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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性:布尔迪厄理论的“内在冲突”

作者:张怡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6174    2009-08-27 19:36:58

 

审美自律和文化生产独立本是现代性文化的基本特征。布尔迪厄曾经质疑现代性美学否定日常生活,推崇形式自律的审美原则,并通过艺术制度和学校教育合法化的经典机制。然而在90年代,他起而不遗余力地抨击媒体等大众文化侵蚀自律性文化生产,坚持知识分子自律性。本文试图考察布尔迪厄对待文化生产自律性和大众文化前后矛盾的态度。这一矛盾牵涉美学、文化生产、文化价值、知识分子角色等相关问题,折射出知识分子和大众文化的微妙关系。论文希望通过对布尔迪厄理论内在冲突的追问,有益于我们对当代社会中知识分子身份的多重反思。
关键词:布尔迪厄/文化生产/自律性/异端革命/知识分子角色
 
审美自律和文化生产独立本是现代性文化合法化的基础,是现代性美学解决资本主义文化的内在矛盾,掩饰社会冲突并合法化现存等级秩序的经典方式。现代性美学否定日常生活,推崇形式自律的审美原则,通过艺术制度和学校教育使之合法化。同欲望、激情、功能保持连续性的文化成为被经典文化排斥的文化,或者高雅文化之外的剩余文化。布尔迪厄凭借社会学方法对雅俗文化对立问题进行社会发生学研究,从而对现代性文化的神圣和普遍原则进行祛魅。面对现代性美学的普遍原则,布尔迪厄展现出激进的美学锋芒。他通过重现现代性美学的历史性发生,揭示了文化或美学对等级区分(从文化等级到社会等级)的合法化和再生产。
然而,在后工业社会或消费社会中,经济力量膨胀,成为颠覆雅俗文化界限的根本力量。文化被转换成商品批量传播。文化进入商业和日常生活使消费更加炫目和诱人,符号交换幻化出从未有过的丰富面相。文化和经济,这两个遵循不同逻辑的生产场域在你来我往的交流中,不再显得彼此封闭和格格不入。人文知识和知识分子的自律逻辑受到根本的威胁,此时面对大规模文化生产和商业逻辑泛滥,布尔迪厄又重提自律性方案,呼吁知识分子联合建立理性的知识政治,以维护文化生产的自律和独立。
布尔迪厄对文化自律性的矛盾态度,使得人们借用他的理论分析文化消费、雅俗文化对立、文化民粹主义等问题时呈现出含混和矛盾之处。例如,在约翰·费斯克的眼里,通俗文化不再是批量地制造同质化产品,推销相同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通俗文化的生产和消费者也不应该被视为一群缺乏鉴赏能力的文化群氓或乌合之众。而这位赞扬通俗文化的生产性和创造性的民粹主义者为了加强自己的论点,他选择了布尔迪厄的文化社会学理论的支持,进一步论证通俗文化本质上是进步且乐观的,正是通俗文化的抵抗和回避使得主流意识形态苦苦挣扎、竭力保卫自己及其价值体系。因此,布尔迪厄关于文化和经济场域,以及文化斗争等观念成为费斯克主要借用的观点。布尔迪厄既然质疑了通俗眼光和纯粹眼光的对峙,揭示了它们的不平等关系与权力逻辑的内在关系,在费斯克看来他应该是绝对的文化民粹主义的支持者。[1]不过,布尔迪厄真的像绝对文化民粹主义者,如费斯克理解的那样,无反思地彻底颠覆现代性价值系统和理性原则吗?
