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阐释存在边界并不会限制阐释者的自由, 相反, 没有边界的阐释才是阐释中乱象丛生的根源。阐释边界形成的原因主要在于文本有其自身的特性, 必然规约阐释活动; 阐释主体也是在阐释共同体中进行阐释的, 必然受到共同体的基本共识以及阐释共同体所属的文化传统的规约。阐释共同体会为阐释活动划定范围, 但只有那些阐释策略与共识符合逻辑、符合文化成规、符合文本意义以及现实语境的共同体才能为阐释规定合理的边界。 在文学阐释活动中, 审美阐释比非审美阐释更具有合理性。由于共同体本身是流动变化的, 阐释的边界也是可变的, 阐释活动是在以文本意义为核心的阐释阈中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