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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与文本身份,自我与符号自我

作者:赵毅衡  来源:《外国文学评论》2010年2期,5-17页  浏览量:7081    2010-06-19 22:13:11

              

摘要:人的各种社会活动都需要身份,自我则是这些身份的集合之处。文化的表意与解释活动需要文本身份,而各种文本身份可以集合成符号自我。只要有意义表达,就必须有文本身份;只要自我卷入文化的各种意义活动,就可以集合成复杂的,有准自我品格的符号自我。这样的自我,可以在过去、现在、将来之间,在主我与宾我之间做水平位移,也可以随着表意的社会-生理品格作上下位移。因此,身份是处理意义过程的前提,而自我是符号活动的产物。
关键词:身份,自我,文本身份,符号自我,自我位移
 
1. 自我与身份
理想的符号表意行为发生在两个充分的自我之间:一个发送自我,发出一个符号文本,给一个接收自我。发出自我在符号文本上附送了它的意图意义,符号文本携带着意义,接收者在则推演出他的解释意义。这三种意义常常不对应,但是传达过程首尾两个自我的“充分性”,使表意过程得以顺利进行。
在这里,“充分性”并不是自我资格能力的考量,而是有足够的自觉性处理意义问题,因此符号意义的传达考验自我是否成立:自我意识并不是意义对错或有效性的标准,而是表意活动双方是否互相承认对方是符号游戏的参加者,只有承认对方,表意与解释才得以进行,而承认对方的“他者”自我,是自我确立的条件,因为只有这样才会出现表达的意向。德里达在《声音与现象》一书中说:“表述是一个志愿的,坚定的,完整地意识到意向的外化。如果没有使符号活跃起来的自我意向,如果自我没有能赋予符号一种精神性,那就不会有表述”。[1]
这样理解的自我,是相互的,是应答式的,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自我并不能单靠冥思而建立:自我必须在与他人,与社会的符号交流中建立。自我是一个社会构成,靠永不停止的社会表意活动构筑自己。
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区分自我与身份:身份是任何自我发送符号意义,或解释符号意义时必须采用的一个“角色”:与对方、与符号文本相关的一个人际角色或社会角色。身份不是孤立存在的,人如果面对的完全只是自己,可以对自己幻想成任意身份,那么身份就可以随意变化。除非是精神分裂者,他在自己心中,用同一身份传送并接收符号。
人一旦面对他人表达意义,或对他人表达的符号进行解释,就不得不把自己演展为某一种相对应的身份。对于一个特定的人,他有可能,或有能力,展示(或假扮)某些身份,而无法,或很难,展示另一些身份:老人不便“装嫩”,无知者很难展示学者身份,男子很难装女子身份。但是身份是有弹性的:写作时的性角色(例如女作家乔治.艾略特用男人身份写作),可以有真有假,同性恋中的性角色,就难以说是假的,因为没有“真的”性别身份:对身份,不能轻易谈真假,或者说,没有身份是“本真”的。
但是身份是表达或接受任何符号意义所必须,是表达与接受的基本条件,自我的任何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托一个身份才能进行:我们可以以教师身份学生说话,以法官身份对疑犯进行审判,以观者身份迷恋一部电视剧:不可能想象不以一种身份进行社会表意或解释。面对同样一条命令,发号施令这的身份不同(父亲,长官,法官,教师),一个人就不得不采用对应的身份(儿子,士兵,犯人,学生),他的解释,也就在这个身份上建立。他可以拒绝采用这些身份,采用另样的(例如逆子)身份,这样父亲的话就失去命令的权威性,同样的符号文本,意义就会不同。因此意义的实现,是双方身份对应(应和或对抗)的结果,没有身份就没有意义。
人的任何活动都采取一种身份,人不可能以纯粹的抽象的自我进行意义活动。在表达或接受一种意义时,任何自我无法逃避采用一种身份,社会把这些符号交流身份分作很多类别范畴:性别身份,性倾向身份,社群身份,民族身份,种族身份,语言身份,心理身份,宗教身份,职业身份,交友身份,等等,随着文化局面的变化,还会有新的身份范畴出现,例如最近出现的网络身份(online identity)。
