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理论研究

真实关联度、证据间性与意指定律

作者:孟华  来源:《符号与传媒》第二辑  浏览量:6978    2011-05-27 21:55:58

 

真实关联度、证据间性与意指定律
——谈证据符号学的三个基本概念
摘要:符号指向对象,而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则在真实与不真实之间摇摆;其中真实性较强的部分,可以称之为证据:本文将通过对镜像、雕塑等一系列符号的分析,来显明各类可能的证据符号的特点,以及其真实性的所在。
一.证据符号的真实关联度
 
  符号所反映的内容真实程度在大小、真假之间摇摆,这就是一种真实关联度,真实关联度强的符号我们也叫做证据符号。下面我们重点通过镜像符号、雕塑符号、物证符号、书证符号和图证符号来分析证据符号的真实关联度。
  
1镜像符号
以类似镜子方式反映现实的符号叫做镜像符号。镜子和它所反映的事实之间有一个同时性的映真关系:形象与对象是同时产生、互为依存条件的,这叫做相关性原则。
照片是一种镜像符号,并且可以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
第一,它关注的是照片指涉了什么以及是否真实。我们看到,照片与绘画不同,除了形象逼真度有差异以外,绘画可以在对象不在现场的条件下去描写对象,而照片的对象必须在现场,拍摄过程与对象或事件之间具有一种同时性的关联性,此所谓“伟大的瞬间”。这种相关性原则使得照片与它所反映的事实之间具有较高的真实关联度。
第二,它关注的是照片的符号性问题,一张烟斗的图片绝非非烟斗本身。另外,照片一旦形成以后,它的图像便与对象脱离了当下的在场联系,而仅仅成为对象的一种逼真模仿,这是它的像似性原则:对象不在场但形象仍在,形象与原型之间是一种像似性的模仿关系。
看来,照片符号的相关性原则和像似性原则是两种不同的真实关联度,它们如此矛盾又如此统一地结合在一起:在拍摄的瞬间照片与原型有着内在的同时性相关关系,而照片一旦脱离拍摄的语境,它又仅仅是原型的一种像似性模仿,原型不在场之后,使得照片与事实的距离拉大,甚至使造假成为可能,如轰动一时的“假老虎照”[1]
所以说,即使是照片这种真实性最强的镜像性图像符号,也存在一个真实性程度大小的问题,这种在真实性程度摇摆徘徊的性质,就是一种真实关联度。
 
2雕塑符号
在法国格勒诺布尔市郊的一条路旁有一个拿破仑骑马的塑像。据说是纪念拿破仑第二次称帝返回巴黎时,在此地受到保皇党的阻拦并被拿破仑斥退的一个历史事件。我们看到,这个塑像坐落在事件的发生地点,它们之间具有空间上的内在关联性,因此相关性较强,成为一个历史见证符号。但是我们设想,如果把拿破仑雕像移入博物馆,切断它与事件发生地之间的关联性,那么,这个雕塑符号就成为那个历史事件的一个象征或者是像似性符号,真实关联度大大降低。所以,许多历史文物或遗迹都具有在像似性和相关性之间徘徊的这双重属性,也是真实关联度的问题。
 
3物证符号
假设有两种情况:
假设一,根据某犯罪嫌疑人的口头供述,我们事后找到了犯罪现场,并获取了某些物证。
假设二,我们这些物证的获得不是通过口供而是直接通过对犯罪现场的侦探分析过程中发现的。
这样我们就看到两种不同的物证。
根据假设一,物证已经被口供从现场事实系统中分离出来(或者整个现场事实体系已经被破坏),不成系统的物证成为补充口供的一个证据符号。
假设二,物证从属于整个现场的事实体系,它是在与其他物证体系和犯罪事实的整个事件过程中被思考的。
因此,同样是物证,同样是相关性原则,它们的相关程度还是有差别的:假设二的物证相关性强,假设一的物证相关性降低。可见,即使是相关性原则自身,也有真实关联度大小的问题。
 
