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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尔士符号理论与汉字分类

作者:丁尔苏  来源:符号学论坛  浏览量:12051    2011-02-22 21:00:19

 

概要:皮尔士这个名字对中国学界并不陌生,是我们熟知的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代表人之一,但他的符号学理论还有待我们深入研究。本文详细阐述皮尔士的符号三分法,并针对我国的汉字分类研究展示其启发意义。皮尔士根据符号形式与指称对象的不同关系将符号分为三种:即“引得符号”(index)、“类象符号”(icon)和“常规符号”(symbol)。就形体结构而言,中国汉字可被看作单体类象符号与合体类象符号两种。单体类象符号在结构上不可再分割,合体类象符号则可以进一步拆解为两类不同的元类象符号(meta-icons),其中一类与合体符号的意义相关,而另一类则与合体符号的发音相关。
关键词:    皮尔士;符号学;引得符号;类象符号;常规符号;汉字分类
 
提到符号理论,西方学者通常会同时想起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和美国哲学家皮尔士这两位现代符号学的创始人,在十几年前的中国则不然。也就是说,我们将皮尔士与索绪尔相提并论还是最近的事情。建国以来,国人对索绪尔的研究应该说已经相当透彻,成果丰硕。澳大利亚著名学者保罗·狄布尔特(《重读索绪尔:社会生活中的符号运作》作者[1]目前正在酝酿一本索绪尔研究文集,就连他也计划收入若干中国学者的相关论文(由通晓中文的韩礼德教授推荐)。作为学术课题,皮尔士的理论却不那么幸运。他的八卷文集只有少数文章被译成中文,这对如此重量级的思想家来说有点不可思议。皮尔士广泛而跨学科的兴趣及其不拘一格的阐述风格固然让潜在的译者望而却步,但这不能完全说明问题,因为也有不少西方哲学家(如黑格尔和康德)的著作相当晦涩难懂,但它们大多已经被翻成中文,有时甚至通过第三语言。可见皮尔士先前在中国学界的缺席还有别的原因。
回顾二十世纪的中国学术历史,我们发现皮尔士从一开始就与威廉·詹姆斯绑在一起,被看作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一西方思想流派在二十世纪初曾经对中国产生过极大的影响。詹姆斯《心理学原理》一书的译文于1906年发表在北京的《教育》杂志上,其他实用主义哲学家也接着被介绍到中国,有力地推动了当时的新文化运动。这一切与19151917年间在哥伦比亚大学师留学的胡适有很大关系。回国后不久,在北大任教的胡适便邀请他的老师来中国多个大学巡回演讲,使詹姆斯很快成为得到中国学者认可的为数不多的外国哲学家之一。然而好景不长,一批信奉马克思主义的左翼知识分子很快发现了实用主义哲学的中庸倾向。瞿秋白在1924年第3期的《新青年》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实验主义与革命哲学”的文章,将实用主义哲学贬为来自当代欧美资本主义社会的庸俗思想。
1949年以后,詹姆斯和皮尔士的思想更是受到排斥。在接下来的三十年里,几乎所有的西方哲学流派都成了批判对象,而实用主义哲学总是首当其冲,凡是政治上不正确的思想或政策,一律被冠上实用主义之名。五十年代对实用主义哲学的批判主要是因为曾经出任台湾驻联合国代表的胡适。当时的中国学界几乎发起了一场运动,集中批判与胡适的“美国主子”相关的哲学思想。在稍后的文化大革命中,中国的领导层发生了多次政治事件,但每次都被与实用主义挂上钩:首先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刘少奇,后来是“机会主义分子”林彪,还有提倡“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的邓小平。在所有这些场合,“实用主义”都被肤浅地解释为鼓吹“有用就是真理”的教条,因而可以作为政治帽子随时扣在敌人头上。
1980年代至今,中国进入了又一个思想大解放的时期。学者们以开放的心态开始重新评价和借鉴各种西方哲学思想,其中包括实用主义哲学。19885月,中国召开了1949年以后第一个专门讨论实用主义哲学的学术会议,与会者中有来自许多国家的学人和专家。此后,诸多研究近代西方哲学的专著问世,其中大部分都含有专论皮尔士与实用主义哲学的章节,如王守昌和苏玉昆的《现代美国哲学》(人民出版社,1990)、彭越的《实用主义思潮的演变:从皮尔士到奎因》(厦门大学出版社,1992)、王元明的《行动与效果:美国实用主义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应该指出的是,上述关于皮尔士的研究大多局限于“哲学”领域,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90年代初期。此后有多位西方符号学家相继访问中国高校,他们讨论的更多的是皮尔士的符号理论,使得我们对这位思想家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近年来,国内研究皮尔士符号理论的成果时有发表,而台湾学者在这方面则先行一步,先后(19992001)由朱建明和古添洪先生在同一个出版社(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以相同的标题《普尔斯》[2]发表了研究皮尔斯符号学思想的专著。令人欣慰的是,与以往的西学热不同,这一次皮尔士研究在中国复苏的动力主要来自他的理论本身所展现的强大说服力。
皮尔士多次强调,符号即一物替代另一物。他还指出,有三种主要方法可以将符号使用者从能指形式导致所指对象,因而产生了三种不同类型的符号:
 
