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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叙述学争鸣专辑

作者:王长才  来源:符号学论坛  浏览量:1822    2017-12-06 23:53:10

 

符号叙述学争鸣专辑

主持人:王长才

 

经过近几十年来人文研究的“叙述转向”,如今,叙述学研究不能局限于文学叙述已基本达成共识,中外叙述学家们也在不同方向上有所拓展,比如,诗歌、戏剧以及影视、音乐、漫画、电子游戏等非文字媒介或跨媒介叙述等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其中,中国学者赵毅衡先生的其专著《广义叙述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13)及一系列相关论文,不满足于仅仅就某种特定的叙述门类进行讨论,而具有更为宏大的抱负,即讨论“所有叙述的共同规律”,“提供一套有效通用的理论基础一套方法论,以及一套通用的概念,来涵盖各个学科的叙述”(广义叙述学》,第1页,第17页),从而大大地突破了通常叙述学的研究范围,以一种新眼光重新审视叙述学的基本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范畴和论断,值得认真讨论。本次“符号叙述学争鸣专辑”收录了11篇文章,主要围绕着赵毅衡先生提出的四个概念进行讨论:

“底本”。赵毅衡的《论底本:叙述如何分层》为其《广义叙述学》第三章“底本与述本”的前身。它对叙述学中最为核心、历来聚讼纷纭的分层理论及其受到的质疑进行了梳理,并从符号叙述学出发,对“底本”、“述本”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和解释,将原有的线性底本转化为非线性的聚合轴上的痕迹,改变了底本的状态与性质,跳出了原来“故事”、“话语”概念的思维框架,并对原来的分层理论面临的三大挑战:“几个述本能否共用一个底本?”、“情节究竟是在述本还是底本里形成?”、“述本过乱则无底本?”做出了令人耳目一新的回答。王长才的《新“底本”的启示与困惑》在充分肯定《论底本:叙述如何分层》学术贡献的同时,讨论了“底本”的新界定引起的困惑,认为它有利于从写作者角度理解底本和述本,在解释“元小说”等问题上很有效,但对于如何从读者角度来理解底本、述本,该理论还有进一步阐发的必要,比如读者的底本与作者的底本可否同一,不同读者的底本如何整合,读者如何比较底本和述本,如何解释合著或续写作品的底本问题,如何解释非虚构叙述问题等。

“双区隔”。赵毅衡的《论虚构叙述的“双区隔”原则》主要内容为《广义叙述学》第五章“纪实型与虚构型:双区隔”。在《广义叙述学》开篇的“叙述体裁基本分类”的表格(第1页)中,除了以时间向度和适用媒介作为分类标准之外,另一个标准就是纪实和虚构,由此,将所有的叙述体裁分门别类地纳入其中。对于如何区分纪实叙述和虚构叙述的问题,《论虚构叙述的“双区隔”原则》首先回顾了学界从形态上、从逻辑指称上区分虚构遇到的不可逾越的障碍,随后提出用“双区隔”方式区分虚构:一度区隔用媒介化把再现与经验分开,二度区隔把虚构叙述与纪实再现相区隔。一旦因某种原因忽视区隔,虚构世界就会被当作“真实”对待。王长才的《梳理与商榷》是对《广义叙述学》的书评,首先对其贡献进行了梳理,并就“二度区隔”、)“否叙述”与“另叙述”、“不可靠叙述”、)“底本”与“述本”等问题提出了商榷。该文认为“双区隔”理论将虚构解释为“叙述者与接收者都遵循的表意-解释模式”、“一种体裁规范”等,引入作者与读者相互作用的两极,具有了动态性,相对于以作者意图、指称或者风格作为衡量虚构与否的根据,有了更多的包容性;另外,也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何读者会将虚构作品视为纪实性的:读者只要搁置了二度区隔的框架,就到了一度区隔的再现区隔框架之中。但对于再度媒介化(二度区隔)和一度媒介化(一度区隔)是否有质的不同,为何经过二度区隔纪实叙述就变成了虚构叙述,以及作为虚构的区隔框架和叙述者框架是否能够同一等提出了疑问。谭光辉的《论虚构叙述的“双层区隔”原则》在肯定“双层区隔”的概念“让我们对虚构的认识更加接近了它的本质”的同时,也提出了“双层区隔原则在辨识文本时可能面临难于操作的问题”。《再论虚构叙述的“双层区隔”原理》对王长才对“双层区隔”的商榷进行了再讨论,试图回答王长才提出的几个问题。他指出,虚构叙述是再现中的进一步再现,并非再现两次必然为虚构,而是虚构必然被再现两次,必然与经验世界隔两层;文化程式不但是判断虚构叙述的主要依据,而且是叙述对象的指称性的判断依据。区隔框架与叙述者框架是重合的,区隔问题与叙述分层问题也是重合的,它们是对同一现象的不同观察角度。区隔可以有多度区隔双层区隔是纯抽象思考,并非每个区隔都在文本中有具体显现等。

