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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述:散文在场的本体性修辞

作者:唐小林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浏览量:4096    2014-04-11 11:15:56

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胡适之上世纪20年代的“倡议”[1],虽遭到李大钊的猛烈抨击,却在90年以降取得全面胜利。随之而来的学术转型,使“主义”一词臭名昭著。在场主义散文,逆时代思潮而动,寻此前思路,立于现代性立场,以后现代策略和流派姿态,所做出的系列举动与“理论”声明,受到“炮轰”[2],当在情理之中,亦制造了文坛热点。越来越多的名学者、批评家卷入其中[3],使这场无数旁观者心目中的“闹剧”,正演变为孙绍振之所谓“一个散文史上意义重大的‘事件’”[4]

在场主义散文,关键不在“主义”,而在“在场”和“散文”。据称,“在场”意指“当下性”、“介入性”、“精神性”、“自由性”和“发现性”,并非“即时性”、“现场感”或“现场特写”之类的流俗之见,核心是精神主体的在场和散文写作的价值和意义。它与“主义”结伴,无疑有着强烈的现代性诉求。“散文”则特指具有“散文性”的文类,其本质特征是“非主题性”、“非完整性”、“非结构性”、“非体制性”,分别对应“消解深度”、“消解整体”、“消解二元对立”、“消解中心”,具备某种天然的后现代性审美特质。[5]而“散文性”当出自雅各布森为代表的俄国形式主义的“文学性”,它本身是一个“本质主义”的概念,遭到后起的解构主义者、新马克思主义者,诸如德里达、伊格尔顿的解构和无情的颠覆。总之,在场主义散文理论,是现代性与后现代、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思想与学术等多种因素共存与对峙的奇观,是当下中国“无厘头”文化的典型表征,也是始终未能走出转型期的中国思想文化界的共相。

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场主义散文”这个命名和倡导没有意义。相反,在我看来,意义重大。精神主体的不在场,散文写作价值和意义的失落,或者说散文写作的职业化、商业化、犬儒化倾向,使精神主体正向“码字匠”靠拢。在这时,重建散文的现实维度、政治维度、思想维度和精神维度,至少是当前散文或一方面的要求,只要不把“现实”、“政治”、“思想”和“精神”这样一些范畴偏侠化、绝对化,就可避免回到文学庸俗社会学的老路上去。

当我说今天的散文写作存在精神主体不在场的现象,并不是说这个“精神主体”都不在场。事实上,即便在去年的散文中,张承志的《磨坊目击记》、西渡的《那些消失在田野上的民间身影》、贾平凹的《〈古炉〉后记》、刁斗的《一个虚无主义者的正常死亡》、张生全的《坚硬的钉子》等,无论其叙述的内容怎样,都表现出强大的精神主体对现实的拥抱、对当下的介入,对自由生命的彰显,如果这也算是“在场主义散文”,当属其中的典范。另一方面,当我说今天的散文写作存在精神主体不在场的现象,也不是说散文中没有“精神”、没有“情感”这样的东西存在,恰恰相反,各种所谓的文化散文、学者散文、生活哲理散文等等之中,灵魂、情感、智慧、趣味处处泛滥。我们已从单纯的“煽情”时代,进入到“煽灵”、“煽智”、“煽情”等无所不“煽”的时代。由这些“煽”所组成的“精神”洪流,以高贵、优雅得“作秀”、“作伪”的方式席卷我们的视野,以“充满”、“在场”的方式掩饰“精神主体”的远离,深蔽存在的显现和全民族精神的空虚。极而言之,它们以“精神”的方式掠夺我们的精神,以灵魂的方式洗劫我们的灵魂,以趣味的方式败坏我们的趣味,以智慧的方式掩盖我们的真知,以情感的方式耗尽我们的真情。这才是我们这个时代散文的真正症候。显然,这也才是在场主义散文打击的目标所在。

也许,任何语言艺术都是以王尔德之“谎言”的方式接近真理,我理解,这是亚里士多德“诗是一种比历史更富哲学性、更严肃的艺术”的要义[6]。但当一个时代的语言艺术都以“真理”的方式出现的时候,我们无疑被置于无边的“谎言”之中。在此语境下,要达到在场主义散文所倡导的“精神主体的在场”、对当下的“介入”并非易事。这不仅是散文写作者的思想、立场和态度的问题,也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地道的“艺术”问题。散文作为叙述的艺术,精神主体是被“叙述”出来的。精神主体如何被叙述?怎样的叙述才能接近真正的精神主体,才能使这个主体具有“当下性”、“介入性”,抵达“自由性”?却是一个需要在“艺术”上加以解决的问题。