第一种叫做“图形符号”(diagrammatic sign)或“类象符号”(icon),它与话题之间有某种相似或类似;第二种叫做“引得符号”(index),它将注意力引向被呈现的客体,但不给定义;第三种是普适的名称或定义,它通过名称与所指的特征之间的概念性联想或惯常的联系来指称其客体。[3]
 
我们可以按照另外一种秩序,即这三类符号产生的先与后,来论述它们之间的区分和相互关系。
引得符号最先产生,它们有赖于时间或空间上的比邻关系。如果乙事件总是紧随甲事件,我们就可以把乙看成是甲的符号。烟和火的关系正是如此,我们通过某地的浓烟能够推断出那里刚起过火。在这一推理过程中,浓烟是能指,火焰是所指。从逻辑上讲,时间上的关连就是人们常说的因果关系,它也是产生引得符号的重要来源。空间上的比邻关系则比较具体,如果两个物体相距不远,久而久之,其中一个物体也可以被看作是另一个物体的符号。比如说,在海边上经常有沙滩,所以许多人看见沙滩就会联想到大海。在这一联想过程中,沙滩是能指,大海是所指。空间比邻关系在更多时候表现为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他每天靠两个轮子上班”这句话中的轮子指的是自行车,虽然它们只是整个车辆的部件。由部分引致整体的推理同样适用于抽象层次。例如,白宫只是美国现任总统的居所,但它可被用来表示整个美国政权。
将甲和乙进行连接的第二种方法是通过它们之间的某种相似之处或共同点,这就产生了“类象符号”。假设某人到机场去迎接一个从未见过面的同事,他只要有一张新同事的近照,就能够在人群中辨认出来宾,因为照片中的某些特征会将他指向那位外表相似的真人。照片于是成了真人的类象符号。同样,声音的雷同也能够帮助我们在甲事物和乙事物之间取得连接。如果一个小孩对着他父母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后者可能马上想起会发出同样响声的时钟。在这一情形中,相似性是推论的基础或依据,尽管它们有时不那么明显,因而较难察觉。
在引得符号与类象符号之间存在着一个重要差异:前者有时是自然之物,它们通过人的解读活动变成了符号。例如,某人身上的胎记起先只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并不代表什么。但是,如果它出现在一具需要辨认的无头尸体上,法医、警察和律师就会把它看成被害人的标记之一。后者则不同,它们一定是人工的产物。在前面所举的例子中,照片就是人工制品,被用来记录那位新同事的长相;小孩发出的“滴答”声也是人工所致,用以模仿时钟的响声。
另外,引得符号经常会被人(或动物)操纵和利用。那种情况一旦发生,原先的引得符号就不再是“自然”之物了,因为它们已经成为专门用来交流思想的工具。我们可以说这些引得符号被“类象化”了(iconified)。德国学者凯勒尔在《语言符号理论》一书中详细说明了符号类象化的过程:[4]
 
假设我和我的同伴正在听一个报告,如果我想向她暗示这个报告实在太乏味了,我可以朝着她的方向打一个稍带夸张的哈欠。这个哈欠必须略微不同于真实的哈欠,以保证它不被误解。假装的哈欠应该足够显著,使得接受者知道这是一次思想交流的企图,从而去寻找合理的解释。为此,假装的哈欠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        它必须能够被认出是“哈欠”的假装。
2.        它必须能够被认出是“假装”的哈欠。
 
