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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算法与符号学

作者:黄文虎  来源:符号学论坛  浏览量:1112    2022-06-09 13:42:17

 机器算法与符号学

主持人:黄文虎

 

所谓机器算法(Machine Algorithm),本质上是一套由二进制(0和1)组成的符号规则。这套符号规则是基于数学、逻辑学、统计学等可量化的知识门类所构成的可计算程序。相对于人类天然形成的语言符号体系,机器算法拥有一套极为不同的编码和解码规则,它显然无法直接理解自然语言。但通过代码转化,机器智能也可以“识别”和“破译”人类语言的一般言说规则。因此,必须承认,二者既有可通约之处,也有不可通约之处。如何“求同辨异”,找出二者的联系和区别,这对于我们深入理解机器智能和人类智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期专辑所选取的15篇文章均属于“机器算法与符号学”这个一基本范畴。符号学界的同仁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此进行了深入而独到的诠释,这也说明了机器算法的出现对于当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

赵毅衡在《人工智能艺术的符号学研究》一文中明确指出,人工智能艺术的诸多形式不论如何新奇,毕竟它们只是设计者预先设定的程序,并没有体现出类似于人的主体性。而AI所依托的机器算法是由逻辑符号构成,与基于情感符号的艺术无法相容。

蒋晓丽、钟棣冰在《智能传播时代人与算法技术的关系交迭》一文中借用了唐·伊德的技术哲学视角,分析了人与算法之间的“具身-诠释-它异”这三重关系。具身关系强调算法给人带来的便利性,诠释关系则表现出过分依赖机器所造成的算法焦虑,而它异关系进一步凸显出算法对人的宰制甚至奴役。

李思屈在《大数据条件下的符号学应用》、《AI时代的人类精神与价值传播》两篇文章中探讨了大数据与符号学、AI与精神符号学等对人文社会科学具有深远意义的宏大命题,并提出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论点。第一,数字化生存本质上就是符号化生存。例如,基于大数据的文化产业动态(如影视娱乐)就取决于符号存在的环境、符号编码者、解码者等因素之间的互动效应。第二,AI算法颠覆了传统的符号传播模式。如新闻写稿机器人的日渐普及,就呈现了有别于人类的智能化传播方式。第三,“算法为王”的导向忽略了人的主体性价值。算法并非中立的技术工具,它必须能够承载人类主体性价值,有益于实现社会整体福祉。第四,AI时代“世界精神”的建构有赖于“人学新科技集群”。“人学新科技集群”既包括传统的人文社会科学,也涵盖了新兴的科技门类,如人工智能、神经科学、基因编辑、脑机接口等学科群。唯有保持人文与科学的平衡,才有助于构建一个更为和谐、自由、平等的全球性的数字化世界。

胡易容、张克在《从“数字化生存”到“符号的栖居”———论数字人文学的符号学界面》一文中讨论到数字化人文研究与符号学之间的内在关联和交互关系。同时,文章还指出,数字化符号的再现方式抽离了人的具身因素和语境因素。由于缺乏诸多伴随文本符号因素,机器算法所构造得数字化符号世界很难还原人脑的认知过程。

饶广祥、段彦会在《泛广告:人工智能时代的广告变革》一文中涉及到算法广告、程序广告、数字广告等AI时代的广告新形式。文章指出,人工智能对广告创作者、广告文本的形态以及运作机制都产生了本质性的影响。首先,人工智能的广告文本创作模式是基于高度自动化的机器学习算法,其特点是能够在短时间批量生产大规模的AI广告。其次,AI广告的智能分发和智能推送高度依赖大数据。若缺少大数据的支撑,AI广告就无法精准定位受众群体。再次,对于AI广告的效果评估和反馈也基于海量的消费者数据。广告的设计风格、投放效果和传播策略等各个环节都成为被算法量化的指标。总而言之,AI作为一种新兴的技术力量,对整个广告业具有颠覆性的影响,其重要表征是“泛广告”的出现。换言之,在AI助推之下,广告已成为一种普遍性的跨体裁叙述活动,它打破了广告与非广告的边界,营销与新闻的边界,使得广告无处不在。

冯月季在《反叙述:算法新闻的符号哲学反思》一文中从叙述学的角度探讨了算法新闻可能引发的弊端。作者认为,算法新闻的本质源于“万物皆数”的哲学理念,基于机器算法所生成的新闻文本并没有表达出丰富的意义世界,它只不过是由一堆数据所重构的“绝似符号”。因此,算法新闻表现出的是一种工具理性,而非价值理性,它所传达的并非是基于人类情感的叙述活动,而是基于算法工具所生产的数理模型,因而它是一种与叙述无关的“反叙述”。