吉姆·麦克盖根却反对费斯克对通俗文化不加批判表示认同的观点,布尔迪厄同样成为他援引的重要的理论家。他引用布尔迪厄对文化民粹主义的悖论所作的反思,也就是布尔迪厄曾经对抵抗和屈服做出的一段辨证晦涩的讨论,他基本认为布尔迪厄把所谓的通俗文化讨论视为一种知识分子争取符号权力的策略,布尔迪厄的这种略带揶揄观点属于知识分子反思式观点。[2]
详尽地比较人们对于布尔迪厄的不同认识并非本文的根本任务,笔者注意到意见相左的论者对同一个理论家做出完全不同的认识,暴露出布尔迪厄理论难以弥合的内在矛盾。这一悖论即布尔迪厄等知识分子对文化自律性的矛盾态度,它牵涉美学、文化价值、文化生产、知识分子角色等相关问题。反思“自律性”这个现代性文化中曾经自明的公理,显然有益于我们解读当下消费文化中的诸种文化现象。
知识分子面对大众社会的兴起和知识生产的自律性问题基本持两种态度。其一,是从不同角度对不断“客体化”的文化进程中的自律性问题表示忧虑。譬如,西美尔写道:“文化内容的客体化源自专业化,它使主体与他们的创造成果之间的隔阂日益加剧”,而曼海姆为此深表痛心:工业化的不断发展虽然在社会成员中形成组织化的有客观目标的活动,然而“它并没有在同等程度上推动‘本质的理性化’,普通人让自己的文化归属屈从于一个功能合理的行为复合体中。”[3]这类知识分子认为知识分子曾经作为社会中流砥柱的制度背景已经远去,知识分子的创造性社会功能都将在未来日益专业化的大众社会中式微。工业社会的高度发展和资本全球化,那些曾经不受控制的文化活动,变得高度组织化,个人的自律性在产业化生产中被侵蚀和剥夺,个人丧失自主生产的成就感和整体批判能力。而大众文化产业的营盘日益稳固,这种大规模生产最终将知识分子坚持自律和启蒙的有限文化生产逐向边缘。
另一类观点则不愿接受这种精英式的悲观论调,他们嘲笑悲观主义者不愿面对现实的挑战而沉湎于怀旧梦幻,而精英批判已经不能解释社会和文化的复杂矛盾和冲突。他们看到工业社会空间的日益复杂化和结构分化,由此为个体带来丰富多元的文化选择。像丹尼尔·贝尔宣称的那样,“教育水准的不断提高,表明对文化鉴赏力在不断提高。”大众文化并未使人类丧失人性和自主权,而是“唤起和增强了人的个性”。也就是说,商业价值并未完全驱逐审美价值,在大众社会或商业社会里,雅俗文化都将占有一席之地,在它们相互的角逐、协商和博弈中展示文化的活力和创造性。[4]
布尔迪厄对雅俗文化对立和文化生产的自律性的反思兼有这样两种倾向。在他对康德美学的社会学祛魅中,他站在质疑现代性价值等级及其深度模式的立场上。布尔迪厄提出这样的问题:生成趣味判断的机制果真如康德所言,源自人类先验综合判断的思维范畴,而无关乎社会历史的建构吗?人们是否在掩盖趣味和文化素养、教育经历以及社会等级之间的关系呢?问与思是一体的,怀疑开启了证伪之途。布尔迪厄向我们显示了,趣味判断怎样成为社会区分的标志,社会等级又如何塑造趣味判断等级。他对趣味进行社会学祛魅的根本任务不仅是论证趣味作为等级区分标志,还要揭示趣味作为一种文化符号在消费社会的日常生活中日益成为权力合法化和再生产的重要途径。也就是说,在消费社会审美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发挥着我们未知晓的巨大的政治功能,审美、趣味、生活风格成为比强制权力更为重要和隐蔽的统治形式。维特根斯坦曾经不无深意地说,“理解一种语言,就是理解一种生活形式”。不妨借用此话来认识布尔迪厄对趣味的看法:“理解一种趣味,就是理解一种生活形式”。
