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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磊评胡易容《文化传播符号学论纲》

作者:刘云磊  来源:符号与传媒  浏览量:30    2025-06-11 20:50:05

 刘云磊评胡易容《文化传播符号学论纲》

刘云磊 四川大学2024级传播符号学博士研究生

导语

东山钟鸣,西山磬应,星火燎原,风起青萍。在这个符号狂欢与意义饥渴并置的数字时代,文化传播的本质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裂变:当TikTok短视频以每秒数万次的速度重构全球青年的文化感知,当ChatGPT用概率算法编织人类语言的符号迷宫,当文明对话在社交媒体上坍缩为表情包战争——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追问:那些穿梭于光纤与神经元之间的符号,究竟如何在文化中构建为集体认同的意义大厦?文化是地域或民族的传统积淀,更是一种由符号构成的意义体系,每一段语言、每一幅图像、每一个礼俗,都蕴含着集体认同与价值观念。而符号作为文化的“载体”,将深层的意义加以物化、具象化,使得看似抽象的精神认同可以在传播过程中得以复制、传播与重构。传播则是这一切得以实现的关键环节,是一场意义的再生产——当符号在媒介场域中被反复解读与交换,文化的层层内涵便在不同受众与社会语境中生成、碰撞与融合。正是在文化、符号、意义与传播的紧密交织中,形象得以构建,记忆与想象得到延续,时代的价值诉求得以发声,文明的边界才有可能被超越与重塑。

一、意义形式论所揭示的文化图景

“意义形式论”作为传播符号学派研究的基本理论立场,解读了文化本质并非仅仅由物质对象或媒介技术决定,而是在符号的不断显现与累积过程中,不断构建、生成、共享的意义场域。传统传播学以“信息传递”“媒介技术”为研究起点,将传播视为某种客观的信息流动或媒介工程问题。“传播的第一性”是物理过程中的媒介性,“第二性”是信息的客观秩序,而真正让传播成为“意义共享”的活动,则必须进入符号层级:“处于主体感知或认识环节的信息,才是’传播’在媒介性和信息属性之上的第三性——符号。”当信息通过媒介被传输时,它必须首先显现为可被感知的“信号”,继而在接收者的认知与语境中,被转化为可指的“符号”。正是在这个层面,文化得以各自私藏于物件或技转化为通过符号积累而不断扩张的意义空间,从而呈现出文化的动态张力与生成机制。

科技与媒介更新日新月异,但人类对意义的渴求却从未减弱,恰恰相反,在信息爆炸、碎片化思潮与价值多元的时代背景下,“意义交流”反成稀缺资源。书中指出:“这个时代对‘意义交流’的需求比以往更加凸显,构成了符号学发展的根本问题导向,而问题发展的基础则植根于其所在的知识传统。”这一断言揭示了单纯依赖技术手段并不能满足人们对深层文化价值与社会共识的追求;只有回到“符号—意义”生成的根本逻辑,才能真正理解文化如何在传播中得以重塑、再生产和转化。

基于对西方现代性危机的洞察,本书同时指出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对西方“发展”“进步”价值逻辑的过度依赖。以“是否建造中国大型粒子对撞机”为例,支持者往往援引“能量级别超越西方数倍”“标志中国科技实力”的论点,实际上仍恪守西方“以技术规模证明现代性”的既定思维,没有触及“科技发展背后的人本伦理与文化机理”。而当下,诸如基因编辑等科学议题常以“造福相对绝症患者”“推动文明进步”等话语为借口,恰如庄子所言“为圃者”的立场一般:“羞而不为”,反映了古人对“技术便利”与“伦理失衡”之间的反思与警示。在全球目睹中国“双碳计划”“中东斡旋”“汽车出口”等实践展效的当下,若仍停留在“贩卖传统文化遗产与符号”的层面,便难以承担“人类文明语境下意义理论”的时代使命。真实性的文化价值,并非浮于表面的符号包装,而应是:基于“意义形式论”视角,构建能够解释“人类共同关切”——如伦理、环境、公共生命关怀——的高阶价值逻辑;让中华文化“意义形式”从本土语义场走向世界语义场,与其他文明共享、对话、协商;以更大的胸怀与自信,承担起对“人类文明未来”的责任,而非仅局限于“民族文化复兴”或“经济指标攀升”的层级。

