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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学叙事到新闻叙事

作者:杨芳芳  来源:《江西社会科学》2006年第8期  浏览量:4430    2010-06-05 10:31:34

 

随着新闻故事化现象的出现,新闻故事写作的价值追求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新闻叙事也引起了新闻从业者及新闻研究者的重视。新闻叙事和文学叙事有没有相一致的地方?新闻叙事和文学叙事有哪些根本的分歧?新闻叙事如何在最大程度上吸收文学叙事的优长?本文就此问题作了一系列尝试性分析,以期对当下新闻写作有所启迪。
  [关键词]文学叙事;新闻叙事;共同之处;区别
  
  从修辞学角度来理解新闻传播的可能性,很容易让我们陷入语言哲学所设计的泥淖之中,我们在对语言修辞的繁琐辨析中,会把思路限制在对新闻作品作单纯的文本分析之中,这在根本上是违背新闻的真实性原则的。因为新闻之所以是新闻,就是要排除语言自身的张力带来的“非新闻因素”,这些“非新闻因素”往往过多地吸引了受众的注意力,使新闻成为一种独立于当下之外的“存在”。而且这种分析,往往会让人感到记者的“在场”,这与新闻对真实性的要求又相违背。然而,这并不能说明新闻文本就不能以现代叙事学进行分析,因为新闻叙事绝不仅仅是单纯的一种修辞,新闻叙事本身就是一种存在。也正因了人们在处理现代叙事学与新闻叙事两者关系时过于谨慎,使现代叙事学在新闻叙事研究方面尚未得到充分的展开。正如有研究者认为的那样,“尽管故事是媒体传播最持久、最普遍的形式,应用当代叙事学理论的传媒文本分析,例如电影叙事分析(Chatman,1989)、电视剧叙事分析(Kozloff,1993)、新闻叙事分析(Campbell,1995;Bell,1998)等,却姗姗来迟。与符号学理论相比,叙事学理论提供了另一个角度去揭示传媒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神话。”[1]所以,只要存在新闻叙事,我们就有理由用现代叙事学去观照新闻文本。正是因为新闻需要叙事,才使我们的论题有了依据,也因为新闻在文本结构上,是一种叙事结构,才使新闻叙事与文学叙事的比较研究,有了基础和价值。
  一、新闻叙事和文学叙事的一致性
  我们谈现代叙事学在新闻研究中的运用,不能不谈现代新闻形态。而新闻形态又与新闻价值观密切相联,所以有必要对当下新闻形态作一简要的说明。1990年代以来,我国新闻界十分强调新闻的可读性和贴近性,尤其是一些非事件性新闻,更是千方百计变换写作路数,改变新闻呈现方式,以期有更广泛的受众,从而使新闻的传播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与此同时,新闻娱乐化得到重视,如体育新闻、娱乐新闻、社会新闻,等等。从新闻受众角度而言,那些故事性强或故事化的新闻,给人的印象总是更深一些,受众面也更广一些。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引入现代叙事学来观照新闻叙事,具有相应的现实意义。不过,这些因素很容易导致这样一个结果,为了强调新闻的可读性、接近性和娱乐性,新闻叙事的技巧得到过分的肯定,从而混淆了新闻叙事与文学叙事的界线,损害了新闻的真实性。
  从纯粹叙事学角度看,叙事有三种形态:文学叙事、历史叙事、新闻叙事。文学叙事是一种艺术叙事。历史叙事是一种流水账式的叙事,是一种永远的“顺时叙事”,叙事者可以暂时不顾历史的发展顺序,回头叙述别的历史事件,但这种变化,不是为了表达叙事者的叙事艺术,也不是为了叙事本身价值的充分体现,而是为研究历史的需要,为了表达一种解读历史的需要。相对而言,新闻叙事与文学叙事、历史叙事皆不相同,但在这三者之间,文学叙事与新闻叙事又有着相一致的地方。
  首先,新闻叙事和文学叙事都是对一个事件全程进行封闭式再现。无论新闻叙事还是文学叙事,所关注的都是生活的完整过程,而不是一个相对静止的“点”。一件事由起始,然后和其他事发生某种关联,由这些关联演绎出一种意义来,这个意义又是由一系列相关的事件串联起来,方得以构成,然后得出一个相应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包括意义),在事件发生之初即可寻得缘由,于是故事获得了自闭状态,形成一个有着意义张力的“圆”。应该说,这是文学叙事和新闻叙事在外部呈现方式上,最为明显的相同之处。
