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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评谭光辉《小说叙述理论研究》

这本书集中于小说叙述学的理论研究,研究对象是关于叙述的各种理论,严格意义上来说,其理论研究实际上研究的是小说叙述的“元理论”。这部论著的旨趣,可以概括为:结合前人多种叙述学理论,采用跨学科的视角,研究小说叙述学中诸关键问题,每一个问题都在评述中西各时期理论、学者的论点基础上,给出作者自己的解释和看法。

刘涛评谭光辉《小说叙述理论研究》

作者: 刘涛  来源:符号学论坛  浏览量:821    2023-07-13 21:26:36

 刘涛谭光辉《小说叙述理论研究》

刘涛

正如赵毅衡老师在引言中所写的那样,《小说叙述理论研究》实际上是关于小说叙述理论的哲学思考,应当称作《小说叙述哲学》,这本书集中于小说叙述学的理论研究,研究对象是关于叙述的各种理论,严格意义上来说,其理论研究实际上研究的是小说叙述的“元理论”。这部论著的旨趣,可以概括为:结合前人多种叙述学理论,采用跨学科的视角,研究小说叙述学中诸关键问题,每一个问题都在评述中西各时期理论、学者的论点基础上,给出作者自己的解释和看法。

本书思路大致是:从小说叙述如何定义,到叙述构成要素相关具体问题,从叙述本身,到叙述之外的伴随文本、解释要素。据此思路,该书包括五个部分:小说的定义和虚构理论(第一、二章)、小说叙述主体(第三至五章)、小说叙述内容(第六至八章)、小说叙述组织(第九、十章)、小说的外围框架(第十一、十二章)。

作者分析的具体策略是:通过对古今中外小说叙述理论梳理、对比和述评,再就这些理论所讨论的问题给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所采取的是跨学科研究视角,并不局限在叙述学这一学科内,还大量应用了叙述学之上的符号学重要概念、中西哲学、心理认知学等,对小说叙述理论中的诸多经典问题,比如情节、时间空间、叙述分层、元小说等,给出了自己的阐释,也涉猎到了一些新的研究理论可以拓展的方向,比如认知叙述学和元小说的关联问题。

一、何为小说及“虚构”内涵

第一部分主要讨论了小说的定义及其核心要素“虚构”的内涵。

在第一章中,通过梳理对比中西古今对小说的界定,作者提出了他的定义:小说是被理解为过去向度的以叙述者意图为解释中心的散文体语言虚构叙述文本(p.11),并通过对比小说与虚构叙事散文等,指出小说定义核心义素在于以虚构叙述者意图为解释中心

由于“虚构”“叙述”是小说叙述定义中普遍被关注的要素,在第二章,作者对“虚构叙述”进行了界定和分类。界定虚构需要借助对比虚构和纪实,而这一组对立概念,又需要与真实/虚假、事实/反事实进行对比。作者从伴随文本、符号双轴操作两个符号学概念,逐一对比。提出纪实/虚构对应叙述文本的框架,真实/虚假处理的是叙述文本的逻辑,而事实/反事实是负责把叙述文本与实在世界经验连接起来,从而为叙述文本在实在世界找到立足点。作者总结出这三组概念交叉组合而成的八种叙述类型(p.30,这八种叙述类型,加上本书第十章第二节元小说部分,对研究纪实虚构交叉的体裁非常有启发),并逐一以具体的文本阐释,继而提出判断虚构叙述的四个基本原则,包括体裁规定、声源人物、虚构纪实的交叉可能、读者判断,这四个原则影响虚构体裁判断,但无一可以作为绝对的原则。

二、小说叙述主体

明确了小说的定义及其“虚构”的内涵和判定原则后,作者在第二部分开始讨论叙述构成要素,从叙述主体出发,围绕作为叙述动作发出者的叙述者(及其对应的受述者),讨论了它的形态、声音、层次、干预方式等。

就叙述者及受述者的本质形态,作者认为不能以显身为人物而赋予其人格化形态,它们应当分别是作为发出文化指令集合和接收文化指令集合的框架形态。它们执行的更多的是叙述框架功能,与之共同构成叙述一体的另一面,是隐含作者和隐含读者,它们是叙述者和受述者的人格面,本质上也是框架形态。