布尔迪厄的祛魅并未深入康德的判断力批判的哲学思辨话语,而是以经验研究的方式展开。如果联系布尔迪厄的学术轨迹和学术场域的力量冲突,我们更容易理解布尔迪厄对社会学经验研究的选择。作为一名毕业于巴黎高师哲学系的优等生,布尔迪厄没有听从他的恩师康奎翰(也是福柯的老师)的建议继续从事哲学研究,而是在阿尔及利亚服军役的同时开始他的社会学调查。布尔迪厄对日常生活的研究依托于他的实践论的反思方法。这一方法曾经从实践和经验的角度掀起了对认识论的深刻检验。它认为必须检验是什么使认识成为可能,使所谓科学的宣称正当化的社会--历史条件,也就是揭示在知识生产中存在的社会炼金术。这种巫术力量,可以使得那些被认为是最超凡玄妙的思想领域——纯哲学领域,譬如在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中,仍然存在隐秘的权力支配。加斯通·巴什拉(Gaston Bachelard)、乔治·康奎翰(George Canguilhem)和尤利斯·维勒敏(Jules Vuillemin)等人的科学哲学,埃德蒙德·胡塞尔和莫里斯·梅洛-庞蒂的现象学对布尔迪厄的实践理论的影响不容小觑。因此布尔迪厄的致思和研究方向是从超越性的终极问题回到社会生活,从抽象冥思回到详备的经验研究。关注生活世界和经验的逻辑成为布尔迪厄质疑康德命题的内驱力。
因此,他关于趣味的社会学研究遍及饮食、时装、摄影、语言等日常生活空间,囊括了精英文化趣味和大众、通俗的文化消费。千姿百态的趣味不再因为正统价值观对纯粹/日常,经典/庸俗的区分,而受到偏袒或压抑。社会学的目的,是揭示现代人的心性结构和社会位置的隐秘关系,揭示这种关系所内化的权力控制。它公正地对待行动者所有的趣味倾向。
在社会学的审视中,康德美学所规定的审美观否定其历史性生成的社会条件,剔除了感性、主观的趣味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具体内容,只空留一具与主题无关的自为的形式。因此,康德所期待的纯粹趣味判断实际上是一种与文化资本息息相关的纯粹目光,一种将精英和社会大众区隔开来的文化界限感。纯粹目光(pure glaze),是形式高于功能的目光,是以超功利方式对待艺术品的态度,是潜移默化、心领神会地识别艺术品的特定编码,是从复杂的声音、节奏、色彩和线条中感受意义和情感的能力。文化资本越丰富,越有可能获致和朴素目光(naive glaze)决裂的纯粹 “目光”。自康德席勒叔本华而来的正统美学无不认为审美凝视是对美的瞬间直观,是隔绝了人间的生死爱欲的彼岸体验。然而从社会学角度看,纯粹凝视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天赋能力并非像它宣称的那样是人类共享的愉悦感,而是在家庭熏陶、教育传承中获致的,是摆脱日用必需后,身心获得的奢侈的愉悦感,是在时间的磨洗中积淀的文化升华能力,或者说一种内化为身体性情的文化资本。[5]
康德美学想象性地将主体的统一性和目的性投射给客体,也将特定利益集体的具体价值判断普遍化为人类全体的感性要求。经典美学强调审美的无功利性和与此相关的魅力意识形态(charismatic ideology),是在掩饰文化等级的社会建构性、非自然性。因此社会学企图通过经验研究揭示任何看似正当、合法的文化都是任意的、人为的,是支配阶级强置的观点。文化实践同样具有利益性。
文化任意性观点推倒高雅趣味和通俗趣味或大众趣味之间的神圣区隔,因为文化等级、趣味等级都是有条件的和社会建构的。社会区分总是依赖趣味这种融入血液的文化资本、内化的社会结构,在身体层面形成身体的区分感。手势、姿态、发音,以及常用的感叹词、口头禅等等,都不经意地透露出行动者的社会归属、社会身份。在社会化过程中,同一社会世界中的行动者共享类似的属性(attributes),从而产生共同的社会归属(attribution)。[6]由此可见,身体习性、话语方式等生活形式,无不具有象征和符号价值,其背后隐含着规定性的社会秩序。