4书证符号
书证,在一般意义上被理解为书写的证据或书写的事实。但在符号学看来,包括书证在内的一切事实的证据,都具有所谓的“第三空间”性质:它既是事实又不是事实。以历史学为例,就历史主要寄生于书写材料而存在、并且书写确实具有替代和铭刻历史事件的功能而言,书证就是事实本身;但是,就书证本身仅仅是一个史实的替代性书写事件而言,书证又仅仅是史实的符号而绝非史实本身。书证的这种既是史实又不是史实的“第三空间性”状态,就是书证的符号性问题:书证以否定事实的书写方式来呈现事实。因此,根据这个符号学观点,我们给书证下的定义是:书写的事实与事实真相之间具有某种较强的真实关联度,这样的文字材料我们叫做书证。
下面我们分析一个书证的真实关联度的案例。
我的同事李玉尚博士负责一个国家项目,为此他做了一篇《清代以来黄渤海的真鲷资源》(待刊)的论文,主要考察人类的历史活动是如何影响了这种鱼类的生存。他的研究所依据的材料主要是书证——有关的档案文献对于这种鱼类的记载。李玉尚遇到的第一个问题
就是文献中关于嘉?鱼(真鲷的一类)名称的认定。
首先是名近实异。他引用了清人郝懿行《记海错》对登莱地区嘉?鱼记载和考证,兹转录如下:
 
登莱海中有鱼,厥体丰硕,鳞鳍赫紫,尾尽赤色。啖之肥美,其头骨及目多肪腴,有佳味。率以三四月间至,经宿味辄败。京师人将冰船货致都下,因其形象【1】谓之大头鱼,亦曰【2】海鲫鱼。土人谓之【3】?qi。按许氏《说文》:“【4】鱼夫?出东莱”。《广韵》云:“鱼夫?鱼,【5】鳊鱼”,谓之鳊鱼,亦因其形似耳。其鳞色赤黑者,谓之海鱼夫,味不及嘉?。许云出东莱者,今兹鱼独登莱有之(旧唯出登州,故海人言?不过三山,今亦过莱而西矣)。是鱼夫?即嘉?,盖一物二种或古今异名也。
 
郝懿行是一位经学家和训诂学家,他通过文献考证,认为海渔夫和鱼夫?名称相近但实际上为两种鱼——此即名近实异的情况。
另一种情况是名异实同。如下面的名称都是指的嘉?鱼,但名称不同;李玉尚《清代以来黄渤海的真鲷资源》云:
 清代登、莱两府县志记载的类真鲷鱼名

志书中的鱼名
土名/别名
志书年代
 
 
 
胶州
鱼加?
俗名家鸡
康熙
胶州
嘉?
 
乾隆
胶州
嘉?
 
民国
即墨
佳期鱼
 
万历
即墨
家鸡
 
乾隆
即墨
嘉?
 
同治
掖县
鱼加?
 
乾隆
 
 
 
 
 
莱阳
鱼加?
 
康熙
莱阳
?
 
民国
海阳
鱼加?
 
乾隆
文登
鱼夫?
土人谓之嘉?
光绪
荣成
?
 
道光
威海
 
乾隆
宁海
?
 
同治
牟平
即加级鱼,一作嘉?
民国
福山
鱼加?
 
民国
蓬莱
家鸡
 
道光
蓬莱
家鸡
 
光绪
黄县
?
一名达头鱼
同治
招远
鱼加?
俗作家鸡鱼
道光

 
这种名近实异和名异实同的现象,是表意汉字在记录对象时最常见的现象,我们称之为汉字符号的偏离性,即名实的不对应性。这种偏理性决定了书证材料的第三空间性质:它在记载事实的同时又偏离事实,因此书证不是透明的事实,它仅仅与事实具有一定程度的真实关联而绝非事实本身。书证的偏离性使得考证者在面对书证材料时必须解决两个问题:同一性和分离性的问题。同一性是指:如何在不同的名称中确定其所指的是同一个对象?分离性是指:如何在相近的名称中确定它们指的不是同一个对象?这两个问题不解决,相关的研究就无法进行。
假如有嘉?鱼的写真图像和实物标本遗留,我们结合书写材料一眼便可认定那种鱼类。但中国学术研究在传统上轻视图像和实物考古之类的视觉考据资料,于是,书证材料构成了学术研究的基本前提。但由于表意汉字与地方性方言“异声”的冲突,导致名称系统极为混乱,因此历史考据的首要工作是辨名,名称的认定成为复原历史的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传统训诂学就是书证学,它主要关注的是这类符号的真实关联度问题。
 
5图证符号
图像作为事实依据的符号,它自身也有证据力的差异即真实关联度的问题。下面是一个有趣的对比,清人徐鼎纂编的《毛诗名物图说》(王承略点校,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和今人高明乾等人编著的《诗经动物释诂》(中华书局,2005年),两书都是使用书证和图证二重证据,考据的对象同是《诗经》的名物(后者仅仅考证《诗经》中的动物)。下面我们省略其书证部分,仅对比一下两书中的图证符号对同一对象在描绘上的差异,徐著中的绘图分别标记为A1、A2、A3,高著中的绘图分别标记为B1、B2、B3:
 