作为框架的叙述者只能通过叙述声音,即叙述话语,来显现自身(叙述声音就是叙述话语吗?),而我们要确认叙述者框架,所依据的也只有在文本中可找到的叙述声音。要判断叙述者的叙述声音,需要将其与人物话语,即本书作者所说的转述语区分。作者认为,叙述语和转述语的辨析不在于确定语言是叙述者的还是人物的,因为处在一个层次的人物,可能相对下一层次来说就是叙述者,叙述语和转述语是相对的、可转化的,需要先判定声音来源处在哪个层次、或来自框架的哪个构成。叙述框架中不同声音来源(人物、读者、文本、文化等)可能会发生冲突,这些冲突在叙述策略和效果上反映为不同的叙述修辞和风格。

叙述者为了增强高层叙述的逼真感,框架内常设置出不同的叙述层次,所谓的叙述层次,作者认为它的基本特征是:一个叙述中包含另一个叙述,或说叙述另一个叙述的叙述者。

同层次之间会出现不同叙述主体构成的冲突,包括叙述层的叙述者的冲突,故事层的人物之间的冲突、人物与环境的冲突,解释层中,不同元语言的读者对同一叙述的不同解释冲突(这里又糅合了显现为具体某个人格形态的叙述者和框架叙述者的问题,作者的术语之区分可能需要坚持到底?)。

而不同层次之间也常常会出现上下层次侵入彼此的跨层现象。跨层这一说法之所以成立,作者认为,是因为我们相信跨层的那个主体构成具有连续性,有连续性才存在“跨”的可能。作者分别就纪实和虚构小说叙述,重点突出了纪实叙述跨层的特点,认为纪实叙述不可能出现从下一叙述层(被叙述层,如人物所在的层次)侵入到上一叙述层(元叙述层,如叙述者所在层次,其指向真实作者所在的现实)。就跨层冲突的具体表现,作者讨论了转述语体现的不同层次主体部分的冲突(包括自由间接引语、“抢话”)、“二我差”,以及叙述干预。(还是不明白叙述干预为什么是一种冲突,为什么是干预?)

跨层是叙述内部主体互动、叙述意义多样性的一个关键动力,集中体现为回旋跨层,对其深入有助于理解许多学者都提出的所谓元叙述悖论本质。作者通过对第一人称虚构叙述中的三种元叙述,论述了叙述中的各个环节、人物和叙述者要素都是可以相互转化,它们可以在文本层,也可以在意指层,因此第一人称虚构叙述其实都是回旋跨层,而第三人称虚构叙述可以看作是模仿第一人称虚构叙述的结果。因此,回旋跨层是普遍存在在虚构叙述中。(不是特别明白)作者以莫比乌斯带的比喻,来说明虚构叙述的元叙述层和元叙述层之下的叙述层次之间相互跨越、转化的关系。作者不认为元叙述层和叙述层相互跨越是一种悖论,因为它是可以制作出来的实存,它的“悖论性”源自我们常规的将元叙述层和被叙述的层次割裂开来的习惯看法。(这种习惯看法应该是来自在纪实叙述中我们所认为的元叙述层所在的现实世界和被叙述层所在的文本世界之间是不可跨越的、区分开来的,被叙述层需要在现实世界中确证,现实世界是被叙述的故事的立足点,而在虚构叙述中,不需要现实世界这一立足点,它可以自我确证,所以跨层也就不是那么的不可逾越和充满悖论意味)

叙述干预是体现出叙述者意向性的判断。干预对象,也即判断对象,包括事件本身、叙述行为。在一个叙述文本中,叙述判断可以分离式进行,单独对事件的判断、或对叙述行为本身的判断,也可以是对事件、叙述行为交叉判断,体现在叙述的遣词、描写等微观文体层面(没太理解),形成特殊的叙述风格。

关于叙述者的叙述干预的识别办法。作者分第一、三人称叙述讨论。第一人称虚构叙述中,作者认为需要先确定哪些是叙述者的话语,有引导语或引号的话语,明显属于人物话语的叙述,不在讨论内,此外应该都视为叙述者话语。在第三人称叙述中,叙述干预表现为人称、话语风格等的变化。

作者认为叙述干预是包含在叙述行为当中,作为一种叙述策略,它会因为追求某种叙述效果而被凸显或者隐藏起来,凸显是一种非自然叙述手段,隐藏是一种自然化的手段,历时地来看,凸显和隐藏、自然的手段和非自然的手段总是在不断相互转化的过程中,因此叙述干预判断也总是在不断变化。