“框架—人格二象的叙述者”。赵毅衡的《叙述者的广义形态:框架—人格二象》与主要内容是《广义叙述学》第二部分第一章“叙述者”。在该文中,作者指出叙述者永远处于“框架-人格两象之间”,并因叙述体裁与文本而异,从实在性叙述叙述者几乎完全等同于作者,到记录性虚构的分裂人格叙述者,到演示性虚构的框架叙述,到梦叙述的主体完全隐身于框架,再到互动性叙述的接收者参与,处于不同形态。《究竟谁是“第三人称叙述者”?》则是基于此叙述者概念,对于第三人称叙述者进行了仔细的讨论,指出第三人称叙述者即框架叙述者,是所有的叙述文本共有的基础构造,第一人称叙述(充分人格化的叙述者)是在框架叙述的底盘上构筑起来的,在任何叙述文本中,叙述者永远是二象的。谭光辉的《作为框架的叙述者和受述者——论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叙述的本质》在赵毅衡“框架-人格二象叙述者”的基础上,认为叙述者和受述者都是框架而不是人格,框架中有关叙述功能的部分,就是叙述者和受述者,有关人格的部分,就是隐含作者和隐含读者。叙述者与隐含作者是一体两面,受述者与隐含读者也是一体两面,都是对框架的抽象。第一人称叙述是使用一个人物作为观察者,并伪装成人格叙述者的叙述。第二人称叙述是使用一个人物作为观察者,并伪装成人格受述者的叙述。

“二次叙述”。赵毅衡的《论二次叙述》主要内容是《广义叙述学》第二部分第二章“二次叙述化”。该文强调叙述接受的重要:“任何文本必须经过二次叙述化,才能成为叙述文本。没有接收者的二次叙述化,文本就没有完成叙述的过程。”并将二次叙述化分成对应式、还原式、妥协式、创造式四个层次,清晰地容纳了不同的阅读策略,也为解释不可靠叙述及实验性文本提供了新的观照。王委艳的《交流叙述中的文本状态:从“二次叙述”到“抽象文本”》肯定该理论框架的弹性和辐射性,强调文本被二次叙述化之前和之后形态的区分,强调被接受者二次叙述化之后的“个性化的、动态的、历史性的文本形态”。

“广义符号叙述学并不抛弃传统叙述学,相反,从全新的理论框架看问题,叙述学的一些基本范畴,在一般共性背景上会得到更透彻的理解。”(赵毅衡:《符号叙述学,广义叙述学》,《中国外语》2016年第02,32页。)的确,符号叙述学(广义叙述学)提供了探讨叙述问题新角度和新视野,提出的诸多创见也不可能仅靠几篇文章就可以阐发充分。期待着更多学者参与讨论,以推动叙述学的进一步发展。

 

赵毅衡:《论底本:叙述如何分层》

王长才:《新底本的启示与困惑——向赵毅衡教授请教》

赵毅衡:《论虚构叙述的双区隔原则》

王长才:《梳理与商榷——评赵毅衡<广义叙述学>

谭光辉:《论虚构叙述的双层区隔原则》

谭光辉:《再论虚构叙述的双层区隔原理——对王长才与赵毅衡商榷的再理解》

赵毅衡:《叙述者的广义形态:框架人格二象》

赵毅衡:《究竟谁是第三人称叙述者”?

谭光辉:《作为框架的叙述者和受述者——论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叙述的本质》

赵毅衡:《论二次叙述》

王委艳:《交流叙述中的文本状态:从“二次叙述”到“抽象文本”——有关赵毅衡“二次叙述”问题的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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