文化既是符号所显现的意义场,也是通过传播形成的动态过程。通过“媒体媒介”呈显“信息显现”;在主体“认知—感知”循环中生成“符号意义”;最终在社会语境与跨文化对话中完成“文化价值释放”。如此,文化不再是某种固化的遗产或标签,而是一个不断通过“意义形式”得以塑造与重构的活态图景——这,正是《文化传播符号学论纲》“意义形式论”所揭示的文化本质。

二、意义累积结果——形象的建构

形象不是文本中孤立的符号载体,而是“符号环境”与“现实环境”相互交织后所生成的综合性意义成果:“形象最终必然是一个综合的意义累积结果,是‘他者’对主体的符号化。”这一论断揭示了形象学的双重维度:既关注形象如何在社会文化语境中被不断赋义、累积成“象征符”,也关注主体如何通过符号来试图掌控或塑造自身形象。本书将“形象”置于更为广阔的文化符号场域中加以考察。作者首先指出:“形象学以之为‘集体幻象’的对立面的那个‘现实环境’,不过是被构建了的另一组‘符号环境’或‘拟态环境’。”所谓“现实环境”本身也并非摆脱符号的纯粹“物性空间”,而是一种由符号意向所塑造的“拟态”,我们所理解的“现实”已经预先被无数符号化力量累积、生成,最终成为“意义场”的组成部分。作者强调:“由于数字图像景观与我们在物理上亲身体验的空间所获得的知觉效用是等同的,‘拟态环境’与‘现实环境’的二分法就失去了决定性意义。”在这样的语境下,“现实”与“意象”合二为一,公众在“意义累积”过程中,很容易将符号化后的“形象”当作“真实”。形象之所以能够在大众心目中持久生存,关键在于“价值性意义”的不断累积。作者指出:“价值性意义更接近于由反复赋义而累积的‘象征符’,它必须以指示性意涵为基础。”这里的“指示性意涵”即形象最初的“显著性线索”,往往来自最新鲜的事件或具备爆发力的视觉符号。

在数字化与媒介化日益加深的今天,形象建构获得了全新的维度:“数字时代下,媒介形式凸显,而内容体裁分节退居次要......形象问题就成为符号文本的意义的共相,原来与之相对的‘真相’也从属于这一共相的形象之中。”在多样化媒介平台上,形象被不断加工、剪辑、再创造,使其在不同渠道形成“同质效应”,导致原本物理空间中的真实面貌与由多重媒介构造的虚拟形象边界日渐模糊。凡是拥有足够流量与算法加持的符号,都能迅速凝结为“集体幻象”的“价值符号”,并被大范围接受。当虚拟形象所投射的意义足够强大时,它常常取代或遮蔽了事件本身的“事实真相”。“真相”不再是与形象相对立的“无符号实在”,而是被意味化的“共相”——只要符号操作强势,就能把“真实”纳入“集体幻象”的统归管辖。

当前形象既是主体在社会中的符号化存在方式,也是他者对主体的意义累积结果。本书所提出的“符号形象学”不仅为学者提供了理论解释框架,也为公共传播实践提供了可操作的建构策略,令形象学从过去的“异国形象文学研究”转为面向当代媒介语境、关注符号生成规律的跨学科研究范式。在数字时代与全球化的双重冲击下,我们所生活的“信息世界”已不再以“物理真实”为唯一标尺,“形象”本身即成为文化话语中最核心的“价值共相”。正是对这一意义累积结果的关注与剖析,使得《文化传播符号学论纲》中的形象学理论具备了穿透现实话语与引领未来研究的独特价值。

三、信息的显现——意义世界的构成

作者提出:“可以将信息界定为事物的秩序的待知觉显现。”这一界定强调,信息并非主体主观构思的产物,也非纯粹散落的客观“数据”,而是依附于事物内在品质与秩序的“显现性”,当它借由感知与认知实践“扑面而来”时,成为引领意向性的线索。