三、小说叙述内容

第三部分,作者主要讨论小说人物、环境、时空这三个主要叙述内容。在叙述形式研究中讨论叙述内容,实际上是要分析内容要素中的功能和类型。

就人物部分,作者阐释了如何理解人物功能:人物的行动,包括人物的观察感知、视角显现了人物角色,角色显现了叙述动作,叙述动作显现了叙述者,因此人物通过行动显现了叙述者(也就是说并非人物部分执行叙述功能,不单单是借助语言,或者人物在叙述中明确被指出是叙述者时才行使叙述功能,人物的视角感知等都是叙述的一部分)。关于小说人物的类型,作者梳理归纳了之前研究采用的两种主要分类法,一是以人物品质(道德、能力)、性格为标准,二是以功能,包括人物外部效果(主要/次要人物、典型/非典型人物),论述这些分类标准总会在准确性、全面性或解释力上或存在问题,认为人物分类标准多维、非恒定,在现代叙述中,人物分类的不确定性是一种常态。

就环境部分,作者从人物和环境、环境和情境两组关系的对比中,论述小说中“环境”的内涵,尤其是和人物情节相关的情境概念。首先,区分和聚焦所要分析的环境不是指叙述所处的文化社会环境、作者的生存思想环境、叙述者即受述者关系所形成的叙述环境,而是叙述的故事中的环境。它包括故事中描述的自然环境、社会文化环境,还特别地包括与人物情节相关的情境。理解故事环境的关键,在于环境中的时间问题。作者认为故事中的时间有两种:人物的“内在时间”或”情节时间“,和不属于人物性格发展的“外在时间”或“情节所在的时间”,后者才是作为环境构成的时间,这种时间下的环境影响着人物情节时,环境就变成“情境”。当叙述开始聚焦人物动作、情节发展,情境退至静态(失去时间性)的背景时,它又恢复成环境。

基于以上的分析,作者根据不同的叙述对象中心,区分出四种基本的叙述主题类型,以人物为中心、以社会环境为中心、以自然环境为中心,和以叙述环境为中心(后面两种恰恰是对小说环境的叙述学分析的延伸,是作者的创新之处)。这四种小说类型符合“卷入人物”这一叙述底线定义。“人物”的内涵也在这里得到了发展,它不仅仅是在以人物、以社会环境为中心等小说中体现的明显的人物角色等,在以自然环境的环境小说、以叙述环境为中心的元小说中,实际上都卷入了人物,只不过它们是以赋予了环境以人物的灵性、这一特征,来区别开完全描写自然社会特征的陈述(发展了“卷入人物”的概念,来扩容对叙述对象的分析)。

关于时间问题,作者试图回答两个问题:叙述中的时间到底以怎样的形态存在于叙述各环节中、叙述对时间有哪几种不同的理解方式。对第一个问题,作者区分了故事时间、叙述时间,故事时间往往是客观时间,它是被置入到客观时间秩序中,在二次叙述时,接受者出于一种自然化的意向性努力,将故事还原为客观性时间。而叙述时间,作者认为包括情节时间(被叙述时间)、叙述行为时间和叙述内外时间距,它们都是主观时间。它们之间的各种错位、变形是叙述之所以为叙述的原因。

关于叙述空间,及叙述的时间与空间问题,作者试图说明时间问题在叙述研究中的基础性地位,所有空间的讨论在叙述分析中,本质上都是时间问题的讨论。作者首先梳理出当前叙述空间问题研究的五种类型及所讨论的空间概念的本质:1.文学叙述描写空间事物,这里的空间是已经时间化的空间;2.文学叙述结构的非线性,这是作为比喻的空间;3.空间站偶为叙述方式,比如图像、雕塑中的叙述等,这是有待于时间化的空间;4.戏剧、电影中的时空叙述方式,仍然以时间为主线;5.叙述的解释,是作为聚合轴比喻的空间。综合这五种空间分析及其叙述空间”的本质,作者总结出,所谓的叙述空间,是文本的多种理解方式和文本对这种理解方式的引导力,这些都预设了一个时间的维度,对叙述空间的讨论,本质上还是对叙述时间的讨论。

