赐给潘金莲的一个身份符号。如果说潘金莲可以被视为由一系列符号组成的一个符号文本的话,那么在这个符号文本中,潘金莲的各种行为是显文本,而她的各种身份便是伴随文本。所谓伴随文本,即“符号表意过程中造成的特殊语境,是任何符号文本不可能摆脱的各种文化制约”。[4]“武大郎的妻子”始终是潘金莲摆脱不去的一个伴随文本。伴随文本“伴随着符号文本,隐藏于文本之后,文本之外,或文本边缘:但是积极参与文本意义的构成,严重地影响意义解释”[4]。潘金莲始终携带着“武大郎的妻子”这一伴随文本,尽管小说中并不经常强调这一符号,但是这一伴随文本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潘金莲被解释和接受的方式,人们往往很容易意识到,或者总是不自觉地意识到潘金莲“武大郎的妻子”这一身份,并进而影响对潘金莲的评价和解读。
 然而在《金瓶梅》中,“武大郎的妻子”——这个身份符号其实只是一种掩饰,张、潘、武三人皆心知肚明。潘金莲于张大户而言,是寄养的外室;于武大郎而言,是换取生活补助的工具。武大郎妻子的身份,只是给外人看的一个符号而已。三人并未认同,而潘金莲身为“妻子”,所要遵循的行为规范也被三人弃之不顾。而当张大户退出,西门庆上场的时候,武大郎转换了身份角色,相应地也要求潘金莲承担起妻子的职责。而于潘金莲而言,她从来都未曾认同过武大郎妻子这个身份,所以根据这个身份的要求,去寻求自己作为妻子的人生意义,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因而,武大郎与西门庆叫板,在她看来就极为荒谬。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潘金莲作为武大郎的妻子,“妻子”这一身份成为旁人评判她时,必然会考虑到的一个伴随文本。“伴随文本的主要角色,是把文本与广阔的文化背景联系起来。”[4]做人“妻子”意味着一种社会约定,同时意味着一系列社会伦理准则要去维系,无论封建社会还是现代社会,对妻子的理解总是和社会文化观念分不开。生于一定的文化之中的个人,在接受任何文本之前,都已经具备了关于“妻子”应该如何和不应该如何的一套观念。为人妻子,自然不应与他人通奸,更不能与他人合伙谋杀亲夫。这是我们在评判潘金莲之前就已经形成的先在理解。
既然潘金莲有了“武大郎的丈夫”这么一个身份符号,那么在小说内外,她都会被放在因这个伴随文本召唤而起的文化符号连续体中去理解,必然会被以一定的文化观念去评断。所以,在叙述世界内部,“武大郎的妻子”这个伴随文本可以起到掩饰她与张大户关系的作用,可以用来遮人耳目。但同时,这一伴随文本却又不可避免地会被人作为判断潘金莲行为的参照系。社会文化规定的妻子规范,成为人们评价潘金莲时挥之不去的文化框架。当以“妻子”这一角色衡量潘金莲的行为,对潘金莲、西门庆和武大郎三人之间的恩怨纠葛做出评价,其中孰优孰劣不言而喻。于是,潘金莲自然也就成了不守妇道的、令人唾弃的“淫妇”,西门庆成了奸人妻女的淫棍,而武大郎自然就成了值得同情的、可怜的丈夫。
人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具体身份的支撑,在武大郎、潘金莲、西门庆三人的纠葛中,潘金莲的主要身份就是武大郎的妻子,妻子是潘金莲做任何事情的一个伴随文本,但正是这个伴随文本害了她,使她背上千古骂名。
其实,从根本上来说,武大郎的行为逻辑,他使用的元语言,并不比潘金莲的高尚多少,他也未能摆脱将潘金莲作为谋生工具来使用的嫌疑。但不同的是,无论武大郎之前在张大户面前,用潘金莲以物易物,还是之后在西门庆面前强调自己的夫权,武大背后都有强大的封建社会夫权文化支撑。即便是现代社会,这种文化支撑依旧在某种程度上延续着。所以,本质上无大差别的、都处于社会底层的两人——武大郎和潘金莲,一个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很容易被人同情,另一个却处于道德等级体系的底层,常被人唾弃。甚至,由于两人的夫妻关系是评价二人时不能忽略的伴随文本,所以,在整个文化系统中的大部分人来看,是潘金莲错了,潘不应该与他人私通,武大郎是对的,阻止妻子与人偷奸是他的权力,但殊不知武大郎并不比潘金莲高尚,他与西门庆搏战不仅是为了尊严,更是为了实实在在的个人私利。
 
结 语
在《金瓶梅》中,作者给武大出了一个身份难题。身为“潘金莲的丈夫”,使得他在面对通奸的潘金莲和西门庆时,被推上一个尴尬的、困窘的死路:与西门庆决战,不符合他的社会性自我,况且社会地位、身体条件的悬殊,极有可能遭致毁灭性打击;不与西门庆决战,意味着自我无可凭依,遭人耻笑,无论从外在还是内在都会失去苟活于人世的理由,人生会变得无甚意义。两难之中,武大选择了第一条路,于是他不可避免地被人毁灭了,毁灭之前,可怜的他只能寄托于自己众多身份中唯一的强者身份“武松的哥哥”,期盼自己远方的弟弟来为自己复仇。但是,武大郎敢于在西门庆面前叫板,并非就表明他是一个铁铮铮的男子,他与潘金莲的冲突其实是一场元语言的冲突。在张大户与潘金莲私通时,武大郎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因其使用的元语言是以物易物,而在西门庆与潘金莲私通时,以物易物行不通,他转换了元语言,要求“夫权”。而纵观潘金莲的一生,她都是将自己的身体当作“物”,以物易物,争取更好的“物主”,她使用的从来都是这一套元语言。因此,当潘金莲与张大户私通时,武潘二人使用的是同种元语言,故而相安无事。当面对西门庆时,武大郎转换了元语言,由此就与潘金莲产生了冲突,从而导致了一场“战争”。
武大郎和潘金莲都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营营苟活,自私自利是二人的共同特征,从根本上讲,谁都不比对方高尚多少。但是,因为“武大郎的妻子”是潘金莲始终无法摆脱的一个伴随文本,所以,她总会被置身于一定的文化体系中的人有意或无意地以“妻子”这一身份角色来衡量和评判,从而陷入道德劣势,自然也就背上了千载骂名。
 
参考文献:
[1] 赵毅衡.身份与文本身份,自我与符号自我[J].外国文学评论.2010,(2).
[2] Roman Jakobson, “Closing Statement: Linguistics and Poetics”, Thomas A. Sebeok, Style in Language,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1960, 356.
[3]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A]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一卷[Z]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70.
[4] 赵毅衡. 论“伴随文本”——扩展“文本间性”的一种方式[J].文艺理论研究.2010,(2).
 
 
祝东,文学博士。兰州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教师,主要从事中国古典文学与符号学的研究,zhudong19820@163.com
王小英,文学博士,西北师范大学文史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网络文学、符号学,wangxiaoying19820@163.com
 
 
 


[]本文所引小说原文均出自梅节校订,陈诏、黄霖注释香港梦梅馆1993年版重校本《金瓶梅词话》,下同,不另注。
到学术论坛讨论  
好文章总是百读不厌,赶紧收藏分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