梅洛-庞蒂曾强调:“因为我们在世界上存在,所以我们受制于意义。”这一命题首先提醒我们,人类的存在方式并非孤立于事物之外,而总是与“意义”缠绕在一起。书中进一步阐释:“人类的感知与认知实践赋予世界以秩序之澄明,而使之从意识之外的混沌中被照见。在这种意义世界认知之光的照亮下,褪去的只是‘混沌’和‘未知’的黑暗,而不应该是清晰明白的‘物性’。‘物性’不仅不因为意向的照亮而褪去,反而是被照亮的性质之一。”这段话一方面确认了“物性”的客观存在,另一方面揭示出“物性”始终贯穿于意义的生成,认知并非将“物”彻底转化为“意义”的符号文本,而是让“物”与“意义”在同一时空相互照映,正如“光”与“暗”相互依存,“物性”与“意义”亦是“互生”于“混沌”与“澄明”之间。换句话说,任何信息的显现,都建立在“物之秩序”与“意义展开”的双重张力上。

“自在世界”与“意义世界”并非此消彼长,而“互生”关系。“自在世界”指向那些尚未触及人类认知与赋义边界的“事物本体”——它既非可被语言或符号穷尽的“纯粹物”,也非与意义相对立的“不在场”。“自在世界”是人类意义探求的“预设”,它提供了“未知的可能性”,使得意义生成永无止境。“意义世界”也非全然虚构,它建基于“自在世界”所显现的客观秩序,物的属性、关联、运动规律等。当意义探求拓展至“自在世界”的边界时,它使得物的秩序与品质成为“被命名之物”;而“被命名之物”只要重新进入“自在世界”的运动,就会以“未知”或“难以言说”的方式呼唤新的意义。从这一框架看,信息的显现正是“自在秩序”向“意义世界”投射的桥梁,在信息尚未被感知之前,它只是“自在世界”某种潜在秩序的一部分;当信息被“显现”于感知界面时,它才成为“意义世界”的原料,供意向性去选择、组合、阐释。这样,“信息”便不仅是传递工具,而是“意义——物性”互生中的关键节段。

形而上的“意义世界”并非一个孤立概念,而是各学科可共同参加的“语境”—“界域”。在这一界域中,“信息显现”是连接“自在世界”与“意义世界”的纽带,而不同学科则依据“显现模式”与“意向方式”来探索特定领域的符号生成与意义构成。当“信息”以其差异化的“显现性”吸引意向性时,它便构建起了人类“意义世界”的起点——一方面让我们发现“可被命名的秩序”,另一方面也激发了我们对“未知维度”的持续探索。每一次感知到的信息,都在“事物秩序”与“意向实践”相互作用下被赋予新的符号价值,并累积为我们所共享的“文化意义场”,人类的认知世界始终得以在不可预见的未知与秩序澄明之间延展。正如作者所指出:“人类意义世界不过是‘自在世界’中的一个气泡,而这个气泡自人类诞生以来在感知与认知的循环中不断扩张。”只要存在“信息显现”,就会有新的意义需要探寻。

四、结语

在《文化传播符号学论纲》中,作者对文化、符号、意义、传播等特质与相关关系的思考,构建了一个立体而动态的学术视域。他提醒我们:数字时代的符号狂欢背后,是人类对意义的饥渴;传播并非简单的信息通道,而是意义在媒介中的生成与交换;形象也远非表面噱头,而是他者累积赋义后的“象征符”;信息更非机械的“数据”,而是事物秩序在感知—认知循环中被显现的桥梁。通览全书,我们得以透视文化的本质——一种由符号显现与意义累积共同铸造的活态图景,也得以洞悉当代社会变革,无数信息风暴交织于“拟态环境”与“现实环境”之间,唯一不变的,是意义在心—物双源交互中不断被点亮的光芒。

踏出数字狂欢的符号迷宫,我们方能在“意义世界”的不断扩张中拾回文化的重量与温度。作者的这部论著,正是一把照亮当代文化传播本质的明灯,它呼吁我们做“为圃者”——以古典伦理的自省与现代思辨的锐气,拒绝盲从于“线性现代性”的单一路径,重启对“人类共同关切”的深层思考。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符号狂欢与意义饥渴并置的时代,以更大的胸怀与自信,参与文明对话,重塑文化价值,肩负起为人类文明“赋义”的时代使命。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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