四、小说叙述组织

在讨论了小说叙述的定义、小说叙述主体、以及小说叙述内容后,第四部分讨论了叙述主体如何组织小说叙述的内容,即情节问题,包括一种特殊的情节安排,元小说。

首先,作者讨论了情节的定义和它对叙述的意义。作者从语言学的句子结构出发,认为句子及其扩展是判断的组合,情节是多个判断的组合,即体现出出了判断的变化,变化蕴含因果关系。所以,具有因果关系的事件的组合,也就是情节。情节必然卷入人物,但是人物并不一定是要出现在故事层次中的“人物角色”,还可以是通过景物的描述而显出的人物视角变化、蒙太奇剪辑、景物变化中蕴含的叙述者的情感,及将自然现象发生的事件进行特意的组织安排等(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叙述环境)。这些都体现出了意向性,即判断的变化和因果关系。因此,“情节卷入人物”应该理解为:既可以是以人物角色出现在被叙述层,也可以是以“意向性”出现在叙述层。据此,对于情节到底应该是处在故事层还是叙述层的争论,作者认为。情节并不是单纯在某个层次,它是事件-故事层的时间因果关系,和话语层的时间-因果关系的组合,是心灵组织时间与因果的基本方式、认知与表达世界的基本格式。

其次,作者讨论了情节的类型。通过梳理前人对情节的分类,指出无论是以人物、叙述中的功能项结构,还是主题来分类,都会因为分类标准本身的丰富性、无定论的局面而无法达成一致,无法做到足够概括。作者认为情节所涉及的时间、因果两组概念应该在观念上区分而论,故事层次显在地主要关涉因果关系、叙述层次显在地主要关涉时间关系,情节的各种类型需要结合两个层次中各自主要关涉的因果、时间关系的不同形态,交叉组合而成不同的搭配,按照7种因果关系、3种时间关系,作者整理出21中时间-因果搭配的情节类型,并分别以不同的叙述文本进行解释说明。

最后,关于情节的推动力。尽管情节是时间、因果关系的组合,但是在虚构小说中,其中的时间关系、因果关系总是和实在世界很不相同,情节内在的推动力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作者认同情节的否定是情节内在的推动力,但指出否定动力不单单是二元/辩证的否定。作者从符号双轴操作,论述了否定动力内涵:包括共时的选择/不选择中的否定、历时中后者对前者的否定,情节推动涉及到的不单单是二元的辩证否定,而是在共时和历时两个维度、选择与否、前后推动的组合中完成的,作者整理出了一元、二元、三元、四元各种形式的情节否定动力模型。

元叙述是组织情节的一种方式。作者区分了元小说、元叙述和元故事三个概念,只要某个叙述文本通过某种方式让读者注意到了叙述层的存在,它就是元叙述文本,而如果小说涉及讨论叙述层的事,那么叙述层的叙述的故事就属于元故事,如果小说主体部分突出的是叙述层,那么该小说就是元小说。元小说的特殊性在于,它超出了小说只叙述故事不涉及自身的自限,而它的元叙述部分又具有批评功能,因此元叙述具有叙述和批评两个功能。

元叙述所叙述的故事可以脱离开小说故事而自足,因此,元叙述并不能作为纪实和虚构判断的依据,因为体裁的判断往往是在叙述之外,元叙述本身的纪实和虚构,也是它之外的标准确定的,它的纪实/虚构未确定,会影响到故事主体的纪实/虚构的判断,但不足以用来确定故事主体的纪实和虚构性质。由于元故事和所叙述故事主体可以独立存在,各自有各自的纪实和虚构性,因此可以交叉组合而成四种纪实和虚构混合的叙述体裁(p.329)。最后,作者介绍了元小说和认知叙述学之间的联系,认为未来的研究可以加强对二者关联的考察。

五、小说文本的外围框架

最后一部分讨论的是小说叙述之外的因素,包括伴随文本和小说叙述的解释,后者涉及的主要是隐含作者和不可靠问题。

首先关于伴随文本。作者从符号双轴来解释伴随文本和中心文本,提出伴随文本是存在于聚合轴上的所有因素,实现了的聚合文本又可以存在于扩展文本的组合轴上,这些文本组合成“全文本”,不同的伴随文本可以归类到组合文本或聚合文本,如何归类取决于观察者的目的。之所以要区分出聚合和组合文本,是因为有些文本的出现比较固定(如副文本),那它倾向于组合状态,有些文本的出现比较随机(如评论文本),那它倾向于聚合状态,这种区分是观念上的区分,是为叙述文本找到一个证明其存在性的框架,将其与实在世界的再现框架区别开来(还是不太明白这种区分的必要性,反倒是本书开头讲纪实/虚构、真实/虚假、事实/反事实是对伴随文本的讨论更加清楚)。