  其次,无论是文学叙事还是新闻叙事,叙事者和叙事的非同一性,都为叙事对象的形象展示,提供了可能,都需要一个叙事者、叙事对象、叙事过程。也许有人会说,文学叙事的叙事者可以是作家本身,使叙事者成为一种隐型叙事人,文学叙事可以是文学作品中的一个人物,甚至可以是一个未出场的人物,而新闻不行,新闻的叙事者必须是新闻记者,必须是新闻的记录者或复述者。其实不然,随着社会新闻写作方式、叙事模式的日益更新,出现了丰富多彩的叙事模式,而这丰富多彩的叙事模式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便是叙事者的丰富。从当下新闻写作模式看,出现了第一人称叙事,也出现了第三人称叙事,电视专题片中第三人称叙事(通过电视画面的蒙太奇处理得以形成)与第一人称叙事、第二人称叙事的交替使用,不仅强化了新闻的现场感和亲历感,更强化了新闻的感染力量。
  再次,文字新闻的新闻叙事与文学叙事一样,必须借助相应的语言形式才能得以完成,也就是说,接受者必须借助语言所指,形成接受形象,从而感受外在事物。即使新闻的连环画叙事,新闻的图像叙事等,同样需要借助语言这个媒介。文学原本是语言的艺术,离开语言奢谈文学,在本质上是一种非文学思维。新闻相对于文学,所借助的语言媒介要丰富得多,文学语言有书面的有口头的,而新闻语言除了书面的和口头的,还有连环画语言,有连续性的画面语言,等等。然而,不管使用什么语言,文学与新闻要想完成自身的叙事,必须借助语言媒介却是不容置疑的。
  二、新闻叙事和文学叙事的区别
  在阐释文学叙事和新闻叙事的不同之前,我们不妨先引述李希光关于新闻真实性问题的论述。李希光在谈到新闻的真实性与新闻叙事的关系时说,“新闻报道即事实的图解过程。在事实的图解化过程中,新闻事件往往按照记者的价值尺度被剪裁,纳入其道德、意识形态和利益框架内。”[2]新闻通过叙述得以传播给受众,为了传播效果的最大化,当然需要相应的修辞手段,需要采用相应的叙事方略,这往往使新闻的呈现方式充满戏剧化,也就是充满现实的冲突,由此赋予新闻以社会价值。然而这种戏剧化要以新闻的真实性得以保证为前提。所以李希光说,“新闻写作对戏剧化和可读性的追求,不应该与事实发生矛盾,更不是对事实的虚构。语言符号的使用、万物的分类并不代表事实本身。”“定量的社会科学家用虚拟的变量代替事实,而小说家在虚构的叙述框架内讲述故事。但是,文学虚构是‘有意识的虚假’,不是为了欺骗。而新闻是为了向世界公众报道事实真相。但是,如果新闻报道受到限制,人们就会通过文学创作报道现实社会的事实。”[3]由李希光的这段话,我们即可感受到新闻叙事与文学叙事的某些区别。
  首先,叙事目的不同。新闻叙事在叙事视角、叙事模式的选择上,以新闻传播效果的最大化为目标,以新闻价值实现的最大化为目标。这就是说,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叙事模式,新闻的真实性不能改变,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叙事模式,都要以准确、真实地传播新闻为目的。所以新闻叙事模式的选择,叙事视角和叙事结构的选择,都遵循新闻真实和新闻传播的需要,围绕着新闻“事件”来展开。而文学叙事,选择叙事视角、叙事模式以及叙事人称,在根本上是为了表达作者的主观情感,而不是围绕某一件事件。在文学作品里,“事件”本身的修辞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在文学作品里,“事件”不是叙事的目的,而是作者主体意识的载体,是作品抒情主体的主体意识的承载者。