自我是各种身份的出发点,也是各种身份的集合之处。那么自我是否就是个体的各种身份之集合?有的学者似乎是如此考虑的。著名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的描述极为通俗:“自我”就是“我所拥有的一切”,例如身体,能力,房子,家庭,祖先朋友,荣誉,工作,地产,银行账户。[2]的确在每一个“拥有”中都出现身份问题。查尔斯.泰勒也认为认同构成自我,而人的社会行为不得不不断地作认同。[3]
身份似乎是每次表意或解释的临时性安排,但是一个人有一个自我作为他的各种身份的出发点,这些身份就有了三种特征:“独一性”(uniqueness),是该自我有充分自觉能力的选择;“延续性”(continuity),符合该自我的一贯性;以及“归属性”(affiliation),导致该自我的社会关系。
这三种关系并不真实,实际上是三种“感觉”,身份取决于感觉,是自我“觉得”如此,因此最好称之为“独一感,延续感,归属感”。自我是这些身份感觉集合的地方:一旦自我消失(例如死亡,例如昏迷,例如“随波逐流”拒绝思考自己为何采取某种身份),这些身份感觉也就无以存身。
身份与自我有明确的区分:身份必是社会性的,自我是个人性的,两者结合成社会性自我。正因为身份的社会性,它能够被偷窃借用(例如假新娘,例如双面间谍,例如假冒他人进大学)。正因如此,我们必须假定一个相对稳定的自我的个人性,不能让它随心所欲地变化:只有自我才能对一个人采取的真真假假的身份负责。
自我是如何获得这些身份的?人际互动的身份建立过程有三个步骤:第一步是“范畴化”,即是把相对于自我的他人贴上标签,要把自我定位是中产阶级,首先要把相对自我的他人贴标签为打工族;第二步是把集团与集团进行比较,例如把商界,官场,学界进行比较;最后一步是认同,把自己归于某个集团,例如归属于学界集团,决心从政,或决心向学。范畴化,比较,归属,这三步实际上都是排除:我认为我是什么人,取决于我认为我自认为不是什么人。
如此获得的身份很可能是多重的,哪怕在同一次表意/解释行为中,自我也不得不采取多重身份:例如在教研室同事聚会时,自我的身份是一个青年教师,一个思想倾向上的新左派,一个男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个本地人,一个某足球俱乐部的球迷,一个喜欢喝蓝剑啤酒的人,等等。这些身份可能在同一次表意行为中出现,并且对意义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可以看到:只有在做特定意义交流时,才需要特定身份:不谈足球时,不需要球迷身份;不谈全球化进程,不需要新左派身份:因此各种身份,必然是符号身份。把某种身份用的超过对方认可的程度,所谓“三句不离本行”,往往构成交流障碍。
很多学者认为在身份理论中有本质主义(essentialism)与反本质主义(anti-essentialism)的区别:本质主义认为自我有确定的本质,例如男女,种族,因此身份有普遍性与恒常性,反本质主义认为身份随着文化条件变化而变化,因时因地而异,可以重新塑造。如果从身份的复杂性来说,的确有相对较难变动的部分(例如生理性别,例如肤色),可以变化的部分(例如性倾向,例如族群认同),以及容易变化的临时采用的身份(例如工作时,回家后,休闲时,身份不断变化)。就此而言,本质主义倾向与非本质主义倾向的身份都会出现。
正因为身份可以有非本质主义的部分,而身份累加整合成自我,自我就是一个变动不居的集合。从这个观点来看,一个相对稳定的自我是必要的,至少在一定时期一定文化环境内,不许有自我作为各种身份的依托。同时,一个自我会在它采取的身份压力之下变化,例如身份从雇员变成老板后,自我会变易。
这就是为什么本文尽可能不讨论所谓“主体”问题,首先“subject”意义过于复杂,而在任何意义上都并无“作主”的意思,相反,它是臣服。其次,“主体”一词的主动意味太强,而我们接受的许多身份经常是被动无奈的,或是无意识的,不由控制的。由各种身份集合起来的主体,不可能具有充分的“主体性”(full-fledged subjectivity)
也有的学者认为自我与身份形成互动关系,柏格森提出“深度自我”与“表演的角色”之间有张力。[4]自我是思维自我,各种身份是其文化阐释,因此各种社会文化身份是健康的自我延伸,但是他们也能与病态自我构成冲突,形成竞争。[5]一个带来社会责任的身份(例如父亲身份),能使一个沉溺的自我清醒一些。