关于叙述的解释问题,作者从隐含作者、隐含读者讨论开始。指出之前的有关隐含作者的研究都将其限定在文本,使得隐含作者成为一个固定的概念,然而这也并没有解释清楚隐含作者(及其对应的隐含读者)的概念。也不符合叙述文本意义具有开放性这一事实。作者认为隐含作者/读者是虚拟、流动的人格化意义,作者、读者、文本三个方面都有各自的隐含作者/读者(分别为构想作者/读者、推测作者/读者、理想作者/读者)。其中,文本层面的隐含作者/读者,即理想作者/读者是作者层面的隐含作者/读者与读者层面的隐含作者/读者的叠加,是一种蕴含、理解文本一切意义的理想作者/读者。这几个层面的隐含作者/读者事实上贯穿了叙述的发送、形成和解释过程。以此,作者建立了叙述文本中,这两组隐含作者/读者身份的互动模型(p.371)。

关于不可靠叙述,作者梳理了编码观和解码观的隐含作者概念,否认编码的隐含作者观,认为编码观忽略了文本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伴随文本的影响这一事实,而伴随文本并不为编码作者所能控制和预料。围绕不可靠叙述的诸多争议,本质上是讨论什么是隐含作者和叙述者。基于上述对隐含作者的讨论,作者认为,基于作者的隐含作者和基于读者的隐含作者结合起来且体现在文本上的隐含作者,才是需要讨论的那个隐含作者,即作者所谓的理想作者。它是文本隐含的所有关于人格意义理解的可能性。而对于叙述者,前文作者已经论述了叙述者的本质是框架形态的各种叙述指令的集合。之所以不可靠叙述研究争议不断,很大程度在于许多学者将叙述者人格化,这导致人格化的叙述者和作为人格意义集合的隐含作者之间产生冲突:隐含作者是从文本叙述声音中推导,而叙述者又是叙述声音的源头,理解叙述者需要从叙述声音中推导,这个过程和隐含作者的得出过程重合,将叙述者人格化和将隐含作者人格化,是对同一个推导过程的没有必要的区分,反而将问题复杂化,相反,应该将叙述者去人格化,而隐含作者作为人格化的叙述主体部分。由此,叙述功能化的框架形态叙述者,和人格功能的隐含作者之间的冲突,是作者所理解的不可靠叙述的内涵,作者将中国古典文学理论中的言、意两个层面与叙述者和隐含作者对应,根据“言不尽意”的思想,论述叙述功能和表达的人格意义之间的差距是必然存在的,尤其体现在叙述反讽风格上,所以叙述功能的叙述者和人格意义的隐含作者之间的不可靠叙述。普遍存在在虚构叙述中。

六、总结

综上分析,可以总结出本书的几个明显特点:

第一,对叙述学,主要是小说叙述学的关键、有争议的问题,基本都做出了回应,包括如何定义“虚构”、叙述者形态到底是什么、叙述时间和空间、情节类型、不可靠叙述。一些关键论述所应用的分析理论工具,具有鲜明的符号学色彩,尤其是符号双轴操作,

第二,在作者诸多阐释和论点中,对既有理论有了很多启发性很强的延伸。比如对小说环境的讨论,事实上进一步阐释了广义叙述学中“卷入人物”这一内涵,对一个叙述中包含元故事和故事的不同情况的区分,纪实/虚构、事实/反事实、真实/虚假的区分和组合类型的归纳,事实上对于我们理解纪实和虚构的中间体裁很有启发。

第三,对于一些问题,作者并没有强行一定给出定论,相反,分析解决它存在的困难。比如人物的分类。这一点实际上是很难能可贵,它并没有中止我们对问题的探索,恰恰让我们对问题本身有了更深的理解。

第四,作者分析思路有一个很明显的优点,即在遇到一些大于超过了小说叙述范围的概念时,会对这个概念先进行界定区分,限定自己讨论的边界,比如小说环境、小说时间和空间问题。叙述学分析本质上是形式分析,而形式是意义的一个部分,却常常涉及到宏大意义世界中的许多宏大概念,作者的这种切分、自限的思路非常值得借鉴。

此外,作者的论述中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需要辩证看待,即对于一些繁杂概念和围绕它的各种论述,作者采取快刀斩乱麻的区分,这可以让我们对概念本身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但是可能对于解决这个问题效果有限。比如作者限定叙述者形态就是框架形态,隐含作者是叙述者框架形态的人格面,将叙述者形态去人格化,的确,对于讨论不可靠叙述来说,问题简单不少,但是在本书中的诸多问题,还是在叙述者人格显现下才成立,比如叙述声音、叙述主体冲突、叙述跨层、叙述干预,将叙述者限定为框架形态,对叙述者框架下这些操作的复杂性的启发似乎有限,分析效力也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