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播中的“意义”问题
郭旭东
在本世纪初兴起的城市传播研究中,对“空间意义”的分析始终被摆在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如蒂莫西·吉布森(Timothy A. Gibson)和马克·洛韦思(Mark Lowes)即呼吁城市传播研究应关注“文本生产的政治”,进而从过往城市研究对“城市重建和推广的具体实践”的关注,转向对“这些实践创造的意象和意义”的批判性考察(Gibson & Lowes,2007:6);孙玮则指出,传播与城市关系的第一种表现便是“意义生成”,“传播是生成意义的场域,这个场域本身即是城市共同体的一个部分”(孙玮,2012)。由此可见,“意义”问题可谓“城市传播”概念的题中应有之义,它既指向城市形象的具体营造,也关乎城市居民对自我身份的认知与构建。
然而,尽管对“意义”问题的重视在城市传播研究中已颇具共识,可直至当下,作为探讨“意义”问题核心手段的符号学理论,却仍未真正进入城市传播学者视野。究其原因,一方面固然在于符号学自身在传播研究的理论版图中地位较为边缘,主流的经验主义研究取向往往并不看重对城市符号深层意义的挖掘;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城市传播学者对符号学理论乃至“符号”这一概念的理解存在着一定的偏误或片面之处。在一些学者看来,对城市“符号再现”的强调,必然意味着对城市空间“实在性”的忽视。因而,“符号”概念本身在城市传播学者的预设中便被放在与“城市的坚定物质性”相对立的位置上(Dickinson & Aiello,2016)。
这种将城市的“符号性”与“物质性”对立起来的观点,尽管主要针对的是城市研究中的经验主义传统,但它对“符号”概念的理解,实则仍流于简单化,忽视了将“符号性”与“物质性”两种城市观进行接合的可能。事实上,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1991:133)早有言道:“空间本身可以被简化为符号和符号的集合。”就此而言,即便是为了避免对城市传播实践的分析陷入某种抽象化、虚拟化、非物质化的境地,城市传播学者也并不必然要将“符号”概念本身排斥到视线之外,将“婴儿”和“洗澡水”一起倒掉。相反,研究者仍可以在对“空间意义”的分析中找到将城市的“符号性”与“物质性”维度相接合的可能。对这种可能性的探索,最终引导我们将目光投向“注重意义生成”的符号学理论(胡易容,2023)、投向将“空间意义”作为主要考察对象的城市符号学理论,从而得以更为深入地理解和回应城市传播活动中复杂多元的“意义”问题。
1. 郭旭东(2022)。城市传播研究的起源:理论回溯、发展历程与概念界定,《新闻界》,(11);
2. 郭旭东(2022)。重塑“原真性”城市:当代街道景观的符号表意分析,《新闻大学》,(7);
3. 郭旭东(2023)。语境、内容、媒介:理解“网红目的地”的三种向度,《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5);
4. 蒋晓丽、郭旭东(2020)。媒体朝圣与空间芭蕾:“网红目的地”的文化形成,《现代传播》,(10);
5. 胡易容(2023)。“传播”术语与学科的“符号”维度——约翰·费斯克“传播符号学派”主张的一种延展,《新闻界》,(2)。
6. 黄怡(2011)。新城市社会学:1970年代以来西方城市社会学的范式转变,《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6);
7. 孙玮(2012)。作为媒介的城市:传播意义再阐释,《新闻大学》,(2);
8. 赵毅衡(2009)。符号学文化研究:现状与未来趋势,《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2);
13. Lefebvre, H. (1991).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Trans. Nicholson-Smith, D.). Oxford: Blackwe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