应当说,除了各种身份的集合之外,自我尚另有一个比较抽象的能力或向度:一种关于自身的感觉与思考,或者称为对自己的身份的“自我解释”[6]:我们可以称之为“意识”,或“自觉”。有些学者认为各种身份及其文化属性,构成了自我的“第一等级”,第一等级是不自觉的,杂乱的,是康德说的“不可知复合体”(unknowable manifold),而只有心灵才能给与这些材料一各思索的心灵,从而身份感觉等第一等级的材料可知性与意义。[7]
反过来说,所谓自我,是隐身在身份的背后的意识,对他人来说不可捉摸,对自己来说也不一定容易理解:身份可以加强“自我感觉”(sense of self),对保持自我有利。这样得到的自我,虽然受制于特定的社会文化局面,但也在变动演化中取得相对稳定。在这个身份集合基础上,才能获得一定的自我意识。各种身份的选择,是从自我的认识(及上文说的排除能力)出发的,因此自我就是对自己采用的身份做出的判断。
正因为符号意义交流才需要身份,自我也就必须在符号交流中才能形成。拉康说交流构成自我:“当发出者从接收者那里接到反方向传来的自己的信息……语言的功用正是让他人回应。正是我的问题把我构成为自我”,因此“构成自我的是我的问题”。[8]我对我在符号交流中采取的各种身份有所感觉,有所反思,有所觉悟,自我就在这些“自我感觉“中产生。
 
3.文本身份
既然身份与符号表意相关联,是符号发送者的意图的一部分,那么符号文本本身,就被染上身份色彩,而这种身份是社会性的。符号文本,是发出者主体的抛出物。主体Subject一词,源自拉丁文前缀sub-(面向,接近)以及动词jacere(抛出),[9]即是向某个方向抛出一个携带主体意图的符号文本,反过来说,符号表意是主体性的一个延伸。
但是意义不可能被抛出,抛出的必须是一个感知,因此代替意义出现的是物,或空白休止这样可感知的实体,中介这个词的定义,就决定了它只是实物的替代,它们只能构成需要解释的“替代性”符号:文字,图画,影片,姿势(例如聋哑语),物件(例如沙盘推演),景观(例如展览台)。偶尔我们可以看到“原件实物”出现在表意中,例如博物馆的“真实”文物,军事演习用实枪实弹帮助“叙述”一个抵抗入侵的战斗进程,消防演习中真的放了一把火,法庭上出示证物帮助“讲述”一桩谋杀案。这些“实物”都是替代品:手枪只是“曾经”用于发出杀人的子弹,呈交法庭作为证物时,已经不是杀人状态的那把手枪。脱离原语境的实物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原物”,只是一种帮助表意的提喻。
       符号再现的替代原则,决定了表意的一个基本原理:既是表意本身把被表述世界(不管是虚构性的,还是事实性的)“推出在场”,表意是自我的一种带有意图的“抛出”,而符号文本则是抛出后的形态。因此,作为符号表现体的感知,并不是自在之物,并不是一个中性的形态:它是一个意义携带者,与表达意义的人一样,它必须有个身份。这一点不难理解:一支枪作为证物,作为威胁,作为自我保护的安慰,作为挂在墙上的摆设,作为非洲战乱国家儿童的“玩具”,意义完全不同,远远不是枪作为物的形态能决定的。
任何一个表意的文本,都具有某种身份:不是表意人采取的身份,而是文本具有的“文本身份”。文本身份,是符号文本最重要的社会文化联系。各种符号文本的身份,严重地影响符号的表意。从上面“各种场合的枪”例子可以看出。文本身份与发出者、解释者的身份有关连,却并不等同与他们的身份:文本身份是相对独立的。一段文字,可以是政府告示,宣传口号,小说的对话,网上的帖子,相同的文字,意义可以有极大不同:它们文本身份,成为发出者与接收者建立意义交流关系的关键。反过来,如果没有文本身份,任何文本几乎无法表意:没有神圣身份的经书,不是圣经;没有四书身份的《春秋》就缺少微言大义,只是鲁国宫廷的一些记事,王安石称为“断烂朝报”;[10]没有五经身份的《礼记》是一批杂乱的文字合集;没有指挥身份的红绿灯无法要人服从;没有学校权威的铃声无法让学生回到课堂上去;没有帝王墓碑身份的“无字碑”只是因为某种原因没有刻上字的碑石,并不藏有说不尽的秘密意图。一个文化中的符号文本身份之多种多样,可能比该文化中的人能采用的身份更复杂多变。
文本身份究竟是发出者有意赋予的,还是符号文本的社会属性自然加上的?应当说,发出者的意图有相当的作用(例如一幅画,要加上发出者的意图,才成为对某个题目的宣传,例如推销某某别墅区),但是意图本身是文化范畴的产物,意图并不是完全按照自我意志行事。因此文本身份与发出者意图可能会有很大差距:文本本身是文化直接作用于符号表意的结果:一旦符号文本形成,文本身份就独立地起作用。