林升梁、叶立在《人机·交往·重塑:作为“第六媒介”的智能机器人》一文中指出,智能机器人是继报刊、广播、电视、电脑、手机之后的“第六媒介”。在作者看来,基于AI的高仿真智能机器人能够再现一定程度上的“主体能动性”,同时,在人机互动的过程中也满足了人类自身实现“主体意识”和“情感交流”的需要。

赵星植在《赛博时代与传播符号学的媒介转向》一文中构建了“赛博符号学”的主要路径和基本目标。作者认为,人工智能的心智交流、AI生成的“前符号/准符号”、人机结合等问题都属于赛博符号学的题中之义。相比较而言,人类符号活动的本质是表达意义,而当今的机器算法并不理解符号意义的内涵,但能够模仿人类表意的基本方式,因而可以被视为“前符号/准符号”。针对人类符号活动和机器符号活动二者之间不同的编码和解码规则,还存在很多尚未开垦的处女地。

李泉在《数字命运共同体: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路径》一文中提出创建一个超越国界的“数字命运共同体”。作者认为,数字化生存已然成为互联网时代不可回避的新趋势。数字化技术在带来便利和创新的同时,也造成了诸如数字垄断、数字霸权、数字压迫、数字殖民和数字剥削等一系列新问题。从这一角度来看,机器算法从来不是中立的,而是代表着各种政治势力、资本势力以及特定的社会组织背后的利益诉求。要避免新技术所导致的社会不公和贫富差距,就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本位,打造一个追求和平发展、多元和谐、平等互利的“数字命运共同体”。

笔者的五篇文章与符号学相关的论点主要有四点。第一,从符号学的角度来看,人类符号和机器符号代表着两套不同的元语言。人类设计者的“编码”构成一套元语言,而机器运算的“解码”构成另一套元语言,前者依据的是无法完全量化的自然语言符号系统,而后者完全是基于可计算的数理模型。二者既相互关联又不可直接“通约”,需要经过一个“符号转译”的过程。第二,从机器写作的视角来看,基于算法的“机器作者”只不过是“生产文学符号”的程序。从“强人工智能”的视角来看,基于算法的“机器作者”可被视为“类智能体”,因为它有朝一日或许能够利用复杂的符号系统创造“文学经典”。第三,从人工智能围棋算法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棋论既讲究形而下的“数理”,又强调形而上的“玄象”,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而AI围棋算法强调的仅仅是用于输赢的“数理”思维,这会使围棋降格为一种单纯为了追求棋盘世界的“征服”与“杀戮”的工具,割裂了“棋道”与“棋术”。“棋道”是无法用符号系统来表征的“玄象”,这正是机器算法很难模拟的形而上之道。第四,从“后人类”社会的角度来看,人类与虚拟偶像之间的人机互动可能导致过度“符号消费”的倾向。虚拟偶像原本只是一种高度仿真的人格化符号,但在数字化世界,它的影响力却直逼“真人偶像”。虚拟偶像虽然是“技术物的人格化”,但它对受众所施加的符号控制力却是真实存在的,它象征着智能化的人工符号对符号使用者的“反噬”。

总的来看,本电子专辑《机器算法与符号学》的系列文章绝大多数都涉及到智能算法对人类符号行为所产生的深入而广泛的影响。首先,人机交互本质上就是人类符号与机器符号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其次,人类符号与机器符号各自拥有一套独特的元语言,二者既有共通之处也有不可通约之处。再次,基于“模仿型AI”的符号活动已经广泛渗透到人类的数字化世界,如AI新闻、AI广告、AI诗歌、AI游戏等各个符号表意领域。最后,机器算法所生成的符号活动掺杂着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外在因素,并非是中立的技术中介。我们需要从技术伦理的视角来审视和反思虚拟世界所导致的“符号霸权”和“符号不平等”。

 

 

1.黄文虎:《“强人工智能”视野下“机器写作”的思想渊源、理论困境及发展进路探析》

2.黄文虎:《“机器写作”的未来展望》

3.黄文虎:《机器写作、AI 评选与批评家的使命》

4.黄文虎:《论人工智能时代围棋文化的危机与价值重构》

5.王毅;黄文虎:《论“二次元虚拟偶像”的后人类呈现》

6.赵毅衡:《人工智能艺术的符号学研究》

7.蒋晓丽,钟棣冰:《智能传播时代人与算法技术的关系交迭》

8.李思屈:《大数据条件下的符号学应用》

9.李思屈:《AI时代的人类精神与价值传播》

10. 胡易容,张克:《从“数字化生存”到“符号的栖居”———论数字人文学的符号学界面》

11.饶广祥,段彦会:《泛广告:人工智能时代的广告变革》

12.冯月季:《反叙述:算法新闻的符号哲学反思》

13.林升梁,叶 立:《人机·交往·重塑:作为“第六媒介”的智能机器人》

14.赵星植:《赛博时代与传播符号学的媒介转向》

15.李泉:《数字命运共同体: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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