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符号-媒介、跨学科视阈下演示叙述研究专辑
主持人:伏飞雄
21世纪初西方“跨媒介叙述学”研究勃兴前,已出现一些广义的演示叙述研究。罗兰·巴尔特20世纪70年代初在《神话》(1972:Mythologies)一书中对摔跤表演所作的符号叙述学描述(“拳击赛在观众眼前创演了一个故事”“拳击是一出即时性的哑剧”),即是著例。实际上,类似研究几乎伴随着西方现代叙述学的发生与发展:S.查特曼20世纪70年代末在《故事与话语》(1978:Story and Discourse)一书中对连环图画、电影之故事讲述艺术的尝试性探讨,90年代在《术语评论:小说与电影的叙述修辞学》(1990:Coming to Terms: the Rhetoric of Narrative in Fiction and Film)一书中,从西方现代叙述理论基础概念角度对电影文本相关叙述实例的评论;“新叙述学”(Narratologies,D.赫尔曼提出,即国内所说的“后经典叙述学”)时期,D.赫尔曼、J.卢特、L.哈钦、R.布朗、F.莫斯等对口述、影视故事、歌剧表演、电影音乐、器乐叙述演绎等特点的解读,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概念如形象之于舞蹈叙述等;米克·巴尔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视觉艺术符号叙述”的广泛深入的探索;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以C.麦茨、A.戈德罗、F.若斯特、U.艾柯、P.沃伦、帕索里尼、J.米特里、D.波德威尔等为代表的西方电影叙述学的系统研究,等等。
在这些研究中,不少学者、尤其“新叙述学”时期的不少叙述理论家的视野还不同程度受限于西方“经典叙述学”(基于书面文字虚构小说构建)的概念与理论框架,尽管一些研究还在与小说叙述理论的比较中展开,但媒介与叙述关系的解释还是较为粗浅的,不过,已有部分学者意识到了这种局限性,并力求在符号学、跨媒介(媒介文化)、跨学科的视野与方法中拓展叙述的内涵与叙述研究的范围。到了21世纪初,西方基于“跨媒介叙述学”的演示叙述研究达到一个新高度。作为“跨媒介叙述学”研究的代表人物,玛丽一劳尔·瑞安强调了“媒介的内在属性如何塑造叙述形式并影响叙述体验”这一问题,与其他理论家一样,已基本把戏剧表演、面对面对话叙述、电子游戏或数字媒介叙述等故事演示类型纳入了叙述范畴。不过,瑞安对电影、戏剧、舞蹈、歌剧等“模仿式叙述”的分类与解释,倒也暴露出她对演示叙述之叙述理解的犹疑态度,她似乎还在沿袭“叙述者叙述”这种叙述理解模式在打量演示叙述。可以认为,西方“跨媒介叙述学”研究,比如,对音乐叙述、电影叙述、图画叙述、手势叙述、数字媒介叙述等的研究,已为演示叙述这种叙述类型的贡献了一些新的概念与理论框架。
国内学术界以新的视野与理论方法即“广义叙述学”着手演示叙述研究的学者,是赵毅衡先生,2013年他在《文学评论》上发表的《演示叙述:一个符号学分析》一文,算是在国内拉开了新的演示叙述研究的序幕。到目前为止,国内学术界以此视野或理论方法对演示叙述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还需要众多学者的参与。当然,这样说,不等于要抹杀国内学界对影视、戏剧表演等故事演示类的叙述学研究成果。实际上,这样的研究在近20年来颇为兴盛。同样,近年来国内学术界的“跨媒介叙述”的研究也不乏实绩。不过,以我个人有限的阅读与研究看,我们对演示叙述的研究还有较长的路要走,从广义叙述学或一般叙述学来看,一些颇为根本或基底的问题还需要得到更为精深、有效的展开。比如,到底如何定性影视等记录性演示叙述?如何理解演示叙述的叙述框架,其边界在哪里?有哪些类型的主体参与了演示叙述的建构?再比如,(远古)戏剧表演中的音乐、舞蹈、口述、自然性的身体姿势或行为符号、装扮、场景时空(情景、氛围)等如何表达叙述,带来了什么样的叙述表义效果?这些符号或媒介或渠道各自承担什么样的功能,它们如何协调演绎一个故事?观看者如何体验这类叙述?这种行为演示的故事到了书面文字剧本又因为什么深层原因发生了哪些变化?等等。总之,在我们看来,演示叙述本身是一种涉及众多文类或学科领域的实践,需要研究者汇通众多学科或领域的知识、思想或理论方法——在此有必要提一下J.卡塞尔(Justine Cassell)、D.麦克尼尔(David McNeill)二位学者以10年之功对手势配合、拓展言语叙述表达形式的研究,这种研究无疑开创了一种绝不简单等同于“小说叙述学”的“手势叙述诗学”——应该说,在此基础上对演示叙述的综合研究,能达致纵深。
本专辑选文,尽量选择了那种立足“广义叙述学”或“一般叙述学”、聚焦演示叙述形态本身的论述(演示叙述,指综合运用身体、动作、物件、图像、口语、文字、光影等媒介或技术手段、符号表义方式演示故事的符号文本),对影视、戏剧表演及“跨媒介叙述”所展开的立足其他“范式”的研究,有所割爱。
选文选目:
1.伏飞雄、陈亚玲:《戏剧是叙述吗?——故事演示类被排除在叙述之外的历史与深层逻辑考察》,《文艺理论研究》2024年第1期。
2.伏飞雄、陈玲:《记录性演述的定性及演述的区隔框架与叙述主体——与赵毅衡先生商榷》,《国际比较文学(中英文)》,2023年第4辑。
3.赵毅衡:《演示叙述:一个符号学分析》,《文学评论》,2013年第1期。
4.陆正兰、李俊欣:《演示叙述的五个符号学特征》,《社会科学战线》2020年第8期。
5.陆正兰、赵锐锐:《演示叙述的三进阶及其社会意义》,《江西社会科学》2023年第12期。
6.胡一伟:《敬神与娱人:论巫傩仪式的演示性叙述特征》,《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3期。
7.胡一伟:《演示叙述中展示的基本类型与方式》,《江西社会科学》2023年第12期。
8.胡一伟:《升格与复归:符号三联体在演示叙述中的表意路径》,《符号与传媒》2024年第1辑。
10.文一茗:《“可视”与“可述”:从符号转换角度看电影叙述中的意义空间》,《探索与批评》2023年第1辑。
11.马草原:《论网络小说的类演示性叙述特征》,《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5期。
12.龙迪勇:《从戏剧表演到图像再现——试论汉画像的跨媒介叙事》,《学术研究》2018年第11期。
13.龙迪勇:《“出位之思”:试论西方小说的音乐叙事》,《外国文学研究》 2018年第4期。
14.顾飞:《林兆华戏剧表演观念探析叙事学视域下的“演员——叙述者”观》,《上海戏剧》2018年第2期。
15.王柯平:《论古希腊诗与乐的融合》,《外国文学研究》2003年第5期。