例如,某种广告,产品市场目标是女性,意图定点在白领女性消费者,这就规定了它的文本表达内容不得不是女性内容,迎合女性的各种喜好。但这只是它的表层身份,女性化妆品广告经常具有隐藏的男性身份:女子为取悦男性而美丽,取悦男性以后就能得到幸福。而广告表层的女性身份,与隐藏男性身份,实际上都不取决于发送者(广告设计者,广告公司,电视台),而是取决于整个文化的各种控制方式:消费主义,阶层分野,男性主宰等等,这些都给与文本独立于发送者和接收者的身份。
文本身份是文本的社会关系的产物,同样也加入到社会关系的网络中。某种身份的文本,吸引某种特定的人来接受之。而且,因为符号的媒介有时空跨度,符号文本的身份,就相对独立于原先的发出者,符号文本的身份成为它本身(而不一定是发出符号的人)与其他人构成社会的“趋同性”(togetherness)。喜欢某种电影的人,喜欢某种网上交际的人,喜欢某种麻将牌戏的人,喜欢某种科学理念的人,他们走到一起来的原因,是对某一类符号文本身份的认同,而不一定是对某个自我的认同。所有这些人都是符号的接收者,因此符号文本的身份,在人类文化的构成上,应当比自我所认同的各种身份更为重要。
例如歌曲有性别身份:男性歌是男对女唱的歌;女性歌是女对男唱的歌;男女之间歌,是男女互唱的歌;既男又女歌,即男女通用的歌;非男非女歌,是没有明显性别身份的歌。可以看出这些歌的性别身份,与发出者的自我意图有一定关系,因为人的性别倾向就有这五种(male, female, both sexes, intersex, non-sex)。[11]不过我们立即可以看出两点明显的区别:一个社会上具有“既男又女”与“非男非女”性别身份的人,没有那么多;而歌曲中此类文本身份,就太多不过。再者,文本性别与创作者的性别身份,没有相应的关系:男性词作者,谱曲者,出品人,完全能写出“女性歌”,许多宋词就是男性文人“为歌女写曲”,因为歌曲演唱者(歌曲文本发出的最后环节),往往给与歌曲文本“赋形性别”身份。我们觉得宋词文本性别混乱,只是因为脱离表演把歌词当诗来读。歌曲文本性别身份之复杂,可见一斑。
深入一步看歌曲的文本身份:文本性别常常携带着文化对性别身份的看待方式,而这些看待方式常常是人们觉得自然而然理应如此:女性歌往往包含着文化对女性的各种期盼,想法,偏见(例如女性必须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独立而不傲慢,女性必须美丽,女性最好年轻等等)。这些并不一定是歌曲制作集团(符号的发出者)有意为之,但是符号文本经常是社会文化的产物,其身份的处理方式,也往往是在文本产生之前就已经决定,词曲作者本人在身份上无从挑选:他们必须是对女性有偏见者,歌曲要流行就只能如此写。
如果见到的只是文本,而不知道创作者的身份,也不知道他的意图,那么如何判别文本身份呢?应当说文本本身携带着大量有关信息:歌词中有措辞,代词使用等因素;音乐中有曲调的作风,曲式的安排,配器的种类,节奏的强弱;歌唱者有处理方式,速度的缓急等等。除了文本风格,还有隐文本的安排:某一类歌曲的型文本,某一首名曲的次生文本,某一种典故或名字的前文本,同一张歌碟里的其他歌曲形成的超文本等等。这些因素合起来,往往使文本身份的组成异常丰富,比我们对创作者本人的身份了解更多。
进一步说:“无性别歌”(动员歌,宣传歌,公司企业歌,校歌等),不一定是真正的无性别:批评家如果对性别控制敏感,往往可以从中发掘出潜藏的性别身份:“宏大叙述”往往压制了女性意识。正如性别理论专家里弗在研究儿童游戏后得出的结论:人类文明往往让“男孩子培养了扮演广义他者角色的行为能力,女孩子发展了扮演具体他者的移情能力”。[12]这不仅表现在男孩与女孩身上,更表现在他们热衷的游戏的“身份”上:“女性”游戏身份往往是具体的阴柔,而“男性”游戏身份却往往不具有明确的性别特征。
因此,文本性别,往往比符号发出者的自我性别更具有“流动性”,更明显地形成一个从极端男性到极端女性的多样变体连续带,而且每个文本的身份,也只是在某个阶段的某个文化中相对固定,实际上漂流移动,更不容易被文化的规定性锁住。例如,“既男又女(intersex)”在社会上难以容忍,在符号文本中却相当自然,在歌中如此,在各种刊物中,各类广告中,各类衣装中,都很常见:人具有生理性别,往往把他们的性别身份强行决定,而文本身份却更依靠社会文化。这就是为什么对文本性别的研究具有特殊意义,而且文本身份的研究,应当构成一种独立的课题。
 