其次,新闻叙事和文学叙事的“叙事张力”不同。所谓“叙事张力”,即是叙事模式自身的表现力。这就是说,叙事模式本身是可以独立于叙事者、叙事对象之外的“存在”。文学叙事可以根据叙事者主观表达的需要,根据叙事者的艺术实验的立场,用艺术变形等方式,采取各种各样的叙事方式,应该说,文学叙事是一种非类型叙事,是完全服从于叙事者思想表达、艺术追求的需要,是一种纯个性化叙事。有时候叙事本身就是一种审美对象,有着自身的表现力。20世纪中国曾掀起了几次西方文学译介热,在这几次对西方文学的引进过程中,有关于文学观念的,更有关于文学表现方式的。如心理分析小说、美文(essay)的引进,20世纪80年代中期对西方现代派文学的引进,等等,就包含了叙事模式的引进,甚至包括了语言方式的引进。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怎么写”成了当时文学发展的一个“坎”。对这个“坎”的超越,在相当程度上,是对既有叙事模式的扬弃和超越。那时留传至今的“文本实验”,给我们既有的文学审美心理来了个大清洗,对再造我们的文学审美理想,功莫大焉。相对于文学叙事,新闻叙事在本质上是一种“类型叙事”。如前所述,新闻叙事采取不同的叙事模式,意在让新闻的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新闻叙事模式本身,是不能成为一种审美对象的。这就是说,新闻叙事在本质上,是一种新闻修辞。如果新闻叙事在受众那里激发的审美感受超越了其真实力量,这个新闻本身的真实度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有学者说,“近20年新闻形式创新的主要表现是:内容讲求意境与深度,结构讲究多样化与自由性,文字优美,表情达意好。”[4]这样的阐释虽不能视为新闻叙事模式的变化,却可以借用来分析新闻叙事的“叙事张力”。新闻叙事的艺术美永远服务于新闻的真实美,而且要从属于新闻的真实美。这就是说,新闻叙事,不能为叙事而叙事,要为新闻价值得到更充分的实现而叙事。
  再次,新闻叙事和文学叙事的“叙事寓意”不同。
  我们在前面谈到新闻叙事和文学叙事相一致的地方时说过,新闻叙事和文学叙事,都是对一个事件发生过程作封闭式描述,通俗一点说,文学叙事和新闻叙事,对叙事对象的描述都有一个开始、发展、高潮、结束的过程。然而,它们完成这个封闭叙事的“完整度”并不一样。新闻叙事受客观发生的新闻事件的影响,新闻事件发展到哪一步,新闻叙事的叙事就走到哪一步。但无论如何,新闻叙事对事件的叙事是完整的,是可以进行客观还原的。文学叙事却不是这样。文学叙事对一个事件的叙事可以让受众明显地感到有一种完整性,也可以是一种“潜在”的完整,事件的可还原性完整,需靠读者的艺术加工方能完成,也就是文学鉴赏学强调的艺术接受时的“艺术再想象”。正是有了文学接受者的“艺术再想象”,文学叙事所叙对象,可以是无法还原的,文学叙事的“叙事寓意”,只能靠文学语言自身的张力及文学叙事的“叙事张力”得以完成,不管是现实性较强的文学叙事,还是寓言式文学叙事,更不管是“言在此而意在彼”的文学叙事,文学叙事的寓意,靠文学作品整体的艺术魅力得以体现。
  问题论及此,也许有人会说新闻叙事不存在寓意叙事,的确,新闻叙事应该“明明白白”,似乎不应该用“暗示”、“夸张”等方式来体现新闻的“弦外之音”。其实不然。对于新闻叙事来说,叙事寓意(即通过叙事以表达某种意图)的体现与文学叙事的叙事寓意无论在内质上,还是在体现方式上,都是截然不同的。文学叙事和新闻叙事的叙事寓意的内质,自然是显而易见,这里毋需再谈。而新闻叙事的寓意却往往不易理解。实际上,“我们要报道一件事,总有一定的意图,总要有所选择。事无巨细,一律网罗是不可能的。这样不仅版面不允许,也不符合新闻写作的基本要求:我们不能让次要事实冲淡或淹没主要新闻事实。于是在叙事的时候,我们就不能不考虑‘寓意’问题?我写这篇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到底要说明什么问题呢?寓意明确了,也就把握住了报道的重点和方向。这时材料的选择、报道角度的确定、新闻语言的运用,也就有了一个标准。”[5]这样看来,新闻叙事的叙事寓意,在本质上体现为记者的事实选择,体现为记者的新闻价值观,而不是仅仅依靠新闻叙事文本得以体现。这与文学叙事的叙事寓意有着根本的区别。
  三、新闻叙事如何在最大程度上吸收文学叙事的优长
  尽管新闻叙事和文学叙事有着种种的区别,但人们更愿意借文学之“杯”,浇新闻之“块垒”。我们之所以下大力气分析文学叙事与新闻叙事的相近之处与不同之处,不仅意在防止把新闻叙事和文学叙事混为一谈,更要寻找新闻叙事借鉴文学叙事优长之路,从而使新闻叙事获取相应的审美价值,更好地实现其新闻价值。笔者认为,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使新闻叙事获得文学叙事那样的魅力,或者说,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新闻叙事可以有效地利用文学叙事的方式方法。