因此趣味或者生活风格作为文化区分标志,非常隐蔽地镌刻着社会等级区分。因为行动者对社会世界的感知不是机械反映,而是包含建构原则的认知活动。这种认知又是一种误认行为,暗含着对支配性价值的系统幻象的认同。布尔迪厄非常精致微妙地运用“习性”和“场域”术语阐释了文化空间和社会空间的结构性对应,以及作为这种对应基础的权力逻辑。趣味在实现社会区隔的价值分类的同时,完成了支配性或主流文化价值的再生产。
对康德美学的社会学祛魅,还原了被纯粹目光否定的大众趣味或者说朴素目光存在的事实。因此在纯粹目光和朴素目光之间建立的趣味等级正是支配性文化价值,即资产阶级现代性价值在文化中的投射,尽管这种投射以矛盾的、倒立的方式呈现出来。在美学领域,布尔迪厄倚重社会学方法颠覆了康德关于美的形式自律的命题,动摇了现代性美学的阿基米德点。
而在另一方面,布尔迪厄对文化生产场的空间重构,对大文化场和有限文化场的对立的剖析折射出他肯定自律性作为人文知识根本价值的观点。纯粹目光的历史性生成标志着现代性文学艺术生产场的成熟,一个自为的遵循自身逻辑的场域从社会空间的政治、经济领域中独立出来。在文化场域,竞争的利益通常是象征性的,其中包括对权威、声望和认可的争夺。这些非物质利益往往被否认和掩盖,文学艺术被视为非盈利、非功利的创造领域。实际上,这也是文学场游戏制造的幻象,被游戏者认同的信念。福楼拜宣称:“一件艺术品是不可估价的,没有商业价值,不能卖钱”,布尔迪厄却从中读出,文学场疏离普通商业逻辑的“输者为赢”(the lost win)的逻辑,一种特殊的自律逻辑。[7]
换句话说,文学场越是坚持独立法则,就越倾向于将社会空间等级结构的原则颠倒或者悬置起来。文学场为作家提供的象征利益,往往与他们获得的商业利益成反比。那些期待文学场外的金钱利益和世俗荣誉的作家,在自主文学场内,拥有的符号资本最低。场域的自治化程度越高,场域的象征资本就越是青睐最自主的生产者。波德莱尔曾以一种浪荡子的优雅,与文化资本相对稀少的落拓同伴拉开距离。高蹈超逸的诗才和尖锐犀利的思想,作为铭刻在趣味和习性中的文化资本,是他在诗坛被带上桂冠的基础。当纯粹艺术抵制非自主艺术,最终获得定义诗歌价值的垄断权时,文学场给予自主的艺术家最高的符号资本[8],反之,那些趋媚外部世界的艺术家获得较少的象征资本,在场中屈居从属地位。场域的逻辑显示,任何要在场中取得席位的艺术家,都必须经历最初的淡泊名利和文化苦行,积累文化和符号资本。
经过19世纪文化生产的象征革命,文学艺术的自主法则确立后,艺术场内部形成了艺术和金钱之间的对立,这一对立也体现为“纯”艺术和“商业”艺术,“落拓不羁者”和“资产者”,“左岸”和“右岸”的对立。布尔迪厄更关注文学定义权在文学场竞争各方的差异性对抗中,究竟花落谁家。
文学场内部的竞争和更新换代,导致文学场逐渐分化为两极对立的亚场(sub-fields),从而形成了一个输者为赢的世界。经过一段艰难历程后,这两个亚场按照艺术自主的逻辑确立了它们的等级次序,即有限生产亚场对大生产亚场的支配和对抗。
韦伯在宗教社会学里,曾经区分了牧师和预言家的不同功能。布尔迪厄受此启发,他进一步解释了有限生产亚场的生产是为了生产者自身和其他的同行,往往以激进的决裂身姿,预言着文学和趣味的未来趋向;而大生产亚场却相对平庸和媚俗,这类似于牧师的位置,他们受到官方和公众的认同,以保守的方式维护已确立的经典位置。
文化社会学关于现代性文学艺术场的剖析,是借助差异性的位置、习性、资本和机构试图复原一座 “纸上的建筑”。其中艺术品的价值和意义的生产主体,不仅是以物质形式创造艺术客体的生产者,而是加入到场域中的行动者系统,所有与艺术有关的人,包括艺术家(无论有名或无名,伟大或渺小)、批评家以及艺术收藏家、中间人等各种在不同程度上以艺术为活的人,那些在场域中争夺艺术的定义权,争夺将自己的世界观和艺术观作为支配性原则的行动者,都卷入到艺术意义的生产中。[9]因此,文化生产的自律原则即“输者赢”的原则渗透到场域内外的不同层面。文化生产和消费的自律成为现代性文化生产场域独立的基础,也成为文化生产场内在的主导价值和意义基础。与此相关的美学价值、文学艺术生产和消费逻辑、知识分子角色及功能等等都萌发于这颗种子之中。