4. 普遍隐含作者
上面说过身份集合,构成自我与自我;但是从文本身份构成的自我,并不一定真会有此自我:虚构作品,历史描述,档案积累,都能给我们足够身份材料,或是提喻性符号,来构建一个类似自我的复杂人物,一个“曹操”,哪怕从历史材料总结,也有别于真正存在过的曹操;一个福尔摩斯,一个林黛玉,都是虚构的自我。当我们把一个个特殊的身份综合进一个发生过程,我们对这些“自我”的了解甚至多于了解一个真正存在的自我,这很有点类似歌迷影迷球迷等,从大量零星材料建构被崇拜对象。但是这样建构出来的,毕竟不是自我,这种文本身份集合成的自我,可以称为“类人格”(quasi-personality)。
布斯提出的“隐含作者”(implied author)理论,实际上就是从文本中寻找作者身份,从而构筑一个与任务相仿的类自我,一个假定能够集合各种文本身份的出发点。布斯是在《小说修辞》这本名著中提出“隐含作者”这个的概念,至今理论界一直没有能讨论清楚,却无人认为可以摆脱。布斯在提出这个概念40年之后,在85岁高龄去世前最后一文中,依然在为此概念的必要性作自辩。[13]其实需要的不是辩护,而是更清晰的定义。
从符号学观念来说,这个概念之有效性,并不限于小说:实际上任何符号文本都有,只要有文本卷入身份问题,而文本身份需要一个“类自我”集合,那就必须有一个“隐含作者”。一座楼房,一首歌,一组信号弹,都必须有个作为价值集合的“隐含发出者”(implied addresser)。
这种“类作者人格”,到底是否具有真正的自我性(也就谁说,是否是一个真正存在过的人格)?布斯,以及至今讨论隐含作者问题的人,一直没有论辩清楚。布斯认为这个人格是存在的,他说这个类自我可以是作者的“第二自我”,也就是说,在写作这本小说时,作者的“代理自我”,就是我们能从文本中总结出来的“隐含作者”。这样一说,集合在这个类自我概念中的文本身份,就有了真实自我源头,即作者的“代理自我”。在布斯去世后的文集《我的多个自我》中,他一直坚持文本身份集合而成的类人格(隐含作者),与文本产生时的作者自我(执行作者)重合,也就是说,隐含作者具有特定时空中的自我性,哪怕是暂时的自我性。[14]
施蛰存在《唐诗百话》中指出,一般批评者容易犯把文本身份与作者合一的错误,比如对武则天的《如意娘》一诗:“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常下泪,开箱捡取石榴裙”。很多“考古者“认为,此诗是武则天写的,写的是她为唐太宗的“才人”时,与太子李治,即后来的唐高宗的感情经验。施蛰存认为:“这是由于误解此诗,认为作者自己抒情。但这是的乐府歌辞,给歌女唱的。诗中的“君”字,可以指任何一个男人。唱给谁听,这个“君”就指谁。你如果把这一类型的恋歌认为是作者的自述,那就是笨伯了。[15]这里,文本身份指向的只是一个“类自我”,一个隐含作者。
因此,歌曲有“隐含歌者”,楼盘有“隐含建筑师”,服装有“隐含设计人”,广告研究者发现品牌后面的人格可以发展成“角色,合伙人,个人”[16]。任何符号表意,都有“隐含表意者”,他们不是真真的符号发出者,而是文本身份的价值观体现,是文本可能被解释出来的各种意义的寄身之处。正如一个人的自我,是此人所采取的各种身份的集合,“隐含发出者”是符号的“文本身份”的集合。这个人格只与符号表意有关,因此只是个“符号自我”(semiotic self),不具有超出这个范围的精神品质,也不可能具有肉体的存在。
问题在于,这个有文本身份集合起来的自我具有潜在的具体化可能,有时候也真地会具体化,一如隐含作者有与作者相互转换的潜在可能性。不能说《黑暗的心脏》与康拉德完全没有关系,康拉德的确是个保守主义者,心里有《黑暗的心脏》隐含作者的各种思想,这些思想倾向在别的作品中有时也冒出来。
我们在其他符号表意中,也看到符号自我与人格自我之间部分相通的潜在可能性。例如各种交通信号的文本身份,指向了一个具有指挥权威的“隐含发出者”,这个人格有时候会值班交警的身份冒出来,但是更多时刻只是一个隐而不显的人格。但是这个人格对我们的威慑,并不决定现身与否。福柯再三强调的“监视与惩戒“,惩戒只是一种可能使用的威胁,纪律本身就体现了社会意志:法律,政令,教育,文化习俗,社会共识。[17]这些文本身份,都通过社会意志这无所不在的“隐含自我”建立权威。