通过假装,引得符号变成了类象符号。它经历了一个类象化的过程,其中的理由是:真实的哈欠可能是缺氧的症状,而假装的哈欠永远不可能是缺氧的症状。只有真实的症状才是症状,症状的效仿相似于症状,因而是症状的类象符号。[5]
 
其他引得符号也可能经历同样的类象化过程。例如,血液化验结果可以作为引得符号,医生根据它们来判断人的身体状况。然而,验血结果可以伪造,过去有人想逃避兵役曾这样做,从而将“天然符号”变成了“真正的符号”。上述事实表明,人类跟其他动物一样,具有对外部事件进行推理的能力,除此之外,人类还能够进一步利用这种能力去影响他人的思想、情绪和行为。正是因为后者,人类语言才得以产生。
将甲和乙进行连接的第三种方法是通过惯例或常规,从而产生皮尔士所谓的“常规符号”(symbol)。[6]人类语言中的词语就属于这一范畴,我们能够解读词义不是因为它们与所指客体有某种时间或空间上的联系,也不是因为它们与所指客体有某些相似之处,而是所有的人都在作这样的连接。说得具体一些,如果某人说“再见”,我们能够知道他的意思,是因为许多人在相互告别时使用了这一表达方法。
前面提到,引得符号有时通过人类的模仿而转变为类象符号。同样道理,类象符号也会因使用者对它们司空见惯而转变为常规符号。让我们再去听听凯勒尔是怎样解释这一过程的:
 
考虑一下这个假想的例子。一次在树林里散步的时候,我想让我的同伴知道有一只鸽子正停在一根树枝上,但我不想惊动那只鸽子。我可以用手指着鸽子,并模仿它的叫声。我的同伴会推断:“啊,这家伙可能想把鸽子指给我看”。让我们假设这次的交流是成功的,第二天,同样的情形又发生了。因为有了前一天成功的交流作基础,所以我的同伴现在会推断:“啊,他肯定想把鸽子指给我看。”最后到了第五天,我甚至用不着将鸽子的咕咕声发得很逼真。只需咕个半声,就足以使我的同伴知道我想指明一只鸽子。她也不再需要利用自己的联想推断能力,她推理的基础是已经获得的知识。这个故事背后的寓意是:如果让一个人重复地玩同一个智力游戏,他就用不着去猜测结果,他已经知道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重复出现的联想性推断一定会变成以规则为基础的推断。[7]
 
上述的解说清楚地表明,由于长时间的重复使用,类象符号会逐渐失去它们的相似性引导功能。凯勒尔认为这种变化是有利于符号使用者的。首先,常规符号不再要求在符号与所指客体之间存在相似性,鸟叫模仿得很差的人也能够通过符号进行交流。其次,“常规化了的”(symbolized)类象符号对语境依赖较少,失去相似性的咕咕声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通过使用者的语言知识而与它的指称客体相对应。
类象符号常规化是符号演变过程的一个必然阶段。这一点在我们关于语言和文化的讨论中经常被忽略。19965月,南京大学举办了一次“文化对话”研讨会,与会的代表来自美国、欧洲、以及中国许多省份。不少从法国来的学者认为,中西文化交流因为中国汉字的图像特征而受到很大阻碍。以已故王元化先生为首的几位中国学者不同意这种说法,他们解释说,中国汉字在更大程度上是会意符号,足以应付复杂的抽象思维。事实上,现代汉语既不以图像符号为主,也不以会意符号为主,而是以形声符号为主。[8]南京会议辩论双方似乎没有意识到,中国汉字与西方拼音文字一样,都是常规符号,因而不存在图像记忆的负担。当然,说现代汉语以形声结合为主并不等于说它的类象层面不重要。汉字类象性的研究历来是词源学的核心内容,但它还对其他相关学科贡献良多。正如詹鄞鑫先生所说,
 