总之,有限生产亚场持守自治原则,拥有比大生产亚场更多的象征资本,居于文学场中的支配地位。大生产场是文学场里的输家,但它在场外赚取丰厚的经济收入并从权威机构或大众那里赢得巨大的声誉。关于两个亚场对立的观点即布尔迪厄关于商业社会中雅俗文化领域对立的观点。
布尔迪厄对文学艺术生产场的重构无疑是一种反思性的自我投射。在他将生产场内部的主导价值规定为自律的,排斥经济和政治力量干涉的、批判的和否定性原则时,他事实上透露出他的基本价值取向。
资本全球化和消费社会越来越明显地构成我们的生存景观,我们被众多的物质化力量包围,与欲望、利益相联的通俗审美和超越的、精神化的高雅审美的界限日益模糊,这是一个目光普遍疲劳,缺乏灵韵,美被批量复制的时代,一个自律性面临空前危机的时代。这位曾经对日常生活中雅俗文化对立施行最激进的解构策略的斗士,侧身于这个盛事昌平的时代,他感到知识分子独立判断和自由思想的合法性正受到媒体、商业和政治的威胁。批判知识分子传统激励他直面文化危机和身份危机,他提出了“捍卫理性的知识政治”策略。
面对雅俗文化和自律性问题时,布尔迪厄表现出的自我矛盾引起了笔者的关注。事实上,这种矛盾具有典范意义,它是知识分子对待学术问题和身份问题所面临的选择困境。
在质疑康德美学的现代性命题时,布尔迪厄的激进锋芒源于一种追求颠覆性的“异端革命”的知识冲动,一种反思启蒙理性的后现代知识立场。[10]的美学解构没有遵循美学思辨的逻辑,而是回到经验研究的路子,从社会学的民族志调查深入到对日常生活趣味问题的勘查。尽管经验研究有着布尔迪厄所强调的理论建构的根基,即他的实践理论和反思方法,有着深厚的现实关怀和道德期待,但仔细考辨实践理论和反思方法的起始线,从形而上、抽象的思辨回到对日常经验和生活世界的关注的确是他的初衷。他对西方的对象性、客观化思维的深刻失望,对精神/身体、理性/感性的对立的怀疑,并企望倚重现象学、社会学重构理性传统,这也是他从哲学转向社会学的前提。因此,我们发现布尔迪厄解构正统美学等级是一种与思想史传统密切相关的学术追求,是他试图为独断的理性思辨输入丰富的经验内容的学术期待的体现。
另一面,在对战后大众文化的分析中,布尔迪厄与民粹主义保持批判的距离,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像许多谈论消费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学者那样,在战后的教育扩张、文化大众化的趋势里无保留地赞赏文化民主化、同质化。相反,尽管抨击资产阶级正统文化对大众文化的排斥与区分,布尔迪厄在二十世纪下半叶的繁荣景象中更多地读出经济、社会等决定力量以文化的符号形式,极为隐蔽地施行权力支配的实质。他在大众文化表面欣欣向荣的景观中看到更为隐蔽的权力支配力量,看到表面以教育民主化为目标的学校教育体制不过是代替中世纪教会为现代社会提供神圣化力量的地方。大众文化属于文化生产的大生产场域,大规模生产导致它容易向场外的经济政治力量折腰,它不能坚持严格的自律性。
这一洞察力使布尔迪厄与同时代的众多大众传媒家和 “精英治国论者”(technocrats)区别开来,在他看来,二者都只注意大众传媒和教育体系的膨胀,但对支配大众文化的决定力量和社会结构视而不见。他怀疑他们缺乏对生活实践的经验研究,仅仅沉溺于对大众文化形式的理论探讨所得出的结论。布尔迪厄这种反对“A”也反对“非A”的姿态和他主张反思和继承启蒙理性遗产,坚持文化生产自律性,持守理性的知识政治立场的体现。