因此,本文强调,布斯的“隐含作者“应当是个普遍概念。只要有意义表达,就必须有文本身份;只要有文本身份,就必然有符号自我;符号自我可以人格化为“隐含自我”:我们来到一个新的城市,不久就看出这个城市的建筑风格,车流交通,街头雕塑,商店布置,风俗习惯,运动会的气派,人们的谈吐行事,都指向“隐含自我”。这个人格不是一个人:不是一届甚至若干届领导,不是一代或若干代人民,但是它的确是个可以觉察到的人格,不然怎么会有《笑说上海男人》、《成都女人》这样的书出现?英超足球强调身体对抗,西班牙足球强调技术流畅,脚上功夫有观赏价值,同样是足球,背后的“隐含自我”不同。阿森纳的教练温格弄错了路子,使他的夺冠梦一再破裂。这位著名法国籍足球教练,没有能与英国足球的隐含自我对上路,失败的只能是他自己。
 
5.符号自我的纵向与横向位移
很多学者把自我等同于“自觉的心灵”(the conscious mind),笛卡尔传统把这个“我思”当做自我存在的唯一依据,一种完整的自我,这个观念已经被现代自我理论否决了。但是如何能达到自觉?当一个人对自己及世界进行意义追寻的时候,自我的经验开始形成。因此,一个自觉的自我,必然也是一个符号自我,因为他思考世界的意义,反思自己的意义,寻找的是自己存在于世界上的意义。
这个过程产生了自我的感觉(sense of self),自我感觉并不是匀一的,而是一系列关于自我的形象(self-image),关于自我的评价(self-esteem),关于自我的知识(self-knowledge),这些自我的成分能不能合成一个具有同一性的自我,是很可疑的。自我感觉,就是自我表达意义的感觉。
关于自我,据说定义有十二种之多。[18]自我到底是落在个人意志这一端,还是落在社会决定这一端,各家观点不一。经过许多学派的辩论,从米德的人类社会学观念,到泰勒的自由主义观念,到弗洛伊德的本我理论,关于自我的各种概念形成一个上下延伸的连续带,一端是人内心隐藏的本能,即所谓自由无忌毫无担待的自我(unencumbered self),此时的自我可以是非理性的,“非自我的”(克里斯台娃称之为“零逻辑自我”zerologic subject)。[19]而另一端可以是“高度理性”的由社会和文化定位的个人(socially-situated self),甚至笛卡尔式的世界中心自我,或是胡塞尔的负责任自我。各家定义的不同自我,落到这个轴线上下之间不同的位置上,就像我们个人意识到的自我,也是在这个轴线上移动。[20]我们的表意和解释行为,安排了许多身份,它们了不同的隐含自我。因此,自我一直在寻找它基本的符号意义定位,我们可以称之为自我的移位。
意义的追寻首先造成了“主我”(I)与“宾我”(me)的区分。符号学家威利指出:一个人在考虑过去的经验时,找到对象自我,一个人在考虑到他的思考之后果时,面对未来自我。这样就出现了自我的水平组合:人在思考自身时构成符号自我,过去的我是这个符号的对象,未来的我是这个符号的解释项,解释项在自我思考的进一步时间延伸中成为新的自我,形成的一个符号展开过程。塔拉斯蒂也举过一个例子:一个人拿自己的血样去医院检验,他就既是自我又是对象。我从这个例子推论出时间向度:检验的对象,哪怕是自己,也是已经过去的自我;而检验的结果,即是对自己的解释,却是未来向度。整个检验,作为符号过程,要推出的意义是回答:“今后怎么办”。
自我思考在时间轴上的横向展开,已经被很多论者讨论过。卡普兰总结说:“经验主义着重回顾,从源头分析一个观念;实用主义展望前景,主义的不是源头而是结果,不是经验,而是尚待形成的经验”。因此皮尔士这位实用主义开创者把自我看成“未来事件的非固定性原因”,“意义是一个理念的影响或后果”。自我与反思的对象形成阐释性对话。而社会行为主义者开创者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认为自我的思索是逆向的,自我的内心对话是现在的我朝向过去的我;而科拉皮艾特罗把这两者结合起来,组成三个三联式,即当下-过去-未来,与I-me-you相应,也与皮尔士的符号-对象-解释项相应。[21]
的确,自我思考的过程往往是审视过去的经验,期望未来会有某种结果:对自我这个符号的解释,总是有待未来决定是否有效。塔拉斯蒂引用克尔凯郭尔,“对于一个自我,没有比存在着(existing)更难的事了,他不可能完全是,他只能以此为目标”。[22]