我们讨论汉字结构的目的在于探讨汉字的字义与字形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探索汉字的产生与远古思维之间的关系。这方面的研究,有助于对传世文献的阅读和出土文献的考释,是从事古文献和历史文化研究的基础。为着汉字的信息处理和汉字的编排检索,当然也需要研究现代汉字的结构。[9]
 
研究汉字的类象性还有另外一个用途,即它能够给人数日益俱增的国外汉语初学者带来帮助。前面提到,现代汉语是一种常规符号,但它可以被“去常规化”(desymbolized)或者“再次类象化”(reiconified),以帮助学生克服必须在短期内记住大量生词的困难。
可以说,皮尔士的符号类型理论对汉字的分类研究不无启发。从汉代至二十世纪中叶,中国学者在从事这项工作时一直遵循许慎的《说文解字》一书。按照许氏的说法,汉字可以分成以下六种:
 
1.        象形字:它们与所指对象之间有某种相似,如“日”和“月”。
2.        指事字:它们的指称对象不是具体的事物,而是抽象的关系,如“上”和“下”。
3.        会意字:它们的意义由两个或多个偏旁组成,如“明”和“??rdquo;。
4.        形声字:它们由语义成分和语音成分两个部分组成,前者表达相关意义,后者代表发音,如“江”与“河”。
5.        转注字:它们是意义相通的不同汉字,如“老”和“考”。
6.        假借字:它们原先没有书写形式,后借用发音相似的字来代替,如“风”源于“凤”,“父”源于“斧”。
 
虽然许慎对汉字分类的研究功不可没,但他的解说有一些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一个明显的例子是,他的最后两个范畴讲得是字与字之间的关系,而前四个范畴讲的是字的结构。为此,许多现代学者提出了各种新的汉字分类方法。
在发表于1934年的《中国文字学导论》一书中,唐兰先生提出了著名的汉字“三书”说,这被许多人看作是中国传统语文学与现代语言学之间的分水岭。唐先生把汉字按结构分成了三类:象形字、象意字和形声字。许慎的后两个范畴因为与字形结构无关在这里被去除;他的第二个类别(指事字)被并入第一个类别(象形字);他的第三个类别(会意字)得到保留。几十年后,裘锡圭先生又对唐先生的三书说提出修正,建议将汉字分成不同的三个范畴:表意字、形声字和假借字。
关于汉字分类的讨论还在继续,新的分类方法也不时出现,有些学者又提出所谓的“新六书”。从皮尔士的符号理论角度看,裘先生的划分方法似乎最有说服力。唐先生在象形字、象意字之间仍然做了区分,裘先生则不然,他把这两类汉字归入一类,并统称其为表意字。这一术语用得非常贴切,因为无论是象形字,还是象意字,从文字发生学得角度讲,它们都有一个从“形”会“意”的推理过程。事实上,所谓象形字至少也有几分象意。我们不妨以最象形的“母”字为例,它并不与所指称的对象在形体上完全吻合。这个字当中的两点与它们所表示的女性乳房在形状上相去甚远,但在一个下跪女人体的语境中,它们足于让人联想起能够哺乳的“母亲”的概念。这与表示“明”和“??rdquo;等概念的象意字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都是以相似性为基础的类象符号。
类象符号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单体类象符号(如“子”字)与合体类象符号(如“好”和“孝”字)。作出这一区分之所以有必要,是因为前者有时可用作字素,成为后者的一部分,而且保持相对稳定的意义。这种从单体符号向可以重复出现的字素的转变对于汉字的演变非常重要:即使在初始的类象标记由于符号的常规化而消失之后,符号形式与它们的指称对象之间的联系还在继续发挥作用。再以“水”字的演变为例,它的早期符形是一条曲线加上若干黑点,后来变成一个由四个笔划组成的语意单位,既可以单独运用,又可以与其他字素一起构成合体符号(如“冰”和“尿”),并表示这些复合体或多或少与“液体”有关。上述现象表明,语言成分也可以用来指称更高层次的语言单位,从而产生了类象符号的符号,即所谓的“元类象符号”(meta-icon)。
从单体类象符号转变为元类象符号还有另外一条路径。众所周知,中国字一般都由形、声、义三个部分组成。也就是说,一个符形除了与某一意义单位相对应,它还与一定的声音排列相对应。毫不奇怪,单体汉字的读音层面也会在新字构造中得到充分的利用。例如,“畀”字的词义为“给与”,读音为“bi4”,(与“闭”相同)。当它被用来与另一个字素构成新字“鼻”的时候,它的语意部分被抛弃,留下的是它的语音部分,以表示新字的读音。这种对现有符号发音的开发利用产生了所谓的形声字。我们偶尔还会碰到这样一种情况,即某个字的发音(不包括词义)被用来构成一个新字(如象声字),这就是裘先生所说的假借字。然而,如前所说,这种借用所揭示的只是字与字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汉字的结构本身,所以不应该被列为主要的汉字类型之一。这样一来,中国的汉字就剩下两类,即单体类象符号与合体类象符号。前者在结构上不可再分割,而后者则可以进一步分为两种不同的元类象符号或者叫类象符号要素,其中一种与合体符号的意义相关,而另一种则与合体符号的读音有关联。