  首先,新闻故事化,是新闻叙事获得文学叙事的魅力的有效途径。美联社特写新闻部主任布鲁斯·德希尔瓦说,“以说故事的方式向人们提供的信息更容易被理解和记忆。因为这种方式让人放松,让人觉得有趣。以这种方式整合过的新闻素材将更加有效地吸引读者。因为读者看到的不再是干巴巴的事实罗列,而是真实的生活。”[6]用故事的叙事方式来写新闻,可以突出新闻事件的完整性,可以让新闻事件相关的信息得到有效的组织,使其成为一个意义体,从而给新闻受众留下较深的印象,可以让新闻受众进入一个特殊的新闻意义场,从而使新闻的价值得到最为充分的体现。
  其次,可以利用文学叙事的叙事者多重复调叙事,来强化新闻叙事的“真实度”。所谓叙事者多重复调叙事,是指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在同一个文学叙事文本里,采用多种叙事人称和多个叙事人;其二,在同一个文学叙事文本里,采用多个叙事角度。实际上,在我们既有的新闻叙事里,这种叙事者多重复调叙事,已有所采用,但不是一种自觉行为。如我们常常在新闻叙事中用到这样的句子:“据XXX专家说”,“据目击者XXX说”,“据这方面的权威专家XXX介绍”,等等。这实际上已触及到叙事者转换、触及到叙事的复调问题,但我们既有的新闻叙事,却仅仅把这些视作“事实支持”,视作一种事实“证据”,并没把这种叙事者的叙事展开,也没让这种叙事的意义价值得到充分实现。实际上,在新闻叙事里,变换叙事者,变换叙事视角,对新闻意义进行多重叙事,不仅可以使新闻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也可以使新闻叙事在阅读效果上,有一种曲折多重的阅读效果,这在相当程度上,在没有损害新闻的新闻价值的同时,增强了新闻叙事的审美张力。
  再次,在新闻叙事上,同样可以运用文学叙事惯用的形象化描写及细节刻画等手段,使新闻叙事同样获得“细节的生动”。李希光认为,“能让读者看到、听到、闻到,甚至能触摸到,这就是活的新闻。”他说,新闻应写得让受众能感觉到,使新闻具有“感觉化”,“新闻感觉化,是指读者、听众或观众接受和感觉新闻报道刺激的能力,如听觉、视觉、嗅觉、触觉、味觉。这种刺激能够给读者带来愤怒、悲伤、压抑、快乐、愉悦、甚至疲劳、口渴、饥饿和性冲动的感觉。运用记者或新闻事件目击者的全部感官,去抓取细小的、具体的细节,给故事一种生命。”[7]对新闻作形象化描写,对新闻进行细节刻画,不仅可以给受众一种立体的感觉,还可以给受众以身心的愉悦。可以说,李希光的这段话,已经很生动很形象地概括了形象化描写及细节刻画等手段,在新闻叙事中的有效运用。
文学叙事在新闻叙事中的运用,当然不只以上几个方面。我想,只要不伤害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只要能最大限度地使新闻价值得到实现,我们可以尽可能地运用文学叙事的一些手段和方法。实际上,文学叙事的方法和手段,新闻叙事可以利用的地方还很多,文学叙事和新闻叙事的关系研究,也是新闻写作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学术生长点,尚有待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将这一学术问题作更深入的探究。
作者单位:杨芳芳(1971—),女,湖北汉阳人,湖北教育学院中文系新闻教研室讲师。(湖北武汉 430205)
  [参考文献]
  [1]肖小穗.传媒批评 揭开公开中立的面纱[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15.
  [2][3][7]李希光.新闻学核心[M].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02.31,36,202.
  [4]季水河.新闻美学[M].北京.新华出版社, 2001.51.
  [5]周胜林,尹德刚,梅懿.当代新闻写作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12.
  [6]转引自张雯.在故事性上下功夫[J].军事记者,200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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