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摆拍”:纪实叙述的边界 专辑
主持人:赵禹平
纪实性文本通过纪录设备的“复制”、刻录,为某一时代、某一事件提供证据或信息。巴赞(Bazin)执着于设备观念,专注于摄影机机械复制的能力,认为因为人的缺席纪录片而获得某种“优点”。皮尔斯(Peirce)将照片归类于“指示符号”,这种图像符号,以其像似性关联物理世界,而纪录片中的视觉符号,正可以作为摄影机等科学仪器的记录结果,关联人类世界,告知真相,赋予观众纪实性叙述的权威性。毋庸置疑,照片、日记、报告、报纸、档案等材料,都可以作为纪录片、报告文学创作真实纪实的证据。接受者便天真地相信纪录设备(摄影机、照相机等)是不会撒谎的,相信纪录片、报告文学的创作者不会夸大其词。
事实是,创作者凭着对艺术的追求,也只是把纪录设备作为一个媒介,一种科学研究的工具,在尽量不削弱真实的基础上传送“有关事实”。鲁道夫·阿恩海姆(Rudolph Arnheim)提倡运用摄影设备,将作品创作成艺术而并非机械复制现实。曼维尔(Manvell)也曾表态:“把艺术搞得太像生活本身是不对的”,格里尔逊也对“无雕琢的复制”毫无兴趣,他的“处理”观念受教于弗拉哈迪,他指出《北方的纳奴克》、《亚兰岛人》都是以改造生活“情景再现”包括直接地“造假”来实现的。实际上,纪录片是具有选择性的,这种艺术选择,是进行事实选择、整合素材,又根据经验性现象,通过采访目击者等方式来完善底本,最后从创作出含有主体认知的抽象的真实。
作品是从被观察的生活中构建出来的戏剧,是具有“相关事实依据”的演员们呈现的生活,芬斯塔尔《意志的胜利》完全趋近于剧情片,创作者运用分离的素材、虚构希特勒带兵场景、镜头切换来交代整个事件,而事件的真实性实际上却依赖其他信息源。纪实性文本的艺术性追求离不开戏剧化,戏剧化选择又依赖虚构,纪实与虚构的融合是“创造性处理”的必然结果。
可见,影像总是存在着被操控的可能。在大多数纪录片中,创作主体会运用想象力去丰富作品中人物形象,用“摆拍”还原式刻画人物表情、对话、动作;“摆拍”(reconstruction),是纪录片重要的拍摄手段,亦可理解为创作者控制纪录影片的创造性拍摄方式,“创造性”就在于导演借助剧本、依靠演员“还原”过去式场景、情节。为了“传递现场感”,创作者请来演员“摆拍”。创作者对作品拥有全面控制力,将其对真实事件的解读进行创作,让演员在镜头面前“摆拍”事件,遵从时空逻辑,以叙述方式来结构“现实”,通过设置的情境来揭示创作者所解读的意义,再将意义传递给接受者。
纪录片“摆拍”的研究,便由弗拉哈迪(Frahadi)《北方的纳努克》的观众对拍摄中“表演”片段的讨论开始,并在约翰·格里尔逊(John Grissom)的“创造性处理”论断中引起学者对纪录片“摆拍”是否产生虚构,可否允许“摆拍”存在等问题的热议。“电影眼睛派”、“直接电影”、“真实电影”、“新纪录电影”等各阶段流派发展,演绎了世界纪录电影“摆拍”——反“摆拍”——“摆拍”叙述研究的发展历程。
21世纪以来,对纪录片本体进行的叙述学研究,涉及叙述者、叙述视角、题材、主题、文化等多方面研究。赵毅衡的《广义叙述学》将广告、电影、电视等纳入叙述学分析范畴,并在“用风格区分纪实虚构”的论述中,对“摆拍”在纪实风格中的影响提出独到见解。而“摆拍”的研究,以及“摆拍”、“反摆拍”、“适度摆拍”的学者论点,回归本质确是对虚构如何在纪实性文本中被表现,又应如何稳固纪实在虚实相融的纪实性文本中地位的探讨。
《虚构判定的原则》、《论双区隔原则》、《可能世界理论下纪录片和伪纪录片的辨析》等厘定纪实和虚构边界的同时,为纪实性文本如何通过“摆拍”、“虚构”等创作手段引入虚构,纪实性文本虚实相融特征等进行分析,“双区隔理论”的提出,既从学理角度敲定纪实性质,又为当代纪实性文本分析提供了新思路;而利用可能世界理论,对纪录片、伪纪录片进行的辨析,小说与“半小说”展开的论述也为读者走出虚实难辨的困境铺设轨道。区隔理论是纪实、虚构辨析的基础理论,纪录片正是通过“摆拍”产生叙述风格上的变化,《三界通达:用可能世界理论解释虚构与现实的关系》对纪录片跨世界通达研究而言是一范例,实在世界向可能世界跨界由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而来;但实际上,体裁规定性、基础语义世界的既定,结合读者的期待视域,则从学理角度为“摆拍”是在进行纪实性叙述展开论证;因而,就纪实虚构边界研究、虚实相融研究而言,当前的学术成果无远弗届。
而当代纪录片的“摆拍”热浪在融合电脑虚拟技术、自媒体迅速发展的时代特征后,备受瞩目;因此,以“摆拍”为研究对象的纪录片研究,也需要更多的发展性实践,电视报告文学、“摆拍型”微纪录片、动画纪录片等更多纪录皮新发展方向的突起,也应纳入纪录片“摆拍”研究之中。
谭光辉:《虚构判定的几个原则——以何大草《盲春秋》的序跋为例》》
刘利刚:《作为伪记录片的<黄金时代>:一个广义叙述学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