            A 1鳟鱼                              B1鳟鱼
 
 
 
 
 
 
            A2鲨鱼                               B2鲨鱼
 
 
 
 
 
 
            A3 鳏鱼                               B3鳏鱼
 
图A是清人的绘图,图B是今人的绘图。可以看出,清人的鱼图使用的是传统写意的画法,今人则是现代写实画法——前者的图证力显然不如后者,因为写意“神似”的画法使各类鱼图看上去其外貌区别不大。这里的写实和写意作为两个不同的绘画方式,在符号学中叫做意指方式,我们在本文中叫做证据的真实关联方式或真实关联度。也就是说,写实画法的真实关联度要大于写意画法,前者更容易帮助我们识别图绘的对象。因此,写意和写实就成了图证符号的两种真实关联方式。
以上符号(照片、雕塑、物证、书证和图证)都可以被看作是某种事实的证据。但证据符号真实关联度的分析,有利于纠正一个习以为是的看法:证据即事实。人们常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打证据就是打事实。这种看法应该纠正:证据仅仅是一种真实关联度的符号而绝不等于事实本身。
既然我们承认任何证据符号都存在真实关联度的问题,这就意味着,各种证据符号都存在着自己的局限,存在着人为操作或阐释的意义空间。这就引出下一个问题:证据间性。
 
二.证据间性
 
符号的真实关联度是皮尔士符号学的论域,但皮尔士还是相信符号能够达到事实或真理本身的。如果我们把符号的真实关联度看作是一个永远的意义操作空间,类似德里达所谓的所指的无尽“延宕”,那么这就引出一个接近结构主义符号学“文本间性”的命题:证据间性。
一个证据符号因其真实关联度不足而有赖于其他证据符号的补足,这不同证据符号之间的相互关联和补足关系就是证据间性。
结构主义的“文本间性”强调各文本(或符号)在某种相互关联中生产意义。有人说“哥吃的不是面,是寂寞”,于是就有人模仿:“哥抽的不是烟,是寂寞”,“哥喝的不是酒,是寂寞”……这就构成一个原作和摹本之间的互文或间性关系。结构主义符号学是悬置了事实的在场而对符号结构关联性自身的一种操弄。而我们所说的证据间性,还是承认事实对于符号的优先性,只是强调不同的证据符号在求真的道路上各有其差异而需要相互间的补充。
符号间的差异我们叫做“剩余”和“局限”。
所谓剩余就是某种符号具有补足其他类符号缺陷的功能,所谓局限就是该符号具有某种不足而需要其他符号的补充。比如,同样是图像符号,照片符号的“剩余”是见证性强、真实关联度高,其“局限”是没有意义的阐释空间;相对而言,人们能在王维的山水画中领悟“雪山童子”的深奥禅意,但其“局限”是真实关联度降低(比如画中把热带的芭蕉和北国的雪景糅为一体)。
再如,书写是意义性最强的符号,在书写性文本中我们什么都看不见,但却可以通过文字的概念来生成意象去“观看”,这叫做“可视性”:不是真正的视觉效果,而是通过符号化方式造成一种可视性效果。真正用眼睛看到的东西叫做“可视”[2],如在图像符号中,我们凭视觉经验即可“看”到景物、人物等等。所以,书写符号的“剩余”是“意义性”,其“局限”是不可视或非见证性;图像符号的“剩余”是“可视”或“见证性”,其“局限”是意义的贫乏。正是它们各自的剩余和局限,使其互补成为可能——于是出现了连环画。
在王国维以前,中国的学术或知识体系是由汉字书写文本来承载的,书写符号成了知识和真理的终极存在方式。王国维提出了“二重证据法”,即(历史)知识的构成除了地上的典籍之外,还应包括地下的考古材料。从此,视觉的图像或物证符号开始逐步进入中国的知识体系。考古学、民俗学、民族学、人类学等这些以视觉符号为载体的知识型开始进入我们的学术史。所以,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其实就是证据间性的概念:由一种符号或证据构成的事实是有局限的,我们应该借助于其他符号的剩余来相互补足,来复原事实。我们在上文谈到书证符号的偏离性,这是它的“局限”。克服书证的偏离性的一个有效手段是同时提供有关待证事实的图证和物证,借助于视觉的图证和物证的“剩余”来补充书证的“局限”,以更加逼近事实。所以,采用多重证据法,就是一个证据间性的问题。
譬如上文提到,如果在书写的名称材料上附之以图像证据,即使用二重证据,则有利于克服书证的偏离性。清人徐鼎纂编的《毛诗名物图说》[3]主要是考证诗经中的一些名物如动物、植物,他提出了事实考证中图文并用的二重证据法:“物状难辨者,绘图以别之。名号难识者,荟说以参之。”这里所谓的“绘图以别之”、“荟说以参之”就是同时使用书证和图证二重证据。例如,他在考据鱼类的时候,在书证材料(“荟说以参之”)的基础上附上该鱼类的图像——“绘图以别之”。
“绘图以别之”“荟说以参之”的二重证据法涉及到一个证据间性问题:书证具有阐释性,它的剩余就是能以言说来代替对象,它的局限就是偏离性;图证的剩余是具有仿真性和见证性,其局限就是无言性。所以,书证的剩余可以补充图证的局限,反之亦然。当然,我们所说的剩余和局限,是一对对比项,是在关系中产生的:书证的剩余是相对于图证的局限而言的,反之亦然。
 