浏览各种媒体、各种集子的散文作品,我认为,空泛的抒情和不着边际的议论,或者说抒情与议论导向和控制下的“叙述”,是如今散文不在场的重要原因。我的观点是:今天的散文之所以不在场,与其缺乏“独立的叙述”有关。朱光潜先生在上个世纪40年代就指出,叙事文体的不发达,是中国较之西方的一大特点[7]。长于抒情和议论不算是什么坏事,相反可能是优点。但当我们所抒之情、所议之论,不是出于“本心”,而这样的抒情和议论又成为散文的核心,或者主导了散文的全部叙述的时候,其致命弱点就暴露无遗:它导致散文整个精神主体在场式的严重缺席。在这时,就不是我们在“抒情”,而是“情”在“抒”我们,不是我们在“议论”,而是“论”在“议”我们,不是我们在“说话”,而是“话”在“说”我们。在此情景下的“叙述”,也只能是伪“叙述”。

因此,散文要实现真正的“在场”,我提倡“独立的叙述”,或者“叙述的独立”。赵毅衡认为,“叙述既是人类交流意义的基本方式,也是人的自我意识组成的基本方式。没有叙述,意识中就没有内在时间,意识本身就无法存在。”[8]落脚到在场主义散文,可以说没有叙述,就没有真正的精神主体的在场。有的只是廉价、空洞的情感和议论。所谓独立的叙述,就是不被主流意识形态等各种外在因素干扰和制约的叙述,一种从切身体验出发,从自我的精神、情感和意识被深深卷入的具体情境、事件和细节出发,从生命的体温、脉动、快感、疼痛、幸福和苦难出发的叙述。这种叙述,是对个体经验的一种深度回返、修复和重塑,伦理的、价值的、审美的东西在叙述中被无意、无声、无形地抛出,各种现实的、政治的、思想的、精神的维度在此间得以自发地建立和扩张,从而实现散文写作的价值和意义。

散文精神主体的在场,最终的验收者不是作者,也不是叙述者,而是叙述的接收者。通过对语言符号、散文文本的触摸、阅读、把握和阐释,只有当叙述接受者真切地感受到、捕捉到了精神主体,这样的精神主体才算是真正在场,才具有了实在的当下性和介入性。一切当下都是叙述接受者的当下;一切介入都是对叙述接受者的介入;一切自由都是需要叙述接受者去实现、去达成的自由;一切发现都是叙述接受者所认同的发现。由此,在我看来,对于精神主体的在场,在散文写作中,即便是充满真情实感的“抒情”、“议论”,较之“叙述”又尤其是“独立的叙述”,其艺术效果也要差很多。正如陆正兰所指出,“抒情是主观的、单向度的,排除异质成分的”,叙述是反单向度的,是无限敞开的,“叙述往往用经验细节说明某种情感或愿望的实现过程,从而把感情客观化,把很可能简单化的感情变成一种复杂经验”交给叙述的接受者。在这个意义上,“叙述是一种知识的型构”,是一个意义生成的过程。[9]不同的叙述接受者可以在文本的具体叙述中,从自我的精神主体和体验出发觅得不同的人生经验,甚至同一接受者在不同时空中也会有不同的发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叙述又尤其是独立的叙述,构筑了精神主体从自身通往“在场”和“世界”的经验形式,既保证了精神主体的在场性,又保证了散文的艺术性,还保持或者说拉开了散文文本与接受者之间的审美距离。就此而言,叙述是散文在场的本体性修辞。

所以,我要说:对于散文,我叙述,故我在场。

所以,我要强调:在场主义散文应该重视叙述,尤其应该重视独立的叙述,坚决摒弃那些远离精神现场,由前知识、前理解或意识形态等装点起来的伪抒情和伪议论。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614日第9版)

 

[1] 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每周评论》第31期,19197月。

[2] 最具代表性的文章,请参陈剑晖的《巴比伦塔与散文的推倒与重建》,载《文艺争鸣》2009年第6期。后周伦佑等撰文予以反驳,参《在混乱中重建散文尺度》,《文艺争鸣》2010年第4期。

[3] 2010118日,在广州举行“在场主义散文奖颁奖典礼”,被各大媒体称为“中国散文民间第一大奖”。著名作家林贤治获大奖。著名学者丁帆、孙绍振、陈思和、南帆等作为专家出席。

[4] 孙绍振:《当代散文:流派宣言和学理建构——兼谈“在场主义散文”的内部争鸣》,载《在场》第6期。

[5] 周伦佑:《散文:推倒和重建》,《红岩》2008年第3期。

[6] 亚里士多德:《诗学》,第81页,商务印书馆,2002

[7] 请参朱光潜:《长篇诗在中国何以不发达》,原载《申报月刊》第3卷第2号,19342月;收入《朱光潜全集》第8卷,安徽文艺出版社,1993

[8] 赵毅衡:《意不尽言——文学的形式—文化论》,第9页,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

[9] 陆正兰:《“方文山现象”与当代华语歌词的叙述转向》,未刊稿,载《海峡两岸中华文学研讨会会议论文集》,2011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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