也就是说,他主动认同知识分子的理性批判传统,对资本主义后工业技术带来的种种物质性快乐保持疏离和批评。在消费社会雅俗文化的矛盾变得更为复杂和微妙时,他倾向于从文化和权力的深层结构关系中多方位地研究雅俗文化之间复杂的压制、抵抗的策略。即便对于这样一位有着激进反思和符号革命倾向的知识分子,强大的理性传统仍然把他从大众那里带回到文化身份的归属地。
这样看来,布尔迪厄对待通俗文化的态度兼有法兰克福学派和英国伯明翰学派的特征,即精英文化观和民粹文化观两种视角。他对自律性,对雅俗文化前后非统一的、自我矛盾的态度也是知识分子面对大众文化的矛盾立场的体现。这一矛盾与知识分子作为统治阶级中的被统治阶层一员的身份有密切关系。知识分子矛盾的双重身份是他们在社会空间中培养不同习性、积累各种资本和参加社会角逐的基本动因,是他们内部产生各种分化和占位的前提,也是他们在学术追求和批判观念上发生滑动的根本因素。
布尔迪厄的悖论深刻地体现了知识分子与大众文化的微妙关系。然而,思想内在的矛盾并未减弱它的深刻和犀利,在困境中的挣扎,在悖论中的坚持,同样让我们强烈地感受到思想的魅力和价值。
 


[1] 约翰·斯道雷,《文化理论与通俗文化导论》,杨竹山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第302页。
[2]吉姆·麦克盖根,《文化民粹主义》,桂万先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第11-12页。
 
[3] 刘易斯·科塞,《理念人:一项社会学考察》,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第281页。
[4] 罗伯特·N·威尔逊,《商业社会的雅俗文化》,见《激进的美学锋芒》,周宪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311页。
[5] Pierre Bourdieu, Distinction: Social Critic of The Judgment of TasteLondon ,1984, p.4.
[6] Pierre Bourdieu, Distinction, p .468.
[7] 布尔迪厄,《艺术的法则》,刘晖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98页。
[8] 象征资本(symbolic capital)概念指各种资本,如经济、社会和文化资本受到承认或取得合法性,即获得的隐蔽的象征利益,从而转化为象征资本。可以说,布尔迪厄的整个社会学研究都是对不同社会场域中被视为自然与合法的象征权力、象征资本的祛魅。张意,《象征资本》,参见《文化研究关键词》,第393-396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
[9] Pierre Bourdieu , The Field of Cultural Production ,Cambridge: Polity Press,1991, p261.
[10] Jonathan Loesberg , A Return To Aesthetics : autonomy, indifference ,postmodernism ,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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