.意指定律:证据的真实关联度决定补充关联度
 
根据符号学的意指定律:符号的意指间性方式决定了结构间性方式[4]。该定律在证据符号学中我们进一步表述为:
证据的真实关联度决定了其补充关联度,也即证据真实关联度决定证据间性。
比如说写意性图画,因其自身的局限它更需要书写符号的补充。或者说,在意指方式上越是写意的,在结构关系或证据间性上就越需要书证符号的介入;而写实性图画相对排斥书写的介入。请看以下案例:
张俊贤在《清代方志中地图与文字》一文中,分析了中国传统地图与西方地图的差异之一,就是写实和写意。清代方志中的地图使用山水画般的写意手法,其中一个表
现是没有严格统一的比例尺。作者指出:
比例尺的应用使人们依靠一张地图就可以丈量出任意两点之间的实际距离,所以不需要用专门的文字去说明;否则,人们常用的地图册就需要和专门配备说明里距的文字书籍同时使用。在方志中,没有使用比例尺的地图,必然在后面的文字部分进行说明,而这些文字是经过作者精心选择的。
以浙江处州府丽水县为例,在同治版《丽水县志》中的《丽水县境全图》(见下图)上,我们只能看到各个单位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根本看不到任何数据来表示各个单位的具体所在位置以及相邻区域之间的距离,而这种科学性的丧失只能依靠文字来补充。[5]
 
 同治《丽水县志》之《丽水县境全图》
《丽水县志·疆域》对该疆域的文字说明如下:
丽水县属处州府附郭,东西广一百二十里,南北袤一百三十里。东至青田县界十五里,至县治一百五十里,南至青田县界三十里,西至松阳县界五十里,至县治一百二十里,北至武义县界一百里,至县治一百六十里,由治所至布政使七百五十里,至京师四千五百八十里。
以上这段文字,是写意性的地图的有机组成部分。因为写意性地图的真实关联度降低,所以对其他符号比如汉字书写符号的依赖性增强;而在写实性的地图那里,书写符号的参与度则大大降低。这就是证据符号的意指定律:
证据的意指间性方式(真实关联度)决定了它的证据间性方式(不同符号之间的相互补充关联度)。
 
四.小结
 
    真实关联度、证据间性和意指定律理论的提出,旨在说明证据符号学的基本理论原则:证据处在一个符号关系场内,该关系场由意指关系(真实关联度)和结构关系(证据间性)构成,意指定律就是支配该符号关系场的基本规则。这个证据符号关系场与事实真相的交织而构成了一个神秘的意义世界,科学研究的全部任务在于承认并接受这种神秘性的同时,力图澄清它。
证据符号学还告诉我们,档案学、证据法学、历史学、考古学、人类学、民俗学等学科的研究对象,其实是以符号证据的形态而存在的,其中最基本的符号形态就是言、文、象三重证据(即言证、书证和类像证据,其中类像证据又包括图证和物证)。也就是说,言、文、象构成了上述学科研究的可能性条件——言文象的可能性,构成了上述学科的可能性,它告诫我们不要把符号证据呈现的事实当作事实本身来对待。
 
作者简介:
孟华,山东大学中文系硕士毕业,任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汉学系主任,教授;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视觉文化研究所所长;全国语言与符号研究会常务理事。联系方式menghua54@yahoo.com.cn
 
 
 
 


[1]摘自《新闻晨报》2008年1月2日
[2]孟华《文字论》,山东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6页
[3]王承略点校,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
[4] 见孟华《汉字:汉语和华夏文明的内在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62页
[5] 载孟华主编《三重证据法:语言.文字.图像》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119-120页

 

到学术论坛讨论  
好文章总是百读不厌,赶紧收藏分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