自我符号的纵向位移,也有很多人讨论过:德国社会学家卢曼首先提出自我的复杂层次论。他认为社会,以及社会中的个人,都分成六个层次:一个“心理的”个人,向上成为“(人际)互动的”,“组织的”,甚至“社会的”,向下可以成为“有机生物的”,最后成为“机械的”。[23]这样就有上下六层自我,它们都是自我的一部分。深受符号学影响的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让.瓦尔(Jean Wahl)最早把超越(transcendence)分解成两种:向上超越(trans-ascendance),与向下超越(trans-descendence)。符号学家塔拉斯蒂则把瓦尔的向上超越解释为“外符号性”(exosemiotic),向下超越解释为“内符号性”(endosemiotic)。而另一位符号学家威利则把前者称为“向上还原”,把后者称为“向下还原”(所谓还原,指的是用一种更普遍的理论取代另一种理论)。实际上这些都是弗洛伊德与拉康讨论过自我的上下层次,只是卢曼等人从符号学的角度来讨论而已。
无论是向上还是向下的运动,都是自我本身的位移,都没有脱离自我符号行为本身的范围。因此,弗洛伊德和克里斯台娃的向下位移,承认自我可以进入非理性的范围,他们并没有否定自我,正如拉康所坚持的,无意识是“按语言方式组成的”structured like language[24]我们可以进一步说,无意识是“按符号方式格式化的”(semiotically formatted)。但是如果自我继续下行,向生物和“物理-化学”方向(也就是向“信号-反应”的机械方式过分位移,自我作为一种意识渐渐失去意义。
另一方面,向上的位移,使自我变成“他人的自我”,社会文化的自我,这使自我丰富化,理想化,充满了超越意义。但是自我的上升位移也可能有危险,有可能使自我变成纯粹理性的自我,或是让自我丧失独立性,被吸纳进社会意识形态。这正是福柯与阿尔都塞所批判的:不存在个体的自我,只有资本主义社会建构的自我。
但是符号自我的位移,至少说明了自我可以围绕心理-符号的中间上下位移,那样的话,自我本身不是受责问的对象,自我是我们处理意义的一个过程。皮尔士提出的“人是符号”命题,就得到了当代主体符号学的支持。
 
 
赵毅衡,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主要工作方向为形式论,符号学,叙述学
zhaoyiheng@gmail.com


[1] 德里达《声音与现象:胡塞尔现象学中的符号问题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3页
[2] William James, 1890/1959, vol 11, 291
[3] Charles Taylor,Sources of the Self: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Identity,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4] 转引自William Ralph Shroeder, Continental Philosophy: A Critical Approach, Oxford: Blackwell, 2004, 456
[5] Norbert Wiley,Semiotic Self,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26
[6] Fernando Andacht,“A Semiotic Reflection on Selfinterpretation and Identity”, Theory and Psychology, vol. 15, no 1, 2005, 51-75
[7] 关于Harold Garfinkel 理论,见Norbert Wiley,Semiotic Self,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81
[8] Jacques Lacan, The Language of the Self,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68, 62-63
[9] T. F. Hoad (ed), 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 of Word Origins, London: Guild Publishing, 1986, 469