[1] 该书的英文标题为Re-reading Saussure: The Dynamics of Signs in Social Life,由Routledge于1997年出版。
 
[2] 台湾学者的译名更贴近Peirce的英文读音,英文名与purse(女用小钱包)发音完全一样。
[3] 胡普斯主编:《皮尔士论符号》(Peirce on Signs),查普尔山Chapel Hill北卡罗来纳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81页。
[4] 该书的英文标题为A Theory of the Linguistic Sign。凯勒尔用来形容引得符号的术语是“symptom”,相当于皮尔士的“index”。
[5] 凯勒尔:《语言符号理论》,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44-145页。
[6] 皮尔士的三类符号(index, icon, symbol)在国内有多种译法,陈宗明先生在2004年发表的《符号学导论》中将它们翻译成“指索符号”、“图像符号”和“象征符号”。王铭玉先生在同一年出版的《语言符号学》一书里将它们翻译成“索引符号”、“相似符号”和“象征符号”。陈、王二位的翻译之差别主要在第二个术语。我本人更倾向于王的译法,因为这一类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并非总是图像性的。上文提到的“滴答”响声并不涉及图像,但它与所指之间照样有相似性。我没有采用王的译法,是因为在戚雨村先生早年(1993)主编的《语言学百科词典》已经有专家确定的翻译:即“类象符号”。同样道理,我也采用了戚先生关于第一类符号的译法,即“引得符号”。陈、王二位先生的译法一样贴切,只是阅读他们专著的人数远远比不上参考《语言学百科词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的读者。皮尔士第三类符号的名称最难翻译。“symbol”一词在英文中的使用本来就非常混乱,翻成中文后更是乱上加乱。著名哲学家卡西尔把人称为“symbolic animal”,译成中文后就成了“象征动物”。其实卡西尔的意思是“(使用)符号的动物”。另一位哲学家布迪厄也经常使用“symbol”这一术语。他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是“symbolic capital”,被译成中文的“象征资本”。其实布迪厄所说那种资本并非象征性的,而是非常地实际,它只是不同于一般的“经济资本”,要依靠符号的运作来实现。所以“symbolic capital”应该被翻译成“符号资本”。这一点从布迪厄的其他相关概念中可以得到确认,如“consumption of symbols”(符号消费)和“symbolic violence”(符号暴力)。我国明代帝王朱元璋所施加的文字狱就是布迪厄所说的“符号暴力”,剥夺他人使用某些符号的权利绝非“象征性”的。皮尔士对“symbol”的用法非常特别,这类符号不依赖以相似性和比邻关系为基础的推理,而是约定俗成的。戚先生的《语言学百科词典》里没有这一词条。陈、王二位先生的译法是“象征符号”,我自己过去的文章和书籍中也用这一术语,但这与皮尔斯自己的解释相去甚远。经过一番斟酌,我决定将它改译成“常规符号”。这样,“symbolization”也可以顺着译成“符号的常规化”,以表示符号从“引得符号”或“类象符号”向“常规符号”的转变。
[7] 凯勒尔:《语言符号理论》,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50页。
[8] 参见?惟利 (Wee Lee Woon):《汉字:起源与演变》(Chinese Writing: its origin and evolution),澳门:东亚大学,1987年。
[9] 詹鄞鑫:《汉字说略》,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1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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