[10]《宋史·王安石传》:“先儒传注,一切废不用。黜《春秋》之书,不使列於学官,至戏目为断烂朝报”。
[11] Anne Fausto-Sterling, Sexing the Body: Gender Politic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Sexuality. New York: Basic Books2000
[12] Janet Lever, “Sex Difference in the Games Children Play”, Social Problems, April 1976, 481
[13] 韦恩.布斯,“隐含作者的复活:为何要操心?”《当代叙事理论指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原书(A Companion to Narrative Theory, Oxford: Blackwell)出版于2005年,布斯与该年十月去世,因此几乎是布斯一生最后一文。
[14] Wayne C BoothMy Many Selves: The Quest for a Plausible HarmonyLoganUtah State University Press(2006)
[15]施蛰存《唐诗百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724-725页。
[16] Jennifer L. Aaker, and Susan Fournier. “A Brand as a Character, A Partner and a Person: Three Perspectives on the Question of Brand Personality”. Advances in Consumer Research, 1995, 22(1).
[17]Michel Foucault,Discipline and Punish: The Birth of the PrisonLondon:Allen Lane, 1977,88
[18] Jennifer L Aaker. “The Malleable Self: The Role of Self Expression in Persuasion“,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1999,8.
[19] Julia Kristeva, Stranger to Ourselve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4, 98。克里斯台娃是在讨论狄德罗的《拉莫的侄儿》一书时提出这个概念,显然她的出发点是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的分裂自我。
[20] Gordon Wheeler, Beyond Individualism: Toward a New Understanding of Self, Relationship, and ExperienceHillsdale, NJAnalytic Press, 200067
[21] Vincent ColapietroPeirce's Approach to the Self: A Semiotic Perspective on Human SubjectivityAlbanySUNY Press, 1989
[22] Eero Tarasti,Existential Semiotics, Berlin & New York, Mouton de Gruyter, 2000, 7
[23] Niklas LuhmannThe Differentiation of Society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272
[24] Jacques LacanEcrits, A Selection, London: Tavistock, 1966,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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